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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枣花开
季明
十八岁那年,我在河西走廊一个叫石磨盘的地方支教石磨盘村是一个荒凉落后的地方,到处都是黄沙、戈壁和盐碱地,村小学除了几间破旧的房屋,一无所有。
晚上,就只有我和老杜,住在这个学校里。
那时候,老杜六十多岁,已经在学校里借住几十年了。
老杜光着脑袋,满头满脸都是伤疤。他和我拉闲话,说他十八岁就当团长了。
我这才知道,老杜是个老红军。
老杜的生活很单调,除了吃饭睡觉抽烟,就是去戈壁上垦荒。
老杜在戈壁荒漠上,努力把一片片土地刨起来,又平整好,再播上沙枣树的种子。这活儿,老杜已经干了几十年,他的身后,上千亩沙枣林,都是他种的。
这令我非常钦佩,说,老杜真是个好同志啊!
老杜翻了翻眼睛说,狗屁,老子在寻宝!
的确,老杜干活非常仔细,他每挖几下,都会俯下身,像只大鸵鸟,奋力把脑袋扎进土坑里,似乎在寻找什么。
寻啥宝?我问。
老杜长叹了一口气,说,大洋,一百九十块大洋。
接下来,我知道了老杜的故事。
老杜曾经是西路军的一名团长,突围时队伍被打散了,在石磨盘村,他碰上一个身负重伤的军需科长,军需科长临死前,把一个包裹交给他,说,这里边有两百块大洋,军费。你一定要把它们带回延安。
老杜知道,通向延安的路口,早就被马家军堵死,自己死不足惜,但军费,绝不能落到马匪手里。于是,老杜写了张借条,拿出十块大洋作为路费,然后,把剩余的军费连同那张借条,裹在一件破羊皮袄里,深埋在一棵沙枣树下,并用刺刀在树上刻了记号。
老杜走回延安,是一年之后的事了。按照规定,老杜必须接受审查,其他事情都好说,但关于军费的事,却死活也说不清了。
审查者疑惑地盯着老杜,说,只拿了十块大洋,这谁知道?谁信呢?我们可不可以认定,你把那些军费都挪用了?
一听这话,老杜火冒三丈,吼道,给老子一个连,杀回石磨盘,把军费挖出来!
但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军费,成了老杜的心病,也成了他的历史污点,记录在案,这对老杜的人生,影响非常大。解放后,在老杜的强烈要求下,他带着组织上的人,来到石磨盘村,以沙枣树为参照物,疯狂地挖了几个月,却一无所获。
组织上的人不耐烦了,撤了回去。
但老杜坚决留了下来,他发誓,就是把石磨盘村翻个底朝天,也要找到那些大洋。
孤身一人的老杜,跟石磨盘村较上了劲,跟戈壁荒漠较上了劲,更确切地说,是跟沙枣树较上了劲。他一边翻地,一边种沙枣树。
这一干,就是三十年。
我说,算了,不就是一百九十块大洋吗,别找啦!
老杜倏地红了脸,脑门上青筋乱跳,吼道,不行!难道老子的清白,就这么不值钱?
紧接着,老杜又说,清白,比命都重要!
两年之后,我离开了石磨盘村。
一晃又是三十多年过去,我常常会想起老杜,他若活着,应该快百岁了吧,不知是否已经找到了那些大洋。
今年上半年,我到M县出差参观当地文史馆时,我在一个展拒前停住了脚步,里面,是一件破羊皮袄和一百九十块银圆,还有一张陈旧的借条,上写暂借大洋十块作为路费,落款人是杜大富。
杜大富,就是老杜。
我急忙问讲解员这是在哪里找到的?
讲解员说,两年前修公路,在石磨盘村挖到的。
这里也有石磨盘村?
是啊,整个河西走廊,有十多个叫石磨盘的村子哩!
我猛地明白了:老杜,找错了地方!
我待不住了,急三火四地赶到A县石磨盘村。
老杜早已去世多年,他种下的那上千亩沙枣树,已被命名为红军林。老杜的墓,就在林子里。
在墓前,我默默拿出在文史馆里拍的照片,烧给老杜。
我说老爷子,这,是你的清白。
眼前的沙枣树林,金黄色的花,开得正旺,满世界清香。
(选自《传奇·传记文学选刊》2019年1期,有删减)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老杜光着脑袋,满头满脸都是伤疤”这句话运用了外貌描写,作者抓住老杜肖像的主要特征,用语简练传神,表现了他参加过战斗的人生历程。
B.“清自,比命都重要!”,这句话是理解人物形象的文眼,它是支撑老杜六十多年翻地植树不懈的信念,它让读者深刻地感知到老杜的内心世界。
C.“石磨盘”的村名没错,地方却错了,这一个小小的错误,却耗费了老杜大半辈子的青春和生命,小说的立意即在警示人万事须细心,不可粗疏!
D.小说在篇章结构上极具特色,作者运用倒叙的乎法,先交代老杜种沙枣树的事情,再回头交代老杜长期在此翻地种树的原因,使情节构成了曲折。
2.结合全文,分析小说最后一段景物描写在文中的作用。
3.认真阅读小说,分析文章中“我”的作用。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沙枣花开
季明
十八岁那年,我在河西走廊一个叫石磨盘的地方支教石磨盘村是一个荒凉落后的地方,到处都是黄沙、戈壁和盐碱地,村小学除了几间破旧的房屋,一无所有。
晚上,就只有我和老杜,住在这个学校里。
那时候,老杜六十多岁,已经在学校里借住几十年了。
老杜光着脑袋,满头满脸都是伤疤。他和我拉闲话,说他十八岁就当团长了。
我这才知道,老杜是个老红军。
老杜的生活很单调,除了吃饭睡觉抽烟,就是去戈壁上垦荒。
老杜在戈壁荒漠上,努力把一片片土地刨起来,又平整好,再播上沙枣树的种子。这活儿,老杜已经干了几十年,他的身后,上千亩沙枣林,都是他种的。
这令我非常钦佩,说,老杜真是个好同志啊!
老杜翻了翻眼睛说,狗屁,老子在寻宝!
的确,老杜干活非常仔细,他每挖几下,都会俯下身,像只大鸵鸟,奋力把脑袋扎进土坑里,似乎在寻找什么。
寻啥宝?我问。
老杜长叹了一口气,说,大洋,一百九十块大洋。
接下来,我知道了老杜的故事。
老杜曾经是西路军的一名团长,突围时队伍被打散了,在石磨盘村,他碰上一个身负重伤的军需科长,军需科长临死前,把一个包裹交给他,说,这里边有两百块大洋,军费。你一定要把它们带回延安。
老杜知道,通向延安的路口,早就被马家军堵死,自己死不足惜,但军费,绝不能落到马匪手里。于是,老杜写了张借条,拿出十块大洋作为路费,然后,把剩余的军费连同那张借条,裹在一件破羊皮袄里,深埋在一棵沙枣树下,并用刺刀在树上刻了记号。
老杜走回延安,是一年之后的事了。按照规定,老杜必须接受审查,其他事情都好说,但关于军费的事,却死活也说不清了。
审查者疑惑地盯着老杜,说,只拿了十块大洋,这谁知道?谁信呢?我们可不可以认定,你把那些军费都挪用了?
一听这话,老杜火冒三丈,吼道,给老子一个连,杀回石磨盘,把军费挖出来!
但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军费,成了老杜的心病,也成了他的历史污点,记录在案,这对老杜的人生,影响非常大。解放后,在老杜的强烈要求下,他带着组织上的人,来到石磨盘村,以沙枣树为参照物,疯狂地挖了几个月,却一无所获。
组织上的人不耐烦了,撤了回去。
但老杜坚决留了下来,他发誓,就是把石磨盘村翻个底朝天,也要找到那些大洋。
孤身一人的老杜,跟石磨盘村较上了劲,跟戈壁荒漠较上了劲,更确切地说,是跟沙枣树较上了劲。他一边翻地,一边种沙枣树。
这一干,就是三十年。
我说,算了,不就是一百九十块大洋吗,别找啦!
老杜倏地红了脸,脑门上青筋乱跳,吼道,不行!难道老子的清白,就这么不值钱?
紧接着,老杜又说,清白,比命都重要!
两年之后,我离开了石磨盘村。
一晃又是三十多年过去,我常常会想起老杜,他若活着,应该快百岁了吧,不知是否已经找到了那些大洋。
今年上半年,我到M县出差参观当地文史馆时,我在一个展拒前停住了脚步,里面,是一件破羊皮袄和一百九十块银圆,还有一张陈旧的借条,上写暂借大洋十块作为路费,落款人是杜大富。
杜大富,就是老杜。
我急忙问讲解员这是在哪里找到的?
讲解员说,两年前修公路,在石磨盘村挖到的。
这里也有石磨盘村?
是啊,整个河西走廊,有十多个叫石磨盘的村子哩!
我猛地明白了:老杜,找错了地方!
我待不住了,急三火四地赶到A县石磨盘村。
老杜早已去世多年,他种下的那上千亩沙枣树,已被命名为红军林。老杜的墓,就在林子里。
在墓前,我默默拿出在文史馆里拍的照片,烧给老杜。
我说老爷子,这,是你的清白。
眼前的沙枣树林,金黄色的花,开得正旺,满世界清香。
(选自《传奇·传记文学选刊》2019年1期,有删减)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老杜光着脑袋,满头满脸都是伤疤”这句话运用了外貌描写,作者抓住老杜肖像的主要特征,用语简练传神,表现了他参加过战斗的人生历程。
B.“清自,比命都重要!”,这句话是理解人物形象的文眼,它是支撑老杜六十多年翻地植树不懈的信念,它让读者深刻地感知到老杜的内心世界。
C.“石磨盘”的村名没错,地方却错了,这一个小小的错误,却耗费了老杜大半辈子的青春和生命,小说的立意即在警示人万事须细心,不可粗疏!
D.小说在篇章结构上极具特色,作者运用倒叙的乎法,先交代老杜种沙枣树的事情,再回头交代老杜长期在此翻地种树的原因,使情节构成了曲折。
2.结合全文,分析小说最后一段景物描写在文中的作用。
3.认真阅读小说,分析文章中“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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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 心
陈敏
大学毕业那年,我心血来潮,就和竹心一起报名参加了赴西北贫困山区支教的志愿团。就在我们即将赴任的前一天晚上,竹心却接到了母亲病重的长途电话。我是第一次知道竹心的寡母多年来一直患有半身不遂,常年靠竹心的舅父照顾日常生活。其实平日在校园里我们时常擦肩而过,彼此打招呼的次数却很少。这次只是因为共同的热情我们才要走到一起,所以便开始留意起了竹心。我发现竹心是一个不拘言笑的人,她说话的声音很轻,白皙而冷静的面庞架着一副眼镜,镜片后面的眼睛有股深邃的光芒透出。竹心支援山区教育事业的序幕还没有拉开就要划上一个休止符,我不禁替她惋惜起来。
我背起行囊独自踏上了征程。
长途汽车在宽阔的马路上呼啸了几个小时以后便开始在崎岖的山路上艰难地盘旋起来,它颠簸着,摇晃着,喘着粗气,像一个患哮喘病的老人。一路上完全看不见我想象中的山水田园和参天大树;甚至看不到野草野花和牛羊的影迹。我只看见光秃秃的、馒头一样的黄土包一个挨着一个,身后卷起大团大团的黄色尘雾。天是黄的,地是黄的,甚至每个人的脸也变成了土黄色。我感觉要晕车了,并很快昏天黑地地发作起来。
接近黄昏时,颠簸的车辆终于停了下来。我将要发光发热的地方——东卧牛乡到了。我下车和前来迎接我的乡长同志握手寒暄。乡长扛着我的行李带我走了很长一段路,还向我介绍了学校里的一些情况。他说:学校三个年级总共有九十来个学生,可教师只有三个,且都是当地人,水平不怎么高,凑合着能把学生管住就行。乡长还说教育组下达所开设的科目都开不了,还说像我这么高水平的人应该尽量多代几门课。乡长指着前面说:“看,那就是学校。”
学校不大,也很旧,倒是被打扫过了。夜幕降临了,学生都打出了自制的红灯笼来欢迎我,灯笼在黄土包上忽明忽暗,像空旷的天空上寂寞的星星。
一个上了年纪的男人把我领进一间很小的土屋说:“这是你住的地方,我去了好几家才搜集到了一点白面,给你蒸了这篮子馒头,够你吃一个星期了。”他又指着蹲在墙角的一口大瓮说:“我还让娃娃们给你攒了些水,这里吃水不方便,要走好几里地才有水井呢,你就省着点用。你早点歇,明天还要上课呢。”说完后两个人都走了。
我回过头来,看了看“床”:两只摇晃的凳子上架着四块歪歪斜斜的木板,一坐上去就发出刺耳的嘎吱声,仿佛要拒我于千里之外。一颗滚烫的心顿时掉进了一盆冰凉的水中,两滴眼泪禁不住地滑到腮边。我正琢磨着怎么来铺这个床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老师,是我。”我开了门,一个小女孩走了进来,手里提着一个小木盆。她说:“我叫刘妞妞,王主任让我给你送个木盆,让您晚上起夜时用。”我问王主任是谁,刘妞妞说就是刚才给您送馒头的那个人,他是乡教育组的领导。刘妞妞还说:“王主任说前几个从省城来的大学生老师都是被饿跑的,他怕您也被饿跑了,所以就找来白面给您蒸了馒头。”刘妞妞看着我问:“老师,有了这篮馒头您不会被饿跑吧?”刘妞妞临走时再三叮咛我:“老师,黑来起夜千万不能出门,外面害怕怕。”我的眼泪又一次掉了下来。我翻看那篮子白馒头,这是怎样的一篮馒头啊,又黄又硬,和这里的黄土包不差两样。如豆的灯光下我做出了果断的决定:赶快离开,这里简直不是人呆的地方。
第二天,天刚麻麻亮,我就收拾回城,我用学生为我准备的混黄的瓮水洗了把脸,就匆匆地出发了。我赶到车站,发现乡长和那个王主任早已来到车站了。乡长看了我一眼,干巴巴地说:“我知道你会走的。”我似乎是拿鼻子笑了一下后,就头也没回地登上了开往省城的长途客车。
我又回到了校园。通过半年的努力,考取了我一直崇拜的尤教授的研究生。三年后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并留校任教。
在匆匆流逝的时光中,我忙于学习,忙于工作,忙于职称,忙于爱情,忙于房子,忙于孩子。像一条穿梭于城市海洋中的鱼。
又一个新学期开始了。我接了一个新生班级的课。这天,我郑重地走上讲台。我兴致勃勃地做了自我介绍,然后再让学生做,我要熟悉这些来自天南地北的学生。轮到最后一排的最后一位女学生了。她笑吟吟地站起来说:“白老师,事实上我们在六年前就已相识了。您还给我当过一夜老师呢!我叫刘妞妞,来自甘肃阴山县的东卧牛乡。我们家乡的变化可大了。 现在已经通了电,接了自来水,还办了一个希望中学……
我的脑子有些混乱,脱口问了句:“你的老师是谁?”
“竹心,她说她认识您;她现在是我们那个中学的校长。”
“竹心!”我无意识地重复了一句。我觉得有一团火开始从我的耳根燃烧,一直燃烧到面部,又燃烧到了每一根发梢上。
(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我”和竹心虽是大学同学却不是很熟,直到她和“我”一起报名参加去西北贫困山区支教的志愿团,我们才成为朋友。
B.本文讲述了一个关于理想和坚持的故事,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竹心去到了东卧牛乡,并做了很多努力,坚守了自己的理想。
C.“我”到了东卧牛乡的学校后发现,虽然这里条件艰苦,但学生们还自制红灯笼迎接“我”,不禁受到了感动。
D.刘妞妞也是本文的一个重要人物,她见证了“我”在西北贫困山区的短暂经历,也见证了竹心的支教经历。
E.“我”离开支教地后,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研究生并最终成为一名大学教师,这说明“我”的选择是正确的。
(2)这篇小说第三段中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6分)
(3)文中画线的语句表现了“我”怎样的心理?(6分)
(4)这篇小说的题目是“竹心”,但作者对竹心却着墨很少,而用了绝大部分的篇幅来写“我”的经历,请探究作者这样写的原因。(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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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一根玉米
那年皖北一带大旱,那可是百年未遇的大旱,老天爷六个月没下过一滴雨,河床干裂成一块块的。田地里看不到一点绿色,到处扬着飞尘,整个世界在白晃晃的毒日下淡成一片模糊。荡在蛤蟆村人的头顶上死亡的气息稠得像雾。吃尸的乌鸦像云一样在村子上空飞来飞去,乌鸦血红色的嘎叫声让村人的目光变得青紫。
村长敲响了村头古槐树下的钟,干裂的钟声如玻璃一样在村人的心上划过。
村人都来到槐树下。
往年绿意葱茂的槐树如今光秃秃的,槐树叶子早让村人吃光了,但槐树又冒出淡淡的绿。
村长看着或坐或躺在槐树下零乱一片的村人,眼里就酸辣了。村长把酸辣咽回肚里去,说,我们不能等死,蛤蟆村不能绝,还是去外逃荒吧,熬过这荒景,就回。村长的话让村人的脸灰黑一片。
第三天,就有拖儿带女的村人拿着棍端着碗出了村。他们走得很慢很慢,两条腿似有千斤重,挪不开。女人的嘶哭声震得头顶上的槐树枝摇摇晃晃。男人不哭,紫黑色的泪水汪洋了他们凄凉的脸。
几天后,村里的房子大都空了。没走的大都是老弱病残。土根和槐花不属于老弱病残却没走。槐花已怀了六个月身孕,土根说,赤地千里,往哪儿走?死在外面还不如死在家里。
但根本弄不到东西吃,土根只能吃红土,把那红土晒干,捏成粉,然后配一点晒干的槐叶、野草,煮成糊,闭了眼睛往肚里灌。吃了三天,土根拉不出来,肚子却涨得痛极。槐花说,再也不能吃红土了,吃多了会涨死。土根说,吃什么呢?能吃的树叶已吃完了,野草也吃完了……有了,树皮可以吃。土根就拿了刀剥槐树皮。
这样又熬过了一个月。
槐花说,再熬不下去了,你别管我,还是走吧。走了,或许可以活下来。槐花说这话时,泪水血淋淋地汪在眼里。“我们死也要死在一起”,土根把槐花揽进怀里说,泪水也一滴一滴地砸在槐花头上。槐花说,可怜了肚里的娃儿,他还未看一看这天、这地、这山、这水,也未看我们一眼,就……
槐花青一块紫一块的哭声鞭子一样抽打着土根的心。土根求道,别哭了,别哭了,我的心在滴血呢。土根劝槐花别哭,自己却哭了。后来两人索性抱成一团,哭了个天昏地暗。
这时传来踢门声,土根忙抹了泪,开了门,进来的是村长。村长说,你们吃了啥好吃的东西,还有精神哭?
土根看到村长手里拿着一根玉米,土根的目光就绿了,绿色的涎水也淌下来了。村长说,这玉米是给你的。原本我留着做种子,唉,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村里没走的人每户给一根。土根接过玉米,恨不得一口吃了。但土根把涎水又吞回肚里了,他一口也没舍得吃。槐花说,不到真饿死的份上,我们不吃这个玉米。
十几天又熬过去了。
土根说,留在村里的人只剩下我们俩人了,我们也要死了,还是把那根玉米煮了吧。槐花说,我就煮了。槐花从罐里拿出那根玉米,玉米的香味把屋子塞得满满当当,一点缝隙也没有,土根贪婪地吸着这香味。土根说,这样死了也值。槐花说,我去外面看看有没有一点野菜野草什么的。槐花说着出了门。槐花并没有去寻野菜野草,槐花只是想把那整根玉米让给土根吃。或许土根吃了那根玉米,能多熬两天,到时一下雨,满山的野菜野草不就出土了?槐叶不就长出来了?那土根不就可以活下来了?槐花这样想着,纵身跳进了村头的那口枯井。此时的土根也这样想。
土根也出了门,也纵身跳进了村头的那口枯井。
第二天就下雨了,瓢泼样的大雨一连下了两天两夜,土根那茅草屋也倒了。
后来,出外逃荒的村人断断续续回蛤蟆村了。蛤蟆村原来有五十多户人家,经过这次干旱,现在只剩下八户了。
那八户人回村后才发现他们没种子了,都叹着气说,这是天意,蛤蟆村命该绝。有人说,再在村人家里找找,算不定能找到种子。
就有村人在土根倒塌的房子里发现了几株玉米苗。
一声欢呼,所有的村人都来了。都围着玉米苗跪下了,亮晃晃的泪水掩盖不了他们的激动。蛤蟆村有救了,蛤蟆村有救了。震天动地的欢呼声,如黄灿灿的日头一样,落满了村里的沟沟壑壑。
他们又都抱成一团疯了样的大哭。
白汪汪的哭声把头顶上的日头都震得一摇一晃。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本文对村长形象的塑造不多费笔墨,寥寥数语之下,一个善良、负责甚至带有点苦中作乐幽默感的村长形象跃然纸上。
B.蛤蟆村除了老弱病残以外的村民在前所未有的旱灾面前都出去逃荒了,而土根夫妇最终没有逃荒的根本原因是对家乡眷恋深沉。
C.本文运用动作、语言、心理描写以及对比等艺术手法,叙述了一个情节跌宕、感人至深的故事,叙事手法新颖独特,主题具有教益。
D.“白汪汪的哭声把头顶上的日头都震得一摇一晃”,抒发了村人绝处逢生喜极而泣的情感,以此作结戛然而止,这是典型的“留白”式结尾。
E.本文语言独具特点:一方面是符合人物形象的带有口语性质的通俗语言,另一方面是作者叙述时凝练精致的文学性语言。
2.请简述小说前二段在文中的作用。
3.依据小说的相关内容,概括土根夫妇的形象特点。
4.本文的主人公是土根夫妇,可不可以将标题“一根玉米”改为“患难夫妻”?请结合作品内容,谈谈你的理解。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根玉米
陈永林
那年皖北一带大旱,那可是百年未遇的大旱,老天爷六个月没下过一滴雨,河床干裂成一块块的。田地里看不到一点绿色,到处扬着飞尘,整个世界在白晃晃的毒日下淡成一片模糊。
而且又逢上兵荒马乱。
荡在蛤蟆村人的头顶上死亡的气息稠得像雾。吃尸的乌鸦像云一样在村子上空飞来飞去,乌鸦血红色的嘎叫声让村人的目光变得青紫。
保长敲响了村头古槐树下的钟,干裂的钟声如玻璃一样在村人的心上划过。
村人都来到槐树下。
往年绿意葱茂的槐树如今光秃秃的,槐树叶子早让村人吃光了,但槐树又冒出淡淡的绿。
保长看着或坐或躺在槐树下零乱一片的村人,眼里就酸辣了。保长把酸辣咽回肚里去了,说,我们不能等死,蛤蟆村不能绝,还是去外逃荒吧,熬过这荒景,就回。保长的话让村人的脸灰黑一片。
第三天,就有拖儿带女的村人拿着棍,端着碗出了村。他们走得很慢很慢,两条腿似有千斤重,挪不开。女人的嘶哭声震得头顶上的槐树枝摇摇晃晃。男人不哭,紫黑色的泪水汪洋了他们凄凉的脸。
几天后,村里的房子大都空了。没走的大都是老弱病残。土根和槐花不属于老弱病残却没走。槐花已怀了六个月身孕,土根说,兵荒马乱的年代,往哪儿走?死在外面还不如死在家里。
但再难弄到东西吃,土根只有吃红土,把那红土晒干,捏成粉,然后配一点晒干的槐叶、野草,煮成糊,闭了眼睛往肚里灌。吃了三天,土根却拉不出来,肚子却涨得痛,槐花只有拿手帮着土根剜。槐花说,再也不能吃红土了,吃多了会涨死。土根说,吃什么呢?能吃的树叶已吃完了,野草也吃完了……有了,树皮可以吃。土根就拿了刀剥槐树皮。
这样又熬过了一个月。
槐花说,再熬不下去了,你别管我,还是走吧。走了,或许可以活下来。槐花说这话时,泪水血淋淋地汪在眼里。“我们死也要死在一起”,土根把槐花揽进怀里说,泪水也一滴一滴地砸在槐花头上。槐花说,可怜了肚里的娃儿,他还未看一看这天、这地、这山、这水,也未看我们一眼,就……
槐花青一块紫一块的哭声牛鞭一样抽打着土根的心。土根求道,别哭了,别哭了,我的心在滴血呢。土根劝槐花别哭,自己却哭了。后来两人索性抱成一团,哭了个天昏地暗。
这时传来踢门声,土根忙抹了泪,开了门,进来的是保长。保长说,你们吃了啥好吃的东西,还有精神哭。
土根看到保长手里拿着一个玉米,土根的目光就绿了,绿色的涎水也淌下来了。保长说,这玉米是给你的。原本我留着做种子,唉,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村里没走的人每户给一根。土根接过玉米,恨不得一口吃了。但土根把涎水又吞回肚里了,他一口也没舍得吃。槐花说,不到真饿死的分上,我们不吃这个玉米。
十几天又熬过去了。
土根说,留在村里的人只剩下我们俩人了,我们也要死了,还是把那根玉米煮了吧。
槐花说,我就煮了。槐花从罐里拿出那只玉米,玉米的香味把屋子塞得满满当当,一点缝隙也没有,土根贪婪地吸着这香味。土根说,这样死了也值。槐花说,我去外面看看有没有一点野菜野草什么的。槐花说着出了门。槐花并没有去寻野菜野草,槐花只是想把那整只玉米让给土根吃。或许土根吃了那只玉米,能多熬两天,到时一下雨,满山的野菜野草不就出土了?槐叶不就长出来了?那土根不就可以活下来了?槐花这样想着,纵身跳进了村头的那口枯井。
此时的土根也这样想。
土根也出了门,也纵身跳进了村头的那口枯井。
第二天就下雨了,瓢泼样的大雨一连下了两天两夜,土根那茅草屋也倒了。
后来,出外逃荒的村人断断续续回蛤蟆村了。蛤蟆村原来有五十多户人家,经过这次干旱,现在只剩下八户了。
那八户人回村后才发现他们没种子了,都叹着气说,这是天意,蛤蟆村命该绝。有人说,再在村人家里找找,算不定能找到种子。
就有村人在土根倒塌的房子里发现了几株玉米苗。
一声欢呼,所有的村人都来了。
都围着玉米苗跪下了,亮晃晃的泪水掩盖不了他们的激动。蛤蟆村有救了,蛤蟆村有救了。震天动地的欢呼声,如黄灿灿的日头一样,落满了村里的沟沟壑壑。
他们又都抱成一团疯了样的大哭。
白汪汪的哭声把头顶上的日头都震得一摇一晃。
(选自《当代小小说集萃》,有删改)
1.简要概括土根夫妇的性格特点。
2.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表现手法与表达效果。
震天动地的欢呼声,如黄灿灿的日头一样,落满了村里的沟沟壑壑。
3.简要分析小说开头三段在文中的作用。
4.这篇小说的标题能不能改为“患难夫妻”?请结合作品的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文学是灯
铁凝
①我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我的少年时代,正值中国的“文化大革命”。那是一个鄙视知识、限制阅读的文化荒凉的时代。又因为出身灰色,内心总有某种紧张和自卑。我自幼喜欢写日记,在那个年代,日记都是成了“忏悔体”了。我每天都在日记里检讨自己所犯的错误,期盼自己能够成为一个纯粹的人。实在没有错误,还会虚构一点写下来——不知这是否可以算作我最初的“文学训练”。偶尔的快乐也是有的,比如看了朝鲜电影,没完没了地模仿其中特务间的接头暗号:“你拿的是什么书?……”这几句平淡的对白之所以被我长久地记住,是因为那个时代我们的文化娱乐生活太过贫乏了吧。但我仍然觉得还有另外的原因,那就是:这对白里毕竟还有几分属于文学的美感,比如歌曲集和阿里郎。
②就是在这样的日子里,我读到一部被家中大人偷着藏起来的书,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记得扉页上的题记是这样两句话:“真正的光明决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淹没罢了;真正的英雄决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这两句话使我受到深深的感动,一时间我觉得这么伟大的作家都说连英雄也可以有卑下的情操,更何况我这样一个普通人呢。更重要的还有后面一句:“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正是这两句话震撼了我,让我偷着把我自己解放了那么一小点又肯定了那么一小点,并生出一种既鬼祟又昂扬的豪情,一种冲动,想要去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所以我说,《约翰·克利斯朵夫》在那个特殊年代,对我的精神产生了重要影响,我初次领略到了文学的魅力,这魅力照亮了我精神深处的幽暗之地,同时给了我身心的沉稳和力气。
③另一本中国文学,我觉得是《聊斋志异》。在那个沉默、呆板和压抑的时代读《聊斋》,觉得书中的那些狐狸,她们那么活泼、聪慧、率真、勇敢而又娇憨,那么反常规。作者蒲松龄生活在同样也很压抑的清代,他却有那么神异、飞扬、趣味盎然的想象力,他的那些充满人间情味的狐仙鬼怪实在是比人更像人。《聊斋》里有一篇名叫《婴宁》的小说当时我读过不止一遍。在中国古代小说里,如果哭得最美的是《红楼梦》里的林黛玉,那笑得最美的就是狐仙婴宁。她打破了中国封建时代少女不能笑、不敢笑,甚至不会笑的约束和规矩,她是天生爱笑,笑起来便无法无天,率性自由,哪怕来到人间结婚拜堂时也可以笑得无法行礼……正是这样一些善良的狐狸洒脱而又明亮的性情,她们的悲喜交加的缠绵故事,为我当时狭窄的灰色生活开启了一个秘密而有趣味,但又不可与人言的空间。这就是在我的青春期文学给我的恩泽和“打击”,这“打击”具有一种宝贵和难忘的重量,它沉入我的心底,既甜蜜又酣畅。我的文学之梦也就此开始。
④我在文学和文化最荒凉的年代爱上了文学,今天,当信息爆炸——也包括各种文化信息的爆炸,再次把文学挤压到一个稍显尴尬的角落的时刻,我仍然不想放弃对文学的爱。读乔尔·科特金的《全球城市史》,他谈到要成为世界名城必须具备精神、政治、经济三个方面的特质,那就是:神圣,安全,繁忙。毫无疑问,我们正在目睹世界很多大都市的繁忙,这里所说的繁忙特指对财富孜孜不倦的追求,如亚当·斯密所倡导的那样。但实现经济大国的目标,并不意味着现代公民就一定出现。而一座城市的神圣,从广义上也可以理解为高尚信仰的自觉,道德操守的约束,市民属性的认同,以及广博的人性关怀。我想一座城市如香槟泡沫般璀璨的灯火里,一定有一盏应该属于文学。文学是灯,或许它的光亮并不耀眼,但即使灯光如豆,若能照亮人心,照亮思想的表情,它就永远具备着打不倒的价值。而人心的诸多幽暗之处,是需要文学去点亮的。自上世纪70年代初期开始,在阅读中国和外国文学名著并不能公开的背景下,我以各种可能的方式陆续读到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普希金、普宁、契诃夫、福楼拜、雨果、歌德、莎士比亚、狄更斯、奥斯汀、梅里美、司汤达、卡夫卡、萨特、伯尔、海明威、厄普代克、川端康成等人品貌各异的著作。虽然那时我从未去过他们的国度,但我必须说,他们用文学的光亮烛照着我的心,也照耀出我生活中那么多丰富而微妙的颜色——有光才有颜色。而中国唐代诗人李白、李贺的那些诗篇,他们的意境、情怀更是长久地浸润着我的情感。从古至今,人世间一切好的文学之所以一直被需要着,原因之一是它们有本领传达出一个民族最有活力的呼吸,有能力表现出一个时代最本质的情绪,它们能够代表一个民族在自己的时代所能达到的最高的想象力。
⑤如上所述,我青少年时期的文学营养,由于中国特殊的政治、文化背景,若用吃东西来作比喻,不是你想吃什么就有什么,而是这儿有什么你就吃什么。用前苏联作曲家肖斯塔科维奇的话:“端给你的是啤酒,你就不要在杯子里找咖啡。”他以此言来形容他所处的时代。但那时的我,毕竟还是鬼鬼祟祟、偷偷摸摸地在“杯子”之外找到了一些“咖啡”——一些可以被称作经典的文学。它们外表破旧地来到我的眼前,我怀着对“偷来的东西”的兴奋之情持续着混乱的阅读。但时至今日,阅读早就自由,当代东西方名著源源不断地扑面而来,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我仍然怀念过去的岁月里对那些经典的接触。那样的阅读带给我最大的益处,是我不必预先接受评论家或媒体的论断,我以不带偏见的眼光看待世界上所有能被称之为经典的文学。其实若把文学简单分为两类,只有好的和不好的。而所有好的文学,不论是从一个岛,一座山,一个村子,一个小镇,一个人,一群人,或者从一座城市、一个国家出发,它都可以超越民族、地域、历史、文化和时间而抵达人心。因此,我对文学基本持一种乐观的认识。文学和写作也使我知道,不论东方与东方之间还是东方与西方之间,不论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多少不同,我们的外表有多大差异,我们仍然有可能互相理解,并互相欣赏彼此间文化的差异。毕加索曾经坦言中国的木版年画带给他的灵感。20世纪法国的具象绘画大师巴尔蒂斯是那样地钟情于中国宋代的画家范宽。
⑥文学是灯,这说法真的有些冒险吧?但想到任何同创造有关的活动都有冒险的因素,我也就不打算改口了。我要认真对待的是,坚持写作的难度,保持对人生和世界的惊异之情,和对人类命脉永不疲倦的摸索,以自己的文学实践去捍卫人类精神的健康和心灵真正的高贵。
——节选自《文汇报·笔会·美文聆听》
1.简要分析第一段在文中的作用。
2.根据文意概括《约翰克里斯多夫》对作者产生了哪些深刻的影响?
3.赏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
4.联系全文,结合实际,谈谈“文学是灯”揭示了文学的哪些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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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一根玉米
那年皖北一带大旱,那可是百年未遇的大旱,老天爷六个月没下过一滴雨,河床干裂成一块块的。田地里看不到一点绿色,到处扬着飞尘,整个世界在白晃晃的毒日下淡成一片模糊。荡在蛤蟆村人的头顶上死亡的气息稠得像雾。吃尸的乌鸦像云一样在村子上空飞来飞去,乌鸦血红色的嘎叫声让村人的目光变得青紫。
村长敲响了村头古槐树下的钟,干裂的钟声如玻璃一样在村人的心上划过。
村人都来到槐树下。
往年绿意葱茂的槐树如今光秃秃的,槐树叶子早让村人吃光了,但槐树又冒出淡淡的绿。
村长看着或坐或躺在槐树下零乱一片的村人,眼里就酸辣了。村长把酸辣咽回肚里去,说,我们不能等死,蛤蟆村不能绝,还是去外逃荒吧,熬过这荒景,就回。村长的话让村人的脸灰黑一片。
第三天,就有拖儿带女的村人拿着棍端着碗出了村。他们走得很慢很慢,两条腿似有千斤重,挪不开。女人的嘶哭声震得头顶上的槐树枝摇摇晃晃。男人不哭,紫黑色的泪水汪洋了他们凄凉的脸。
几天后,村里的房子大都空了。没走的大都是老弱病残。土根和槐花不属于老弱病残却没走。槐花已怀了六个月身孕,土根说,赤地千里,往哪儿走?死在外面还不如死在家里。
但根本弄不到东西吃,土根只能吃红土,把那红土晒干,捏成粉,然后配一点晒干的槐叶、野草,煮成糊,闭了眼睛往肚里灌。吃了三天,土根拉不出来,肚子却涨得痛极。槐花说,再也不能吃红土了,吃多了会涨死。土根说,吃什么呢?能吃的树叶已吃完了,野草也吃完了……有了,树皮可以吃。土根就拿了刀剥槐树皮。
这样又熬过了一个月。
槐花说,再熬不下去了,你别管我,还是走吧。走了,或许可以活下来。槐花说这话时,泪水血淋淋地汪在眼里。“我们死也要死在一起”,土根把槐花揽进怀里说,泪水也一滴一滴地砸在槐花头上。槐花说,可怜了肚里的娃儿,他还未看一看这天、这地、这山、这水,也未看我们一眼,就……
槐花青一块紫一块的哭声鞭子一样抽打着土根的心。土根求道,别哭了,别哭了,我的心在滴血呢。土根劝槐花别哭,自己却哭了。后来两人索性抱成一团,哭了个天昏地暗。
这时传来踢门声,土根忙抹了泪,开了门,进来的是村长。村长说,你们吃了啥好吃的东西,还有精神哭?
土根看到村长手里拿着一根玉米,土根的目光就绿了,绿色的涎水也淌下来了。村长说,这玉米是给你的。原本我留着做种子,唉,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村里没走的人每户给一根。土根接过玉米,恨不得一口吃了。但土根把涎水又吞回肚里了,他一口也没舍得吃。槐花说,不到真饿死的份上,我们不吃这个玉米。
十几天又熬过去了。
土根说,留在村里的人只剩下我们俩人了,我们也要死了,还是把那根玉米煮了吧。槐花说,我就煮了。槐花从罐里拿出那根玉米,玉米的香味把屋子塞得满满当当,一点缝隙也没有,土根贪婪地吸着这香味。土根说,这样死了也值。槐花说,我去外面看看有没有一点野菜野草什么的。槐花说着出了门。槐花并没有去寻野菜野草,槐花只是想把那整根玉米让给土根吃。或许土根吃了那根玉米,能多熬两天,到时一下雨,满山的野菜野草不就出土了?槐叶不就长出来了?那土根不就可以活下来了?槐花这样想着,纵身跳进了村头的那口枯井。此时的土根也这样想。
土根也出了门,也纵身跳进了村头的那口枯井。
第二天就下雨了,瓢泼样的大雨一连下了两天两夜,土根那茅草屋也倒了。
后来,出外逃荒的村人断断续续回蛤蟆村了。蛤蟆村原来有五十多户人家,经过这次干旱,现在只剩下八户了。
那八户人回村后才发现他们没种子了,都叹着气说,这是天意,蛤蟆村命该绝。有人说,再在村人家里找找,算不定能找到种子。
就有村人在土根倒塌的房子里发现了几株玉米苗。
一声欢呼,所有的村人都来了。都围着玉米苗跪下了,亮晃晃的泪水掩盖不了他们的激动。蛤蟆村有救了,蛤蟆村有救了。震天动地的欢呼声,如黄灿灿的日头一样,落满了村里的沟沟壑壑。
他们又都抱成一团疯了样的大哭。
白汪汪的哭声把头顶上的日头都震得一摇一晃。
(摘自《当代小小说集萃》,有删改)
⑴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本文对村长形象的塑造不多费笔墨,寥寥数语之下,一个善良、负责甚至带有点苦中作乐幽默感的村长形象跃然纸上。
B.蛤蟆村除了老弱病残以外的村民在前所未有的旱灾面前都出去逃荒了,而土根夫妇最终没有逃荒的根本原因是对家乡眷恋深沉。
C.本文运用动作、语言、心理描写以及对比等艺术手法,叙述了一个情节跌宕、感人至深的故事,叙事手法新颖独特,主题具有教益。
D.“白汪汪的哭声把头顶上的日头都震得一摇一晃”,抒发了村人绝处逢生喜极而泣的情感,以此作结戛然而止,这是典型的“留白”式结尾。
E.本文语言独具特点:一方面是符合人物形象的带有口语性质的通俗语言,另一方面是作者叙述时凝练精致的文学性语言。
⑵请简述小说前二段在文中的作用。
⑶依据小说的相关内容,概括土根夫妇的形象特点。
⑷本文的主人公是土根夫妇,可不可以将标题“一根玉米”改为“患难夫妻”?请结合作品内容,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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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的弦音
安 庆
捏掉头顶的一片树叶,秋天了。瞎子那年说:“我想认个干娘。”瞎子每走一个村都这样说着他的愿望。
瞎子唱的是地方戏,小段子、整轴子的戏都唱。唱得累了,停下二弦嘘口气,瞎子说:“俺想认个干娘。俺娘死得早,俺……”瞎子很伤心。
瞎子再接着唱。瞎子连个干娘也认不下啊。
瞎子不服气,不服气的瞎子那年终于认下了一个干娘。
那是在瓦塘村,瞎子听见树叶落进水塘“噗”的声音,瞎子拉完了最后一个音,它似一种断帛之声,瞎子擒住了一片树叶,几滴泪落在那片叶子上。
瞎子的两手还执着那把二弦。瞎子知道面前还蹲着一个人。别人都走远了,蹲在跟前的人说:“孩子,我是个寡妇,你愿认吗?”瞎子的手颤了一下。“你愿认吗?”瞎子这次听准了。“娘。”瞎子“扑通”一声跪下,二弦响了一声,像从他心里跑出的一个音符。
干娘去扶他。干娘说:“给娘拉一曲吧,算认娘曲。”
瞎子说:“娘,阿炳也是瞎子,我就给娘拉阿炳的《二泉映月》。”
场地静着,稍息之后,弦声骤起,尔后弦声悠悠扬扬起来,一泓泉水在瞎子的弦声中流淌着,一弯月儿映照进池塘。瞎子看不见,但瞎子知道干娘的身边又站满了人。
曲终。干娘起身说:“孩子,娘给你做饭去,今后再来瓦塘,你不用吃百家饭了。”
“娘!”瞎子的泪“哗”地流出来。
那年瞎子二十一岁。
瞎子依然到处去拉他的曲子,唱他的坠子。瞎子习惯了游走,瞎子脚下的路就是手里的那根棍子。瞎子和干娘有一个约定,就是每双月的十九回一次瓦塘村。瞎子说:“娘,我不能天天待在瓦塘,我还要出去唱坠子呢。”
干娘说:“记住,娘等你。”
每一次走时,干娘都把他送到村外的十字路口,问干儿往哪个方向去,然后孤独地瞅着瞎子远去的身影,看天上的几只鸟儿叫唤着伴着干儿往前走。那是她家房檐下的鸽子。有一次,是夏季,十八的中午雨就下来了,十九还未停。干娘打着伞在村外的十字路口等瞎子。不见瞎子的身影,干娘心里急得慌。干娘沿着一条路往前走,走一段再回来;又沿着另一条路往前走,走一段还不见瞎子,再回来……
从另一条路回来时,干娘看见路口站着一个雨人。干儿说:“娘,我踩着脚下的路知道泥路上走过一个人,娘,我连累你挨淋了。”干娘攥着儿子的手往家走。回了家,干娘为他换衣裳,又赶紧为他做姜汤。
每次回来,干娘都给他烙那种很香很香的饼,把他身上的衣裳换了洗了。干娘好啊,干娘让他的心里有了娘,干娘使一个瞎子在漂泊的路上有了一个温暖的驿站。
瞎子的心就动了。
那天瞎子说:“娘,你想听一个孩子的故事吗?”瞎子说:“十三岁那年我接连失去了爹和娘。在一个雨天干爹把我拉回了他家,干爹说要从此养我做儿子。那个女人就是因为干爹收留我而带着他们的女儿离开干爹的,从此于爹就一直养着我,我们爷儿俩相依为命……”
干娘紧紧攥着他的手。
干娘说:“儿的命苦。”
瞎子说:“爹知道我认了个好干娘,一直想当面来谢谢干娘。”
干娘握着瞎子的手点着头。
瞎子的干爹和瞎子一起来瓦塘是一个秋日。瞎子和干爹走进院子时,一群鸽子往高处飞,又在院子里旋着不远离。瞎子听干爹干娘一见如故地攀谈起来,脸上就有笑漾起来。
后来瞎子对干爹干娘说:“爹,娘,你们都是苦命人,你们握握手吧。”瞎子说着把两双手往一起拉。
两双手就紧紧地握住了。
瞎子把手也握上去。
三双手紧紧地握住了。
干爹和干娘的脸上都有了泪。
瞎子坐下来静静地展开二弦,一曲乐儿悠悠地漾起来,时光慢慢地从他的脸前滑过去。
瞎子依然走在路上,手里的棍子就是脚下的路。瞎子走着走着就禁不住想:我终于找到能和爹在一起的娘了。
瞎子想着,棍子击地,竟然在路上唱起来。
(选自《此岸的时光》)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中关于弦声的描摹较多,其中“它似一种断帛之声”运用了比喻手法,写弦音似断帛之声,表现了瞎子始终认不下一个干娘的伤痛和绝望。
B. 作者很注意用词,“乐儿悠悠地漾起来”中的“漾”把抽象的乐曲比拟为具体可感的荡漾的水,描写出乐曲的优美动听,表现瞎子内心的不安。
C. 鸽子的出现并非闲笔,它们叫唤着伴着瞎子飞,烘托干娘对干儿远去不舍的心情,它们在院子里旋着不远离,烘托了相亲相依、感情交融的气氛。
D. 小说通过叙写三个人物苦难和温情的故事,意在告诉我们,面对命运的不幸和生活的苦难,我们要拿出温情,彼此关怀体贴,化不幸为幸福。
2.小说的结尾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进行分析。
3.小说中的每个人物都是充满苦难而又幸运的,请结合文本对每个人物进行概括,并说说这个故事给了你什么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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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纯生活
冉正万
姑父五十一岁那年,仍然是个壮劳力。有一阵感觉到小腿里隐隐作痛,他说这事时不像得病了,而是像终于知道什么人和他开了个玩笑,甚至像一个小小的奖励终于到手。我们以为忍一下就过去了,小病小痛不是常事么?姑父自己也没打算去医院,他向村里的人求了个偏方。
半年后疼痛加重了,走路都相当困难了,他忍痛烧了一窑砖,卖掉后拿钱去遵义检查。医生说是骨癌,必须截肢,并且不能再拖了,一旦转移到大腿根,就没法截了。如果他早点去,截掉小腿就行了,现在已经转移到膝关节之上了,只能从大腿中间截。
二十天后,姑父从医院回来了。因为截面还没完全愈合,他必须躺在家里。过了三个多月,姑父拄着一根棍子出现在村道上,动不动就向别人展示他的断腿,直到别人不再有兴趣为止。
我是姑父的最后一个观众。放寒假了,我去帮表哥表妹们干活。先把砖窑里烧好的尚有余温的熟砖搬出来,再把生砖码进去。姑父不能干活了,表哥表妹得自己挣钱上学。大表哥还有半年就从师范毕业了,最爱和我讨论当教师收入高还是当医生收入高。二表哥早就辍学在家,用姑父的话说,他和书本有仇,和锄头钉耙倒亲热得不得了。姑父先说了些什么我记不得了,只记得他笑着说:“万娃你不晓得,医生的大汗都锯出来了。是一个老医生,头发都白了。他先用笔在下锯的地方打了个记号,然后在离记号两寸远的地方下刀,把皮反剥过来。不这样做不行的,一家伙锯下去,拿什么东西包啊。把皮剥开,锯断后就有东西包了。”说到这里他挽起剪掉一半的裤腿,像经验丰富的教师展示教具一样。我看到的断腿像糖果枕头,正下面像龙眼包子,皱褶是漂亮的,但让人发麻。
“皮剥开了,还要把肉切开,锯子只用来锯骨头,不用来锯肉。钢锯嘎吱嘎吱的,老半天锯不断。我告诉他,你应该找个木匠来嘛,哈哈哈哈。”我当时还没开始写作,无法理解姑父的乐观。二十年过去了,我写了一大堆东西,但我仍然无法理解,他为什么就那么快乐。
那天晚上,姑父让我和他睡一床。不是他家床少安排不过来,而是他太喜欢我了。我在搬砖时他就在旁边看着我,不时叫我休息一会儿。叫我喝水,叫我吃地瓜。叫我和他睡一床,也是施爱。我心里有一千个不愿意,可还是答应了,因为我从小受的教育是不能忤逆长辈。姑父没有立即躺下,他在蚊帐顶上摸索了半天,掏出几个黑褐色的柿子,像刚上一年级的小学生一样真诚地说:“专门给你留的,你吃。”他藏在上面的,谁都不知道。这种柿子有股烟味。是黄熟前摘下来削掉皮熏熟的,很甜。我以前特别喜欢吃,可多读了几年书后,被卫生啦、细菌啦等等知识搞得很尴尬。姑父还有更重要的东西要给我,他竖起耳朵听了听,确认其他人已经入睡,或者即便没有睡也听不见他的声音,他才挽起裤腿,让我再看一次赭红色的断腿。他期望我摸摸,我没摸,他自己摸了,半闭着眼睛。“在长肉。”他说。意思是伤口正在愈合。
“要是不锯掉,我活不过五十五。”他说。这不是废话嘛。我也说了一句废话:“是啊,全世界都没有找到治疗癌症的药物。”“其实我得的不是癌。”他说。“医生锯错了?”“没锯错,但不是癌症。”
姑父说,他得的是一种遗传病。他的父亲,同样是腿痛,但以前医疗技术差,没有像他一样截肢,五十二岁就死掉了。他的祖父,死时才四十八岁,同样从腿痛开始的。
我一下明白了,刚开始发现病症,他为什么像得了个小小的奖励一样面带微笑,因为这是必然会来到的,他早就等着它,知道这个遗传病后就在悄悄地等着它,现在终于来了,反倒轻松了,放心了。这当然不是什么奖励,它只不过带着一点正气:我说了会来,就会来的,我不说假话。姑父知道自己在迎接什么,反倒没什么好怕的了。
姑父一会儿就睡着了,睡得真香。我却熬了好一阵,只要他剩下的那条腿碰我一下,我就浮想联翩。
二十多年过去了,姑父的乐观没有任何改变。有一阵,大表哥要给他装假肢,他坚决不要。
(选自《人民文学》,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 姑父小腿里隐隐作痛,他谈起这事时不像得病了,开始也没打算去医院,只是找村里人求了个偏方,因为他早就知道这个病。
B. 姑父真诚地掏出几个柿子给“我”,“我”小时候很喜欢吃柿子,可“我”在上学时了解了一些卫生、细菌方面的知识,所以对姑父的行为很反感。
C. “我一下明白了,刚开始发现病症,他为什么像得了个小小的奖励一样面带微笑”,姑父的病源自此被揭开,呼应了小说开头设置的悬念。
D. 小说的语言没有堆砌华丽的辞藻,而是使用与生活最接近、最贴切的话语,虽平淡,读来却挺有味道,这是作者对生活观察后的自然流露。
2.小说在刻画“姑父”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3.鉴赏文中画线语句
(1)说到这里他挽起剪掉一半的裤腿,像经验丰富的教师展示教具一样。
(2)姑父一会儿就睡着了,睡得真香。我却熬了好一阵,只要他剩下的那条腿碰我一下,我就浮想联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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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北京)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祁连雪
千里河西走廊,在我身临其境之前,总以为那里是黄尘弥漫、阒寂荒凉的。显然是受了古诗的浸染,“千山空皓雪,万里尽黄沙”之类的诗句,已经在脑海里扎了根。这次实地一看,才了解到真相。原来,河西走廊竟是甘肃最富庶的地区。这片铁马金戈的古战场,如今已被国家划定为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当你驻足武威、张掖,一定会为那里的依依垂柳、森森苇帐、富饶的粮田、丰硕的果园所构成的“江南秀色”所倾倒。
当然也不是说,整个河西走廊尽是良畴沃野。它的精华所在,只是石羊河流域的武威、永昌平原,黑河、弱水流域的张掖、酒泉平原,疏勒河流域的玉门、敦煌平原。这片膏腴之地,是仰仗着祁连山的冰川雪水来维系其绿色生命体系的。祁连雪以其丰美、清洌的乳汁汇成了几十条大大小小的河流,灌溉着农田、牧场、果园、林带,哺育着河西走廊的子孙,一代又一代。
祁连山古称天山,西汉时匈奴人呼“天”为“祁连”,故又名祁连山。一过乌鞘岭,那静绝人世、夐列天南的一脉层峦叠嶂,就投影在我们游骋的深眸里。映着淡青色的天光,雪岭的素洁的脊线蜿蜒起伏,一直延伸到天际,一块块咬缺了完整的晴空。面对着这雪擎穹宇、云幻古今的高山丽景,领略着空际琼瑶的素影清氛,顿觉凉生襟腋,情愫高洁。它使人的内心境界趋向于宁静、明朗、净化。
大自然的魅力固然使人动情,但平心而论,祁连山确也沾了神话和历史的光。这里难以计数的神话传闻和层层叠叠的历史积淀,压低了祁连山,涂饰了祁连山,丰富了祁连山。在那看云做梦的少年时代,一部《穆天子传》曾使我如醉如痴,晓夜神驰于荒山瀚海,景慕周天子驾八骏马巡行西北三万五千里,也想着要去西王母那里做客。当时把其中的故事都当成了信史。真正知道它“恍惚无征,夸言寡实”,是后来的事,但祁连山的吸引力并未因之稍减,反而益发强化了。四十余年的渴慕,今朝终于得偿,其欢忭之情是难以形容的。
旅途中我喜欢把记忆中的有关故事与眼前的自然景观相叠合。车过山丹河(即古弱水)时,我想到了周穆王曾渡弱水会西王母于酒泉南山。《淮南子》里也有后羿过弱水向西王母“请不死之药”的记载。神话传说汇集着一个民族关于远古的一切记忆,我们可以通过这种思维、情感、体验以至行动的载体,深入地窥察一个民族以至人类史前的发展轨迹。
观山如读史。驰车河西走廊,眺望那笼罩南山的一派空濛,仿佛能谛听到自然、社会、历史的无声倾诉。一种源远流长的历史的激动和沉甸甸的时间感被呼唤出来,觉得有许多世事已经倏然远逝,又有多少天涯过客正在匆匆走来。我们这些河西走廊的过客,与祁连雪岭朝夕相对,自然就把它当做了热门话题。有人形容它像一位仪表堂堂、银发飘洒的将军,俯视着苍茫的大地,守护着千里沃野;有人说祁连雪岭像一尊圣洁的神祇,壁立千寻,高悬天半,给人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隔膜感。可是在我的心目中,它却是恋人、挚友般的亲切。千里长行,依依相伴,神之所游,意之所注,无往而不是灵山圣雪,目力虽穷而情脉不断。一种相通相化相亲相契的温情,使造化与心源合一,客观的自然景物与主观的生命情感交融互渗,一切形象都化作了象征世界。
也许正是这种类似的情感使然,150年前的秋日,林则徐充军西北路过河西走廊时,曾写下诗句:“天山万笏耸琼瑶,导我西行伴寂寥。我与山灵相对笑,满头晴雪共难消。”甘、青路上,我也即兴赋诗,寄情于祁连雪:“依依只有祁连雪,千里相随照眼明。”
(取材于王充闾的同名散文,有删改)
作者曾说:“雪”是《祁连雪》的“文眼”,具有重要的作用。请通读全文,谈谈文中“雪”的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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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祁 连 雪
千里河西走廊,在我身临其境之前,总以为那里是黄尘弥漫、阒寂荒凉的,显然是受了古诗的浸染,“千山空皓雪,万里尽黄沙”之类的诗句,已经在脑海里扎了根。这次实地一看,才了解到真相。原来,河西走廊竟是甘肃最富庶的地区。这片铁马金戈的古战场,如今已被国家划定为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当你驻足武威、张掖,一定会为那里的依依垂柳、森森苇帐、富饶的粮田、丰硕的果园所构成的“江南秀色”所倾倒。
当然也不是说,整个河西走廊尽是良畴沃野,它的精华所在,只是石羊河流域的武威、永昌平原,黑河、弱水流域的张掖、酒泉平原,疏勒河流域的玉门、敦煌平原。这片膏腴之地,是仰仗着祁连山的冰川雪水来维系其绿色生命体系的。祁连雪以其丰美、清洌的乳汁汇成了几十条大大小小的河流,灌溉着农田、牧场、果园、林带,哺育着河西走廊的子孙,一代又一代。
祁连山古称天山,西汉时匈奴人呼“天”为“祁连”,故又名祁连山。一过乌鞘岭,那静绝人世、夐列天南的一脉层峦叠嶂,就投影在我们游骋的深眸里。映着淡青色的天光,雪岭的素洁的脊线蜿蜒起伏,一直延伸到天际,一块块咬缺了完整的晴空。面对着这雪擎穹宇、云幻古今的高山丽景,领略着空际琼瑶的素影清氛,顿觉凉生襟腋,情愫高洁,它使人的内心境界趋向于宁静、明朗、净化。
大自然的魅力固然使人动情,但平心而论,祁连山确也沾了神话和历史的光。这里难以计数的神话传闻和层层叠叠的历史积淀,压低了祁连山,涂饰了祁连山,丰富了祁连山。在那看云做梦的少年时代,一部《穆天子传》曾使我如醉如痴,晓夜神驰于荒山瀚海,景慕周天子驾八骏马巡行西北三万五千里,也想着要去西王母那里做客。当时把其中的故事都当成了信史。真正知道它“恍惚无征,夸言寡实”,是后来的事,但祁连山的吸引力并未因之稍减,反而益发强化了。四十余年的渴慕,今朝终于得偿,其欢忭之情是难以形容的。
旅途中我喜欢把记忆中的有关故事与眼前的自然景观相叠合。车过山丹河(即古弱水)时,我想到了周穆王曾渡弱水会西王母于酒泉南山。《淮南子》里也有后羿过弱水向西王母“请不死之药”的记载。神话传说汇集着一个民族关于远古的一切记忆,我们可以通过这种思维、情感、体验以至行动的载体,深入地窥察一个民族以至人类史前的发展轨迹。
观山如读史。驰车河西走廊,眺望那笼罩南山的一派空蒙,仿佛能谛听到自然、社会、历史的无声倾诉。一种源远流长的历史的激动和沉甸甸的时间感被呼唤出来,觉得有许多世事已经倏然远逝,又有多少天涯过客正在匆匆走来。我们这些河西走廊的过客,与祁连雪岭朝夕相对,自然就把它当做了热门话题。有人形容它像一位仪表堂堂、银发飘洒的将军,俯视着苍茫的大地,守护着千里沃野;有人说祁连雪岭像一尊圣洁的神衹,壁立千寻,高悬天半,给人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隔膜感。可是在我的心目中,它却是恋人、挚友般的亲切。千里长行,依依相伴,神之所游,意之所注,无往而不是灵山圣雪,目力虽穷而情脉不断。一种相通相化相亲相契的温情,使造化与心源合一,客观的自然景物与主观的生命情感交融互渗,一切形象都化作了象征世界。
也许正是这种类似的情感使然,150年前的秋日,林则徐充军西北路过河西走廊时,曾写下诗句:“天山万笏耸琼瑶,导我西行伴寂寥。我与山灵相对笑,满头晴雪共难消。”甘、青路上,我也即兴赋诗,寄情于祁连雪:“依依只有祁连雪,千里相随照眼明。”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
A.文章旁征博引,大量引用神话传说,并触及了当下现实,把河西走廊的精华所在与江南相提并论。
B.神话传闻和历史积淀“压低”“涂饰”了祁连山,反映了历史带给祁连山以无法摆脱的沉重负担。
C.河西走廊的过客对祁连山的形容之所以见仁见智,是因为雪岭常被一派空蒙笼罩,真相难以认清。
D.作者在游历河西走廊的同时,也以恋人、挚友般的心态去贴近祁连山,试图体验祁连山的“心史”。
E.本文既从空间的视野描述祁连雪山特有的自然美景,也从时间的角度传达一种绵长凝重的历史感。
2.作者在文章的开头和结尾均引用了古人的诗句,请分别说明其用意是什么。(6分)
3.作者曾说:“雪”是《祁连雪》的“文眼”,具有重要的作用。请通读全文,谈谈文中“雪”的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6分)
4.文中说“观山如读史”,作者为什么这样说?请联系你的生活经历或阅读体验,说说从“观山如读史”中获得的启示。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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