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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明清时期巡抚、总督官制沿革简表

时间

督抚设置沿革概略

永乐十九年

河南水突,百姓流亡,右都御史王彰巡行河南发放仓米赈济,同年,为安抚军民,朝廷还派多名廷臣巡抚天下,“皙遗即还”。

宣德年间

(1426—1435)

宣德初,命胡概巡抚苏、松、两渐。其后数年,江西、河南诸省依次专设巡抚官。一般说来,“往来远抚”,与布政司合署办公。

景泰元年

巡抚河南的王来,临时兼衔“总督湖广贵州军务”,讨伐贵州骚乱苗民,次年,巡抚淮扬庐风四府、徐和滁三州的王,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

成化年间

(1465—1487)

明政府开始设立常驻的巡抚府街,与所有外官一样,携家眷赴任,两广再设总督后,其职始专,近于父制,但终非地方正式军政长官。

嘉靖年间

(1522—1566)

总督、巡抚发展成为凌骂于三司之上的常设軏构,三司只是名又上法定的省级机构,但仍保持相对的独立性。

清代前期

总督从一品,“掌厘治军民,综制文人,摹举官受,修饬對疆”,总管一省戍二三省的地方蕞高军政大员。远抚从二品,主管一省军政、民政。

——据《明史》《明实录》《清史稿》等

(1)根据材料,根据明清时期督抚制度发展沿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督抚制度形成的历史作用。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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