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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18世纪,英国著名思想家边沁(1748-1832)提出了功利主义学说,他认为追求快乐或避免痛苦是人们行为的最终目的,社会幸福是个人幸福的加总,判断行为好与坏要看该行为的后果是否符合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边沁肯定了个人利益的至上性,“不了解个人利益是什么,而奢谈社会利益,是无益的”。边沁提倡利他,但反对个人应当为他人利益或社会幸福牺牲个人利益,边沁认为利他不过是利己的手段而已,人们之所以利他是出于利己的动机,以此实现人己两利。在实现功利的手段上,边沁主张享乐主义,鼓励个人去追求自己的最大幸福,当每个人努力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时,整个社会的利益也就增加了。受西方民主法治传统的影响,边沁强调立法和政治参与,“功利原则承认这一被支配地位,把它当作旨在依靠理性和法律之手建造福乐大厦的制度的基础”。边沁功利主义经过约翰·穆勒、大卫·李嘉图的修正和扩张,成为了国家政策的最主要的元素,极大地推动了19世纪英国社会的政治改革和现代化进程,影响深远。

——摘编自钱磊《边沁功利主义法律观产生的历史土壤及其影响》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边沁功利主义思想能够发展的原因,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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