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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详情

明朝时建立三司会审制,即由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三机关组成三法司,会审重大案件。刑部为中央司法审判机关,大理寺为复核机关,都察院为中央监察机关,有权监督刑部审判和大理寺复核。这一制度的实行

A. 提高了监察机构的政治地位

B. 有利于增强司法审判的公正性

C. 促使君主专制得到空前强化

D. 造成权力交叉降低了行政效能

高一历史单选题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试题答案
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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