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0分)
十足的祸害
[美]鲁尼恩
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家乡,住了下来。
当时,在我的老家,问人的来历被认为是不礼貌的行为,摩根·约翰逊自己从来又不提,所以无人知道他从何处来。这还不算,他对自己的身世一概讳莫如深,因此被看成了神秘人物。
他在许多方面叫人见着害怕:鼻子上横着一条伤疤,两条浓眉挤到了一起,黑头发,黑眼睛,爱朝人看。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走在圣菲路上时,有人就说:
“这人是个祸害。”
就这样,摩根·约翰逊第二次走在圣菲路上时,听到说上面那话的人对另一个人说:
“这人的确是个祸害。”
渐渐地,凡是看到了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疤和黑眼睛等等的人,无不说:
“来了个祸害。”
最后,在我老家,无人不晓摩根·约翰逊是个祸害,他无论走到哪个角落,用他独特的眼光打量人时,个个对他敬而远之。
要是他进了哪个酒店,本来人们谈得正起劲,也会一下子冷场。要是他说些什么,不管是什么话,大家都点头称是。既是祸害,谁也不想与他顶撞。
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疤说明,他不知什么时候遇到过大祸,而他居然活着,在西部我老家的街上出没,因此他必然有一套防身术。
他从没说过这个伤疤是怎么来的,后来终于有人打听到了底细:在纽约时,一天晚上他与十个坏家伙干仗,其中一个一枪擦伤了他的鼻子,但摩根·约翰逊到头来却要了这十个人的性命。
此说从何人何处开始不得而知,但摩根·约翰逊从不否认,甚至说他杀的人增加到了二十个时也不否认。实际上,无论别人说他什么,摩根·约翰逊都不否认,总是闭着嘴,只管自己的事。
诸位,他在美国西部我的老家一住就是好些年,镇上要是来了客人,本地人常指着他说:
“这人是个祸害,一点不假。”
到摩根·约翰逊年近五十时,有人还见到他就发抖,一直要抖到见不着了。
后来有一天,摩根·约翰逊在大街上走,碰着一个叫“气喘病”的小老头跌跌撞撞地从绿灯酒店出来。这家伙根本没什么了不起,不过是韦尔法诺河边的一个羊倌。
他害着气喘病,总是上气不接下气,所以得了“气喘病”的诨名。他年岁很大,个子很小,只是个微不足道的羊倌,谁也犯不着欺侮他。每月他到镇上来两趟,就为喝酒,从绿灯酒店跌跌撞撞出来那天,是他一个月里头一趟进城。
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是烈性威士忌,一辈子从来没起过心干仗的人喝了酒常常会想与人干仗。不过,要说烈到会使羊倌也想干仗,那当然还不至于,可偏偏这个“气喘病”就想。他看见摩根·约翰逊后,一把揪住摩根的衣服,踮起脚,冲着摩根问道:
“你是个祸害,对吗?”
看到这个情景的人全替老“气喘病”担心,以为摩根·约翰逊会一口气把他吞下去,嚼碎了又吐出来,可是摩根仅眨眨眼,说:
“怎么?”
“听说你是个祸害,”“气喘病”说,“今天我要把你的肚皮划开,看看里面藏了什么祸水。”
说着他敞开摩根的衣服,摸出把大折叠刀,打开来,要划破摩根·约翰逊的肚皮,平常他下厨房、剥羊皮和做诸如此类的事用的正是这把刀。
摩根·约翰逊没等他开膛,一看见刀,马上转身一溜烟跑了。他没命地跑着,人人都说,那天他要不算飞毛腿,那就没谁算得上飞毛腿。
“气喘病”有了一把年纪,又醉醺醺,当然追不了几步。摩根·约翰逊却没有停,一直跑到了镇外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人看到他往丹佛方向跑,很可能一直跑到了丹佛,因为从此以后他再没在我老家露过面。
这一来,说他是祸害的话没人相信了,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杀过十个人,连一个也没有杀过。至于鼻子上的伤口,有人说是因为摩根·约翰逊想挽一个女人的手,那女人把本厚厚的书顺手扔过去,砸破了他的鼻子。
这种传闻与他杀过十个人的传闻同样不可靠,但到现在为止,我老家的人个个都相信。
我爷爷常谈起摩根·约翰逊,认为这件事多多少少能说明人的天性。爷爷说,你可以把一个人说成好人,也可以把一个人说成坏人,说多了,大家就会相信,即使最后事情的结果证明他不是好人或坏人,那也没有关系。
我爷爷说他也一直怀疑摩根·约翰逊不是祸害,但是如果你问他为什么不像老“气喘病”那样,证实他不是,爷爷就这样回答:
“这嘛——你知道,大家没把他说错的可能性同样存在。可能性是半对半,既然大家也许说对了,人人习惯了的说法我何必起心推翻呢?”
(选自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阴阳之间》,有删改)
1.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故事,简要分析它的作用。(3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指出摩根·约翰逊成为“祸害”的几点主观原因。(3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概述小说情节高潮部分的内容。(5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简要分析“我老家人”的性格特征。(5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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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联系小说主题,写一段读后感。(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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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0分)
十足的祸害
[美]鲁尼恩
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家乡,住了下来。
当时,在我的老家,问人的来历被认为是不礼貌的行为,摩根·约翰逊自己从来又不提,所以无人知道他从何处来。这还不算,他对自己的身世一概讳莫如深,因此被看成了神秘人物。
他在许多方面叫人见着害怕:鼻子上横着一条伤疤,两条浓眉挤到了一起,黑头发,黑眼睛,爱朝人看。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走在圣菲路上时,有人就说:
“这人是个祸害。”
就这样,摩根·约翰逊第二次走在圣菲路上时,听到说上面那话的人对另一个人说:
“这人的确是个祸害。”
渐渐地,凡是看到了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疤和黑眼睛等等的人,无不说:
“来了个祸害。”
最后,在我老家,无人不晓摩根·约翰逊是个祸害,他无论走到哪个角落,用他独特的眼光打量人时,个个对他敬而远之。
要是他进了哪个酒店,本来人们谈得正起劲,也会一下子冷场。要是他说些什么,不管是什么话,大家都点头称是。既是祸害,谁也不想与他顶撞。
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疤说明,他不知什么时候遇到过大祸,而他居然活着,在西部我老家的街上出没,因此他必然有一套防身术。
他从没说过这个伤疤是怎么来的,后来终于有人打听到了底细:在纽约时,一天晚上他与十个坏家伙干仗,其中一个一枪擦伤了他的鼻子,但摩根·约翰逊到头来却要了这十个人的性命。
此说从何人何处开始不得而知,但摩根·约翰逊从不否认,甚至说他杀的人增加到了二十个时也不否认。实际上,无论别人说他什么,摩根·约翰逊都不否认,总是闭着嘴,只管自己的事。
诸位,他在美国西部我的老家一住就是好些年,镇上要是来了客人,本地人常指着他说:
“这人是个祸害,一点不假。”
到摩根·约翰逊年近五十时,有人还见到他就发抖,一直要抖到见不着了。
后来有一天,摩根·约翰逊在大街上走,碰着一个叫“气喘病”的小老头跌跌撞撞地从绿灯酒店出来。这家伙根本没什么了不起,不过是韦尔法诺河边的一个羊倌。
他害着气喘病,总是上气不接下气,所以得了“气喘病”的诨名。他年岁很大,个子很小,只是个微不足道的羊倌,谁也犯不着欺侮他。每月他到镇上来两趟,就为喝酒,从绿灯酒店跌跌撞撞出来那天,是他一个月里头一趟进城。
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是烈性威士忌,一辈子从来没起过心干仗的人喝了酒常常会想与人干仗。不过,要说烈到会使羊倌也想干仗,那当然还不至于,可偏偏这个“气喘病”就想。他看见摩根·约翰逊后,一把揪住摩根的衣服,踮起脚,冲着摩根问道:
“你是个祸害,对吗?”
看到这个情景的人全替老“气喘病”担心,以为摩根·约翰逊会一口气把他吞下去,嚼碎了又吐出来,可是摩根仅眨眨眼,说:
“怎么?”
“听说你是个祸害,”“气喘病”说,“今天我要把你的肚皮划开,看看里面藏了什么祸水。”
说着他敞开摩根的衣服,摸出把大折叠刀,打开来,要划破摩根·约翰逊的肚皮,平常他下厨房、剥羊皮和做诸如此类的事用的正是这把刀。
摩根·约翰逊没等他开膛,一看见刀,马上转身一溜烟跑了。他没命地跑着,人人都说,那天他要不算飞毛腿,那就没谁算得上飞毛腿。
“气喘病”有了一把年纪,又醉醺醺,当然追不了几步。摩根·约翰逊却没有停,一直跑到了镇外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人看到他往丹佛方向跑,很可能一直跑到了丹佛,因为从此以后他再没在我老家露过面。
这一来,说他是祸害的话没人相信了,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杀过十个人,连一个也没有杀过。至于鼻子上的伤口,有人说是因为摩根·约翰逊想挽一个女人的手,那女人把本厚厚的书顺手扔过去,砸破了他的鼻子。
这种传闻与他杀过十个人的传闻同样不可靠,但到现在为止,我老家的人个个都相信。
我爷爷常谈起摩根·约翰逊,认为这件事多多少少能说明人的天性。爷爷说,你可以把一个人说成好人,也可以把一个人说成坏人,说多了,大家就会相信,即使最后事情的结果证明他不是好人或坏人,那也没有关系。
我爷爷说他也一直怀疑摩根·约翰逊不是祸害,但是如果你问他为什么不像老“气喘病”那样,证实他不是,爷爷就这样回答:
“这嘛——你知道,大家没把他说错的可能性同样存在。可能性是半对半,既然大家也许说对了,人人习惯了的说法我何必起心推翻呢?”
(选自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阴阳之间》,有删改)
1.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故事,简要分析它的作用。(3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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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出摩根·约翰逊成为“祸害”的几点主观原因。(3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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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概述小说情节高潮部分的内容。(5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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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简要分析“我老家人”的性格特征。(5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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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联系小说主题,写一段读后感。(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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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1分)
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国) 鲁尼恩
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作是一个神秘的人物。
摩根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的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
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 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晴的人,无不说:” 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以至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只要他一抬腿,用他那特有的姿态注视着别人时,人们都对他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如果他碰巧走进一家酒店,正在进行的争论会因此而忽然平静下来。如果他偶然对争论发表一些意见的话,那么不论他说些什么,在座的都会随声附和。因为谁也不愿意和一个危险人物发生争执。
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疤表明,他过去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然而,这块伤疤到底是怎么来的,他可从未对人说过。久而久之有人声称,听说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
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他在我家乡的小镇上一住多年,镇上的人常常指着他的背影向来访的人说::“他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人。” 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一个牧羊人, 。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常便那些从来不想打架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只是一个劲眨巴着眼,问道:“怎么啦?”
“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 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看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可怕。”
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 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这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了吧。
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砸的。
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摩根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
我的祖父经常谈起摩根·约翰逊,认为这件事说明了人的某些天性。他说,谁都可以说某人是好人或者坏人,而且只要重复多次,最后就会使人信以为真。尽管像这件事所表明的,一旦真相揭露出来后,也许好人并不好,坏人并不坏。
祖父说,他一直怀疑摩根是个危险人物。但是倘若你要问他为什么不像牧羊人那样试验一下,他会对你说:“咳。你也知道,摩根也许就是像人们所说的那样,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只要所传的流言有一分可信,我就决不去揭穿它。” (吴正龙译)
1.摩根实际上是一个怎样的人?小镇的人们把他看成危险人物的根据是什么?(4分)
2.“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砸的。” 这个句子同前文哪些内容形成了对照。(不超过40字作答。4分)
3.说明下列加点文字的意义或作用。(6分)
(1)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 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晴的人,无不说:“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文中加点的词语表现了小镇的人怎样的特点?
(2)“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
联系全文看,这样写摩根有什么作用?
4. 如果要在文中横线处对牧羊人作些叙述或描写,根据主题表现的需要应怎样写?试着写2—4个短句。(3分)
5.小说的细节必须真实可信,经得起推敲。参照示例,对下例内容的合理性加以解说。(4分)
示例: 牧羊人小老头甘布尔为什么敢找危险人物摩根的碴?作者答:是在一种酒劲很大的威士忌的作用下。
(1)摩根很多年来在小镇人心目中一直是个神秘人物。摩根为什么能“神秘” 那么多年?(2分)
(2)在牧羊老头之前,镇上竟没有一个人想“ 试试” 摩根。作者的解释是:(2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5分)
我所认识的盖茨
张亚勤
我第一次见比尔?盖茨是在1990年,在拉斯维加斯的Comdex大展上,盖茨做一个名叫《信息尽在指尖》的演讲,当时的盖茨是年轻人心目中的偶像。真正接触盖茨是在1992年亚特兰大的一个展览会上,那次他来展会做的主旨演讲是Windows95,他称之为“芝加哥计划”。我当时在从事视频方面的研究,在展会的一个展台向众人演示我的视频压缩技术。忽然间,一个很特别的声音传了过来,问我压缩的速率是多少,压缩比例是多少,我回头一看,那个人就是盖茨。盖茨已经看过了好多个展台,他停留下来,我们就数字视频的传输和通信展开交流,聊了20分钟左右,那是第一次真正和他交流。
1998年我加入微软后,回国和李开复博士一起创办微软亚洲研究院。2000年我开始担任院长,经常向盖茨汇报工作。我第一次向他汇报工作是2000年夏天,我和微软研究院的十几个同事到雷蒙德微软公司总部,向盖茨汇报在网络多媒体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汇报刚开始时,我认为他肯定对网络多媒体领域不太懂。令我惊讶的是,他不停地提问,问题都问得很深入,甚至走上前台去询问技术细节,比如做小波变换的编码、如何分层、频率分布、容错率等等。他不是网络多媒体领域的专家,但他能很快抓住问题的核心,并能问出很深刻的问题。
2004年1月,我被调回总部出任微软全球副总裁,按照微软的“导师制文化”,回到总部,我就需要一个导师,我找到盖茨,说希望他能做我的导师。他欣然答应了。有时候在电梯里遇到,他会叫我去办公室聊一聊。在这种畅所欲言的互动中,我颇有收获,我也更多地感受到他的人格魅力。当时,我毕竟是刚从中国调去的“外来人”,当我与总部的那些高管们有一些冲突的时候,盖茨往往会亲自写邮件沟通,这让我很是感动。那段时间,除了日常工作的交往,我们每个月都会有单独会面。他看问题很深刻,总能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和他聊完天,你会感觉整个人很清澈,思路很清晰。
2006年初我回到中国组建微软中国研发集团,并担任主席。我成了盖茨了解中国很重要的一个窗口。我加入微软后在公司里有一次碰到他,他就对中国十分好奇,问了一些关于政府架构、大学教育方面的问题。有时候他好奇的范围超过了软件和技术。有一次他问我,为什么中国的学生这么聪明?他来中国时也和一些中国领导人有交流,他说中国领导人一定是世界上最强的。我相信他说的是真心话,不是外交辞令,因为对他来说,已没必要再为了什么目的说言不由衷的话了。我每次见到盖茨,他都会欣然接受我给他“洗脑”。比如“十七大”之后,我见到他就专门给他传达中国十七大的精神。他对中国很感兴趣,这能让他更多地理解中国。
2008年6月,在西雅图,我参加了盖茨的告别晚会,并代表微软中国的全体同仁向盖茨送了两件礼物。其中之一是一本《比尔在中国》的影集,记录了从1991年起比尔?盖茨十多次中国之行的精彩瞬间。我自己则送给他中国古代乐器埙、篪各一件,取意《诗经》“伯氏吹埙,仲氏吹篪”,埙篪相和,如兄弟之睦,如君子之交。
盖茨退休我感觉既留恋,又替他感到高兴,他又开始投入一项让他充满激情并对整个社会都有益的事业当中去了。盖茨是微软的灵魂人物和大家长,另一方面也是我的朋友,我们在很多问题上都有过争论和探讨,有时达成共识,也有出现分歧的时候。当然,盖茨并没有完全离开微软,他还是微软的非执行董事长,他每个星期会来公司一天。
盖茨用30多年创立了微软公司,用创新的技术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改变了世界。现在,他决定把所有的财富回馈给社会。他对于财富的态度和对梦想的不断追求,最值得世人学习,我十分敬佩他,他是我人生的楷模。
(选自《南方人物周刊》,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作者第一次和盖茨交流是在1992年亚特兰大,盖茨在展览会上做了主旨演讲Windows95,之后他们通过数字视频的传输和通信展开了20分钟的交流。 |
B.在向盖茨汇报在网络多媒体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时,作者认为盖茨肯定对该领域不太懂,可令他惊讶的是,盖茨虽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却能很快抓住问题的核心,问出很深刻的问题。 |
C.作为一个刚从中国调到微软总部的“外来人”,当作者与高管们发生冲突时,盖茨往往会亲自写邮件沟通,这种为了维护两国人民友谊而不辞辛劳的精神,让作者很是感动。 |
D.作者叙述送给盖茨中国古代乐器埙、篪这件事,既表明作者与盖茨之间有着诚挚的友谊,也与上一段中写盖茨对中国很感兴趣、渴望了解中国相照应。 |
E.本文以时间为顺序描述了“我所认识的盖茨”与自己交往的几件事,表现了盖茨对财富的明智态度和对梦想的孜孜追求。
2.作者说盖茨退休令自己“感觉既留恋,又替他感到高兴”,这是为什么?请简要分析。(6分)
3.作者在文章结尾说盖茨是自己“人生的楷模”,结合全文来看,盖茨身上有哪些品质值得学习? (6分)
4.盖茨“用30多年创立了微软公司”,从而“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改变了世界”,而最终他却又决定“把所有的财富回馈给社会”。请你就对“梦想”、“财富”、“回馈”三个方面的理解,任选一个方面,结合文章内容和社会现象,谈谈你的看法。(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我所认识的盖茨
张亚勤
我第一次见比尔·盖茨是在1990年,在拉斯维加斯的Comdex大展上,盖茨做一个名叫《信息尽在指尖》的演讲,当时的盖茨是年轻人心目中的偶像。真正接触盖茨是在1992年亚特兰大的一个展览会上,那次他来展会做的主旨演讲是Windows95,他称之为“芝加哥计划”。我当时在从事视频方面的研究,在展会的一个展台向众人演示我的视频压缩技术。忽然间,一个很特别的声音传了过来,问我压缩的速率是多少,压缩比例是多少,我回头一看,那个人就是盖茨。盖茨已经看过了好多个展台,他停留下来,我们就数字视频的传输和通信展开交流,聊了20分钟左右,那是第一次真正和他交流。
1998年我加入微软后,回国和李开复博士一起创办微软亚洲研究院。2000年我开始担任院长,经常向盖茨汇报工作。我第一次向他汇报工作是2000年夏天,我和微软研究院的十几个同事到雷蒙德微软公司总部,向盖茨汇报在网络多媒体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汇报刚开始时,我认为他肯定对网络多媒体领域不太懂。令我惊讶的是,他不停地提问,问题都问得很深入,甚至走上前台去询问技术细节,比如做小波变换的编码、如何分层、频率分布、容错率等等。他不是网络多媒体领域的专家,但他能很快抓住问题的核心,并能问出很深刻的问题。
2004年1月,我被调回总部出任微软全球副总裁,按照微软的“导师制文化”,回到总部,我就需要一个导师,我找到盖茨,说希望他能做我的导师。他欣然答应了。有时候在电梯里遇到,他会叫我去办公室聊一聊。在这种畅所欲言的互动中,我颇有收获,我也更多地感受到他的人格魅力。当时,我毕竟是刚从中国调去的“外来人”,当我与总部的那些高管们有一些冲突的时候,盖茨往往会亲自写邮件沟通,这让我很是感动。那段时间,除了日常工作的交往,我们每个月都会有单独会面。他看问题很深刻,总能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和他聊完天,你会感觉整个人很清澈,思路很清晰。
2006年初我回到中国组建微软中国研发集团,并担任主席。我成了盖茨了解中国很重要的一个窗口。我加入微软后在公司里有一次碰到他,他就对中国十分好奇,问了一些关于政府架构、大学教育方面的问题。有时候他好奇的范围超过了软件和技术。有一次他问我,为什么中国的学生这么聪明?他来中国时也和一些中国领导人有交流,他说中国领导人一定是世界上最强的,我相信他说的是真心话,不是外交辞令,因为对他来说,已没必要再为了什么目的说言不由衷的话了。我每次见到盖茨,他都会欣然接受我给他“洗脑”。比如“十七大”之后,我见到他就专门给他传达中国十七大的精神。他对中国很感兴趣,这能让他更多地理解中国。
2008年6月,在西雅图,我参加了盖茨的告别晚会,并代表微软中国的全体同仁向盖茨送了两件礼物。其中之一是一本《比尔在中国》的影集,记录了从1991年起比尔·盖茨十多次中国之行的精彩瞬间。我自己则送给他中国古代乐器埙、篪各一件,取意《诗经》“伯氏吹埙,仲氏吹篪”,埙篪相和,如兄弟之睦,如君子之交。
盖茨退休我感觉既留恋,又替他感到高兴,他又开始投入一项让他充满激情并对整个社会都有益的事业当中去了。盖茨是微软的灵魂人物和大家长,另一方面也是我的朋友,我们在很多问题上都有过争论和探讨,有时达成共识,也有出现分歧的时候。当然,盖茨并没有完全离开微软,他还是微软的非执行董事长,他每个星期会来公司一天。
盖茨用30多年创立了微软公司,用创新的技术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改变了世界。现在,他决定把所有的财富回馈给社会。他对于财富的态度和对梦想的不断追求,最值得世人学习,我十分敬佩他,他是我人生的楷模。
(选自《南方人物周刊》,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作者叙述送给盖茨中国古代乐器埙、篪这件事,既表明作者与盖茨之间有着诚挚的友谊,也与上一段中写盖茨对中国很感兴趣、渴望了解中国相照应。
B.作为一个刚从中国调到微软总部的“外来人”,当作者与高管们发生冲突时,盖茨往往会亲自写邮件沟通,这种为了维护两国人民友谊而不辞辛劳的精神,让作者很是感动。
C.在向盖茨汇报在网络多媒体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时,作者认为盖茨肯定对该领域不太懂,可令他惊讶的是,盖茨虽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却能很快抓住问题的核心,问出很深刻的问题。
D.作者第一次和盖茨交流是在1992年亚特兰大,盖茨在展览会上做了主旨演讲Windows95,之后他们通过数字视频的传输和通信展开了20分钟的交流。
E.本文以时间为顺序描述了“我所认识的盖茨”与自己交往的几件事,表现了盖茨对财富的明智态度和对梦想的孜孜追求。
2.作者说盖茨退休令自己“感觉既留恋,又替他感到高兴”,这是为什么?请简要分析。(6分)
3.作者在文章结尾说盖茨是自己“人生的楷模”,结合全文来看,盖茨身上有哪些品质值得学习?(6分)
4.盖茨“用30多年创立了微软公司”,从而“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改变了世界”,而最终他却又决定“把所有的财富回馈给社会”。请你就对“梦想”、“财富”、“回馈”三个方面的理解,任选一个方面,结合文章内容和社会现象,谈谈你的看法。(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我所认识的盖茨
张亚勤
我第一次见比尔·盖茨是在1990年,在拉斯维加斯的Comdex大展上,盖茨做一个名叫《信息尽在指尖》的演讲,当时的盖茨是年轻人心目中的偶像。真正接触盖茨是在1992年亚特兰大的一个展览会上,那次他来展会做的主旨演讲是Windows95,他称之为“芝加哥计划”。我当时在从事视频方面的研究,在展会的一个展台向众人演示我的视频压缩技术。忽然间,一个很特别的声音传了过来,问我压缩的速率是多少,压缩比例是多少,我回头一看,那个人就是盖茨。盖茨已经看过了好多个展台,他停留下来,我们就数字视频的传输和通信展开交流,聊了20分钟左右,那是第一次真正和他交流。
1998年我加入微软后,回国和李开复博士一起创办微软亚洲研究院。2000年我开始担任院长,经常向盖茨汇报工作。我第一次向他汇报工作是2000年夏天,我和微软研究院的十几个同事到雷蒙德微软公司总部,向盖茨汇报在网络多媒体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汇报刚开始时,我认为他肯定对网络多媒体领域不太懂。令我惊讶的是,他不停地提问,问题都问得很深入,甚至走上前台去询问技术细节,比如做小波变换的编码、如何分层、频率分布、容错率等等。他不是网络多媒体领域的专家,但他能很快抓住问题的核心,并能问出很深刻的问题。
2004年1月,我被调回总部出任微软全球副总裁,按照微软的“导师制文化”,回到总部,我就需要一个导师,我找到盖茨,说希望他能做我的导师。他欣然答应了。有时候在电梯里遇到,他会叫我去办公室聊一聊。在这种畅所欲言的互动中,我颇有收获,我也更多地感受到他的人格魅力。当时,我毕竟是刚从中国调去的“外来人”,当我与总部的那些高管们有一些冲突的时候,盖茨往往会亲自写邮件沟通,这让我很是感动。那段时间,除了日常工作的交往,我们每个月都会有单独会面。他看问题很深刻,总能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和他聊完天,你会感觉整个人很清澈,思路很清晰。
2006年初我回到中国组建微软中国研发集团,并担任主席。我成了盖茨了解中国很重要的一个窗口。我加入微软后在公司里有一次碰到他,他就对中国十分好奇,问了一些关于政府架构、大学教育方面的问题。有时候他好奇的范围超过了软件和技术。有一次他问我,为什么中国的学生这么聪明?他来中国时也和一些中国领导人有交流,他说中国领导人一定是世界上最强的,我相信他说的是真心话,不是外交辞令,因为对他来说,已没必要再为了什么目的说言不由衷的话了。我每次见到盖茨,他都会欣然接受我给他“洗脑”。比如“十七大”之后,我见到他就专门给他传达中国十七大的精神。他对中国很感兴趣,这能让他更多地理解中国。
2008年6月,在西雅图,我参加了盖茨的告别晚会,并代表微软中国的全体同仁向盖茨送了两件礼物。其中之一是一本《比尔在中国》的影集,记录了从1991年起比尔·盖茨十多次中国之行的精彩瞬间。我自己则送给他中国古代乐器埙、篪各一件,取意《诗经》“伯氏吹埙,仲氏吹篪”,埙篪相和,如兄弟之睦,如君子之交。
盖茨退休我感觉既留恋,又替他感到高兴,他又开始投入一项让他充满激情并对整个社会都有益的事业当中去了。盖茨是微软的灵魂人物和大家长,另一方面也是我的朋友,我们在很多问题上都有过争论和探讨,有时达成共识,也有出现分歧的时候。当然,盖茨并没有完全离开微软,他还是微软的非执行董事长,他每个星期会来公司一天。
盖茨用30多年创立了微软公司,用创新的技术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改变了世界。现在,他决定把所有的财富回馈给社会。他对于财富的态度和对梦想的不断追求,最值得世人学习,我十分敬佩他,他是我人生的楷模。 (选自《南方人物周刊》,有删改)
1.作者说盖茨退休令自己“感觉既留恋,又替他感到高兴”,这是为什么?请分点概述。(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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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者在文章结尾说盖茨是自己“人生的楷模”,结合全文来看,盖茨身上有哪些品质值得学习?(5分)
3.盖茨“用30多年创立了微软公司”,从而“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改变了世界”,而最终他却又决定“把所有的财富回馈给社会”。请你就对“梦想”“财富”“回馈”三个方面的理解,任选一个方面,结合文章内容和社会现象,谈谈你的看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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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所认识的盖茨
张亚勤
我第一次见比尔·盖茨是在1990年,在拉斯维加斯的Comdex大展上,盖茨做一个名叫《信息尽在指尖》的演讲,当时的盖茨是年轻人心目中的偶像。真正接触盖茨是在1992年亚特兰大的一个展览会上,那次他来展会做的主旨演讲是Windows95,他称之为“芝加哥计划”。我当时在从事视频方面的研究,在展会的一个展台向众人演示我的视频压缩技术。忽然间,一个很特别的声音传了过来,问我压缩的速率是多少,压缩比例是多少,我回头一看,那个人就是盖茨。盖茨已经看过了好多个展台,他停留下来,我们就数字视频的传输和通信展开交流,聊了20分钟左右,那是第一次真正和他交流。
1998年我加入微软后,回国和李开复博士一起创办微软亚洲研究院。2000年我开始担任院长,经常向盖茨汇报工作。我第一次向他汇报工作是2000年夏天,我和微软研究院的十几个同事到雷蒙德微软公司总部,向盖茨汇报在网络多媒体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汇报刚开始时,我认为他肯定对网络多媒体领域不太懂。令我惊讶的是,他不停地提问,问题都问得很深入,甚至走上前台去询问技术细节,比如做小波变换的编码、如何分层、频率分布、容错率等等。他不是网络多媒体领域的专家,但他能很快抓住问题的核心,并能问出很深刻的问题。
2004年1月,我被调回总部出任微软全球副总裁,按照微软的“导师制文化”,回到总部,我就需要一个导师,我找到盖茨,说希望他能做我的导师。他欣然答应了。有时候在电梯里遇到,他会叫我去办公室聊一聊。在这种畅所欲言的互动中,我颇有收获,我也更多地感受到他的人格魅力。当时,我毕竟是刚从中国调去的“外来人”,当我与总部的那些高管们有一些冲突的时候,盖茨往往会亲自写邮件沟通,这让我很是感动。那段时间,除了日常工作的交往,我们每个月都会有单独会面。他看问题很深刻,总能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和他聊完天,你会感觉整个人很清澈,思路很清晰。
2006年初我回到中国组建微软中国研发集团,并担任主席。我成了盖茨了解中国很重要的一个窗口。我加入微软后在公司里有一次碰到他,他就对中国十分好奇,问了一些关于政府架构、大学教育方面的问题。有时候他好奇的范围超过了软件和技术。有一次他问我,为什么中国的学生这么聪明?他来中国时也和一些中国领导人有交流,他说中国领导人一定是世界上最强的,我相信他说的是真心话,不是外交辞令,因为对他来说,已没必要再为了什么目的说言不由衷的话了。我每次见到盖茨,他都会欣然接受我给他“洗脑”。比如“十七大”之后,我见到他就专门给他传达中国十七大的精神。他对中国很感兴趣,这能让他更多地理解中国。
2008年6月,在西雅图,我参加了盖茨的告别晚会,并代表微软中国的全体同仁向盖茨送了两件礼物。其中之一是一本《比尔在中国》的影集,记录了从1991年起比尔·盖茨十多次中国之行的精彩瞬间。我自己则送给他中国古代乐器埙、篪各一件,取意《诗经》“伯氏吹埙,仲氏吹篪”,埙篪相和,如兄弟之睦,如君子之交。
盖茨退休我感觉既留恋,又替他感到高兴,他又开始投入一项让他充满激情并对整个社会都有益的事业当中去了。盖茨是微软的灵魂人物和大家长,另一方面也是我的朋友,我们在很多问题上都有过争论和探讨,有时达成共识,也有出现分歧的时候。当然,盖茨并没有完全离开微软,他还是微软的非执行董事长,他每个星期会来公司一天。
盖茨用30多年创立了微软公司,用创新的技术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改变了世界。现在,他决定把所有的财富回馈给社会。他对于财富的态度和对梦想的不断追求,最值得世人学习,我十分敬佩他,他是我人生的楷模。 (选自《南方人物周刊》,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作者第一次和盖茨交流是在1992年亚特兰大,盖茨在展览会上做了主旨演讲Windows95,之后他们通过数字视频的传输和通信展开了20分钟的交流。 |
B.在向盖茨汇报在网络多媒体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时,作者认为盖茨肯定对该领域不太懂,可令他惊讶的是,盖茨虽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却能很快抓住问题的核心,问出很深刻的问题。 |
C.作为一个刚从中国调到微软总部的“外来人”,当作者与高管们发生冲突时,盖茨往往会亲自写邮件沟通,这种为了维护两国人民友谊而不辞辛劳的精神,让作者很是感动。 |
D.作者叙述送给盖茨中国古代乐器埙、篪这件事,既表明作者与盖茨之间有着诚挚的友谊,也与上一段中写盖茨对中国很感兴趣、渴望了解中国相照应。 |
E.本文以时间为顺序描述了“我所认识的盖茨”与自己交往的几件事,表现了盖茨对财富的明智态度和对梦想的孜孜追求。
2.作者说盖茨退休令自己“感觉既留恋,又替他感到高兴”,这是为什么?请简要分析(6分)
3.作者在文章结尾说盖茨是自己“人生的楷模”,结合全文来看,盖茨身上有哪些品质值得学习?(6分)
4.盖茨“用30多年创立了微软公司”,从而“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改变了世界”,而最终他却又决定“把所有的财富回馈给社会”。请你就对“梦想”、“财富”、“回馈”三个方面的理解,任选一个方面,结合文章内容和社会现象,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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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高考山东卷)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活 着
余 华
我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时,夏季刚刚来到。
那天午后,我走到了一棵有着茂盛叶子的树下,看到近旁田里一个老人和一头老牛。 这位老人后来和我一起坐在了那棵茂盛的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他向我讲述了自己:
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去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可寿命长,我家里五口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孙子死后的第二年,看看自己还得活几年,我觉得牛还是要买的。牛是半个人,它能替我干活,闲下来时我也有个伴,心里闷了就和它说说话。牵着它去水边吃草,就跟拉着个孩子似的。
买牛那天,我把钱揣在怀里走着去新丰,那里有个很大的牛市场。路过邻近一个村庄时,看到晒场上有一群人,走过去看看,就看到了这头牛,它趴在地上,歪着脑袋吧哒吧哒掉眼泪。旁边一个赤膊男人蹲在地上霍霍地磨着牛刀,围着的人在说牛刀从什么地方刺进去最好。我看到这头老牛哭得那么伤心,心里怪难受的。想想做牛真是可怜。累死累活替人干了一辈子,老了,力气小了,就要被人宰了吃掉。
我不忍心看它被宰掉,便离开晒场继续往新丰去。走着走着心里总放不下这头牛,它知道自己要死了,脑袋底下都有一摊眼泪了。
我越走心里越是定不下来,后来一想,干脆把它买下来。
我赶紧往回走,走到晒场那里,他们已经绑住了牛脚,我挤上去对那个磨刀的男人说: “行行好,把这头牛卖给我吧。”
赤膊男人手指试着刀锋,看了我好一会才问:“你说什么?”我说:“我要买这牛。”
他咧开嘴嘻嘻笑了,旁边的人也哄地笑起来。我从怀里抽出钱放到他手里,说:“你数一数。”赤膊男人马上傻了,他把我看了又看,还搔搔脖子,问我:“你当真要买?”
我什么话也不去说,蹲下把牛脚上的绳子解了,站起来后拍拍牛的脑袋。这牛还真聪明,知道自己不死了,一下子站起来,也不掉眼泪了。我拉住缰绳对那个男人说:“你数数钱。”
那人把钱举到眼前像是看看有多厚,看完他说:“不数了,你拉走吧。”
我便拉着牛走去,他们在后面乱哄哄地笑,我听到那个男人说:“今天合算,今天合算。”
牛是通人性的,我拉着它往回走时,它知道是我救了它的命,身体老往我身上靠,亲热得很。我对它说:“你呀,先别这么高兴,我拉你回去是要你干活,不是把你当爹来养着的。”
我拉着牛回到村里,村里人全围上来看热闹,他们都说我老糊涂了,买了这么一头老牛回来,有个人说:“福贵,我看它年纪比你爹还大。”
会看牛的告诉我,说它最多只能活两年三年的,我想两三年足够了,我自己恐怕还活不到这么久。谁知道我们都活到了今天,村里人又惊又奇,就是前两天,还有人说我们是“两个老不死”。
牛到了家,也是我家里的成员了,该给它取个名字,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叫它福贵好。定下来叫它福贵,我左看右看都觉得它像我,心里美滋滋的,后来村里人也开始说像,我嘿嘿笑。
福贵是好样的,有时候嘛,也要偷偷懒,可人也常常偷懒,就不要说是牛了。我知道什么时候该让它干活,什么时候该让它歇一歇。只要我累了,我知道它也累了,就让它歇一会,我歇得来精神了,那它也该干活了。
老人说着站了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向池塘旁的老牛喊了一声,那牛就走到老人身旁低下了头,老人把犁扛到肩上,拉着牛的缰绳慢慢走去。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从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节选自余华《活着》,有删改)
1.小说中老人与牛的形象有哪些相似之处?请结合文本作简要概括。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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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析文中画线的两个句子的表现手法与表达效果。
(1)牵着它去水边吃草,就跟拉着个孩子似的。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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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请简要分析小说最后一段景物描写的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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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答案:4.结合文本,谈谈本文以“活着”为题目有什么好处。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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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人味
姜钦峰(译)
鲁尼是个年轻的摄影师,此次孤身前往西部原始森林,是为了寻找传说中的“鬼兰”。这是一种罕见的野生兰花,如果能拍到“鬼兰”的独家照片,肯定能卖出高价。但是森林里常有黑熊出没,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他不敢贸然进山,必须在当地找一名向导。
鲁尼慕名找到杰克家里,想请他做向导。杰克50多岁,是个经验丰富的老猎人,世世代代都住在山脚下。鲁尼刚说明来意,杰克就把头摇得像摆钟:“你疯了,现在是黑瞎子繁育的季节,是它们性情最凶狠的时候,我可不想陪你去送死!”黑熊的视力很差,当地人习惯称它们为黑瞎子。
鲁尼早有心理准备,遭到拒绝并不意外。他再三恳求,并主动提出愿意多付一倍报酬。杰克架不住软磨硬泡,最后只好说:“除非你答应我一个条件,遇到任何情况,你都必须听我指挥,否则你就另请高明吧。”鲁尼欢天喜地,满口答应,只要能找到“鬼兰”,他什么都不在乎了。
万事俱备,杰克却按兵不动,决定三天后再进山。鲁尼住在杰克家里,心急如焚,但考虑到有约在先,也不敢多问。按照杰克的吩咐,在这三天之内,鲁尼不准刷牙洗脸,不准洗澡,连衣服鞋袜都不准换,当然杰克自己也照做。炎热的夏季,鲁尼几乎浑身发臭,苦不堪言。
终于熬到第四天,两人钻进了茂密的原始森林。出发时,鲁尼主动背起了所有的粮食和装备,杰克乐得轻松,专心做向导。
两人在路上边走边聊,杰克说:“其实所有的野兽都怕人,遇到人就会自动躲开,但是黑瞎子视力很弱,常常会把人误当成其他动物而进行攻击。”
鲁尼忽然紧张起来:“万一遇到黑瞎子,我们怎么办?”
“千万别跑,因为人根本跑不过它,最好躺在地上别动。”
“那不是等死吗?”鲁尼半信半疑。
杰克笑了笑,胸有成竹道黑瞎子虽然看不清,但是嗅觉特别灵敏,只要闻到人的气味就会吓跑,所以我们身上的气味越浓,就越安全,明白吗?”
鲁尼恍然大悟,难怪三天不许洗澡,原来是这个道理,天知道是真是假!
杰克和鲁尼在森林里转了三天三夜,仍未找到“鬼兰”,最担心的事情却发生了。这天傍晚,他们正在前行,忽然闯出一只大黑熊,敦实得像枚炮弹,低吼着直冲过来。杰克并不惊慌,马上躺在地上不动。鲁尼突然愣了一下,扭头撒腿就跑,早把杰克的交代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杰克见状,急得大喊:“千万别动,快躺下,你跑不过黑瞎子的!”
鲁尼头也不回,边跑边说:“对不起,杰克,我只要跑得比你快就能活命。”原来他心里早就想好了,万一遇到黑熊就拼命跑,因为黑熊不可能同时攻击两个目标,最远的那个最安全。
眼看鲁尼越跑越远,杰克无可奈何,只好继续躺在地上装死。
黑熊渐渐逼近,忽然闻到杰克身上发出的强烈气味,知道是人的气味,吓得赶紧后退两步,往别处去了。黑熊走远了,杰克从地上爬起来,环顾四周,鲁尼已不见了踪影。山林寂静,只有鸟叫和风吹树叶的声音,杰克孤零零地站在大树底下,竟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战。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陷入了绝境!
就在杰克绝望时,忽然听到不远处传来一声惨叫。肯定是鲁尼!杰克来不及细想,不顾一切地朝发出声音的方向跑去。在不到一公里的地方,他发现浑身是血的鲁尼正疼得在地上打滚,右腿已被咬断,血肉模糊。原来,黑熊撇下杰克后,很快又追上了鲁尼,不可思议的是,它竟疯狂地袭击了鲁尼。杰克赶紧打开鲁尼的旅行包,找出药品和绷带,帮他包扎止血,然后又拿出卫星电话,迅速拨打求救电话。几个小时后,救援直升机找到了他们,并把鲁尼送往医院抢救。
半年后,鲁尼伤愈出院,拄着拐杖去找杰克。他指着自己残废的右腿,愤怒地质问杰克:“你说黑熊闻到人味就会躲开,它为什么还攻击我?难道我身上没有气味?”
杰克满脸沮丧,叹息道:“你有人味吗?早知道你如此没有人味,你就是给我一座金山,我也不敢带你进山啊!”
(节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写到,鲁尼为了能在西部原始森林寻找到“鬼兰”,并将可能拍到的“鬼兰”独家照片卖出高价,他慕名找到杰克,想请他做向导。
B. 文中画线的句子运用动作描写和语言描写等表现手法,写出了杰克出于经验而不答应给鲁尼做向导的决心。语言富有生活气息。
C. 在森林里见到黑熊,鲁尼潜意识地撒腿就跑,也不听从杰克的劝告,因为他认为黑熊不可能同时攻击两个目标,跑得快就会安全。
D. 最后杰克也感到了绝望,因为所有的野外生存装备、食物都背在鲁尼身上,被鲁尼带走了,他无法与外界联络,走不出那片原始森林。
2.小说中的杰克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3.小说最后杰克问鲁尼:“你有人味吗?”那么,你认为鲁尼有“人味”吗?请结合文意谈谈你的看法。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人 味
姜钦峰
鲁尼是个年轻的摄影师,此次孤身前往西部原始森林,是为了寻找传说中的“鬼兰”。这是一种罕见的野生兰花,如果能拍到“鬼兰”的独家照片,肯定能卖出高价。但森林里常有黑熊出没,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他不敢贸然进山,必须在当地找一名向导。
鲁尼慕名找到阿杰家,想请他做向导。阿杰50多岁,是个经验丰富的老猎人,世世代代都住在山脚下。鲁尼刚说明来意,阿杰就把头摇得像摆钟:“你疯了,现在是黑瞎子繁育的季节,性情最凶狠的时候,我可不想陪你去送死!”黑熊的视力差,当地人习惯称为黑瞎子。
鲁尼早有心理准备,遭到拒绝并不意外,他再三恳求,并主动提出愿意多付一倍报酬。阿杰架不住软磨硬泡,只好说:“除非你答应我一个条件,无论遇到任何情况,你都必须听我指挥,否则你就另请高明吧!”鲁尼欢天喜地,满口答应,只要能找到“鬼兰”,什么都不在乎。
万事俱备,阿杰却按兵不动,决定三天后再进山。鲁尼住在阿杰家里,心急如焚,但考虑到有约在先,也不敢多问。按照阿杰的吩咐,在这三天之内,鲁尼不准刷牙洗脸,不准流澡,连衣服鞋袜都不准换,当然阿杰自己也照做。炎热的夏季,鲁尼几乎浑身发臭,苦不堪言。
终于熬到第四天,两人钻进了茂密的原始森林。出发时,,鲁尼主动背起了所有的粮食和装备,阿杰乐得轻松,专心做向导。
两人在路上边走边聊,阿杰说:“所有的野兽都怕人,遇到人就会自动躲开,但黑瞎子视力弱,常会把人误当成其他动物攻击。”
鲁尼忽然紧张起来:“万一遇到黑瞎子,怎么办?”
“千万别跑,因为人根本跑不过它,最好躺在地上别动。
“那不是等死吗?”鲁尼半信半疑。
阿杰笑了笑,胸有成竹道:“黑瞎子虽然看不清,但唤觉特别灵敏,只要闻到人的气味就会吓跑,所以我们身上的气味越浓,就越安全。”
鲁尼恍然大悟,难怪三天不评洗澡,天知道是真是假!
阿杰和鲁尼在森林里转了三天三夜,仍未找到“鬼兰”,最担心的事情却发生了。这天傍晚,他们正在前行,忽然闯出一只大黑熊,敦实得像枚炮弹,低吼着直冲过来。阿杰并不惊慌,马上躺在地上不动。鲁尼吓傻了,担头就跑,早把阿杰的交代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阿杰见状,急得大喊:“快快躺下,你跑不过黑瞎子的!”
鲁尼头也不回,边跑边说:“对不起,阿杰,我只要跑得比你快就能活命。”原来他心里早就想好了,万一遇到黑熊就拼命跑,因为黑能不可能同时攻击两个目标,最远的那个最安全。
眼看鲁尼越跑越远,阿杰无可奈何,只好继续躺在地上装死。
黑熊渐渐逼近,忽然闻到阿杰身上发出的强烈气味,知道是人的气味,吓得赶紧后退两步,往别处去了。黑熊走远了,阿杰从地上爬起来,环顾四周,鲁尼已不见了踪影。山林寂静,只有鸟叫和风吹树叶的声音,阿杰孤零零地站在大树下,不由自主打了个冷战,从头凉到脚,他突然意识到自己陷入了绝境!所有的野外生存装备都背在鲁尼身上,食物也被他带走了,阿杰无法与外界联络,走不出这片原始森林。
就在阿杰绝望时,忽然听到不远处传来一声惨叫,肯定是鲁尼!阿杰来不及细想,不顾一切地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在不到一公里的地方,他发现浑身是血的鲁尼正疼得在地上打滚,右腿已被咬断,血肉模糊。原来,黑熊撇下阿杰后,很快又追上了鲁尼,不可思议的是,它竟瘋狂地袭击了鲁尼。阿杰赶紧打开鲁尼的旅行包,找出药品和绷带,帮他包扎止血,然后迅速拨打卫星电话求救。几个小时后,救援直升机把鲁尼送往医院。
半年后,鲁尼伤愈出院,拉着拐杖又去找阿杰。他指着自己残废的右腿,愤怒地质阿阿杰:“你说黑熊闻到人味就会躲开,它为什么还攻击我,难道我身上没有人味?”
阿杰满脸沮丧,回答道:“你有人味吗?早知你如此没有人味,你就是给我一座金山,我也不敢带你进山啊!”
(选自《绝妙小小说》)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写鲁尼为了能在西部原始森林寻找到“鬼兰”,并将可能拍到的“鬼兰”独家照片卖个高价,找到经验丰富的阿杰做向导。
B. 文中面线的句子用了动作与语言描写,写出了阿杰出于经验而不答应给鲁尼做向导的决心,为后文情节的发展作铺垫。
C. 在森林里一见到黑熊,鲁尼立马下意识地撒腿就跑,也不听阿杰的劝告,因为他认为黑熊不可能同时攻击两个目标。
D. 最后阿杰也感到了绝望,因为所有的野外生存装备、食物都背在鲁尼身上,被鲁尼带走了,他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
2.请结合文章内容,分析作者用“人味”做小说标题的用意。
3.阿杰为什么说鲁尼“没有人味”?请结合文章内容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活着
余 华
我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时,夏季刚刚来到。
那天午后,我走到了一棵有着茂盛叶子的树下,看到近旁田里一个老人和一头老牛。这位老人后来和我一起坐在了那棵茂盛的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他向我讲述了自己:
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去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可寿命长,我家里五口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孙子死后的第二年,看看自己还得活几年,我觉得牛还是要买的。牛是半个人,它能替我干活,阁下来时我也有个伴,心里闷了就和它说说话。牵着它去水边吃草,就跟拉着个孩子似的。
买牛那天,我把钱揣在怀里走着去新丰,那里有个很大的牛市场。路过邻近一个村庄时,看到晒场上有一群人,走过去看看,就看到了这头牛,它趴在地上,歪着脑袋吧哒吧哒掉眼泪,旁边一个赤膊男人蹲在地上霍霍地磨着牛刀,围着的人在说牛刀从什么地方刺进去最好。我看到这头老牛哭得那么伤心,心里怪难受的。想想做牛真是可怜。
累死累活替人干了一辈子,老了,力气小了,就要被人宰了吃掉。
我不忍心看它被宰掉,便离开晒场继续往新丰去。走着走着心里总放不下这头牛,它知道自己要死了,脑袋底下都有一滩眼泪了。
我越走心里越是定不下来,后来一想,干脆把它买下来。
我赶紧往回走,走到晒场那里,他们已经绑住了牛脚,我挤上去对那个磨刀的男人说:“行行好,把这头牛卖给我吧。”
赤膊男人手指试着刀锋,看了我好一会才问:“你说什么?”我说:“我要买这牛。”
他咧开嘴嘻嘻笑了,旁边的人也哄地笑起来,我从怀里抽出钱放到他手里,说:“你数一数。”赤膊男人马上傻了,他把我看了又看,还搔搔脖子,问我:“你当真要买?”
我什么话也不去说,蹲下把牛脚上的绳子解了,站起来后拍拍牛的脑袋。这牛还真聪明,知道自己不死了,一下子站起来,也不掉眼泪了。我拉住缰绳对那个男人说:“你数数钱。”
那人把钱举到眼前像是看看有多厚,看完他说:“不数了,你拉走吧。”
我便拉着牛走去,他们在后面乱哄哄地笑,我听到那个男人说:“今天合算,今天合算。”
牛是通人性的,我拉着它往回走时,它知道是我救了它的命,身体老往我身上靠,亲热得很。我对它说:“你呀,先别这么高兴,我拉你回去是要你干活,不是耙你当爹来养着的。”
我拉着牛回到村里,村里人全围上来看热闹,他们都说我老糊涂了,买了这么一头老牛回来,有个人说:…祷贵,我看它年纪比你爹还大。”
会看牛的告诉我,说它最多只能活两年三年的,我想两三年足够了,我自已恐怕还活不到这么久。谁料道我们都活到了今天,村里人又惊又奇,就是前两天,还有人说我们是“两个老不死”。
牛到了家,也是咱家里的成员了,该给它取个名字,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叫它福贵好。定下来叫它福贵,我左看右看都觉得像我,心里美滋滋的,后来村里人也开始说像,我嘿嘿笑。
福贵是好样的,有时候嘛,也要偷偷懒,可人也常常偷懒,就不要说是牛了。我知道什么时候该让它干活,什么时候该让它歇一歇。只要我累了,我知道它也累了,就让它歇一会,我歇得来精神了,那它也该干活了。
老人说着站了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向池塘旁的老牛喊了一声,那牛兢走到老人身旁低下了头,老人耙犁扛到肩上,拉着牛的缰绳慢慢走去。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从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失了。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撬蓉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节选自余华《活着>,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本文展开故事的方式非常巧妙。在一个充满阳光的下午,老人在树下休息时,向作者讲述了自己,老人歇够了,故事也随即终止,行文流畅自然。
B.福贵买牛时,在新丰市场碰上一头即将被宰杀的老牛,正是老牛的眼泪和伤心换来了福贵的同情,才最终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C.福贵掏钱买牛时,作者重点刻画了赤膊男人和周围人的哄笑,他们的言行与神态侧面烘托了老人行为的不可理解与他这次买卖的不划算。
D.最后一段景物描写点出了老人在乡间生活的环境,增添了小说的意味,在结构上照应开头和题目,使文章结构完整。
E.本文通过老人的口吻为我们讲述了他年少时的风光与落魄、与老牛的相遇及相依。老人的经历虽坎坷,但全文基调并不悲凉。
2.小说中老人与牛的形象有哪些相似之处?请结合文本作简要概括。(6分)
3.本文主人公福贵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描写的对象是“老人和牛”,作者为什么以“活着”为题?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认识和看法。(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