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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合法的政治参与方式非常有限。明清时期,统治者推出一些有利于普通地主知识分子参与政治的措施。明太祖朱棣设立通政司处理臣民的奏章,规定除田土、诉讼之争,一般民户皆可上书言事,算是为政治表达开了一个方便之门。清朝前期,为解决大批“士者”出路,政府允许纳赀捐官,并不断扩充科举录取的名额。

一一摘编自徐军《中国古代政治参与的历史考察》

材料二

1215年,英国颁布《大宪章》,重申王国贵族的封建权利和防止国王侵夺这些权利。《大宪章》宣布国王不可擅自征税的原则,强调除传统捐税贡赋外,任何赋税的征收都必须得到以大贵族为核心的大会议的同意;国民享有人身自由的权利;大会议有权成王一个由25名男爵组成的常设委员会监督国王和大臣的行为。1238年,大会议的全体会议改称议会。13世纪中叶,平民代表(乡村骑士和城市平民)先后进入议会。议会成为制定法律的重要机构,各阶层同国王斗争、争取权利的合法工具。国王定期召开议会逐渐制度化。

一一摘编自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三

在中世纪,议会的立法权实际上是不完备的。因为,法律的动议主要来自国王;1688年确立议会主权后,法律的创制权转为议会控制。但是,国王仍然拥有法律的审批权。1703年,安妮女王最后一次动用否决权。此后,英国国王再也没有行使过否决权,议会完全确立了最高王法权威的地位。在中世纪,上院地位高于下院。但是,经过资产阶级革命的打击,特别是责任内阁制的形成,下院的地位更加重要,所有重要的法案几乎都来自下院。1911年,一项议会改革法案规定,几下院通过的议案被上院否决后,只要在两年内连续通过三次便可以直接呈国王批准。这样,上院的否决权实际上只剩下两年延搁权。到1949年,两年延搁权改为一年,议案在下院重新通过的次数由三次改为两次,上院权限的下降使下院在立法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得到确定。

一一摘编自洪波《世界政治制度史》

(1)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封建社会晚期中英合法政治参与方式的不同特点。

(2)根据材料三,指出英国议会立法权的变化趋势。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出现这些趋势的原因。

高三历史综合题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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