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洪武八年建立学校贡举制度,规定官员子弟及民俊秀、年十五以上,读过《四书》者充任府州县学舍生员。其学科有经、吏、礼、律、乐、射、算等内容,按月考试,满三年大比。生员考试成绩优异的,由行省选拔,迸往京师,再由皇帝召见,予以亲试,然后分科擢用。学校因此兴盛,明代府、州、县、卫所均建有儒学,教官达四千一百余员,弟子无数。洪武二十六年,擢升国子生64人为布政使、按察使等四方大吏,……贡举制度打通了寒门子弟通过一心向学而获得功名的走路,也造就了一条从儿童到儒生再甄拔入官员队伍的流水线。
——摘自吕伟明《论中国改革的不确定性》
(1)据材料概括明初贡举制度的特点。
(2)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朝贡举制度的影响。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洪武八年建立学校贡举制度,规定官员子弟及民俊秀、年十五以上,读过《四书》者充任府州县学舍生员。其学科有经、吏、礼、律、乐、射、算等内容,按月考试,满三年大比。生员考试成绩优异的,由行省选拔,迸往京师,再由皇帝召见,予以亲试,然后分科擢用。学校因此兴盛,明代府、州、县、卫所均建有儒学,教官达四千一百余员,弟子无数。洪武二十六年,擢升国子生64人为布政使、按察使等四方大吏,……贡举制度打通了寒门子弟通过一心向学而获得功名的走路,也造就了一条从儿童到儒生再甄拔入官员队伍的流水线。
——摘自吕伟明《论中国改革的不确定性》
(1)据材料概括明初贡举制度的特点。
(2)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朝贡举制度的影响。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东汉学校的教育大体与西汉相同。东汉太学,建立于建武五年(29年),当年就“诸生横巷”,学习人数空前。就学的不仅有太子和诸侯功臣子弟,甚至匈奴也遣子弟入学。和帝、安帝时,由于政治黑暗,太学一度很不景气。永建六年(131年),顺帝扩建太学校舍240房,1850室。同时扩大生源,除太常所择及郡国选送外,又增加公卿子弟及明经下第两种,并增加太学生的俸禄。
西晋建国之初,沿用汉魏旧制设置太学,太学生中既有高门大族子弟,也有寒门庶族子弟。晋武帝秦始八年(272年),因高门子弟耻与寒门为伍.不入太学,下诏遣散部分太学生,令“大臣子弟堪受救者”入学。咸宁二年(276年)便建立了专门教育“国之贵游子弟”的贵族学校“国子学”。到惠帝时,仍嫌国子学招收太㴵,更具体地规定只准“官品第五以上得入国(子)学”。
——摘编自朱绍侯《中国古代史》
请回答:
(l)根据材料指出东汉至西晋教育改革的趋势并分析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晋教育改革的影响。
高三历史连线题极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北宋王朝建立后,一方面在原有职官不废的基础上不断地增设使职;另一方面,有意地分割事权。同时北宋品阶制度十分复杂,官员的品与阶、官与职常互不一致,使得北宋官僚机构重叠且系统紊乱。
继王安石变法之后,从元丰三年开始,宋神宗下令仿照《唐六典》制定新的职官制度。九月批准实行新的寄禄官阶,职事官各还其职,按不同的品、阶授相应的官职。于是品、阶、官、职就统一起来了。此外,凡领空名的职事官一律罢去;元丰五年,又对三省六部、枢密院、御史台、秘书省、九寺、五监等部门的统属和职掌作了详尽的规定,重新恢复了三省的实际地位和职权,取消与三省重复的机构,如中书门下、谏院、起居院等;在六部改革中,裁减了一批喧夺六部职权的冗官机构和使职差遣官,恢复了六部原有的职权。
然而,后世对北宋元丰改制的评价却褒贬不一。宋哲宗时王觌认为元丰官制改革:“正名百职,上下相维,各有分守。”朱熹认为神宗喜《唐六典》,“依此定官制,事多稽滞”,“既有六部,即无须用九卿,建官重三叠四,多少劳扰。”
——摘编自秦江《试论北宋元丰年间的官制改革》
⑴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北宋元丰官制改革的背景。
⑵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宋代对元丰官制改革的不同态度及其依据。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为防止审判时法官徇私舞弊,宋初制定了回避制度。《宋刑统》规定:“诸鞫狱官与被鞫人有五服内亲,及大功以上婚姻之家,并受业师,经为本部都督、刺史、县令,及有仇嫌者,皆须听换。”在之后的司法实践中,又增加许多重要的补充条款,使回避制度更加严密。如真宗景德二年(1005)九月诏:“应差推勘、录问官,除同年同科目及第依元敕回避外,其同年不同科目者不得更有辞避。”即法官与被审之人有同年同科目关系的必须回避。如果回避的官员太多,则须将案件移送其他机关审理,如哲宗元祐六年(1091)五月庚午,大理寺言:“断案若定夺事,卿、少卿、正应避者,免签书,若俱应避者,牒开封府。”得到朝廷批准。大理寺法官如果与被审之人有荐举关系者,亦须回避。如徽宗崇宁二年“大理寺申请有服亲及曾经荐举或有仇怨者,许避”。孝宗淳熙元年(1174)六月四日,臣僚奏言:“在法鞫狱、录问、检法而与罪人若干系人,有亲嫌应避者,自陈改差。”即案件审理官员与嫌疑人有亲嫌关系者也要回避。
——田志光《宋代大理寺审判制度独具特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初在司法审判中实行回避制度的目的及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宋初司法审判中的回避制度。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选修一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大唐令,诸职事官,七十听致仕(退休)。五品以上上表,六品以下申省奏闻。……其五品以上,籍年虽少,形容衰老者,亦听致仕。”
——《通典》
材料二: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诏令“文武官年六十以上者听致仕,给以诰敕。”弘治四年(1491年),又诏“自愿告退官员,不分年岁,俱令致仕。”清朝文官,六十岁令致仕。武官则不然,副将以下,年满六十,概予罢。低级武官,退休更早,参将五十四,游击五十一,都司守备四十八,千总、把总四十五。
——《中国古代退休制度的发展演变》
(1)比较材料一、二,指出明清时期官吏“致仕”的变化。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我国古代实行官吏退休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20世纪50年代,中央发布和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对于退休制度建立的目的,其指出在于“妥善地安置年老和身体衰弱、因工残废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职员”“促进机构精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其后,我国退休制度建立起来。由于“文革”带来退休工作的中断,中央又于1978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使退休制度得以恢复。
20世纪50年代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要求男性55周岁,女性45周岁;除因工致残外,因病提前退休中男性必须达到50周岁,女性必须达到45周岁,20世纪70年代的两项《暂行办法》保留了这些年龄规定,在其后的30多年来也未曾有新的法规取代它。
——摘编自《老龄化背景下我国退休管制制度优化研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我国退休制度建立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我国退休制度的特点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为防止审判时法官徇私舞弊,宋初制定了回避制度。《宋刑统》规定:“诸鞫狱官与被鞫人有五服内亲,及大功以上婚姻之家,并受业师,经为本部都督、刺史、县令,及有仇嫌者,皆须听换。”在之后的司法实践中,又增加许多重要的补充条款,使回避制度更加严密。如真宗景德二年(1005)九月诏:“应差推勘、录问官,除同年同科目及第依元敕回避外,其同年不同科目者不得更有辞避。”即法官与被审之人有同年同科目关系的必须回避。如果回避的官员太多,则须将案件移送其他机关审理,如哲宗元祐六年(1091)五月庚午,大理寺言:“断案若定夺事,卿、少卿、正应避者,免签书,若俱应避者,牒开封府。”得到朝廷批准。大理寺法官如果与被审之人有荐举关系者,亦须回避。如徽宗崇宁二年
“大理寺申请有服亲及曾经荐举或有仇怨者,许避”。孝宗淳熙元年(1174)六月四日,臣僚奏言:“在法鞫狱、录问、检法而与罪人若干系人,有亲嫌应避者,自陈改差。”即案件审理官员与嫌疑人有亲嫌关系者也要回避。
——田志光《宋代大理寺审判制度独具特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初在司法审判中实行回避制度的目的及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宋初司法审判中的回避制度。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历史—选修1:历史上的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从1952年秋至1956年5月,我国以苏联高等教育模式为蓝本,在高等学校体制和教学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主要表现在:第一,通过院系调整,建立了以单科院校(尤其是工科院校)为主的大学体制和以“大学—系—教研组”为结构的大学内部组织;第二,通过教学改革,建立了以专业为中心、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统一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继而开展教学活动的教学制度。不过,在对全面、系统、大规模地学习苏联模式进行肯定的同时,还应当看到,老解放区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和对广大工农群众开门的办学经验,同样对这一时期的高等教育改革具有重要的影响。
———摘自陈磊《也论新中国成立后十七年的高等教育改革》
(1)根据材料,概括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进行高等教育改革的原因。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抗日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抗日根据地教育体制进行了改革,彻底打破旧的教育制度,建立了干部教育和民众教育,从小学到大学,从学校教育到工农业余教育体系。由于抗战时期的形势的需要,干部教育重于民众教育,因而,干部教育受到了格外的重视。抗日军政大学成了革命队伍中培养政治干部和军事干部的重要基地。教育课程包括业务教育、政治教育、文化教育和理论教育,其中历史课程是重要的课程之一,着重培乔干部的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思想,根据地的各级各类学校都坚决执行抗日的教育政策即“改变教育的旧制度、旧课程,实行以抗日救国为目标的新制度、新课程”。
——摘编自陈辉(革命根据地学校历史课程设置与改革述论》
(1)根据材料,归纳抗日根据地教育体制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抗日根据地教育体制改革。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明朝建立前,即开始制定律令,成律285条、令145条,于洪武元年(1368年)颁行。洪武六年(1374年),在此基础上颁行《大明律》30卷,606条。此后又反复增删修订,于洪武三十年(1397年)重颁《大明律》30卷,460条,成为定稿。重颁《大明律》的篇目由《唐律》十二篇改为七篇,依次为《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位居“十恶”前列的谋反、谋大逆之罪,唐律规定犯者斩,其父及年十六岁以上者绞,其余亲属不处死。明律则把犯者凌迟处死,亲族男子如祖、父、伯叔父、兄弟、子、侄、孙、不限籍异同,以及异姓同居之人,但年十六以上一律处斩。唐律对此类大罪注意区分情节,如“口陈欲反之言,心无真实之计”及“词理不能动众,威力不能服人”之类,皆适当从轻处理,明律则无此区别。又如私铸铜钱之罪,唐律流三千里,明律则论绞。不过有关典礼、风俗、教化等虽危害政权、社会,但并不严重的犯罪行为,明律量刑比唐律为轻。
——摘编自张帆《中国古代简史》
(1)根据材料,概括明代法律制度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大明律》制定的影响。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