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作为中国人的传统美德,是维护家庭和睦、安定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与“孝”这种传统美德的形成关系最为密切的制度是
A. 禅让制
B. 世袭制
C. 分封制
D. 宗法制
高二历史单选题中等难度题
“孝”作为中国人的传统美德,是维护家庭和睦、安定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与“孝”这种传统美德的形成关系最为密切的制度是
A. 禅让制
B. 世袭制
C. 分封制
D. 宗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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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为了维护家庭的稳定与和谐,古代思想家们提出了父慈子孝、夫义妻顺、兄友弟悌等家庭伦理道德规范。中国传统家庭伦理以父慈子孝作为调节父子关系的基本行为规范,从根本上服从于“父为子纲”。它片面强调“子孝”,否定子女的独立人格,维护了传统家庭中不平等的尊卑制度。随着宗法制度的巩固和加强,夫权逐渐强化,男尊女卑、夫主妻从等伦理规范也随之被强化。在传统社会中,人一出生便被包围在层层的家庭关系中,个人是血缘链条上的一个环节,上以继宗庙,下以续万世。政治以伦理为本位,伦理以血缘为原型,最终的原理是家庭血缘的情理上升为国家政治的法则。
——据王苏《试析传统家庭伦理的内容及其特征》整理
材料二 近代以来历次思想解放运动都提出了“婚姻革命”的口号。20世纪初,有人用西洋音乐简谱写了一首《自由结婚纪念歌》,歌词写道:“世事新,男女平等,文明国,自由结婚乐。”明末清初,随着西学的传入,进步知识分子对传统婚姻陋俗的批判,人们的婚姻观念发生了一些变化。清末民初的婚姻变化体现了这,浙江遂安“近自妇女解放声起,离婚别嫁亦日益见多”。太平天国运动、戊戌维新运动、辛亥革命、新文化运动都不同程度地批判了传统的“男尊女卑”观念,把妇女问题作为改造社会的基本问题。1920年陈独秀在《新青年》上发表《男系制与遗产制》一文,文章建议男女同时平等地拥有财产继承权,女子也能继承遗产。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各国离婚增加,中国一些留学生受其影响,亦热衷于离婚。
——据李桂梅《略论近代中国家庭伦理的嬗变及其启示》整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家庭伦理的主要特征,并说明其成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家庭伦理的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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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根据要求回答问题。
材料一 在“家政统于家长”的中国封建宗法制度下,不忠不孝是十恶之首。家长对子女不仅有主婚权,而且《大清律例》有关惩治“子孙违反教令”罪的条例中,已把处死权赋予封建家长了。直到解放前,还有家族对“不贞”女子执行死刑的情况。家庭又把向国家交纳田税赋税以及服差役当作重要的责任,宗法制家庭成为维护封建国家的有力因素。随着一体化结构的强化,封建统治者也有意识地加强宗法制度。宋明以后,宗法制度的家族组织同构作用强化到这种地步,以至于在结构形态上也和国家社会组织一样由三个子系统组成。
——摘编自金观涛、刘青峰《兴盛与危机一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
材料二 直到晚清时期,传统的中国家庭同一个微型王国一样,家长拥有君主之权威,他有权实施家法并操纵家庭成员的生死大权。政府承认家庭的这种全能作用,而且不干涉家庭内部的父子、夫妻和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但是,随着外国学说和政治哲学的传入,许多研究西学的学者开始推行这样一些基本观念:家长的权利逻辑上隶属于国家,个人拥有不可剥夺的、不受家长控制的权利;男女作为国家的基本分子,是平等的。这些观点,动摇着家庭关系的根基,在年轻人中间广为流行。
——摘编自徐中约《中国近代史》
(1)根据材料一,指出古代中国家族制呈现出的基本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家庭中家长地位受到冲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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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之洞说:“不可改变的是基本的人际关系,而不是法律和制度;是圣人之道而不是机器和工具;是人的思想和意图,而不是那些奇技淫巧。”对张之洞这一说法分析错误的是
A. 主张维护儒家传统道德基础
B. 主张采用西方的机器
C. 体现张之洞“中体西用”的观点
D. 说明张之洞积极倡导变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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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集权制度作为古代中国政治制度的突出特色,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国体与政体、官僚政治与行政管理,以至文化教育传统,无不与此有着密切的关系。回答下列问题:
(1)中央集权制度含中央行政制度和地方行政制度两个系统。简述秦、唐、明、清四个朝代中央行政制度的演变情况。
(2)在地方行政制度中,秦朝全面推行的郡县制和元朝创立的行省制度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各有怎样的开创性贡献?
(3)对中央集权制度影响的评价在史学界有争论,主要可以概括为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中央集权制度对社会发展所起的积极影响占支配地位。
第二种意见则认为:中央集权制度对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起了阻碍作用。
你同意哪一种意见?试以明清(鸦片战争前)的史实为例扼要加以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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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传统户籍制度源远流长,发展于春秋,定型于秦汉,以后各朝各代历经变化。传统户籍制度是与中国王朝体制相联系的一项基本制度。这种以家庭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体现了维护社会治安、教化乡里、规定身份等级、稳定宗族组织、限制人口自由迁徙等诸项社会整合功能。科举考试也往往与户籍联系在一起,考生必须要有籍贯,这是参加科举考试的首要条件。在唐代初期,士人是由户籍所在地举送。宋朝时期,政府有明确的规定,士子只能在本籍应试。此后,科举制与户籍制度的结合渐趋加强,清朝更是按省划分科举名额,并为官籍、商籍等设立科举名额,创立宗室科举制度。为了贯彻分省取士制度,清政府还要求严查考生的户籍。
——摘编自李文芝《明清科举冒籍研究》等
材料二 进入20世纪以来,户籍制度及其功能发生重大变化。清政府在参考日本和欧美等国的户籍法规的基础上,于1911年初制定了第一部现代法律意义的《户籍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用世界通行的户口登记与管理方式来规范的户籍法律,其将“人籍”(注:人籍记载出生、成婚、死亡等有关人之身份的事项)与“户籍”(注:户籍记载入籍、除籍等户口变动的事项)分立。1912年《临时约法》明确规定“人民有居住迁徙之自由”,此条文为民国时期历次宪法所承袭。1915—1927北洋政府相继颁布了《县治户口编查规则》、《警察厅户口调查规则》等户籍管理法规。清末民初制定的户籍法律,将表现欧关个人主义的个人身份证书和体现中国家族主义的传统户籍相结合,使户籍有了传递人口信息、个人私权保障功能,不再单纯是国家管制工具;还规定民众对户籍吏处置不当行为有诉讼抗告权利,民众不再只是义务载体。新的户籍法律解脱了过去的人身束缚,促进了社会的流动,大批农民来到城市,成为了第一批城市化的新市民。
——摘编自王海光《中国户籍制度现代化演进路径的历史考察》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特点,并分析“科举制与户籍制度的结合渐趋加强”的历史作用。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20世纪早期户籍制度的新变化,并分析其原因。(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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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中国传统户籍制度源远流长,发展于春秋,定型于秦汉,以后各朝各代历经变化。传统户籍制度是与中国王朝体制相联系的一项基本制度。这种以家庭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体现了维护社会治安、教化乡里、规定身份等级、稳定宗族组织、限制人口自由迁徙等诸项社会整合功能。科举考试也往往与户籍联系在一起,考生必须要有籍贯,这是参加科举考试的首要条件。在唐代初期,士人是由户籍所在地举送。宋朝时期,政府有明确的规定,士子只能在本籍应试。此后,科举制与户籍制度的结合渐趋加强,清朝更是按省划分科举名额,并为官籍、商籍等设立科举名额,创立宗室科举制度。为了贯彻分省取士制度,清政府还要求严查考生的户籍。
——摘编自李文芝《明清科举冒籍研究》等
材料二:进入20世纪以来,户籍制度及其功能发生重大变化。清政府在参考日本和欧美等国的户籍法规的基础上,于1911年初制定了第一部现代法律意义的《户籍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用世界通行的户口登记与管理方式来规范的户籍法律,其将“人籍”(注:人籍记载出生、成婚、死亡等有关人之身份的事项)与“户籍”(注:户籍记载入籍、除籍等户口变动的事项)分立。1912年《临时约法》明确规定“人民有居住迁徙之自由”,此条文为民国时期历次宪法所承袭。1915—1927北洋政府相继颁布了《县治户口编查规则》、《警察厅户口调查规则》等户籍管理法规。清末民初制定的户籍法律,将表现欧美个人主义的个人身份证书和体现中国家族主义的传统户籍相结合,使户籍有了传递人口信息、个人私权保障功能,不再单纯是国家管制工具;还规定民众对户籍吏处置不当行为有诉讼抗告权利,民众不再只是义务载体。新的户籍法律解脱了过去的人身束缚,促进了社会的流动,大批农民来到城市,成为了第一批城市化的新市民。
——摘编自王海光《中国户籍制度现代化演进路径的历史考察》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特点,并分析“科举制与户籍制度的结合渐趋加强”的历史作用。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20世纪早期户籍制度的新变化,并分析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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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明治维新以来的日本既有辉煌的成功,也有悲惨的失败,而近代以来几乎所有的成功与失败都与日本家族制度与家族伦理密切相关。阅读下列材料:
19世纪中期发生的明治维新使日本迈出了近代化的第一步。然而,资产阶级与地主阶级联盟的政权性质和天皇专制的国体,决定了在意识形态领域尚难以割舍与封建传统的粘着性。政府一方面通过教育宣扬儒教伦理,将继承传统的“家族制度”和家庭伦理奉为保持日本民族的“醇风美俗”。同时还将家庭的建立和维持与对国家的忠诚联系在一起,与天皇制的国家观紧密结合。具体而言就是:以家长为中心,从祖先到子孙渊源不断的血统联系是个别的“家族制度”,由无数“家族制度”集合而成的综合“家族制度”就是国家,天皇就是国家之家长。另一方面,通过立法将原来作为民间规范而盛行的“家族制度”法制化。1898年出台的明治民法,基本继承了幕府时代封建武士阶级“家族制度”的衣钵,户主权、家督继承和男尊女卑构成了近代日本家庭制度的三大支柱。
——编自田晓虹《近代日本家庭制度的变迁》
完成下列要求:
(1)依据材料,概括日本“家族国家观”的内涵。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实质。
(2)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在“家族国家观”影响下,明治政府在教育和军事方面的改革措施。
(3)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日本“家族国家观”的特征及对社会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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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官僚集权社会的社会精英,主要是由地主、士绅与官僚这三个阶层角色构成的……自隋唐以来迄至近代……上述这三个社会阶层之间存在着相对频繁的横向流动。”与这种“流动”关系最为密切的制度是
A.察举制 B.九品中正制
C.三省六部制 D. 科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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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苏格拉底提出一个重要的命题即“芝德即知识”(或“道德即知识”)。其涵义是,他认为一切美德都离不开知识,知识是美德的基础,知识贯穿于一切美德之中;美德不是孤立存在的一些观念和准则,任何美德都须具备相应的知识,无知的人不会真正有美德。……正史也是美德,而这种美德的基础是能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他人与我之间关系的知识。勇敢也是美德,而理性的知识贯穿于勇敢之中,没有理性的知识,勇敢是无益的。节制也是美德,而节制离不开克制欲望、了解需求,严于律己的知识。
——摘自《普通高中新课程历史教学研究与资料丛书》
材料二:康德认为法律作为社会生活中的“普遍必然”使个人行为与普遍道德法则协调一致。所以,法律是个人自由与他人自由共存的条件和制度。法律与道德的不同在于:道德是内在的、自觉的,它推动人们应该这样行动;法律是外在的、强制的、它限制人们去做某事。法律的完善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康德希望建立一个在法律之下的个人与他人具有同样自由的统一的政治制度。然而,这个理想制度不是通过直接的政治实践,而是通过道德的不断完善来实现。
——摘自《普通高中新课程历史教学研究与资料丛书》
材料三:16至17世纪的中国,新的经济形态还十分徽弱、脆嫩,明清时期的早期启蒙思想家们先天不足,具有一种时代性的缺陷,黄宗羲、唐甄们提不出新的社会方案,而只能用扩大相权、限制君权、提倡学校议政等办法来修补封建专制制度。孟德斯鸠、卢梭们则拿出了“三权分立”、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这样的资产阶级国家蓝图。这表明,中国明清时期的进步思想与18世纪欧洲启蒙思想属于两个不同的历史范畴。前者是中世纪末期的产物,后者是近代社会的宣言书。
——张岱年、方克立主编《中国文化概论》
请回答:
(1)材料一中苏格拉底强调道德的作用,其背景如何?目的何在?
(2)依据材料一、二比较康德与苏格拉底思想的异同。材料三17世纪的中国和18世纪的法国,都产生了启蒙思想,其共同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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