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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雎》的主旨
《关雎》,这思之慕之的吟唱,是三千年前歌咏爱情的诗句。在今天,不仅被我们用来比拟美好的爱情,在古代更是倍受青睐。然而,在《诗经》流传的过程中,随着《诗经》经学地位的逐步确立,《关雎》之义也被历史学者多样诠释。
汉人的解读确定了《关雎》诠释的范围与方向,同时也给《关雎》主旨笼盖上了永远挥之不去的经学迷雾。《孔子诗论》中,把《关雎》的主旨与儒家的“礼”的思想紧密相连,《关雎》就被戴上了高耸的礼乐之帽。《毛诗大序》也评价《关雎》紧扣《风》的主旨,着重指出此篇主旨是赞美后妃的功德。
在诗歌繁荣的唐代,在戏剧繁荣的元代,文人也难以逃脱《关雎》礼仪教化的窠臼。宋代朱熹,深得《诗经》之义,他指出:“《关雎》,后妃之德也,孔子之叙书也,举其所为作书之故,其赞易也,发其可以推易之端,未尝详言之也。”朱熹对《诗经》的解读已经突破了经学思想,但对《关雎》之义的解释依旧在儒家礼教思想之内。
近现代学者阐释《关雎》之义,也无不受前人的影响,大多株守前说,虽然有了新见,但也是局限在阶级学说之内。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认识,无非是由诗中“君子”“淑女”指称而来,也与最初汉人解诗的指向相关。他们的弊端是把诗列入至高的礼的范围之内,完全忽视了诗的情感性。
《关雎》脱身经学束缚,回归文学本身是在五四运动之后。直接原因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促使诗学研究转换视角,还有“古史辨”派学者对于《诗经》的探讨,以及鲁迅、胡适、闻一多等学者的研究。《诗经》在这一时期学者的眼中,就是中国文学的开始,《关雎》由此进入了文学的视野。
吟诵《关雎》,我们更能感受那绿水青洲之上,有鸟声和鸣,有青春绽放的飞扬之美,有心旌摇曳的追慕之情。《关雎》的主旨其实就在字里行间已经展露。“关关”之声,是雎鸠鸟相和之声,由雌雄雎鸠相和,引起男子思慕淑女的联想。“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为中国人拉开审美的诗意爱情世界。君子是孔子提出的最美好的概念,那就是德行好的人。君子好的配偶必须是贤良淑惠的,这与阶级地位无关。男女的情思没有等级之分,于是这句话就成为现在形容男女追慕之情的概括诗句。“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显而易见,这是写君子思念淑女而不可得的苦闷之情,生动地表现了爱情追寻中的忐忑与期待。此时,诗所营造的审美空间,与主人公一起陷入追寻爱的甜蜜与期待中。君子与淑女相配,这是在强调一种品行、德行,甚至是人应该遵守的自然之性。这是与后妃、贵族等级地位无关的。
由此可见,《关雎》之义就是描述男女由恋爱到结婚这样的美好过程,而这男女就是普通的男女,只不过是诗人寄予了很高的道德期待。如果仅仅把《关雎》理解为一个描述后妃进行祭祀的诗篇,又早已经随着礼崩乐坏而失去功用,那它也就不会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张力。《关雎》就是这样一种生命感情的炽烈表现,它强调生命的和谐,体现了先民的重要观念,深刻地蕴含着生殖崇拜文化心理,婚恋是人类永恒的主题。
原本一首朴素之诗,原本一首可在原野上唱和的情诗,被烙上了时代的印痕,失去原本的风情。但是它经过时间的洗刷,经历光阴的流变,已经褪去了层层包裹,尽显着灵动的深情、温婉含蓄、矜持深雅的爱情内涵。
1.下列说法中,是从“文学视野”解说《关雎》的一项是 ( )
A.文人对《诗经》的解说深受汉代的影响,说明文学的鉴赏是有历史承继性的。
B.《毛诗大序》认为《关雎》的主旨与《风》一致,可以表现出人们对礼的追求。
C.朱熹承传孔子的理念,对《关雎》的解释突破了经学范围,开拓了全新的天地。
D.“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既表现出男女相悦之情,同时也对人们品行的追求。
2.下列说法,不属于作者否定《关雎》“礼教主题”时使用的证据的一项是( )
A.近现代学者阐释《关雎》之义,也无不受前人的影响,大多株守前说,虽然有了新见,但也是局限在阶级学说之内。
B.吟诵《关雎》,我们更能感受那绿水青洲之上,有鸟声和鸣,有青春绽放的飞扬之美,有心旌摇曳的追慕之情。《关雎》的主旨其实就在字里行间已经展露。
C.君子与淑女相配,这是在强调一种品行、德行,甚至是人应该遵守的自然之性。这是与后妃、贵族等级地位无关的。
D.《关雎》之义就是描述男女由恋爱到结婚这样的美好过程,而这男女就是普通的男女,只不过是诗人寄予了很高的道德期待。
3.根据文意,下列选项中不符合文章的一项是( )
A.作为《诗经》中的名篇,《关雎》自古至今都广为流传,在对《关雎》之义的多样解释中,汉代的影响最为深远。
B.唐宋两代的学者对《关雎》认识都遵循古人的经学意义解说,在礼教的思想中解释其义,突出了礼仪教化的功能。
C.近代学者虽然发展了《关雎》之义,有了“阶级学说”的新拓展,但忽略诗的情感因素却是他们无可回避的缺陷。
D.诗歌的本义,不会随着时间的洗礼而改变,文学的作品,还是应该回归文学的范畴内进行解说,还原文学作品的本义。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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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雎》的主旨
《关雎》,这思之慕之的吟唱,是三千年前歌咏爱情的诗句。在今天,不仅被我们用来比拟美好的爱情,在古代更是倍受青睐。然而,在《诗经》流传的过程中,随着《诗经》经学地位的逐步确立,《关雎》之义也被历史学者多样诠释。
汉人的解读确定了《关雎》诠释的范围与方向,同时也给《关雎》主旨笼盖上了永远挥之不去的经学迷雾。《孔子诗论》中,把《关雎》的主旨与儒家的“礼”的思想紧密相连,《关雎》就被戴上了高耸的礼乐之帽。《毛诗大序》也评价《关雎》紧扣《风》的主旨,着重指出此篇主旨是赞美后妃的功德。
在诗歌繁荣的唐代,在戏剧繁荣的元代,文人也难以逃脱《关雎》礼仪教化的窠臼。宋代朱熹,深得《诗经》之义,他指出:“《关雎》,后妃之德也,孔子之叙书也,举其所为作书之故,其赞易也,发其可以推易之端,未尝详言之也。”朱熹对《诗经》的解读已经突破了经学思想,但对《关雎》之义的解释依旧在儒家礼教思想之内。
近现代学者阐释《关雎》之义,也无不受前人的影响,大多株守前说,虽然有了新见,但也是局限在阶级学说之内。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认识,无非是由诗中“君子”“淑女”指称而来,也与最初汉人解诗的指向相关。他们的弊端是把诗列入至高的礼的范围之内,完全忽视了诗的情感性。
《关雎》脱身经学束缚,回归文学本身是在五四运动之后。直接原因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促使诗学研究转换视角,还有“古史辨”派学者对于《诗经》的探讨,以及鲁迅、胡适、闻一多等学者的研究。《诗经》在这一时期学者的眼中,就是中国文学的开始,《关雎》由此进入了文学的视野。
吟诵《关雎》,我们更能感受那绿水青洲之上,有鸟声和鸣,有青春绽放的飞扬之美,有心旌摇曳的追慕之情。《关雎》的主旨其实就在字里行间已经展露。“关关”之声,是雎鸠鸟相和之声,由雌雄雎鸠相和,引起男子思慕淑女的联想。“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为中国人拉开审美的诗意爱情世界。君子是孔子提出的最美好的概念,那就是德行好的人。君子好的配偶必须是贤良淑惠的,这与阶级地位无关。男女的情思没有等级之分,于是这句话就成为现在形容男女追慕之情的概括诗句。“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显而易见,这是写君子思念淑女而不可得的苦闷之情,生动地表现了爱情追寻中的忐忑与期待。此时,诗所营造的审美空间,与主人公一起陷入追寻爱的甜蜜与期待中。君子与淑女相配,这是在强调一种品行、德行,甚至是人应该遵守的自然之性。这是与后妃、贵族等级地位无关的。
由此可见,《关雎》之义就是描述男女由恋爱到结婚这样的美好过程,而这男女就是普通的男女,只不过是诗人寄予了很高的道德期待。如果仅仅把《关雎》理解为一个描述后妃进行祭祀的诗篇,又早已经随着礼崩乐坏而失去功用,那它也就不会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张力。《关雎》就是这样一种生命感情的炽烈表现,它强调生命的和谐,体现了先民的重要观念,深刻地蕴含着生殖崇拜文化心理,婚恋是人类永恒的主题。
原本一首朴素之诗,原本一首可在原野上唱和的情诗,被烙上了时代的印痕,失去原本的风情。但是它经过时间的洗刷,经历光阴的流变,已经褪去了层层包裹,尽显着灵动的深情、温婉含蓄、矜持深雅的爱情内涵。
1.下列说法中,是从“文学视野”解说《关雎》的一项是 ( )
A.文人对《诗经》的解说深受汉代的影响,说明文学的鉴赏是有历史承继性的。
B.《毛诗大序》认为《关雎》的主旨与《风》一致,可以表现出人们对礼的追求。
C.朱熹承传孔子的理念,对《关雎》的解释突破了经学范围,开拓了全新的天地。
D.“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既表现出男女相悦之情,同时也对人们品行的追求。
2.下列说法,不属于作者否定《关雎》“礼教主题”时使用的证据的一项是( )
A.近现代学者阐释《关雎》之义,也无不受前人的影响,大多株守前说,虽然有了新见,但也是局限在阶级学说之内。
B.吟诵《关雎》,我们更能感受那绿水青洲之上,有鸟声和鸣,有青春绽放的飞扬之美,有心旌摇曳的追慕之情。《关雎》的主旨其实就在字里行间已经展露。
C.君子与淑女相配,这是在强调一种品行、德行,甚至是人应该遵守的自然之性。这是与后妃、贵族等级地位无关的。
D.《关雎》之义就是描述男女由恋爱到结婚这样的美好过程,而这男女就是普通的男女,只不过是诗人寄予了很高的道德期待。
3.根据文意,下列选项中不符合文章的一项是( )
A.作为《诗经》中的名篇,《关雎》自古至今都广为流传,在对《关雎》之义的多样解释中,汉代的影响最为深远。
B.唐宋两代的学者对《关雎》认识都遵循古人的经学意义解说,在礼教的思想中解释其义,突出了礼仪教化的功能。
C.近代学者虽然发展了《关雎》之义,有了“阶级学说”的新拓展,但忽略诗的情感因素却是他们无可回避的缺陷。
D.诗歌的本义,不会随着时间的洗礼而改变,文学的作品,还是应该回归文学的范畴内进行解说,还原文学作品的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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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屋的声音
赵伟平
①《史记》里说虞舜戴着斗笠披着衣衫精心修筑的是草屋,杜甫吟唱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这茅屋本质上也是草屋。
②上世纪70年代一些移民迁徙到刚刚围塘还泛着盐渍的土地上,开始“筑巢”。这建造的方式实在是太简单了,几根竹木扎起来,屋面是铺展均匀的一束束稻草,屋墙是缚住竹竿的一扇扇稻草,源于土地的稻草裹掖着屋子,阳光下金灿灿的,抬头望着齐厚齐厚的稻草屋檐,会有一种知足的温煦掠过。
③小时候,不知是听母亲还是乡人说过这句话:“只有懒的人,没有懒的田。”其实,海边的田地即使不懒也够坑人的。芦苇根、柳条藤草之类像一张网罩着地面,盘根错节,密密匝匝,都在疯长,种地人垦植庄稼往往会如游击战、拉锯战一样地与它们争斗。然而,最终是那些芦苇一样坚韧的人征服了草屋后的一片片土地。春天一来拼起一幅嫩绿的画景。夏天绿得更深、更翠,像湖,像海,碧波欣欣。几把闪电,几度雷鸣,几经风雨,青黄相融,一幅幅逼真的水彩,当之无愧。秋色染过,又一幅金色的秋景图,慢慢向田野展开来。收获最后的田野,草屋的灯光亮了,里面的主人抹一把额头上发亮的汗珠,洗一洗长满老茧的双手,便从门缝里传出几声纯朴而又憨厚的笑声。
④草屋是温馨的。但草屋有时会经历一些惊险、无奈和战栗。常常在汛期的时段里,村口的防汛喇叭一响,草屋里的男女老少提锹带箕奔赴海边。这是一场义无反顾的战争,一心想缚住大海疯狂的手脚。一次,海浪冲破了堤岸,草屋灰黄色的屋顶浮在浊黄的水面上。海水退后,草屋几乎还是完好的,草屋能挡得了寒冷与酷暑,对水从来都留着通道,这正像无边的大水漫过一丛丛热爱生命的草,它们聪明地匍匐在大地上,水过后,阳光一照,依然能够旺盛地向上长!
⑤草屋留在我记忆中的更多的是宁静。我曾住在一幢两间半的草屋里,挡门墙的草栓周围终年种着一圈茗苳草,有点像兰花的叶子,这草终年不枯,似乎也终年点燃着草屋的绿意。草屋的前后有两棵树,其中屋东北角的是一棵高大的梧桐,梧桐的枝桠粗犷而大气,一到初夏,盆底大的叶子和小号一样紫色的花便一起高高地摇曳;屋西南角则长着一棵枝细叶茂的枣树,我常会在屋檐下,看飒飒落下的枣花,再看着米粒一样的枣儿怎样长成姑娘般的丰满与红润,然后,又会算计着折一支长长的竹竿渐次敲落那些美味。一前一后的两棵树,庇护着草屋,草屋便更加安宁而有情致了。
⑥冬天的雪对于草屋来说,是一道别样的风景,隔着砧板大的天窗仰望雪片飘摇而来,先是与稻草摩挲的声音,再是“沙沙”“沙沙”雪花与雪花挤在一起的声音。满世界银妆素裹,草屋上的雪层已经盖过了草层,一间间草屋早已成了一个个意味无穷的童话了。融雪的时候,那些剥离草屋的水的精灵似乎很不愿意真的离去,在经过屋檐的刹那间,在空中凝住了,这凝结的雕塑越结越大,越挂越长,几乎每一根稻草顶端都挂起这样的冰凌串儿,远望去,冰凌串就像在琴键上高低跳跃的音符。
⑦草屋无言。但我相信,从草屋里出来的人都会有对草屋的种种理解,都能聆听到草屋里发出的种种声音!
(选自2007年8月7日《解放日报》,略有删改)
1.解释文章最后一句加点词“聆听 ”的含义。(2分)
答:
2.结合全文的内容来看,作者“聆听”到哪些“声音”?((不少于3个方面)(4分)
答:________
3. 第⑤段中写到茗苳草、梧桐和枣树,对描写草屋起到什么作用?(3分)
答:
4.下面的语句在写景上有特色,请简要赏析。(5分)
春天一来拼起一幅嫩绿的画景。夏天绿得更深、更翠,像湖,像海,碧波欣欣。几把闪电,几度雷鸣,几经风雨,青黄相融,一幅幅逼真的水彩,当之无愧。秋色染过,又一幅金色的秋景图,慢慢向田野展开来。
答:________
5.文章以“草屋的声音”为题,末了又说“草屋无言”,是否矛盾?请简要分析。(6分)
答: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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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9分,每小题3分)
大学教育的主旨,在于培育能积极推动民族进步的一代新人。“一代新人”是领受现代文明之精神、在道德上自觉自律的独立人格,具有民族关怀和社会责任感,同时又能够在平凡的工作中发挥其个性和才华,为社会的文明发展作出脚踏实地的贡献。因此,今天重提“知识分子”这一概念,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专家与知识分子这两个概念并不重合。术业有专攻,固然是重要的,但未必就能从中形成一个知识分子的精神气质、天下关怀的人生态度和敢于怀疑、敢为天下先的批判精神。如果大学只能培养出与社会的多元职业结构相一致的各类专家,那么,我们民族的精神存在将不再可能在一个特定的人群中获得其自我意识和自我表达。一旦民族的所有成员都被充分融入到社会的利益体系中去,社会的良知就将失去其表达器官,民族的命运将被无声地操纵于资本逻辑之手。
当然,在大学之外,仍然可能生长出我们说的知识分子,但这将以民族文化精神的自我放逐为其先行的代价。大学在精神上的萎缩,其后果是可怕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立,需要真实的精神载体,这载体,在今天就是大学。
大学通识教育的一个最重要的目标,就是守护知识分子代代相继的可能性。而这个目标,在今天已被逐渐遮蔽了。对大学的教学成果和学生的学习成绩的评价标准,已被纳入了学分制的轨道。这是一种单纯的功能主义的教学体制。要限制其弊端已经非常困难。因此,对于通识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教学方法的探索,正是一条可以救治眼下的机械、呆板的学分制弊端的现实道路。
年轻一代的大学生不得不在市场经济中获得自己的一席之地,这是十分现实的事情。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与志存高远的人生理想相矛盾,绝不意味着他们将来仅仅是能够谋生或得到较高收入的专业人士。真正的青春饱含生命的热情,能够运用思想、提出理想并且为实现理想而从事生命奋斗。竺可桢先生当年说道:“诸君来到大学,万勿存心只要懂得了一点专门技术,以为日后谋生的地步就算满足”,“大学教育的目标,绝不仅是造就多少专家如工程师医生之类,而尤在乎养成公忠坚毅,能担当大任、主持风会、转移国运的领导人才。”
守护中国知识分子的继续存在,是理解大学推行通识教育意义的必要高度。通识教育成功与否,将对中国大学的前进和它们在全球化背景中的国际地位具有深远的影响。
一个没有文化自觉的大学,在国际竞争中的实力,在根本上就是可疑的。如果我们更关注的只是大学的当下排名,却遗忘了在这种排名背后的真实基础,这将是令人感到悲哀的。任何一所大学,其国际排名的真实基础,都在于有一个卓然自立、具备文化创造力的知识分子群体的存在,这个群体能够为自己民族的文化发展、并仅仅因此也能为人类文明的进展作出贡献。
1.下列对“今天重提‘知识分子’这一概念,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的原因解释最恰当的一项是( )
A.知识分子具有独立的人格、民族关怀和社会责任感。
B.大学过分注重培养适应社会多元职业结构的各类专家。
C.知识分子是与专家并不重合的概念,具有独特含义。
D.大学要注重培养学生在市场经济中获取自己地位的能力。
2.下列对“文化自觉”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注重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地位与国际竞争中的实力。
B.重视对具有文化创造力的知识分子群体的培养。
C.注重培养大学生高远的人生理想并激发其生命热情。
D.重视对通识教育培养目标和教学方法的探索。
3.下列观点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
A.大学教育的重要目标在于培养具有民族精神的知识分子而非术业有专攻的专家。
B.目前大学教育的最大问题在于偏离社会良知,导致民族命运被操纵于资本逻辑之手。
C.通识教育的价值之一在于突破单纯功能主义的教学体制,力保知识分子群体的存在。
D.通识教育的推行,能够提升中国大学的国际地位和大学生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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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白血病“杀手”王振义
吴 志
20世纪80年代,日本偶像剧《血疑》风靡亚洲,无数观众由这部中国黑白电视时代最动人的爱情故事片认知了不治之症“血癌”--即白血病这种造血系统的恶性肿瘤。
几乎就在同时,一位中国医生用独创的全反式维甲酸治疗法救治了首例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患者。同年,有24位血癌患者得到治疗并好转。他就是血液学家王振义。王振义说:“白血病是‘杀手’,而我是‘杀手’的“杀手’。”
2011年1月,人民大会堂。国家主席胡饰涛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颁发给名噪海内外的“癌症诱导分化之父”王振义。
1986年5月,上海儿童医院收治了一个5岁小女孩,她患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已到晚期。这种病死亡率高,“通常从发病到去世不超过l周”。上海瑞金医院血液科王振义医生赶来,看到可爱的小姑娘奄奄一息,心里隐隐作痛,试探着对孩子父母说:“我有二种新疗法可以一试。”新疗法就是用全反式维甲酸作为诱导剂,试图让恶性细胞转化为良性。王振义比喻说:“肿瘤细胞就像自己的孩子中有一个变坏了,我是打他呢,还是教导他呢?过去的治疗方法就是使用有毒的化学药物毒死它,正常细胞也因之受到严重的损害。我们这个治疗方法叫诱导分化,就是劝导他不要做坏人,做好人,弃邪归正。”此前,诱导分化只是一种理论,国际上只有以色列科学家在小鼠实验中获得成功,但从未应用于临床,风险可想而知。很多资深医生劝王振义慎重,虽然女孩的病是绝症,但如果不成功,家属也有迁怒于新疗法的可能。但王振义非常坚持:“我的思想很‘端正’,我不是拿病人做实验,为了挽救生命,冒险是值得的。”一天、两天、三天……第七天,“奇迹”发生了,自“鬼门关”返回的小女孩症状明显改善。1个月后,她脸色红润,病症完全缓解。如今,她已是一位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在一家国际著名制药公司担任药物研发员。
1988年10月,王振义和同事共同完成的论文《’全反式维甲酸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研究》在国际血液学权威刊物《Blood》上发表,引起国际血液界强烈震动,并由此掀起诱导分化研究的新高潮,国际著名癌症研究权威Richard教授称这一研究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成果。
美国出版的《20世纪具有标志性血液学论文》中,收录本文为全球百年86篇最有影响的代表论文之一。然而,在这篇声名远扬的论文里,8位作者,王振义署名竞排在最后。他说:“你是这项研究的领头人,但是没必要每篇文章都把名字放在前面。”
之后,王振义又发现联合应用氧化砷,可使5年生存率上升到95%--昔日死亡率最高的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终于可以治愈了。
获国家最高科技奖后,许多人向他表示祝贺。王振义总是笑着说:“我最近像是发财了,‘王振义’这只股票开盘时不咋地,现在大涨。”在几十年的求索路途上,王振义还获过许多重大奖励:何梁何利奖、瑞士布鲁巴赫肿瘤研究奖、法国台尔杜加科学奖、美国血液学会海姆瓦赛曼奖、国际肿瘤学界最高奖--凯特林奖……可谓拿过除诺贝尔奖外所有医学奖的准“大满贯”科学家。然而,他一如既往地保持着谦和沉静的心态:“我的成就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个方向、一种药、一种病。40多年前,我就立志要攻克白血病。现在我只成功治疗了一种,还有20多种没有攻克。”
1996年8月,王振义获求是基金 “杰出科学家奖”的100万元人民币奖金。他把40%捐给学校,40%捐给上海瑞金医院,10%留在上海血液学研究所,自己只留下10%用于装修老旧的房屋。有人提议建立一个以他名字命名的基金会,或者造一座“王振义楼”。他说:“留给后世一个名字有什么用呢,要留就留实实在在的贡献。”
对于金钱,王振义从不轻蔑它:“你不要忘了人的本性,人要生活,人要有保障,你首先要有这个物质基础。”但王振义又从来不重视它:“你的生活,你要有尺度去衡量,不可过度。钱够用即可,多了有什么益处?”王振义对简朴的生活充满满足感。
2000年,一名研究生在毕业论文中写道,发现一种新的维甲酸对急性白血病有诱导分化作用,受到医院的重视,但此后重复实验却得不到文章里的数据。“我反复判断是哪儿出错了,但都找不出原因。后来血研所的所长告诉我,是两个基因拼接错了。当时我觉得,分子生物学的东西我完全不懂,我不能再去教别人了。”王振义因此辞去最后一个具体职务--博导。
王振义家的客厅里,挂着一幅国画《清贫的牡丹》,雍容华贵中包含着一种清静向上的品格。他一直说,科学研究最忌讳的就是浮躁,清贫与寂寞是科学家最好的朋友。
(选自《中华儿女》2011年第3期,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在奖励和成就的光环背后,是这位老人对待科学的虔诚、实事求是,他说:“现在我只成功治疗了一种,还有20种没有攻克。”
B.王振义甘为人梯,每次发表论文,署名总排在最后,这对当时论资排辈已经习以为常的学术界来说,是破天荒的惊人之举。
C.针对小女孩病情,王振义说服家属,力排众议,采用全反式维甲酸治疗法使她获得新生,他用勇气和科学挽救了小女孩的生命。
D.王振义对名利看得很淡,对事业看得很重。在血液研究领域不断学习、不辍追求,一定会为许多重危病人带来生机和希望。
E.本文通过记述王振义在血液领域的研究和成就,表现了他渊博的学识、缜密的逻辑思维和治学态度严谨、为人虚怀若谷的品质。
2.阅读第四段,说说王振义救治小女孩成功的原因是什么?这段在全文中有何作用?(6分)
3.文章从哪几个方面来记述王振义的?请简要概括。(6分)
4.“科学研究最忌讳的就是浮躁,清贫和寂寞是科学家最奸的朋友。”你同意这个观点吗?请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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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老 爱 情
苏童
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但是当我说完这个故事后,相信也有一些读者会受到一丝震动。
话说20世纪70年代,我们香椿树街有一对老夫妇,当时是六七十岁的样子,妻子身材高挑,白皮肤,大眼睛,看得出来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丈夫虽然长得不丑,但是一个矮子。他们出现在街上,乍一看,不配,仔细一看,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时老夫妻彼此之间是镜子,除了性别不同,他们的眼神相似,表情相似,甚至两人脸上的黑痣,一个在左脸颊,一个在右脸颊,也是配合得天衣无缝。他们到煤店买煤,一只箩筐,一根扁担,丈夫在前面,妻子在后面,这与别人家夫妇扛煤的位置不同,没有办法,不是他们别出新栽,是因为那丈夫矮、力气小,做妻子的反串了男角。
他们有个女儿,嫁出去了。女儿把自己的孩子丢在父母那里,也不知是为了父母,还是为了自己。她自己大概一个星期回一次娘家。
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女儿在外面“嘭嘭嘭”敲门,里面立即响起一阵杂沓的脚步声,老夫妇同时出现在门边,两张苍老而欢乐的笑脸,笑起来两个人的嘴角居然都向右边歪着。
但女儿回家不是来向父母微笑的,她的任务似乎是为埋怨和教训她的双亲。她高声地列举出父母所干的糊涂事,包括拖把在地板上留下太多的积水,包括他们对孩子的溺爱,给他吃太多,穿得也太多。她一边喝着老人给她做的红枣汤,一边说:“唉,对你们说了多少遍也没用,我看你们是老糊涂了。”
老夫妻一听,忙走过去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他们面带愧色,不敢争辩,似乎默认这么一个事实:他们是老了,是有点老糊涂了。
过一会儿,那老妇人给女儿收拾好汤碗,突然捂着胸口,猝然倒了下来,死了,据说死因是心肌梗塞。死者人缘好,邻居们听说了都去吊唁。他们看见平日不太孝顺的女儿这会儿哭成了泪人儿了,都不觉得奇怪,这么好的母亲死了,她不哭才奇怪呢!他们奇怪的是那老头,他面无表情,坐在亡妻的身边,看上去很平静。外孙不懂事,就问:“外公,你怎么不哭?”
老人说:“外公不会哭。外婆死了,外公也会死的,外公今天也会死的。”
孩子说:“你骗人,你什么病也没有,不会死的。”
老人摇摇头,说:“外公不骗人,外公今天也要死了。你看外婆临死不肯闭眼,她丢不下我,我也丢不下她。我要陪着你外婆哩。”
大人们听见老人的话,都多了心眼,小心地看着他。但老人并没有任何自寻短见的端倪,他一直静静地守在亡妻的身边,坐在一张椅子上。他一直坐在椅子上。夜深了,守夜的人们听见老人喉咙里响起一阵痰声,未及人们做出反应,老人就歪倒在亡妻的灵床下面了。这时就听见堂屋里自鸣钟“当当当”连着响了起来,人们一看,正是夜里12点!
正如他宣布的那样,那矮个子的老人心想事成,陪着妻子一起去了。如果不是人们亲眼看见,谁会相信这样的事情?但这个故事是真实的,那时生死相守的老人确有其人,他们是我的邻居,死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同一天。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犹如上了锈一样,任人们怎么拔转就是一动也不动。
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不知道你怎么看,我一直认为这是我一生能说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节选自《现代青年》2011年03期)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作者善于从日常生活中,选择一些看似不起眼的事,如老夫妻到煤店买煤,一起给女儿开门,一起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等,用以表现老夫妻在生活中总是相依相随。
B.小说的情节可谓一波三折,老夫妻外貌上的巨大差距让邻居们都觉得他们不般配,经过他们的努力,终于改变了人们的看法。
C.作者在开篇就说“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结尾说“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突出了这个故事的大众性,强调平凡更能打动人心。
D.老妇人因心肌梗塞离开了人世,大家都奇怪老人为什么不哭,其实老人是把生死之事看开了,认为人都是会死的,自己也一样。
E.小说中的人物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是运用肖像、细节、语言、动作等人物描写的方法来塑造人物的。
(2) 结合文章谈谈你对小说标题“老爱情”的理解。(6分)
(3)小说中的“女儿”这个形象有何特点?小说安排这个人物有何作用?(6分)
(4)小说结尾说老人夜里12点陪着老妻去了,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不再转动了。有人说这个情节太过离奇,不符合常理,应该删掉。你认为这个结尾是否应该删掉?请结合全文谈淡自已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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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老 爱 情
苏童
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但是当我说完这个故事后,相信也有一些读者会受到一丝震动。
话说20世纪70年代,我们香椿树街有一对老夫妇,当时是六七十岁的样子,妻子身材高挑,白皮肤,大眼睛,看得出来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丈夫虽然长得不丑,但是一个矮子。他们出现在街上,乍一看,不配,仔细一看,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时老夫妻彼此之间是镜子,除了性别不同,他们的眼神相似,表情相似,甚至两人脸上的黑痣,一个在左脸颊,一个在右脸颊,也是配合得天衣无缝。他们到煤店买煤,一只箩筐,一根扁担,丈夫在前面,妻子在后面,这与别人家夫妇扛煤的位置不同,没有办法,不是他们别出心裁,是因为那丈夫矮、力气小,做妻子的反串了男角。
他们有个女儿,嫁出去了。女儿把自己的孩子丢在父母那里,也不知是为了父母,还是为了自己。她自己大概一个星期回一次娘家。
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女儿在外面“嘭嘭嘭”敲门,里面立即响起一阵杂沓的脚步声,老夫妇同时出现在门边,两张苍老而欢乐的笑脸,笑起来两个人的嘴角居然都向右边歪着。
但女儿回家不是来向父母微笑的,她的任务似乎是为埋怨和教训她的双亲。她高声地列举出父母所干的糊涂事,包括拖把在地板上留下太多的积水,包括他们对孩子的溺爱,给他吃太多,穿得也太多。她一边喝着老人给她做的红枣汤,一边说:“唉,对你们说了多少遍也没用,我看你们是老糊涂了。”
老夫妻一听,忙走过去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他们面带愧色,不敢争辩,似乎默认这么一个事实:他们是老了,是有点老糊涂了。
过一会儿,那老妇人给女儿收拾好汤碗,突然捂着胸口,猝然倒了下来,死了,据说死因是心肌梗塞。死者人缘好,邻居们听说了都去吊唁。他们看见平日不太孝顺的女儿这会儿哭成了泪人儿了,都不觉得奇怪,这么好的母亲死了,她不哭才奇怪呢!他们奇怪的是那老头,他面无表情,坐在亡妻的身边,看上去很平静。外孙不懂事,就问:“外公,你怎么不哭?”
老人说:“外公不会哭。外婆死了,外公也会死的,外公今天也会死的。”
孩子说:“你骗人,你什么病也没有,不会死的。”
老人摇摇头,说:“外公不骗人,外公今天也要死了。你看外婆临死不肯闭眼,她丢不下我,我也丢不下她。我要陪着你外婆哩。”
大人们听见老人的话,都多了心眼,小心地看着他。但老人并没有任何自寻短见的端倪,他一直静静地守在亡妻的身边,坐在一张椅子上。他一直坐在椅子上。夜深了,守夜的人们听见老人喉咙里响起一阵痰声,未及人们做出反应,老人就歪倒在亡妻的灵床下面了。这时就听见堂屋里自鸣钟“当当当”连着响了起来,人们一看,正是夜里12点!
正如他宣布的那样,那矮个子的老人心想事成,陪着妻子一起去了。如果不是人们亲眼看见,谁会相信这样的事情?但这个故事是真实的,那时生死相守的老人确有其人,他们是我的邻居,死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同一天。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犹如上了锈一样,任人们怎么拔转就是一动也不动。
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不知道你怎么看,我一直认为这是我一生能说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节选自《现代青年》2011年03期)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作者善于从日常生活中,选择一些看似不起眼的事,如老夫妻到煤店买煤,一起给女儿开门,一起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等,用以表现老夫妻在生活中总是相依相随。
B.小说的情节可谓一波三折,老夫妻外貌上的巨大差距让邻居们都觉得他们不般配,经过他们的努力,终于改变了人们的看法。
C.作者在开篇就说“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结尾说“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突出了这个故事的大众性,强调平凡更能打动人心。
D.老妇人因心肌梗塞离开了人世,大家都奇怪老人为什么不哭,其实老人是把生死之事看开了,认为人都是会死的,自己也一样。
E.小说中的人物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是运用肖像、细节、语言、动作等人物描写的方法来塑造人物的。
(2)结合文章谈谈你对小说标题“老爱情”的理解。
(3)小说中的“女儿”这个形象有何特点?小说安排这个人物有何作用?
(4)小说结尾说老人夜里12点陪着老妻去了,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不再转动了。有人说这个情节太过离奇,不符合常理,应该删掉。你认为这个结尾是否应该删掉?请结合全文谈淡自已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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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9分)
“钱”变为“纸”,表面上轻了,实际上重了。最近一千年人类的经济活动,就是围绕着那张又轻又薄的“纸”展开的。
人们对“钱”的追求,促进了全球交往。发现新大陆的哥伦布,发现美洲的西班牙人和抵达印度的葡萄牙人,后来的“海上马车夫——荷兰”,以及把“米”字旗插到世界各地的号称“日不落”的大英帝国,他们都是追逐着“钱”而走遍世界的。
在当时的世界贸易中,欧洲国家是商品的净输入国。中国和中东国家都很少从欧洲进口商品,这样,欧洲国家就需要支付金、银等“硬通货”。中东国家要求支付黄金,这促使欧洲人从非洲等地掠夺和开采黄金,用于中东贸易;中国要求支付白银,这促使欧洲人到美洲等地掠夺和开采银子,与此相应的是始于18世纪的欧洲人地理发现的“白银时代”。历史上中国长期实行的是银本位,所以货币都可以折合成“银两”,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民国初年。
国家、地区之间的贸易,不仅繁殖了各行各业的商人,而且还呼唤着以“钱”为商业经营对象的商人——“钱商”。私人金融活动应运而生,当年在中国一个盆地省份发生的故事,又在全世界范围内复活了。这些私人金融活动的风险很大,宫廷借钱不还,就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但是,“钱”的商业利润实在太大,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私人金融活动继续发展,逐渐演变成前现代形式的银行。在我国,清末民初时期山西的票号已相当发达,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兑付信用极好,甚至一度代行了国家财政的部分功能。随着中国进一步沦为半殖民地,山西票号才退出了历史舞台。
人类为什么要做生意?因为交易可以给双方都带来利益。二次大战以来,虽然局部战争不断,但是没有再爆发世界大战,和平与发展之所以成为当代的主题,这除了战后世界的多元化格局起作用以外,贸易“双赢”的观念是有贡献的。如果能够从贸易中得到“钱”,未必需要你死我活地去征服,去掠夺。科学技术的进步,已经使经济活动的“蛋糕”越做越大,有足够的互利分割的余地。 (节选自王则柯的《钱》)
1.下面对原文内容的概括和分析,恰当的两项是【 】【 】 (5分)
A.人们走遍世界的其中一个结果就是开展了全球性的贸易,而全球性贸易的一个结果则是导致了黄金和白银的掠夺和开采。
B.私人金融活动应运而生,当年在中国一个盆地省份的钱商,又在全世界范围内复活了。
C.私人金融活动的风险很大,宫廷借钱不还,就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山西票号就是因此而退出历史舞台的。
D.在我国,清末民初时期山西的票号已相当发达,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兑付信用极好,甚至一度代行了国家财政的功能。
E.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都能够从贸易中得到“钱”,因此今后将不会再有你死我活地的征服和掠夺。
F.二次大战后,世界的多元化格局和贸易“双赢”的观念,使和平与发展成为了当代的主题。
2.文段中“‘钱’变为‘纸’,表面上轻了,实际上重了”的具体含义是什么?为什么这样说呢?请用自己的话简要回答。(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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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获得诺贝尔奖的中国女人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这句诗出自《诗经》,其中的“苹”指的是蒿类植物。这就是科学家屠呦呦的名字的由来。或许是巧合,在《诗经》产生近三千年后,这位叫“呦呦”的女科学家和她的研究团队,从青蒿中发现了专门治疗疟疾的药物“青蒿素”,这种药在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挽救了数百万人的生命。
作为一名生药学专业的学生,屠呦呦考入北大医学院时就和植物等天然药物的研发应用结下不解之缘,她1955年进入卫生部中医研究院(现为中国中医科学院)时,正值中医研究院初创期,条件艰苦,设备奇缺,实验室连基本的通风设施都没有,屠呦呦经常和各种化学溶液打交道,一度患上中毒性肝炎。除了在实验室内“摇瓶子”外,她还常常“一头汗两腿泥”地去野外采集样本,先后解决了中药半边莲及银柴胡的品种混乱问题,为防治血吸虫病作出了贡献。
1967年5月23日,我国紧急启动“疟疾防治药物研究工作协作”项目,代号为“523”.屠呦呦被任命为“523”项目中医研究院科研组长。项目背后是残酷的现实:由于恶性疟原虫对氯喹为代表的老一代抗疟药产生抗药性,如何发明新药成为世界性的棘手问题。要在设施简陋和信息渠道不畅通的条件下,短时间内对几千种中草药进行筛选,其难度无异于大海捞针。但这些看似难以逾越的阻碍反而激发了她的斗志,通过翻阅历代本草医籍,四处走访老中医,甚至连群众来信都不放过,屠呦呦终于在2 000多种中草药中整理出一张含有640多种草药、包括青蒿在内的《抗疟单验访集》。可在最初的动物实验中,青蒿的效果并不出彩,屠呦呦的寻找也一度陷入僵局。
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呢?在查阅了大量文献后,屠呦呦在东晋葛洪的《肘后备急方》中发现了对青蒿治疗方法的描述:“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为何古人将青蒿“绞取汁”,而不用传统的水煎熬煮中药之法呢?,屠呦呦意识到可能是煮沸和高温提取破坏了青蒿中的活性成分,于是她改变原来的提取方法。1971年,屠呦呦课题组终于在第19l次低沸点实验中发现,以低沸点溶剂乙醚来提取有效成分,明显提高了青蒿防治疟疾的效果,也大大降低了其毒性。这种编号为19l的青蒿萃取液,在治疗被P.berghei疟原虫感染的小鼠和被P.cynomolgi疟原虫感染的猴子时,有效率达到了100%。
青蒿萃取液作用于人类身上是否安全有效呢?为了尽快确定这一点,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勇敢地充当了首批志愿者——在自己身上进行实验。在当时没有关于药物安全性和临床效果评估程序的情况下,这是他们获得信心的唯一办法。在自己身上实验获得成功之后,屠呦呦和她的课题组深入到海南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在2l位感染了Plasmodium vivax和P.falciparum这两种疟原虫的患者身上试用之后,发现青蒿萃取液治疗疟疾的临床效果出奇之好,使用青蒿萃取液治疗的病人很快退烧,血液中的疟原虫也很快消失。
屠呦呦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提取青蒿中的有效成分,确定这种有效成分的化学结构。1972年,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在青蒿中提取到了一种分子式为C15H22O5的无色结晶体,一种熔点为156℃一157℃的活性成分,他们将这种无色的结晶体物质命名为青蒿素。
他们终于找到了一种抗疟疾的有效药物。屠呦呦说:“青蒿素能够在疟原虫生命周期中任何一个阶段将其杀灭。”屠呦呦研究小组最初进行临床测试的药物形式是片剂,但结果并不太理想,后来改成一种新的形式——青蒿素提纯物的胶囊,由此开辟了发明一种抗疟疾新药的道路。1973年,屠呦呦合成出了双氢青蒿素,但当时她却不知道自己合成出来的这种化学物质以后被证明比天然青蒿素的效果还要好得多。
生物学家和医学家、诺贝尔医学奖得主约瑟夫·戈尔斯坦曾说,生物医学的发展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发现,二是发明创造。而屠呦呦作为一位植物化学家,特别是在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期间,却有幸同时通过这两种途径发现了青蒿素及其抗疟功效,开创了人类抗疟之路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2011年9月,青蒿素研究成果获得被看做诺贝尔奖“风向标”、有“美国的诺贝尔奖”之称的大奖——拉斯克临床医学奖,这是中国生物医学界迄今为止获得的最高的世界级大奖。
青蒿,南北方都很常见的一种植物,郁郁葱葱地长在山野,外表朴实无华,却内蕴治病救人的魔力。屠呦呦说,她只是一个普通的植物化学研究人员,但作为一个在中国医药学宝库中有所发现,并为国际科学界所认可的中国科学家,她为获奖感到自豪。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氯喹”是青蒿素药物出现之前的老一代抗疟药的代表,它的“抗疟”效果远不如青蒿素药物显著。
B.文章以《诗经》开篇,以描写青蒿作结,不仅增强了传记的文学色彩和可读性,而且也暗示了屠呦呦的思想品质。
C.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为了得到用青蒿萃取液治疗疟疾的信心,在自己身上进行实验,不仅表现了他们献身医学事业的决心,也反映出当时我国医学研究的条件之差。
D.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将在青蒿中提取的一种分子式为C15H22O5的无色结晶体命名为青蒿素,后经进一步提纯研制出一种强抗疟药物“双氢青蒿素”。
E.《肘后备急方》中对青蒿治疗方法的描述给了屠呦呦启发,使她意识到可能是煮沸提取破坏了青蒿中的活性成分,于是她开始进行低沸点提取实验。
2.屠呦呦身上具有哪些可贵的品质?请分点概括。
3.约瑟夫·戈尔斯坦曾说,生物医学的发展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发现,二是发明创造。屠呦呦在抗疟药物研究中的发现和发明创造分别指什么?试简要说明。
4.从屠呦呦的“抗疟”之路中,你得到了哪些启示?请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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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现在又开始让人感觉真切和亲切了,这是经历了和传统文化分别的痛苦之后才有的内心感觉。经历了千年,唐诗还留下那么多,可以想象当时的创作盛况。那么多唐诗显然不可能都是为了功名而写作的。它是一种流行的东西,是社会场合的一种交流方式,更多时候就像现在的歌词。王之涣和高适、王昌龄几个去歌台舞榭,听歌女唱他们的诗。几轮下来,独独听不到王之涣的诗。王之涣指着歌女中最美的一个,对在座的诗人们说,如果她唱的不是他的诗,他从此就不写诗了。那个最美的歌女出场唱的果然是王之涣的《凉州词》“黄河远上”那一首。这说明我们所景仰的唐诗,在当时很可能多是传唱的歌词。当时写诗的人太多了,即使是李白,也可能就是在盛唐被歌唱了一些年。在晚唐大概唱不过小李杜和温庭筠吧?杜甫的诗,可能文本些,难以流行;杜甫的崇高地位,在他死去数十年后才建立,应该和唐诗本真的歌词性质有关。
从这个意义上说,三十年来中国内地流行歌词的长盛不衰是值得欣喜的。人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着经历着,悲欢冷暖,酸甜苦辣,都会感动在心,用心去歌唱。歌唱的内容就是人的现实和梦想,譬如生命、爱情、母亲、故乡、离别、重逢、游历和从军等等。这些在唐诗里也都写遍了。李谷一首唱的《乡恋》,对于故乡的依恋和怀念的心情,和李白的《静夜思》是一样的精致平实。谷建芬作曲的《烛光里的妈妈》和孟郊的《游子吟》可以匹敌,《思念》和李商隐的无题诗,美感是相通的。还有北京奥运会主题歌《我和你》和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相比,也是不见逊色的。
把现在的歌词和唐诗比较,只是想说明两者是同样的东西。尽管不在同一时空,两者的文化身份是一样的。虽然两个时代的作品也无法混淆,同样的留别的诗,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和罗大佑的《追梦人》就不一样。但徐志摩的文本的诗无愧于时代,罗大佑的歌词同样无愧于时代。至于说历代的歌唱同样珍贵,为什么唐诗让我们心存景仰,甚至是徐志摩的诗总觉得要比现在的歌词好多了?且以唐三彩为例。唐人见到的唐三彩一定和我们见到的不一样。我们见到的唐三彩要美得多,是时间和距离产生了美。当时的唐三彩和唐诗一样流行,时尚。时时面对的东西,美不到哪里去。迎面的歌唱可能不被看重,千百年的歌唱,会滋润和鼓舞同样歌唱着的心。
(摘编自陈鹏举《诗与歌词》)
1.下列对于唐诗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让人们感到真切和亲切的唐诗,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人的情感所难以割舍。
B.在唐朝,人们盛行写诗和传唱诗,所以可以肯定,其中有一些诗并不是为了求取功名而创作的。
C.现在人们所景仰的唐诗,在唐朝既被用作一种社交方式,又被作为流行歌曲的歌词,其中尤以后者为多。
D.即使是大诗人李白的诗的传唱,到晚唐也就渐渐不再流行了,唐朝诗人之多,于此可见一斑。
2.下列关于现在的流行歌词和唐诗的比较,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历史上唐诗最终为宋词元曲所取代,而三十年来中国的流行歌词却能长盛不衰,这是值得欣喜的。
B.现在的流行歌词和唐诗一样,写的都是人的现实和梦想,都会使人感动在心,用心去歌唱。
C.李谷一首唱的《乡恋》和李白的《静夜思》,在表现对故乡的依恋和怀念方面可谓异曲同工。
D.比起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来,北京奥运会的主题歌《我和你》显得更为出色。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王之涣说,如果最美的歌女唱的不是他的诗,从此就不写诗了。这说明王之涣的诗当时曾被广泛传唱。
B.杜甫的诗,可能表现得文本一些,这应该跟唐诗本真的歌词性质有一定的关系,所以难以流行。
C.在唐代,唐三彩和唐诗一样也是流行的、时尚的东西,因而当时的人们是不会把它看得很珍贵的。
D.时间和距离能够产生美,可以想见,现在流行歌曲的歌词在若干年后应该也会被人们推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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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羽究竟死于何地
《史记》问世至今已两千年,随着这部巨著的流传,项羽自杀于乌江似是无疑的了。其实,这是历史上的讹误。项羽真正的殉难地不是乌江而是东城,即今安徽定远东南(距乌江约三百里)。
《史记·项羽本纪》论赞中就曾点明,项王“五年卒亡其国,身死东城”。只不过一般人不去注意这点罢了。《汉书·灌婴传》也记载:“项籍败垓下去也,婴以御史大夫将车骑别追项籍至东城,破之。所将卒五人共斩项籍,皆赐爵列侯。”那么,司马迁何以在《史记》中有“于是项王乃欲东渡乌江,乌江亭长舣船待”一段生动的描述呢?
这段描述仅为民间传闻,理由有三。一、项王垓下被围时已兵疲食尽,“至东城,乃有二十八骑”,又“汉军围之数重”。当时,项羽已“自度不得脱”,又何以能忽而来到三百里之外的乌江呢?再说,项羽垓下之败,其势是急转直下的,纵乌江亭长有救籍之心,又何以会料事如神,预先舣船以待?二、《史记•项羽本纪》通篇叙事谨严而缜密,尤其是对战事的描述,双方渡江涉河、斩关夺隘时的地理形势,都能于回旋曲折之中,给人以条理分明、江山如望之感。东城之后却为何三百里沙场竟无所交待,情节亦淡然松驰了呢?司马迁只说“于是项王乃欲东渡乌江”,巧借一“欲”字将流传在乌江的一段民间佳话与东城真实的血战情节缝缀弥合了。这就是江淮一带的专家、学者多年来频频质疑并作出种种猜测的根源所在。三、项羽崛起于吴中,“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在南征北战中,吴中子弟以及江东父老与项羽是建立了感情的。因而,在他死后即流传着“项王乃欲东渡乌江,乌江亭长舣船待”的佳话。司马迁曾游历过此地,自然有充分的机会采撷到这些民间传闻,以完善这个英雄形象,这实在是十分自然的。
其实,项羽“身死东城”,从来有史迹为证。高达数丈的虞姬墓至今犹在,《定远县志》载:“虞姬墓即嗟虞墩,县南六十里近东城。”关于阴陵、东城两地,《定远县志》记载得则更为明确:“阴陵城,县西北六十里,镆邪山南,周围二里。……羽溃围南驰,汉骑将灌婴追羽过淮,羽过阴陵迷失道即此。”“东城,县东南五十里。项羽至阴陵迷失道,汉追及之,羽复引而至东城即此。”
项羽殉难前在定远县境内留下的遗址遗迹,除阴陵、东城,至今仍存有十余处。从霸王寨(项王迷路处)到刘会桥(为汉军追及处),从下马铺到嗟虞墩,构成了项王在这块土地上与汉军周旋的一条完整路线。
(摘自2007年第3期《新华文摘》,有删改)
1.从文中看,下列不属于项羽殉难于东城的证据的一项是( )(3分)
A.《史记》《汉书》等史书中都有项羽兵败并死于东城的记载。
B.项羽崛起于吴中,兵败垓下,愧对江东父老,无颜东渡乌江
C.定远县内的许多遗址、遗迹均证实项羽“身死东城”。
D.据史料记载来看,项羽东城突围的可能性极小。
2.下列各项不属于对项羽同情或肯定的一项是( )(3分)
A.《史记》中有“项王乃欲东渡乌江,乌江亭长舣船待”的生动描写。
B.乌江一带流传着项羽欲东渡,乌江亭长舣船待的佳话。
C.江淮一带的专家、学者频频质疑并作出种种猜测。
D.作者认为司马迁利用民间传闻来完善项羽这一英雄形象。
3.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3分)
A.司马迁知道项羽真正的殉难地不在乌江而在东城。
B.项羽从嗟虞墩到阴陵,再到东城,最后死在东城。
C.《史记》记述项羽败至东城和从东城到乌江的细致程度不一样。
D.项羽战死前的主要活动都在安徽定远县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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