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拾荒人的梦想
王培静
祥春来城里快十年了。
十年前,祥春从部队上退伍回到了大山里的家。参军走时,祥春是村里的民办教师,从父亲手里接过教鞭时,祥春没想过还要离开讲台。小青在幼儿园工作,祥春们两个人彼此都有好感,但祥春知道自己家里穷,人家小青父亲又是村主任,自己配不上小青。没想到入伍季节到来时,村主任动员祥春去部队上锻炼锻炼。参军走的前三天,小青家托妇女主任来做媒,祥春和小青定了婚。
后来退伍回家,原定春节前祥春和小青结婚的。晚上,祥春提着礼物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敲响了村主任——未来岳丈家的门,出来开门的是主任媳妇,祥春喊了声大娘,对方只用鼻子“哼”了一声,算是回答。进了屋,没见小青露面,祥春把手里的东西放下,不知手放哪儿好。祥春勉强笑了笑问:“我大爷没在家?”
“他有事出去了。”
“小青也没在家?”
“她去县城她二姨家了。”停了片刻,又停了片刻,小青娘接着说:“祥春,你聪明能干,又有文化,将来肯定能找到个比小青更好的,俺们家小青她……
“小青她怎么了,是出什么事了?”祥春着急地问。
“祥春就和你明说吧,都是祥春们家小青不好,她在她二姨家住了一段时间,没想到和城里的一个小青年好上了,那小青年他爸是个局长。那小青年死活追她,生米已做成熟饭了,祥春们也没办法。你看这事怎么办吧?”小青娘一付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作派。
祥春不知自己怎么离开小青家的。
祥春觉得村人看自己的目光都有些异样,好象倒是祥春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祥春原想,自己回来还能去当民办教师,像父亲一样,当一辈子民办教师也不后悔,可一打听,学校里根本没有自己的位置。一个寒意逼人的早晨,祥春狠狠心看了小村一眼,逃离了家乡那个地方。
这是祥春给我讲的他自己的故事。
由于我最近正在写一部关于拾荒人的纪实文学,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祥春,也许都曾当过兵的缘故,我们聊的很投机。后来我知道他找了个青岛姑娘做老婆,而且长的很漂亮。儿子现在也已经三岁了。
这天是星期六,他打我手机,说要请我喝酒。我说,喝酒可以,我请你吧。
在太平路路口一个小酒馆里,我们俩喝了一瓶二锅头,又喝了些啤酒。我们俩都有些醉了。他说:王大哥,你知道吗,祥春过去的那个对象小青,并没有像她妈说的被一个什么局长家的儿子看上了,实际上他们是看祥春退伍了,没多大出息,不想让女儿嫁给祥春,所以才编了那样的瞎话骗祥春。后来小青嫁给了镇上一个杀猪的。我不把你当外人,我告诉你一个我个人的秘密,在这之前我谁都没给说过,你一定得答应要给我保密。我说,你要信不过我就别说。他红着脸说,将來,我一定要干一件轰轰烈烈的事情。我心里一直有个理想,等我攒够了钱,一定回家乡的镇上去建一所希望小学,要建最好的设施,请最多的老师,我现在已积攒了十五万元的奖金。将来成立了自己的废品回收公司,教师员工的工资都由我来出。我说的是真心话,大哥,你不会笑话我吧?
看着他的一脸真诚和满眼泪光,我突然一下子也被感动了,我说,到你的希望小学剪彩那天,我一定去给你捧场。他说,一言为定。我说,一言为定。我们俩个男子汉相拥而涕。别的吃饭的人和小饭馆的工作人员都莫名其妙的看着我们俩个。
人人心里都有梦想,这就是一个拾荒朋友的梦想。望着面前的祥春,我还想到:芸芸众生中,有的人穿着体面干净,心里却很脏;有的人穿的脏点旧点,他的心灵却干净透明,像我的这位祥春朋友。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小说开头叙写了祥春的生活处境,身处大山之中,贫穷的家庭和低微的身份以及他与小青之间的家庭差距,为下文情节发展作了铺垫。
B. 村主任动员祥春入伍,主动托人做媒,是因为祥春聪明能干。当祥春回到大山里后被小青瞧不起退了婚。
C. 祥春在城市里收获了爱情,建立了幸福的家庭;而小青最后嫁给了杀猪人。两人结局的对比,体现了作者对嫌贫爱富行为的嘲讽。
D. 小说采用了先抑后扬的手法,通过叙述祥春的经历赞美了祥春的美好心灵,并采用了第一人称,增强了文章的感染力。
2.小说中的祥春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结合文本内容简要分析。
3.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最后一段画蛇添足,有人却认为此结尾画龙点睛,你怎么看呢?请从主题、结构方面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拾荒人的梦想
王培静
祥春来城里快十年了。
十年前,祥春从部队上退伍回到了大山里的家。参军走时,祥春是村里的民办教师,从父亲手里接过教鞭时,祥春没想过还要离开讲台。小青在幼儿园工作,祥春们两个人彼此都有好感,但祥春知道自己家里穷,人家小青父亲又是村主任,自己配不上小青。没想到入伍季节到来时,村主任动员祥春去部队上锻炼锻炼。参军走的前三天,小青家托妇女主任来做媒,祥春和小青定了婚。
后来退伍回家,原定春节前祥春和小青结婚的。晚上,祥春提着礼物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敲响了村主任——未来岳丈家的门,出来开门的是主任媳妇,祥春喊了声大娘,对方只用鼻子“哼”了一声,算是回答。进了屋,没见小青露面,祥春把手里的东西放下,不知手放哪儿好。祥春勉强笑了笑问:“我大爷没在家?”
“他有事出去了。”
“小青也没在家?”
“她去县城她二姨家了。”停了片刻,又停了片刻,小青娘接着说:“祥春,你聪明能干,又有文化,将来肯定能找到个比小青更好的,俺们家小青她……
“小青她怎么了,是出什么事了?”祥春着急地问。
“祥春就和你明说吧,都是祥春们家小青不好,她在她二姨家住了一段时间,没想到和城里的一个小青年好上了,那小青年他爸是个局长。那小青年死活追她,生米已做成熟饭了,祥春们也没办法。你看这事怎么办吧?”小青娘一付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作派。
祥春不知自己怎么离开小青家的。
祥春觉得村人看自己的目光都有些异样,好象倒是祥春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祥春原想,自己回来还能去当民办教师,像父亲一样,当一辈子民办教师也不后悔,可一打听,学校里根本没有自己的位置。一个寒意逼人的早晨,祥春狠狠心看了小村一眼,逃离了家乡那个地方。
这是祥春给我讲的他自己的故事。
由于我最近正在写一部关于拾荒人的纪实文学,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祥春,也许都曾当过兵的缘故,我们聊的很投机。后来我知道他找了个青岛姑娘做老婆,而且长的很漂亮。儿子现在也已经三岁了。
这天是星期六,他打我手机,说要请我喝酒。我说,喝酒可以,我请你吧。
在太平路路口一个小酒馆里,我们俩喝了一瓶二锅头,又喝了些啤酒。我们俩都有些醉了。他说:王大哥,你知道吗,祥春过去的那个对象小青,并没有像她妈说的被一个什么局长家的儿子看上了,实际上他们是看祥春退伍了,没多大出息,不想让女儿嫁给祥春,所以才编了那样的瞎话骗祥春。后来小青嫁给了镇上一个杀猪的。我不把你当外人,我告诉你一个我个人的秘密,在这之前我谁都没给说过,你一定得答应要给我保密。我说,你要信不过我就别说。他红着脸说,将來,我一定要干一件轰轰烈烈的事情。我心里一直有个理想,等我攒够了钱,一定回家乡的镇上去建一所希望小学,要建最好的设施,请最多的老师,我现在已积攒了十五万元的奖金。将来成立了自己的废品回收公司,教师员工的工资都由我来出。我说的是真心话,大哥,你不会笑话我吧?
看着他的一脸真诚和满眼泪光,我突然一下子也被感动了,我说,到你的希望小学剪彩那天,我一定去给你捧场。他说,一言为定。我说,一言为定。我们俩个男子汉相拥而涕。别的吃饭的人和小饭馆的工作人员都莫名其妙的看着我们俩个。
人人心里都有梦想,这就是一个拾荒朋友的梦想。望着面前的祥春,我还想到:芸芸众生中,有的人穿着体面干净,心里却很脏;有的人穿的脏点旧点,他的心灵却干净透明,像我的这位祥春朋友。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小说开头叙写了祥春的生活处境,身处大山之中,贫穷的家庭和低微的身份以及他与小青之间的家庭差距,为下文情节发展作了铺垫。
B. 村主任动员祥春入伍,主动托人做媒,是因为祥春聪明能干。当祥春回到大山里后被小青瞧不起退了婚。
C. 祥春在城市里收获了爱情,建立了幸福的家庭;而小青最后嫁给了杀猪人。两人结局的对比,体现了作者对嫌贫爱富行为的嘲讽。
D. 小说采用了先抑后扬的手法,通过叙述祥春的经历赞美了祥春的美好心灵,并采用了第一人称,增强了文章的感染力。
2.小说中的祥春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结合文本内容简要分析。
3.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最后一段画蛇添足,有人却认为此结尾画龙点睛,你怎么看呢?请从主题、结构方面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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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 完成下列小题。
冻土
万芊
我爷爷是个老军人,一个久经沙场的退伍老军人。
那年,我爷爷正在自家村头放羊,被路过的部队拉上就走。部队的长官说他们不只管饭,打了胜仗立了功还奖现大洋。懵懂的我爷爷正饿着,正巴着有人管饭,—听有人管饭就屁颠颠地跟着跑了。那年我爷爷才十七岁,一直被拉到了好几百里路外的一个陌生的山村外;当官的让我爷爷在村外挖沟壕,并吼着说:“小子,拼着命挖吧,不要偷懒,否则一开仗头一个丢性命的就是你。”可待当官的才走不远,—个满脸横肉的老兵提着锹和枪过来把我爷爷赶到他原先挖的地方,我爷爷过去一挖,才知是风口中的冻土,硬得很,—锹下去只能铲去薄薄的一层。我爷爷知道自己是在跟时辰赛性命,拼着命挖那冻土,手心震裂了,满是血水。一直到对面有了敌兵,远远地稀稀落落地不停地朝我爷爷这边开炮时,我爷爷才挖出一个只能撅着屁股钻进去的小坑,我爷爷想这回非挨炮弹丢小命不可了。可谁知,对面的小钢炮才打了几炮,我爷爷原先被那老兵霸占的地方正好落了发炮弹,那老兵虽躲着,却被像拔萝卜一般从坑里炸飞出来。望着那血肉模糊的老兵,我爷爷倒是有点幸灾乐祸。待我爷爷挖到能躲人了,敌兵也就撤了。跟他们开仗的小鬼子打仗贼鬼。
说来可能你也不信,就是那回,我爷爷不只肤发未伤,而在挖那冻土时竟意外挖到了一些人家避难时埋的现大洋,沉沉的好几十枚,用土布紧紧地裹着。我爷爷虽说从没拥有过哪怕只是半枚的现大洋,但我爷爷知道这东西的金贵。得了这么多现大洋,我爷爷却不敢声张,只是在部队继续开拔的时候,趴在地上诈死,在冰天雪地里躲了半宿,待部队走远了,折回来取了现大洋。就在我爷爷摸索着想溜回家去的路上,却被另一支部队给逮住了。
新部队逮住他,开仗也正迫在眉睫,给他换了顶帽子,也就编入了新的队伍。即将开仗的队伍,也拼命赶着时辰挖沟壕掩体。晦气也该我爷爷再次轮到,当官的给他指的地方同样是风口的一片冻土,用镐拼命地刨,那土也只能刨掉一丁点。我爷爷心寒了,心想这回非挨炮弹送小命不可。这时一边不远处的一个五大三粗的老兵过来,二话没说,把冻土接了过来,而把他赶到了他自己已挖过的沟壕掩体里。
不长时辰,对面也有了敌兵,开始打小钢炮,狙击手也开始放冷枪。也没放几炮,那刨冻土的老兵,因为掩体实在太浅了,头上中了一弹,人一下子跌扑在冻土上,鲜红的血汩汩地从弹洞中冒出来。跟他们开战的还是小鬼子。
看着帮他刨冻土而替他死去的老兵,我爷爷心里愧疚不已。我爷爷第一回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仗义的人、仗义的军队。我爷爷也是一个刚烈的汉子,人家有义他不能无情,原本打算停仗后再诈回死溜走的我爷爷,也就决计跟上这支部队走了。决计跟部队走后,那些现大洋也就成了累赘,成了累赘后的现大洋也就被我爷爷交给了部队,部队当官的便发还我爷爷一块,说是部队的奖励。揣着这块部队奖励的现大洋,我爷爷跟着这支部队,一路南征北战,最后打过了长江,到了江南一个县城落了脚,按部队上的安排退伍留在了地方上,过上了城里人的日子。
爷爷很长寿,他是不久前才离去的。离去前,他自己似乎觉得有些预兆,他把那枚随身带了半个多世纪的现大洋给了我,也就跟我说了那段往事。爷爷说,我一个山里的放羊娃,原本啥都不懂,是这冻土,让我知道好歹,让我懂得哪些人是靠不住的,哪些人是可以一生一世依赖着的。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强行要求跟爷爷调换掩坑的老兵被炮弹炸飞了,望着那血肉模糊的老兵,爷爷有点幸灾乐祸。这说明爷爷既命大又缺乏同情心。
B. 爷爷挖冻土时挖到几十枚现大洋,却不敢声张,这表现了爷爷的胆小贪财;这些现大洋爷爷后来又交给了共产党部队,这体现我爷爷思想觉悟的提高。
C. 爷爷在部队开拔时趴在地上,在冰天雪地里躲了半宿,又折回去取现大洋这一情节塑造丁爷爷不想在战场上送命,弃暗投明的形象。
D. 小说中有多处对比,如两支部队的老兵对待新兵态度的对比,爷爷在两支部队对待现大洋态度的对比,对比的运用使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使人物形象更饱满。
2.爷爷是一名军人,参加过不同的部队,结合小说的内容,试分析爷爷两次参军的原因。
3.小说以“冻土”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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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疙瘩汤
俞继红
他是一名美食家。
他从大山中来,起先是到城里一家饭店做小工。他对食物有着天生的敏感,靠着勤奋钻研,一步步成为大厨。他又走南闯北,见识过不同地域的各种食材和奇奇怪怪的做法,被人们称为厨艺大师。
成为大师后,他频繁地被邀请参加各种美食比赛和节目,担任评委和嘉宾。见多识广加上天生的舌头和能说会道的嘴巴,他常常把参赛者说得频频点头,让观众们听得津津有味。偶尔露一小手,也让大家瞪起眼睛,嘴巴成了“O”形。
后来,他索性辞别了烟熏火燎的后厨,成了专门品尝各种美食的美食家,成了电视台、电台美食节目的固定嘉宾,每天赶来赶去,侃侃而谈,乐此不疲。
忽一日,一饭店老板私下找到他,递过来一个厚厚的信封,请他在节目中对饭店的美食评点一二。他没有推辞,专程赶到这家饭店品尝一番,在节目中进行了点评。没想到,这家饭店立刻火了起来,顾客点名要尝尝他在节目中推荐的几道菜。
随后,只要经他点评过的饭店,无一例外都火了起来。人们给他起了外号,叫“金嘴”。
请他点评的饭店老板越来越多,开始,他还坚持要亲自品尝后才给点评;后来,人越来越多,他干脆让这些老板们把各自拿手菜的菜谱一同拿来。他一捏信封,略一审视,心中便有了数,知道该说几句什么话。
他成了这座城市美食界举足轻重的人物。
随着送来的信封越来越厚,他突然感觉到,他那天生对食物敏感的舌头正一点点地退化。这一发现令他十分惊异和恐慌,他偷偷跑到各家饭店,甚至自己关起门来在家里做出各种菜式来品尝,那跳动的味蕾、美妙的感觉竟然都不见了。
他对任何人都不敢提起,好在没有人注意,做节目时他依然侃侃而谈,半夜里却经常惊醒,醒来一身虚汗。
他开始尝试各种中药、针灸,甚至用烈酒和辣椒去刺激,却没有任何效果。
年轻的老婆笑他,是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老天爷专门来惩罚他的。
他赶紧到庙里烧了香,还是不见起色。
那天,他到电台做节目,刚走进大厅,见一群人正组织为山里贫困孩子捐款。本来已经走过去了,他突然听到“做善事”这几个字,立即转过身,把钱夹里足足有两三千元的钱一下子塞进了捐款箱,引得大伙一阵惊呼。
周末,组织者邀请他一起去山里送钱物,他正想出去散散心,就跟了去。
他无心参加热闹的捐赠仪式,一个人沿着山路向山里走去,越走越觉得这里像自己的老家,不知不觉竟走出老远。又累又俄时,看到山薄旁有一户人家,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婆正在晾晒采来的山蘑。
他说明来意,好客的山里老人笑笑说:“你们城里人都爱来山里观山景,我们这里穷,只怕没什么好东西招待客人呢!”
他笑笑:“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心里不觉又黯淡下来。
不一会儿,老人端出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疙瘩汤,汤中还加有新鲜的山蘑和绿绿的山菜。
看着热气腾腾的疙瘩汤,恍惚间他感到自己回到了儿时家中,白发老人似乎就是自己已故去的母亲。母亲也爱做疙瘩汤。
“快吃吧!别嫌饭不好就行,又解渴又解饿。”老人热情地催促道。
他捧着这碗山里的疙瘩汤,吃得不亦乐乎,脸上露出心满意足的表情。
爽滑筋道的面疙瘪,醇香四溢的山蘑,清新鲜嫩的山菜,美妙的滋味充斥在口中,跳动的味蕾刺激着喉结,他仿佛又回到儿时的时光……
他敏感的舌头又回来了。
他望着大山,迎着山风,泪流满面。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大山既是小说中主人公走出来的地方,也是他觉醒的地方,构思精巧,浑然一体,引发读 者思考。
B.“他”收了厚厚的信封后,专程赶到饭店品尝一番,在节目中进行点评,这表明了“他”内心的贪婪。
C.“他”成了这座城市美食界举足轻重的人物一句在小说中极具讽刺意味,展现了社会生 活中丑陋、庸俗的一面。
D.文章中他把“有两三千元的钱一下子塞进了捐款箱”,这一举动表明他对山里贫困孩子发自内心的同情。
2.结合小说内容,概括“他”的人生轨迹。
3.小说以“疙瘩汤”为题具有怎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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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完成下列小题。
乡村的风
风是乡村的魂。它到处游荡着,时南时北,忽东忽西,它走到哪里,哪里就能感觉到乡村的呼吸,触动人们久已淡漠的乡情。每次从城里回到老家豆村,第一个迎接我的便是风。虽然许久没见面了,但它一点儿也不生分,先是用顽皮的小手,把我服服帖帖的头发弄乱,再在我干净的皮鞋和西服上,随意撒些尘土与细碎的草屑。要是春天,风就像一只摇头摆尾的小花狗,当我刚从汽车上走下来,它就从我的身上嗅出了豆村的气味,亲亲热热地扑过来,你赶也赶不走。如果是秋天,风里便有了果实发酵的味道,那幽微的醇意,好像一个去镇上打酒的孩子,不小心把酒洒了一路,惹人隐隐地有些陶醉。
因为风的缘故,乡村里许多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事物,便有了某种诗意。你瞧,那晚风中的炊烟,怎么看都像是一幅悬腕挥就的狂草,该虚的地方虚,该实的地方实,那是我们在绢和纸上无法做到的,可谓真正的“天书”了。莲荡也是。一阵风吹过去,一阵风吹过来,满荡田田的莲叶便乱了。然而,却乱出了味道。究竟是什么味道呢?我也说不清。看来这世界上的许多事情,就像这风中的“乱荷”,有一种不触动情欲的美,大美。你可以观,可以赏,但你却没有风的能耐,把好端端的东西破坏了,还居然翻出新意。还有秋风中的那些树木,原本蓊蓊郁郁的,可是经不住风的手轻轻地摇晃,三摇两摇的,就只剩下一副骨骼了。还是古人高明,他们面对这样的凋零,只用“删繁就简三秋树”七个字,就把很复杂的意思表达出来了。随着黄叶随风飘逝,树上那些平时看不见的鸟巢,一个一个都露了出来,远远看去,恰似一个个黑色的音符挂在枝柯上。荒远的乡野为什么竟然让人感受到了美?王阳明有一个很精致的说法:以眼观花,则此花璨然;闭合双目,则此花归于寂灭。我又想到另一句话,叫作“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有一年我从豆村带回一棵小枣树,栽在城里自家的庭院中,栽树之前我是下足了底肥的,可是几年过去了,并没见它有多少长进。我很纳闷,就问父亲是什么原因。父亲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给出两个字:缺风。生长在乡村的树可不是这样的。你千万不要以为风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其实它是树和庄稼的神灵。一棵得风的树,就如同一个人得了机遇,东风来了摇一摇,西风来了晃一晃,每摇晃一次,它的根就往泥土深处扎一扎,晃着晃着,一棵树就在风中长高长粗了。
乡村里小至一片浮萍,一株草,大到一棵树,一片庄稼,都与风息息相关。春风归来遍地绿,在这回黄转绿的变幻之中,永远不老的似乎只有土地,只有风。一拨又一拨的风,吹了几千年,几万年,吹来了许多东西。庄稼在风中拔节,驴马在风中发情,鸟雀在风中飞翔,蟋蟀在风中浅唱低吟……倘若没有风,这个世界多么沉寂!
我喜欢在庄稼拔节或扬花的夜晚深入田野,此时天上有月或没有月都无妨。我坐在湿润的田埂上,谛听风与庄稼幽秘而细碎的微语。它们究竟说了些什么呢?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们说话时的那种神秘的氛围,有点儿类似于乡村闺房里的隐私。在我的想像里,我看见风像一个忙碌的乡村媒婆,对,媒婆,她提着萤火虫的灯笼,颠着一双小脚,脸上带着世俗的笑容,急急穿行于正在扬花的庄稼之间。于是,一川一川的稻花,在风媒的蛊惑下,都把藏在自己身体里极单纯的情欲释放出来,尽管我看不清它们的表情,但是却能领略到它们的风情。此刻,我若是个诗人多好,可惜我不懂诗,只能将嘴边的两句古人的诗略加篡改: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风语一片。我想,这时的蛙声只能是一种喜庆的陪衬与烘托,是这场天地间庞大婚礼的出色乐音。
当然,风也不总是充当媒婆的角色,吹来吹去的风,吹黄了一茬茬的庄稼,吹枯了一年年的野草,也吹老了人间岁月。乡村的风,最能触发人们的哲思:沧海桑田、风云变幻、悲喜无常。我看见,母亲辛辛苦苦在菜园周围扎起的篱笆,在风中散落;父亲垒砌的土墙在风中坍塌;竖在祖父母坟前的墓碑上的字迹,在风中渐渐变得模糊不清。豆青山上的许多坟茔也是如此,它们每隔几年就要添一些新土,可是添着添着,那些给坟添土的人也被风吹走了,于是豆青山上又多了一些坟头。这种给坟茔添土的现象一般持续不了三代,原先的那些坟就再没有人为它们添土了,今天被风带走一些土,明天又被风带走一些土,要不了多久,一座一座的坟茔就被风抹平了。
然而,一拨又一拨的风,依然吹个不止……吹尽了长年都市生活在脑子里积下的灰尘,让我找回了久已失落的情感,而这种情感原本应成为我生命和人生的另一半啊。
1.下列对文章的赏析,不正确一项是( )
A. 作者有较深厚的文化积累,又有对自然与人生的敏感。没有前者,所描绘的景物就不会带给读者精神层面的感悟;没有后者,就不可能在平凡的乡村发现蕴藏的美。
B. 风是无形的,作者善于化无形为有形。他笔下的炊烟乱荷枯枝可谓风之形,“春风归来遍地绿”可谓风之色,鸟雀蟋蟀的浅唱低吟则可谓风之声,具体而又生动。
C. 文章看似漫不经意娓娓道来,其实是依据情绪的起伏布局行文的。细察全文,可以看出作者的情绪由平和转为愉悦,经亢奋折入沉郁,最后归结到苍凉而忧伤。
D. 文章的表现手法丰富多样。点的描绘给人印象深刻,面的铺陈则揭示着普遍与恒久。引用诗文典故既丰富了文章内容,又提升着文字的品味。
2.①文中加线的文字解释了“荒远的乡野为什么竟然让人感受到了美?”请写出作者引用这些文字所要表达的意思。
②第5自然段主要运用了什么表现手法?有什么效果?
3.作者开篇写道:“风是乡村的魂。”根据文章内容,分条写出这么说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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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慢慢老去的故乡 牧云
①人们常说,城里是农村人的梦想,农村是城里人的精神家园。可是,我的家乡就像我们的乡亲一样,年复一年地老去。
②山还是那座山,河还是那条河,田野依旧平静,炊烟依旧袅绕。除了平坦的乡村道路延伸着一些希望,其他的都早已定格在记忆里。
③故乡位于倒水河畔,是著名的老区。那里远离都市,是一个被现代文明遗忘的角落。群山环绕的故乡被高速公路、铁路抛在一边,更不用说机场了。千百年来,人们或吃田地的出产,或靠一门手艺走村串户,或从事服务业,或在小型企业做手工活,养活着穷二代、穷三代。
④老家有百多户人家,胡同连通,鸡犬串户。老屋的一条巷子十二户屋连屋,脊连脊。当年,人们吃饭的时候聚在某一家门前,尝“百家菜”;哪家有红白喜事,大家纷纷自愿帮忙,那叫一个壮观。月儿升起了,竹床、藤椅、小凳搬到一块,劣质烟点燃了,一壶茶,几瓶水,天南海北地唠。小孩们则捉迷藏,从第一家一直藏到最后一家。月儿西斜,在大人此起彼伏的吆喝声里,不知疲倦的孩子们才依依不舍地散了。
⑤如今,这条巷子只住着一个独身老人,今年七十多了。其余的都搬家做了城里人。有两间屋子因年久失修、雨水冲刷倒塌,其余的被铁锁封存。走在巷子中,满眼残破、衰败,连鸡犬猫都不见踪影。
⑥新房子很少,穷二代、三代们把从城里挣的钱还给了城市。
⑦村里少见青壮年,他们纷纷到城里打工去了,家里有大事才回来。女孩子开了眼界,宁可嫁给老头、多婚头、残疾人甚至做二奶,也要保留城里人的身份。只有老人、妇女和孩子,留守着祖传的家业。晚辈给年迈多病的老父老母雇来保姆,给田地请来小工。一句话,不差钱,缺的是宝贵时间。农村的扶贫款项很多,合作医疗也很完备,但是老人缺的是在身边尽孝心的孩子。
⑧小学荒废了。断壁残垣,荒草藤蔓,紧锁的木门。也不知道没有玻璃的窗户里,除了藏着我儿时的回忆之外,还有什么宝贝物什。随着孩子自然和非自然的递减,农村学校大都被并到乡镇里了。孩子在家门前上学的时代就这样远去。
⑨村子旁有一个工厂,曾经机声隆隆。这里加工的半成品源源不断地送往武钢。能够到厂里做工是青年人的梦想。他们能够拿一份不错的薪水,每年还有几次去武汉的机会,的确让人眼馋。现在,这里已经办成了榨坊,虽然仍有机器声,但没有当年旺盛的人气。
⑩走近田野,澄澈依旧、碧绿依旧。虽然种植的面积与重点有些不同,但不外乎还是那些品种。欠缺和遗憾却太多了。水间鹭鸶呢?田埂上的王八、水蛇呢?塘梗上的桑葚、梧桐籽呢?望着绿得有些沉寂的田野,我怅然若失。
⑾乡间还有保留了数十年的行当,那就是货郎、赤脚医生(兽医)。自行车是主要的代步工具。只有在年关,摩托、各种小汽车才会多起来。
⑿在跟村支书的聊天中得知,虽然党的富民政策好,但青年人习惯了做城乡之间的候鸟,不愿意在老家生活。可喜的是,本村有一个叫二狗的青年,在外打工十多年,积累了千万身家,近来准备回乡投资创办绿色家园公司。他计划承包部分的山和坡,逐年改良山林品种,以山茶和意杨林为主。扩建山间公路,增挖鱼塘鱼池。并新建休闲餐厅、宾馆和体育娱乐场馆。二狗的计划提起了我的兴趣。也许,像这样的有志青年才是农村的希望,他们的投资能够给家乡注入活力,使古老的乡村焕发出无限生机。
(选自《散文百家》2013年7月)
1.请简要分析第②段在全文中的作用。(4分)
2.请举例分析,本文是如何运用对比手法的。(4分)
3.结合全文,作者说故乡在“年复一年地老去”的表现有哪些?(4分)
4.文中说“城里是农村人的梦想”“青年人习惯了做城乡之间的候鸟,不愿意在老家生活”。请对此现象谈谈你的看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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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慢慢老去的故乡
牧云
①人们常说,城里是农村人的梦想,农村是城里人的精神家园。可是,我的家乡就像我们的相亲一样,年复一年的老去。
②山还是那座山,河还是那条河,田野依旧平静,炊烟依旧袅绕。除了平坦的乡村道路延伸着一些希望,其他的都早已定格在记忆里。
③故乡位于倒水河畔,是著名的老区。那里远离都市,是一个被现代文明遗忘的角落。群山环绕的故乡被高速公路、铁路抛在一边,更不用说机场了。千百年来,人们或吃田地的出产,或靠一门手艺走村串户,或从事服务业,或在小型企业做手工活,养活着穷二代、穷三代。
④老家有百多户人家,胡同连通,鸡犬串户。老屋的一条巷子十二户屋连屋,脊连脊。当年,人们吃饭的时候聚在某一家门前,尝“百家菜”;哪家有红白喜事,大家纷纷自愿帮忙,那叫一个壮观。月儿升起了,竹床、藤椅、小凳搬到一块,劣质烟点燃了,一壶茶,几瓶水,天南海北地唠。小孩们则捉迷藏,从第一家一直藏到最后一家。月儿西斜,在大人此起彼伏的吆喝声里,不知疲倦的孩子们才依依不舍地散了。
⑤如今,这条巷子只住着一个独身老人,今年七十多了。其余的都搬家做了城里人。有两间屋子因年久失修、雨水冲刷倒塌,其余的被铁锁封存。走在巷子中,满眼残破、衰败,连鸡犬猫都不见踪影。
⑥新房子很少,穷二代、三代们把从城里挣的钱还给了城市。
⑦村里少见青壮年,他们纷纷到城里打工去了,家里有大事才回来。女孩子开了眼界,宁可嫁给老头、多婚头、残疾人甚至做二奶,也要保留城里人的身份。只有老人、妇女和孩子,留守着祖传的家业。晚辈给年迈多病的老父老母雇来保姆,给田地请来小工。一句话,不差钱,缺的是宝贵时间。农村的扶贫款项很多,合作医疗也很完备,但是老人缺的是在身边尽孝心的孩子。
⑧小学荒废了。断壁残垣,荒草藤蔓,紧锁的木门。也不知道没有玻璃的窗户里,除了藏着我儿时的回忆之外,还有什么宝贝物什。随着孩子自然和非自然的递减,农村学校大都被并到乡镇里了。孩子在家门前上学的时代就这样远去。
⑨村子旁有一个工厂,曾经机声隆隆。这里加工的半成品源源不断地送往武钢。能够到厂里做工是青年人的梦想。他们能够拿一份不错的薪水,每年还有几次去武汉的机会,的确让人眼馋。现在,这里已经办成了榨坊,虽然仍有机器声,但没有当年旺盛的人气。
⑩走近田野,澄澈依旧、碧绿依旧。虽然种植的面积与重点有些不同,但不外乎还是那些品种。欠缺和遗憾却太多了。水间鹭鸶呢?田埂上的王八、水蛇呢?塘梗上的桑葚、梧桐籽呢?望着绿得有些沉寂的田野,我怅然若失。
⑾乡间还有保留了数十年的行当,那就是货郎、赤脚医生(兽医)。自行车是主要的代步工具。只有在年关,摩托、各种小汽车才会多起来。
⑿在跟村支书的聊天中得知,虽然党的富民政策好,但青年人习惯了做城乡之间的候鸟,不愿意在老家生活。可喜的是,本村有一个叫二狗的青年,在外打工十多年,积累了千万身家,近来准备回乡投资创办绿色家园公司。他计划承包部分的山和坡,逐年改良山林品种,以山茶和意杨林为主。扩建山间公路,增挖鱼塘鱼池。并新建休闲餐厅、宾馆和体育娱乐场馆。二狗的计划提起了我的兴趣。也许,像这样的有志青年才是农村的希望,他们的投资能够给家乡注入活力,使古老的乡村焕发出无限生机。
——选自2013-07-13短文学网
1.下面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文章中作者说故乡“慢慢老去”,这是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形象地描绘了故乡地处偏远,远离都市,随时间的流逝,正慢慢地衰败。
B.“新房子很少,穷二代、三代们把从城里挣的钱还给了城市”,这句话的意思是农村青年到城里打工,在城里生活,很少回乡修房安居的。
C.文章第⑩段“我怅然若失”的原因是,农村田野澄澈碧绿依旧,但种植品种传统老旧,生态和农村风味欠缺和遗憾太多了。
D.文章第⑿段写农村青年二狗的事迹,是为了突出作者的观点:有志青年回到家乡,建设家乡,才能使古老的乡村焕发出无限生机。
E.全文用对比的手法,将过去的风味小村、淳朴的乡民和宁静的乡村生活与现今逐渐衰败的乡村对比,表达了对过去乡村生活的怀念之情。
2.联系全文,简要赏析②段的作用。
3.作者说故乡在“年复一年地老去”,结合全文,简要概括这样说的理由。
4.农村青年在城市生活。请对此现象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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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狼 性
尹全生
隆冬时节,北国边陲的禅山屯银装素裹。
陶大夫的侄子在大城市混阔了,不远千里回到禅山屯,要接父母到城里去享清福。
回乡的当天晚上,侄子提着礼品来看望陶大夫。寒暄过后,侄子掏出一张处方,说近年来自己总感身体不适,可是经多家大医院检查,并没有发现明显疾患,无奈之下找到一位很有名的老中医诊断,开了这张处方。
年近六十的陶大夫中医造诣颇深,尤其擅长疑难杂症,方圆百里久负盛名。只是由于没有文凭,又看不惯大小城市医院的乱收费,他一直都在民间行医。
陶大夫在处方上扫了一眼:“既然是大城市名中医开的处方,你直接拿去抓药得了,为什么还要拿回来给我看?”
“我发现那老中医开处方时,思忖再三,欲言又止,神色很是古怪,而且,那老中医口头交代的药引子更古怪——狼心一个!”
“狼心?”陶大夫这才认真审视那张处方。审毕,他问侄子什么地方不适,一脸憔悴的侄子说:“我总感到心里发慌、发虚,吃饭不香,夜里还总是做噩梦,惊醒后浑身冷汗淋淋的。”
陶大夫把脉过后又逐字审视处方,审毕喃喃自语道:“真可谓命之理微,医之理亦微;天下至变者病也,至精者医也。”
“你是说这处方不对症?”
“这处方出自高人手笔,症既洞彻,药必效灵。你照处方抓药服用定可见效。不过……”陶大夫也是思忖再三,“不过,狼心难得啊。”
禅山屯四周山高林密,群狼出没,得狼心不是难事,可这一带早已禁猎。侄子说这天寒地冻时节不会有人巡山,即使被人发现了他也能摆平,请陶大夫再帮忙猎一只狼。陶大夫早年喜欢打猎,有猎狼绝技在身。他应承了侄子的要求后便开始准备猎狼用具:先宰了只鸡,将一把锋利的三棱刮刀沾上鸡血放到室外,待鸡血冻住后,将三棱刮刀再次沾血……如此反复多次,三棱刮刀的利刃被鸡血严严实实地包了起来。
第二天,两人一道走进了白雪皑皑的山林。陶大夫选好猎狼场所后,先将刮刀头朝上插进雪地里,又从怀里掏出矿泉水瓶子,将水浇在刮刀旁,转眼间刮刀就被牢牢冻在雪地上了。之后,两人到下风头找地方隐蔽起来。
大雪封山,一只断了吃食的饿狼循着血腥味儿找到了刮刀。饿狼最先企图将三棱刮刀叼走,努力失败后,就迫不及待地用舌头舔刮刀。被舔化的鸡血散发出浓烈的血腥味儿,饿狼越舔越快,越舔越有力,三棱刮刀渐渐露出了锋利的刀刃,但狼并没有停止舔食。
侄子感到奇怪,悄声问陶大夫:“刀刃已经露了出来,它怎么还在舔?”
“狼的眼睛只顾观察四周动静,没发现已经舔到了刀刃——就是看到了刀刃它也不会停下的。”
侄子大惑不解,问这是为什么。陶大夫说狼嗜血成性,已经舔到了不顾一切的“忘我境界”,把不住自己舌头了。“而且,三棱刮刀的槽很深,虽然刀刃已经露了出来,但刀槽内遗留的鸡血还没舔净呢!”
远远看去,狼迅速抽动的舌头舔到了刀刃,舌头开始流血了,而狼仍然没有停止舔食。
侄子忍不住又问:“那家伙难道不觉得疼?”
“狼本性贪婪,又正舔到兴头上,在血腥味的诱惑下,已经感觉不到疼了。我就是摸准了狼的本性,才琢磨出这一猎狼招数。”
“真是怪事——舌头血流如注,它竟不知道疼!”
“就是知道疼它也不会停止——这就如同世上的贪官赃官,明知道贪污受贿是犯罪,甚至可能掉脑袋,可是有几个肯收手的?”
零下二三十度的冰天雪地里,侄子的脑门儿上居然沁出了汗珠。
狼这时舔的实际上已经是自己的血了。它舌头上淌出的血越来越多,舌头抽动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因此淌出的血就更多……最终,贪婪的狼腿一软瘫倒在地上——它已经失血过多,垂垂死矣!
该过去拖死狼了,做药引子的狼心唾手可得,而侄子的双脚似乎被冻在了雪地上,痴呆呆地看着陶大夫:“我现在觉得,用狼心做药引子让人心里发怵。”
“听说你在外面当局长,对吧?”陶大夫也没去拖死狼,却拖住侄子要下山,“实话对你说吧:那服中药本来就不需要,药引子更不需要——狼心、良心只差一个偏旁啊!那老中医的用意你难道现在还不明白?” (《微型小说选刊》)
1.指出下列对作品内容赏析错误的两项 ( )( )(5分)
A.米兰·昆德拉把小说家分为三类:叙述式,描写式,思考故事式。尹全生的这篇小说,属于描写式,这篇作品情节曲折,故事引人入胜,做到小说和故事有机结合,让读者在着迷中获取愉悦和思想。
B.在特定的环境中,人与狼很相近。“狼心”这味药下得好,的确是给各种欲火旺盛的人的一味良药。小说中陶医生说:“狼心、良心只差一个偏旁啊!”这句话可谓点睛之笔,可见作者对小说特性把握准确。
C.这篇小说就像激光束,能很准地直射一些社会的阴暗面,披露社会的死角,让主人公的灵魂受到了振颤,对某些人起到了警示和教育的作用。也使读者在阅读中受到启迪,从而校正自己人生的方向。
D.“利令智昏”是当人性被物欲所消释取代,疯狂地鲸吞原不属于自己的猎物,甚至达到贪婪忘我“境界”而成狼性。作者充分捕捉到狼性在特定情境中的充分暴露,意在表明人要比狼聪明和精警得多。
E.本文正如作者说的那样“从小我角度认识事物只能是鸡零狗碎,虽洋洋万言不能称其大。如果从大我即一个社会阶层或一个民族甚至全人类视角去发现挖掘揭示社会复杂生活的境遇再小也是大。”
2.本文写的是“狼性”,却在文中三次提到谈论药的处方的情节,请联系内容说说这样安排有何用意?(4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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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打狼是帮助病人作药引子的重要过程,为什么打死狼后“没有去拖狼,却拖住侄子要下山”?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分析。(6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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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 芜
刘 平
儿子一家都进城了,就冬爷一个人守着老院子。儿子最早进城打工,五年前就去了。三年前,又把媳妇带去了,说打工比在家强。去年,干脆把孙子也带走了,在城里上学。“狗东西!都去当城里人了。”冬爷心里很不得劲儿。
老院子有六间砖瓦房,空空荡荡的。冬爷喜欢儿子一家在家时的日子,一家子人在院子里进进出出,干活的干活,上学的上学,每天都踏踏实实的。现在,院坝里长出了草,儿子媳妇和孙子的睡房,都开始结蜘蛛网。
冬爷努力让老院子有些生机,他养了八只鸡、三只鸭、两只鹅、一头猪,还种菜。但冬爷对家里的四亩地却束手无策,地都荒了,冬爷努力多种一些,也只种了一亩。还有三亩,都荒着。地里杂草疯长,丝茅草、芭地草、打破碗,啥都有,把地都铺满了。冬爷把鸡鸭鹅赶到地里啄草,可几天后又长出来了。冬爷感觉心里像有几只毛毛虫在爬,农民的地里不种庄稼,放鸡鸭鹅,他觉得是笑话。
村里很多青壮年都进城打工了,守在家里的都是老人。大片大片的地,都荒了,望去,满眼乱草。
冬爷打算今年过年和儿子好好谈谈。三个月前儿子打电话回来说春节要回来过年。他要和儿子谈谈那三亩地的事,觉得那么好的地不能就那么荒着,一定要想个啥办法,让地里种上东西。在冬爷的意识里,农民让土地荒着就是犯罪。
为了让那三亩地不荒着,冬爷想过很多法子。去年开春前,他专门去找过蔫瓜,让他来种,种出的东西都归蔫瓜,只要地不荒着就行。蔫瓜今年四十二岁,有一身蛮力,但脑子不好使,没女人肯嫁给他,一个人在家守着病恹恹的老娘,是村里唯一没出去打工的壮劳力。蔫瓜很勤快,捡了一些别人丢弃的地种。蔫瓜说:“冬爷!我已经捡了三亩多地种了,再多就不行了。”冬爷又找过几个看上去身体还不错的人,可人家都说,自家的地都种不完。
夜里躺在床上,冬爷常常想,要是老伴还在就好了。可老伴八年前就走了。
这个冬天很冷,村里有几个老人先后走了。蔫瓜的老娘也在刚要进腊月的时候走了,没赶上过年。
圈里的猪肥了,就要过年了。一大早,冬爷就雇了人来杀猪,又去请蔫瓜来帮忙。杀猪、烧水烫毛、开膛破肚,长案板上,就堆满了红红白白的肉。晚上喝了酒,蔫瓜走的时候,冬爷送了一刀宝肋给他。
肉腌七天就熏上了。灶台前的梁上,挂得满满当当的。冬爷每天烧谷草熏肉,心里也盼着儿子一家回来过年。
冬爷熏着腊肉等儿子他们回来。除了一家人好好团聚团聚,冬爷还要认真和儿子谈谈土地的事。他觉得那么好的地不能就那么荒着。
可冬爷没想到的是,腊月十五,儿子突然打电话回来说,今年春节不能回来过年了,领导安排他值班,挣三倍的工钱。
“狗东西!不回来,老子那么多肉拿来喂狗。”冬爷很愤怒。
第二天,冬爷决定再找蔫瓜商量商量,让他别捡别人家的地种,把冬爷自家的那三亩地种了。年后开春地里就有活了,季节误不得,要早做打算。冬爷去的时候拎了一个腊猪头,他下了决心,付出一些代价也要说服蔫瓜把那三亩荒着的地种了。
那天是蔫瓜老娘的“五七”,冬爷去的时候,蔫瓜刚给老娘烧了“五七”回来。冬爷把腊猪头递给蔫瓜,蔫瓜说:“冬爷!咋还给我猪头?”
冬爷说:“再商量商量。”
蔫瓜说:“商量啥?”
冬爷说:“种地的事。”
商量来商量去,可蔫瓜咋也不答应。冬爷急了,说:“蔫瓜!你一身力气,多种三亩地要死?只要你应下来,种出的东西都归你,我还每亩地倒贴你两百块钱!咋样?”冬爷豁出去了。
蔫瓜怔怔地看着冬爷,不说话。
冬爷说:“种不种?蔫瓜你给个准话!”
蔫瓜笑笑,无可奈何的样子,说:“冬爷!不是我不帮,我老娘走了,明年我也打算出去找活路做了。原来捡的那些地,明年也都不种了。”
离开蔫瓜家,冬爷不知道咋就来到了自家地边。看着那一片长满荒草的地,冬爷心里也一片荒芜。
(选自《小小说大世界》2017年第3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冬爷在儿子一家离开农村去城市生活后非常生气,“狗东西!都去当城里人了”表达了冬爷对儿子一家去城市生活的愤慨和无奈。
B. 城乡经济发展不均衡,很多农村的年轻人认为“打工比在家强”,纷纷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农村的主要劳动力丧失,造成了农村部分土地的荒芜。
C. “蔫瓜”是小说中不可或缺的人物,他一方面推动着情节的发展,一方面反衬着主人公冬爷,让冬爷的形象在其面前显得高大、积极。
D. 小说充满乡土气息,采用朴实的语言、简洁流畅的叙事风格,反映了新时期农村的新问题,切口小但主旨深远,发人深思。
2.为了不让土地荒芜,冬爷前前后后做了哪些努力?结果如何?
3.请结合文本分析画线句反映了冬爷怎样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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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将军的部队
我越来越多地想到他了。想到他,我感觉脚下的土地,悄悄晃动一下,然后空气穿过了我,我不见了,我回到了将军的身边,我重新成为了干休所里那个二十一岁的勤务员。
将军的部队装在两只巨大的木箱里。向昔日进行眺望的时候,我再次看见了那两个木箱上面已经斑驳的绿漆,生锈的锁,生锈的气味和木质的淡淡的霉味。
对住在干休所里,已经离休的将军来说,每日把箱子从房间里搬出来,打开,然后把刻着名字的一块块木牌从箱子里拿出来,傍晚时再把这些木牌一块块放进去,就是生活的核心,全部的核心。直到他去世,这项工作从未有过间断。
那些原本白色的,现在已成为暗灰色的木牌就是将军的部队。直到现在,我仍然无法说清这些木牌的来历。我跟身边的伴儿说的时候,他只给了我粗重的喘息,并未做任何的回答。我跟他说,我猜测这些木牌上的名字也许是当年跟随将军南征北战的那些阵亡将士们的名字吧,我的猜測是有道理的,可后来,我在整理这些木牌的时候,却发现,上面有的写着“白马”“黑花马”“手枪”,而有一些木牌是无字的,很不规则的画了一些“0”。也许,将军本根不知道那些阵亡战士的名字?
他非常缓慢地把其中的一块木牌拿出来,看上一会儿,摸了摸,然后放在自己的脚下。—块块木牌排了出去。它们排出了槐树的树阴,排到了阳光的下面,几乎排满了整个院子。那些木牌大约有上千个吧,很多的,把它们全部摆开可得花些时间。将军把两个木箱的木牌全部摆完之后,就站起身来,晃晃自己的脖子,胳膊,腰和腿,然后走到这支部队的前面。
将军说,我记得你,当然。我记得你的手被冻成了紫色。是左手吧?
将军说,你这小鬼,可得听话呀。
将军说,我不是叫你下来吗。
将军说,马也该喂了。
他用手使劲地按着眼角边的两道皱纹。
有时将军也和我聊一些和他这支部队相关的陈年旧事。譬如一个战士特别能睡,打完一场战斗,将军一发出休息的命令,即使他站着也会马上鼾声如雷。他脚还特别臭。将军说我原本想让他当我的警卫员来着,可我受不了他的臭脚。说到这里时将军的声音很细,并且有种笑意。他笑起来的样子让他年轻了很多。
将军还跟我说过逗蛐蛐、抓毒蛇、吃草根一类的小事,说过某某和某某的一点琐事,他很少跟我谈什么战争。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谈。要知道将军一生戎马经历了无数次大大小小的战争,要知道将军在这无数次的战争中很少失败,要知道他现在指挥的这支木牌上的部队,很可能是在战争中牺牲的将士啊。
我悄悄地留下了两块木牌,那是两块没有写字的木牌,上面画的是“0”。原来我留下的木牌是三块,那一块木牌上写的是“白马”。对我这样一个从农村里出来的孩子来说,白马让我感到亲切。不过后来我把白马给将军送了过去,我看见那匹白马从浓烟中站起来,回头望了一眼,似乎还有一声嘶鸣,然后甩下一路嗒嗒的马蹄声笼尘而去。白马是属于将军的。
对于将军那些木牌名字的来历,我曾经做过调查,当然这种调查是随意性的,我只是偶然地向有关的人提及,他们对我的问题都只能是摇头。似乎没人曾向将军提供过什么阵亡将士的名单,至少将军离休后没有。
那么木牌上的名字是如何得来的呢?它们是在什么时间成为了木牌,装满了整整的两个木箱?……
倒是干休所的王参谋向我提供了一个细节。他说他见过一次将军发火,那时我还没有来到干休所。他看见将军紧紧抓住一块木牌,对着它大声说,你就是再活一次,我还得毙了你!当时王参谋吓得大气都不敢出。将军把那块木牌扔出了很远,木牌划过地板时发出了一阵很脆的声响。过了很久,将军突然对王参谋说,你把木牌给我捡回来。将军接过了木牌,用手擦了擦上面的尘土,然后小心地把它放回了那些木牌之间。王参谋说他记不太清了,他记得好像他把木牌递到将军手上时,将军的眼红红的。
我的手指,抚摸着我一直收藏的那两块木牌。在我混乱的生活里它的位置却是一直都没变过。而现在,我抚摸着它们,感觉上它们变小了,但比以前更重了。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第二段中通过“斑驳”“生锈”“霉味”等几个词语,从视觉、嗔觉的角度表现了箱子的陈旧,为情节的展开做了铺垫。
B. 这篇小说没有表现战争的艰难和惨烈,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主要表现了将军对于他过去部下的零碎回忆,节奏舒缓,富有抒情意味。
C. 王参谋讲将军扔木牌又让他捡回来的细节,表明将军虽有对士兵严厉的一面,但其内心也有柔软的一面。
D. 将军和我聊部队的事,提到战士睡觉鼾声如雷和臭脚,不仅增加了文章的真实感和生动性,也从侧面表现将军的性情。
2.有人说李浩的小说“尚新尚奇”,请你结合文本,说说这篇小说新奇在哪里?
3.请结合作品谈一谈“我”在文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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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乡村的风
许俊文
①风是乡村的魂。它不喜欢老是待在一个地方,到处游荡着,时南时北,忽东忽西的。它走到哪里,哪里就能感觉到乡村的呼吸。
②每次从城里回到老家豆村,第一个迎接我的便是风。我们虽然好多年没见面了,但它一点儿也不生分,先是用顽皮的小手,把我服服帖帖的头发拨弄乱,再在我干净的皮鞋和西服上,随意撒些尘土与细碎的草屑。要是春天,风就像一只摇头摆尾的小花狗,当我刚从汽车上走下来,视觉还没来得及舒展开,它就从我的身上嗅出了豆村的气味,亲亲热热地扑过来,伸出温软的小舌头,一下一下舔我的手与脚踝,你赶也赶不走。如果是秋天,风里便有了果实发酵的味道,那幽微的醇意,好像一个去镇上打酒的孩子,不小心把酒洒了一路,惹人隐隐地有些陶醉。
③因为风的缘故,乡村里许多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事物,便有了某种诗意。你瞧,那晚风中的炊烟,怎么看都像是一幅悬腕挥就的狂草,云烟乱舞,该虚的地方虚,该实的地方实,那是我们在绢和纸上无法做到的,可谓真正的“天书”了。莲荡也是。一阵风吹过去,一阵风又吹过来,满荡田田的莲叶便乱了。然而,乱是乱了,但却乱出了味道。究竟是什么味道呢?我也说不清。看来这世界上的许多事情,就像这风中的“乱荷”,有一种不触动情欲的美,大美。你可以观,可以赏,但你却没有风的能耐,把好端端的东西破坏了,还居然翻出新意。还有秋风中的那些树木,原本蓊蓊郁郁的,可是经不住风的手轻轻地摇晃,三摇两摇的,就只剩下一副骨骼了。还是古人高明,他们面对这样的凋零景象,只用“删繁就简三秋树”七个字,就把很复杂的意思表达出来。随着黄叶随风飘逝,树上那些平时看不见的鸟巢,一个一个都露了出来,远远看去,恰似一个个黑色的音符挂在枝柯上……
④说到风,我想起了一件事,有一年我从豆村带回一棵小枣树,栽在城里自家的庭院中,栽树之前我是下足了底肥的,可是几年过去了,并没有见它有多少长进。我很纳闷,就问父亲是什么原因。父亲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给出两个字:缺风。对,缺风。生长在乡村的树可不是这样的。你千万不要以为风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其实它是树和庄稼的神灵。一棵得风的树,就如同一个人得了机遇,东风来了摇一摇,西风来了晃一晃,每摇晃一次,它的根就往泥土深处扎一扎,晃着晃着,一棵树就在风中长高长粗了。父亲把这种现象叫作“得风水”。记得豆村牛鼻凹里有一棵歪脖子黄栌,据说已经很有些岁数了,可就是长不大,村里有人想把它砍下做犁弓,父亲制止道,这棵树虽然长得不是地方,但只要树头能从这凹里蹿出来,一旦招了风,不愁它不成材。后来那棵黄栌居然有了出头之日,风吹着呼呼地往上蹿,一年一个样,一年又一个样,如今它已经有合抱粗了,成了我们豆村的一个标志。这大概就是神奇的风使然吧。当然神奇的还有我的父亲,尽管岁月的风已经把他的头发吹白了,腰吹弯了,甚至连牙齿也吹脱落了,在风中踽踽而行时,须拄一枝拐杖,然而他能够从飘忽不定的风里悟出一点“道”,想必也该知足了。
⑤乡村里的许多事物,小至一片浮萍,一株草,大到一棵树,一座山,都与风息息相关。春风归来遍地绿,它们不得不绿;秋风君临千叶黄,它们不得不黄。在这回黄转绿的变幻之中,永远不老的似乎只有土地,只有风。一拔又一拔的风,吹了几千年,几万年,它吹走了许多东西,又吹来了许多东西。庄稼在风中拔节,驴马在风中发情,鸟雀在风中飞翔,蟋蟀在风中浅唱低吟……
⑥倘若没有风,这个世界多么沉寂!
1.作者为什么说“风是乡村的魂”,请联系全文,分要点加以概括。(4分)
2.文章描写乡村的风,在第④段却写两棵树的成长,有什么用意?(4分)
3.综合全文,作者借“乡村的风”表达了哪些情感?(6分)
4.无形的风在文中被描绘得可见可感。试从修辞手法的角度,从第⑤段举出一句加以赏析。(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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