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8分)。
团队精神
(意)卡尔维诺
我停下来打量他们。
他们在干活,晚上,在一条冷僻的街上,在商店的门板上动手脚。
这是一块很重的门板:他们正用一个铁门闩当杠杆,但是门板就是一动不动。
我当时正在闲荡,一个人,没什么特别的地方要去。我就抓住那个门闩帮他们一把。他们挪了点地方给我。
我们不是同时在使劲。我就叫:“嗨,往上!”站我右边的人用他的肘子捅了捅我,低声说:“闭嘴!你疯了!你想叫他们听见吗?”
我晃了晃我的脑袋,就好像是说我不过是说溜了嘴。
这事儿颇费了我们一点时间,大家都浑身是汗,但最后我们把门板支到足够一个人从下面钻进去的高度了。我们互相看看,十分高兴。然后我们就进去了。他们让我提着一个口袋,其他人把东西拿过来放进去。
“只要那些狗日的警察别出现!”他们说。
“对!”我说:“他们真是狗娘养的!”“闭嘴!你没听见脚步声吗?”他们每隔几分钟就这么说一次。我很仔细地听着,有点害怕。“不,不,不是他们!”我说。
“那些家伙总在你最不希望他们出现的时候到来!”其中一个人说。
我晃了晃自己的脑袋。“把他们统统杀了,就行了。”我回答说。
然后他们派我出去一会,走到街角,看看有没有人过来。我就去了。
外面,在街角,另有一群人扶着墙,身子藏在门廊里,慢慢朝我移过来。
我就加入进去。
“那头有声响,在那些商店边上。”我旁边的人跟我说。
我探头看了一下。
“低下你的头,白痴,他们会看见我们,然后再次逃走的。”他嘘了一声。
“我再看看。”我解释说,同时在墙边蹲了下来。
“如果我们能不知不觉地包围他们,”另一个说,“我们就可以把他们活捉了。他们没有很多人。”
我们一阵一阵地移动,踮着脚,屏着气:每隔几秒钟,我们就交换一下晶亮的眼神。
“他们现在逃不掉了。”我说。
“终于我们可以在现场捉拿他们了。”有人说。
“是时候了。”我说。
“不要脸的混蛋们,这样破店而入!”有人吼道。
“混蛋,混蛋!”我重复,愤怒地。
他们派我到前面去看看。我就又回到了店里。
“他们现在不会发现我们的。”一个人一边说着,一边把一包东西从肩上甩过来。
“快,”另外有人说,“让我们从后面出去!这样我们就能在他们的鼻子底下溜走了。” 我们的嘴上都挂着胜利者的微笑。
“他们一定会倍感痛心的。”我说。于是我们潜入商店后面。
“我们再次愚弄了那帮白痴!”他们说。但是接着一个声音响起来:“站住,谁在那儿?”灯也亮了。我们在一个什么东西后面蹲下来,脸色苍白,相互抓着手。另外那些人进入了后面房间,没看见我们,转过身去。我们冲出去,发疯也似的逃了。“我们成功了!”我们大叫。我绊了几次脚后,落在了后面。我发现自己混在了追赶他们的队伍里。
“快点,”他们说,“我们正赶上他们呢。”
所有的人都在那条窄巷里奔跑,追赶他们。“这边跑,从那里包抄。”我们叫着,另外那群人现在离得不远了,因此我们喊:“快快,他们跑不了啦。”
我设法追上他们中的一个。他说:“干得不坏,你逃出来了。快,这边,我们就可以甩掉他们了。”我就和他一起跑。过了一会,我发现只剩下自己一个了,在一条弄堂里。有人从街角那里跑过来,说:“快,这边,我看见他们了。他们跑不远的。”我跟他跑了一阵。
然后我停了下来,大汗淋漓。周围没人了,我再也听不见叫喊声。我站着,两手插在口袋里,开始走,一个人,没什么特别要去的地方。
1.小说中“我”的身份有哪些变化?(4分)
闲荡者→( )→告发者→( )→( )→( )→闲荡者
2.小说情节简单,叙述也非常清晰,但读后却有一种强烈的荒诞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有些情节与现实逻辑完全不符,请分条陈述。(4分)
3.小说开头说“一个人,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要去”,结尾又说“一个人,没什么特别要去的地方”,这样写有什么用意?请简要分析。(4分)
4.小说“符号化”的写作,几乎零度的情感和道德介入,使文本意义呈现多种可能性,每位读者都可能从中读出不同的理解。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小说主题的理解。(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8分)。
团队精神
(意)卡尔维诺
我停下来打量他们。
他们在干活,晚上,在一条冷僻的街上,在商店的门板上动手脚。
这是一块很重的门板:他们正用一个铁门闩当杠杆,但是门板就是一动不动。
我当时正在闲荡,一个人,没什么特别的地方要去。我就抓住那个门闩帮他们一把。他们挪了点地方给我。
我们不是同时在使劲。我就叫:“嗨,往上!”站我右边的人用他的肘子捅了捅我,低声说:“闭嘴!你疯了!你想叫他们听见吗?”
我晃了晃我的脑袋,就好像是说我不过是说溜了嘴。
这事儿颇费了我们一点时间,大家都浑身是汗,但最后我们把门板支到足够一个人从下面钻进去的高度了。我们互相看看,十分高兴。然后我们就进去了。他们让我提着一个口袋,其他人把东西拿过来放进去。
“只要那些狗日的警察别出现!”他们说。
“对!”我说:“他们真是狗娘养的!”“闭嘴!你没听见脚步声吗?”他们每隔几分钟就这么说一次。我很仔细地听着,有点害怕。“不,不,不是他们!”我说。
“那些家伙总在你最不希望他们出现的时候到来!”其中一个人说。
我晃了晃自己的脑袋。“把他们统统杀了,就行了。”我回答说。
然后他们派我出去一会,走到街角,看看有没有人过来。我就去了。
外面,在街角,另有一群人扶着墙,身子藏在门廊里,慢慢朝我移过来。
我就加入进去。
“那头有声响,在那些商店边上。”我旁边的人跟我说。
我探头看了一下。
“低下你的头,白痴,他们会看见我们,然后再次逃走的。”他嘘了一声。
“我再看看。”我解释说,同时在墙边蹲了下来。
“如果我们能不知不觉地包围他们,”另一个说,“我们就可以把他们活捉了。他们没有很多人。”
我们一阵一阵地移动,踮着脚,屏着气:每隔几秒钟,我们就交换一下晶亮的眼神。
“他们现在逃不掉了。”我说。
“终于我们可以在现场捉拿他们了。”有人说。
“是时候了。”我说。
“不要脸的混蛋们,这样破店而入!”有人吼道。
“混蛋,混蛋!”我重复,愤怒地。
他们派我到前面去看看。我就又回到了店里。
“他们现在不会发现我们的。”一个人一边说着,一边把一包东西从肩上甩过来。
“快,”另外有人说,“让我们从后面出去!这样我们就能在他们的鼻子底下溜走了。” 我们的嘴上都挂着胜利者的微笑。
“他们一定会倍感痛心的。”我说。于是我们潜入商店后面。
“我们再次愚弄了那帮白痴!”他们说。但是接着一个声音响起来:“站住,谁在那儿?”灯也亮了。我们在一个什么东西后面蹲下来,脸色苍白,相互抓着手。另外那些人进入了后面房间,没看见我们,转过身去。我们冲出去,发疯也似的逃了。“我们成功了!”我们大叫。我绊了几次脚后,落在了后面。我发现自己混在了追赶他们的队伍里。
“快点,”他们说,“我们正赶上他们呢。”
所有的人都在那条窄巷里奔跑,追赶他们。“这边跑,从那里包抄。”我们叫着,另外那群人现在离得不远了,因此我们喊:“快快,他们跑不了啦。”
我设法追上他们中的一个。他说:“干得不坏,你逃出来了。快,这边,我们就可以甩掉他们了。”我就和他一起跑。过了一会,我发现只剩下自己一个了,在一条弄堂里。有人从街角那里跑过来,说:“快,这边,我看见他们了。他们跑不远的。”我跟他跑了一阵。
然后我停了下来,大汗淋漓。周围没人了,我再也听不见叫喊声。我站着,两手插在口袋里,开始走,一个人,没什么特别要去的地方。
1.小说中“我”的身份有哪些变化?(4分)
闲荡者→( )→告发者→( )→( )→( )→闲荡者
2.小说情节简单,叙述也非常清晰,但读后却有一种强烈的荒诞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有些情节与现实逻辑完全不符,请分条陈述。(4分)
3.小说开头说“一个人,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要去”,结尾又说“一个人,没什么特别要去的地方”,这样写有什么用意?请简要分析。(4分)
4.小说“符号化”的写作,几乎零度的情感和道德介入,使文本意义呈现多种可能性,每位读者都可能从中读出不同的理解。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小说主题的理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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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1912年一个春意盎然的日子,一位年近半百的教授正在哈佛大学讲课,突然一只知更鸟飞落在教室的窗台上不停地欢叫。教授停下来出神地打量着小鸟,这是一只蓝色知更鸟,除了淡黄和纯白相间的胸毛外,身体的其余部分几乎全是蓝色,美丽的让人不敢直视......许久,教授才转向学生,轻轻地说:“对不起,同学们,失陪了,我与春天有个约会。”说完,他迈着轻盈的步子走出教室,跟在知更鸟的后面走出了校门......
这位教授就是被钱钟书先生归入“五位近代最有智慧的人”之列的西班牙著名哲学家、诗人、小说家及文学评论家乔治.桑塔亚那。
桑塔亚那1863年出生于西班牙,九岁时随父亲移居美国,1882年入哈佛大学读书,1889年获哈佛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并留校任教。在长达20多年的教学生涯中,桑塔亚那一直笔耕不辍,出版了多部颇有影响的学术著作,在事业上可谓硕果累累;而哈佛的教职亦可保证他过上无忧无虑的中产阶级生活。可他为什么突然决定离开令人向往的美国,离开大名鼎鼎的哈佛呢?是一时心血来潮,还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当然是后者。
促使桑塔亚那离开哈佛和美国的主要原因有两点:首先,桑塔亚那对哈佛素无好感。在他看来,哈佛教学的目的就是为学生毕业后的职业生涯做准备,这与他的教育宗旨极不吻合。其次,桑塔亚那对美国也一直心怀不满。1898年,美国通过与西班牙的战争吞并了菲律宾,将古巴划入自己的势力范围,这对于在西班牙度过童年、至今仍保留着西班牙国籍的桑塔亚那来说,无疑是一个无法弥补的伤害。
就这样,桑塔亚那在1912年春天的那个并非偶然的日子,跟随着一只知更鸟,离开了哈佛,离开了美国。他的第一站是西班牙。可当他回到祖国后,却发现自己早年生活过的土地已变得非常陌生,而亲友们也早已将他当做了“外国人”。无奈,桑塔亚那只好前往浪漫之都巴黎。
1914年7月底,桑塔亚那结束了并不浪漫的巴黎生活来到伦敦。此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桑塔亚那因战争带来的交通阻隔而滞留英伦,并一住就是5年。这期间,他拒绝了剑桥、牛津等大学的任教邀请,埋首于巨著《英伦独语》的写作。英伦那特有的茫茫雾霭曾让桑塔亚那沉醉,不过敏感的他却渐渐感受到了英国也在慢慢美国化,于是他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
1925年,在漂泊了十几年后,桑塔亚那终于找到了理想的栖居地——意大利的罗马!在桑塔亚那看来,罗马是一座“永恒的城市”,在这里可以让他感到“离自己的过去更近了,离整个世界的过去和未来更近了”。在这里,他开始了安静、祥和的晚年生活,并写下了一部部传世之作。1952年,在罗马一所修道院的寓所,桑塔亚那离开了人世,享年89岁。
桑塔亚那终身未婚,他的一生是孤独的,但享受到了无限的自由。他用毕生的精力在自然主义与理想主义之间奔走,但他的理想——自然主义并不是一个摇摆于自然和理想之间的点,而是一条发于自然、指向理想的射线。“我们完全可以依靠本能过上理性的生活,我们也完全可以在大自然的引导下进入祥和之境。”这是桑塔亚那为我们指引的一条通向闲适享乐、同时又是富有智慧的高尚的人生之路。
春天就在窗外,每个人都可以走出去与迷人的自然女神相约。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一项是
A.钱钟书称桑塔雅那是“最有智慧的人”,是因为桑塔亚那是哈佛大学教授,并有丰硕的著作。
B.桑塔雅那选择了他认为是“永恒的城市”的罗马定居,在那里创作了《英伦独语》等传世之作。
C.文章讲述了一位纯粹的理想主义者终生致力于为实现理想而奔走的传奇故事。
D.文章末段照应了开头桑塔亚那与“春天的约会”,使这篇用散文笔法写就的人物传记更富有文学性。
2.本文第一段写的跟随和知更鸟出走这一细节,有什么作用?
3.文中认为桑塔亚那“一生是孤独的,但却享受到了无限的自由”,为什么?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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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废黜的国王
周国平
帕斯卡尔说:人是一个被废黜的国王,否则就不会因为自己失了王位而悲哀了。所以,从人的悲哀也可证明人的伟大。借用帕斯卡尔的这个说法,我们可以把人类的精神史看做为恢复失去的王位而奋斗的历史。当然,人曾经拥有王位并非一个历史事实,而只是一个譬喻,其含义是:人的高贵的灵魂必须拥有配得上它的精神生活。
我不相信上帝,但我相信世上必定有神圣。如果没有神圣,就无法解释人的灵魂何以会有如此执拗的精神追求。用感觉、思维、情绪、意志之类的心理现象完全不能概括人的灵魂生活,它们显然属于不同的层次。灵魂是人的精神生活的真正所在地,在这里,每个人最内在深邃的“自我”直接面对永恒,追问有限生命的不朽意义。灵魂的追问总是具有形而上的性质,不管现代哲学家们如何试图证明形而上学问题的虚假性,也永远不能平息人类灵魂的这种形而上追问。
我们当然可以用不同的尺度来衡量历史的进步,例如物质财富的富裕,但精神圣洁肯定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维。正如黑格尔所说:“一个没有形而上学的民族就像一座没有祭坛的神庙。”没有祭坛,也就是没有信仰,没有神圣的价值,没有敬畏之心,没有道德的约束,人生唯剩纵欲和消费,人与人之间只有利益的交易和争斗。它甚至不再是一座神庙,而成了一个吵吵闹闹的市场。事实上,不仅在比喻的意义上,而且按照字面的意思理解,在今日中国,这种沦落为乌烟瘴气的市场的所谓神庙,我们见得还少吗?
在一个功利至上、精神贬值的社会里,适应取代创造成了才能的标志,消费取代享受成了生活的目标。在许多人心目中,“理想”、“信仰”、“灵魂生活”都是过时的空洞词眼。可是,我始终相信,人的灵魂生活比外在的肉身生活和社会生活更为本质,每个人的人生质量首先取决于他的灵魂生活的质量。一个经常在阅读和沉思中与古今哲人文豪倾心交谈的人,和一个沉湎在歌厅、肥皂剧以及庸俗小报中的人,他们肯定生活在两个绝对不同的世界上。
人是一个被废黜的国王,被废黜的是人的灵魂。由于被废黜,精神有了一个多灾多难的命运。然而,不论怎样被废黜,精神终归有着高贵的王室血统。在任何时代,总会有一些人默记和继承着精神的这个高贵血统,并且为有朝一日恢复它的王位而努力着。我愿把他们恰如其分地称作“精神贵族”。“精神贵族”曾经是一个大批判词汇,可是真正的“精神贵族”何其稀少!尤其在一个精神遭到空前贬值的时代,倘若一个人仍然坚持做“精神贵族”,以精神的富有而坦然于物质的清贫,我相信他就必定不是为了虚荣,而是真正出于精神上的高贵和诚实。
1.对“人是一个被废黜的国王”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
A.人的高贵的灵魂必须拥有配得上它的精神生活。
B.人的精神本来是有着高贵的王室血统的,但有多灾多难的命运。
C.在现实社会里,人的灵魂和精神失去了原本的高贵和神圣,但始终有人在为恢复它的高贵和神圣而努力着。
D.任何时代,总会有一些人默记和继承着精神的高贵血统,并且为有朝一日恢复它的王位而努力着。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没有信仰,没有神圣的价值,没有敬畏之心,没有道德的约束,人生唯剩纵欲和消费,这种情形,在今天中国,并不少见。
B.在任何时代,真正的精神贵族们一直默记和继承着精神的高贵血统,他们坚持以精神的富有而坦然于物质的清贫,这种行为是真正出于精神上的高贵和诚实。
C.人的灵魂生活比外在的肉身生活和社会生活更为重要,每个人的人生质量首先取决于他的灵魂生活的质量。
D.衡量历史进步的标准是多样的,圣洁的精神和丰裕的物质财富都是必不可少的尺度。
3.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人类的精神史一定程度上就是一部为超越庸俗追求高贵而奋斗的历史。
B.在当今中国,适应取代创造成了才能的标志,消费取代享受成了生活的目标。
C.一个经常在阅读和沉思中与古今哲人文豪倾心交谈的人,和一个沉湎在歌厅、肥皂剧以及庸俗小报中的人,必然处于不同的社会阶层。
D.每一个人都会通过灵魂的追问,直面永恒,追问有限生命的不朽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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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别难过,妈妈 〔加拿大〕莫·卡拉汉
下班时间就要到了,阿尔弗雷多·希金斯穿上外套准备回家,刚出门就撞上老板卡尔先生。他上下打量阿尔弗雷多几眼,用极低的声调说:“我想你最好还是把兜里的东西留下来再走。”
他开始有些慌乱,但随即惊讶地说:“东西?……什么东西?我不明白您在说些什么。”
“一个粉盒,一支口红,还有……要我说得更清楚些吗?”卡尔先生冷冷地说。阿尔弗雷多在卡尔先生冷峻的目光注视下,不知所措,根本不敢正视老板。又过了一会儿,他把手伸进口袋,交出了东西。
“我知道你这样已经很久了。我不喜欢警察,但我要叫警察。不过在此之前我想打电话给你的父亲,告诉他我要把他的宝贝儿子送进监狱。”卡尔先生说着,向电话走去,脸上笑容古怪极了。
阿尔弗雷多知道爸爸上夜班,但妈妈一定在家。他想象着待会儿的情景:妈妈迫不及待地闯进门来,怒气冲冲,眼里噙着泪花;他也想上前解释,可她一把推开了他。噢,那太难堪了!尽管如此,他还是盼着妈妈快来,好在卡尔先生叫警察之前把他接回去。
终于,有人敲门了,卡尔先生开了门。
“请进,您是希金斯太太吧?”他脸上毫无表情。
“我是希金斯太太,阿尔弗雷多的母亲。”希金斯太太大方地做着自我介绍,笑容可掬地和卡尔先生握手。
见此情景,卡尔先生一下子愣住了,他怎么也没想到她会那样从容不迫,落落大方。
“阿尔弗雷多遇到麻烦了,是吗?”她很从容地问。
“是的,太太。您儿子从我的店里偷东西。不过都是些牙膏、口红之类的小玩意儿。”
“你干吗要干这种事?”她以略带伤感的口吻问儿子,并平静地看着他。
“我需要钱,妈妈。”
“钱?你要钱有什么用?跟坏孩子学坏吗?”
希金斯太太在阿尔弗雷多肩上轻轻拍了拍,就像她非常理解他那样,然后说:“要是你原意听我一句话的话……”语气坚定,但忽然又停住了,她把头转到了一边,好像不该再往下说了。
“您打算怎么处理这件事呢,卡尔先生?”希金斯太太转过身来,依然笑容可掬地望着卡尔先生。
“我?我本想叫警察,那才是我应该做的。”
“我本来无权过问您如何处理这件事,不过我总觉得对于一个男孩来说,有时侯给他点忠告比惩罚更有必要。”在阿尔弗雷多眼里,今晚妈妈好像完全是个陌生人。瞧,她笑得那么自然,神情那么和蔼可亲。
“我不知道您是否介意让我把他带回去,”她补充道,“像他这么大的孩子,有头脑的没几个。”
卡尔先生原以为希金斯太太会被吓得六神无主,一边流着泪,一边为她儿子求情,然而,事实却于此完全相反。她的沉着反倒使他自己感到很内疚。
“当然可以,”她说,“我不想太不近情理。告诉您儿子别再上这儿来了,至于今晚的事嘛……就让它过去吧。您看这样行吗,希金斯太太?”
他们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就像交情深厚的老朋友一样。
走出杂货铺,希金斯太太迈着大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方,俩人都默默无话。过了一会儿,阿尔弗雷多终于忍不住开口了,“感谢上帝,结果是这样!”
“求你安静一会儿,别说话。阿尔弗雷多。”
到了家。希金斯太太脱了外套,看也不看儿子一眼。
“你不是好孩子,阿尔弗雷多,你为什么总是没完没了地闯祸呢?上帝饶恕他吧!你还愣着干什么?快睡去吧。今晚的事别告诉你爸爸。”说完她进了厨房。
“妈妈太伟大了!”阿尔弗雷多自言自语道。他觉得应该立即去对她说她有多么了不起。
他走向厨房,妈妈正在喝茶。但那情景,让他大吃一惊。妈妈失落地坐在那儿,神态糟糕透了,根本不是杂货铺里那个沉着冷静的妈妈。她颤抖地端起茶杯,茶溅到了桌上;嘴唇紧张地抿着,似乎一下子老了许多。
阿尔弗雷多站在那里默默地看着,一声也不吭。他突然有股想哭的冲动。从那双颤巍巍的手上,那一条条刻在脸上的皱纹里,他仿佛看到了妈妈内心所有的痛苦。他忽然意识到自己长大了。
今晚,阿尔弗雷多第一次认识了妈妈。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卡尔先生知道阿尔弗雷多干偷盗的勾当已经很久了,但他并没有早一点提醒、阻止他,这种等待他人多行不义之后再给予严惩的做法是十分阴险卑鄙的。
B、希金斯太太不让阿尔弗雷多告诉爸爸发生的一切,可能是不想让阿尔弗雷多的爸爸因儿子不断闯祸而痛苦。
C、阿尔弗雷多是小说中具有线索作用的人物,小说的情节是由他的偷窃行为引起的,卡尔先生和妈妈的言行也是通过他的观察和感受来描写的。
D、小说结尾通过对母亲喝茶的情景和阿尔弗雷多心理活动的描写,含蓄地表现了唯有心如刀绞般的疼痛,才能唤醒误入迷途的孩子这一主题。
E、富有变化美是这篇小说的突出特点,不同场景之下人物的心理、言行皆有不同,而小说的主题也就蕴含再这前后的比照中,耐人寻味。
2.简要概括卡尔先生见到希金斯太太后的心理变化过程,并指出作者这样写的主要作用。(6分)
3.小说中的希金斯太太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题目是“别难过,妈妈”,也有版本将其译为“另一个妈妈”,你认为哪一个更合适?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试题(25分)
别难过,妈妈
【加拿大】莫·卡拉汉
下班时间就要到了,阿尔弗雷多·希金斯穿上外套正准备回家,刚出门就撞上老板卡尔先生。他上下打量阿尔弗雷多几眼,用极低的声调说:“我想你最好还是把兜里的东西留下再走。”
他开始有些慌乱,但随即惊讶地说:“东西?……什么东西?我不明白您在说些什么。”
“一个粉盒,一支口红,还有……要我说得更清楚些吗?”卡尔先生冷冷地说。
阿尔弗雷多在卡尔先生冷峻的目光注视下,不知所措,根本不敢正视老板。又过了一会儿,他把手伸进口袋,交出了东西。
“我知道你这样干已经很久了。我不喜欢警察,但我要叫警察。不过在此之前我想打电话给你的父亲,告诉他我要把他的宝贝儿子送进监狱。”卡尔先生说着,向电话走去,脸上的笑容古怪极了。
阿尔弗雷多知道爸爸上夜班,但妈妈一定在家。他想象着待会儿的情景:妈妈迫不及待地闯进门来,怒气冲冲,眼里噙着泪花;他想上前解释,可她一把推开了他。噢,那太难堪了!尽管如此,他还是盼着妈妈快来,好在卡尔先生叫警察之前把他接回去。
终于,有人敲门了,卡尔先生开了门。
“请进,您是希金斯太太吧?”他脸上毫无表情。
“我是希金斯太太,阿尔弗雷多的母亲。”希金斯太太大方地做着自我介绍,笑容可掬地和卡尔先生握手。
见此情景,卡尔先生一下子怔住了,他怎么也没想到她会那样从容不迫,落落大方。
“阿尔弗雷多遇到麻烦了,是吗?”她很从容地问。
“是的,太太。您儿子从我店里偷东西。不过都是些牙膏、口红之类的小玩意儿。”
“你干吗要干这种事?”她以略带伤感的口吻问儿子,并平静地看着他。
“我需要钱,妈妈。”
“钱?你要钱有什么用?跟坏孩子学坏吗?”
希金斯太太在阿尔弗雷多肩上轻轻拍了拍,就像她非常理解他那样,然后说:“要是你愿意听我一句话的话……”语气坚定,但忽然又停住了,她把头转到了一边,好像不该再往下说了。
“您打算怎么处理这件事呢,卡尔先生?”希金斯太太转过身来,依然笑容可掬地望着卡尔先生。
“我?我本想叫警察,那才是我该做的。”
“我本来无权过问您如何处理这件事,不过我总觉得对于一个男孩来说,有时候给他点忠告比惩罚更有必要。”
在阿尔弗雷多眼里,今晚妈妈好像完全是个陌生人。瞧,她笑得那么自然,神情那么和蔼可亲。
“我不知道您是否介意让我把他带回去,”她补充道,“像他这么大的孩子,有头脑的没几个。”
卡尔先生原以为希金斯太太会被吓得六神无主,一边流着泪,一边为她儿子求情,然而,事实却与此完全相反。她的沉着反倒使他自己感到很内疚。
“当然可以,”他说,“我不想太不近情理。告诉您儿子别再上这儿来了,至于今晚的事嘛……就让它过去吧。您看这样行吗,希金斯太太?”
他们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就像交情深厚的老朋友一样。
走出杂货铺,希金斯太太迈着大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方,俩人都默默无话。过了一会儿,阿尔弗雷多终于忍不住开口了,“感谢上帝,结果是这样!”
“求你安静一会儿,别说话。阿尔弗雷多。”
到了家。希金斯太太脱了外套,看也不看儿子一眼。
“你不是好孩子,阿尔弗雷多,你为什么总是没完没了地闯祸呢?上帝饶恕他吧!你还傻愣着干什么?快睡去吧。今晚的事别告诉你爸爸。”说完她进了厨房。
“妈妈太伟大了!”阿尔弗雷多自言自语道。他觉得应该立即去对她说她有多么了不起。
他走向厨房,妈妈正在喝茶。但那情景,让他大吃一惊。妈妈失魂落魄地坐在那儿,神态糟糕透了,根本不是杂货铺里那个沉着冷静的妈妈。她颤抖地端起茶杯,茶溅到了桌上;嘴唇紧张地抿着,似乎一下子老了许多。
阿尔弗雷多站在那里默默地看着,一声也不吭。他突然有股想哭的冲动。从那双颤巍巍的手上,那一条条刻在她脸上的皱纹里,他仿佛看到了妈妈内心所有的痛苦。他忽然意识到自己长大了。
今晚,阿尔弗雷多第一次认识了妈妈。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卡尔先生知道阿尔弗雷多干偷盗的勾当已经很久了,但他并没有早一点提醒、阻止他,这种等待他人多行不义之后再给予严惩的做法是十分阴险卑鄙的。
B.希金斯太太不让阿尔弗雷多告诉爸爸发生的一切,可能是不想让阿尔弗雷多的爸爸因儿子不断闯祸而痛苦。
C.阿尔弗雷多是小说中具有线索作用的人物,小说的情节是由他的偷窃行为引起的,卡尔先生和妈妈的言行也是通过他的观察和感受来描写的。
D.小说结尾几段通过对母亲喝茶的情景和阿尔弗雷多心理活动的描写,含蓄地表现了唯有母亲心如刀绞般的疼痛,才能唤醒误入迷途的孩子这一主题。
E.富有变化美是这篇小说的突出特点,不同场景之下人物的心理、言行皆有不同,而小说的主题也就蕴含在这前后的比照中,耐人寻味。
2.简要概括卡尔先生见到希金斯太太后的心理变化过程,并指出作者这样写的主要作用。(6分)
3.小说中的希金斯太太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题目是“别难过,妈妈”,也有版本将其译为“另一个妈妈”,你认为哪一个更合适?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本大题共4小题,共23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记住回家的路
周国平
每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我的习惯是随便走走,好奇心驱使我去探寻这里热闹的街巷和冷僻的角落,在这途中,难免暂时地迷路,但心中一定要有把握,自信能记起回住处的路线,否则便会感觉不踏实。我想,人生也是如此你不妨在世界上闯荡,去建功立业,去探险猎奇,去觅情求爱,可是,你一定不要忘记了回家的路。这个家,就是你的自我,你自己的心灵世界。生活在今日的世界,心灵的宁静颇不易得,这个世界既充满着机会,也充满着压力,机会诱惑着人去尝试,压力逼迫着人去奋斗,都使人静不下心来。我不主张年轻人拒绝任何机会,逃避一切压力,以闭关自守的姿态面对世界。年轻的心灵不该静如止水,波澜不起,世界是属于年轻人的,趁着年轻到广阔的世界上去闯荡一番,原是人生必要的经历,所须防止的只是:把自己完全交给了机会和压力去支配,在世界上风风火火或浑浑噩噩,迷失了回家的路途
寻求心灵的宁静,前提是首先要有一个心灵。在理论上,人人都有一个心灵,但事实上却不尽然。有一些人,他们永远被外界的力量左右着,永远生活在喧闹的外部世界里,未尝有真正的内心生活。对于这样的人,心灵的宁静就无从谈起,一个人唯有关注心灵,才会因为心灵被扰乱而不安,才会有寻求心灵宁静的需要,所以,具有过内心生活的禀赋,或者养成这样的习惯,这是最重要的。有此禀赋或习惯的人都知道,其实内心生活与外部生活并非互相排斥,同一个人完全可能在两方面都十分丰富,区别在于,注重内心生活的人善于把外部生活的收获变成心灵的财富,缺乏此种禀赋或习惯的人则往往会迷失在外部生活中,人整个儿是散的,外面的世界布满了纵横交错的路,每一条都通往不同的地点,那只知死死盯着外部生活的人,一心一意走在其中的一条上,其余的路对于他等于不存在,只有不忘外部生活且更关注内心生活的人,才能走在一切可能的方向上,同时始终是走在他自己的路上,一个人有了坚实的自我,他在这个世界上便有了精神的坐标,无论走多远都能寻找到回家的路。换一个比方,我们不妨说,一个有着坚实的自我的人便仿佛有了一个精神的密友,他无论走到哪里都带着这个密友,这个密友将忠实地分享他的一切遭遇,倾听他的一切心语
如果一个人有自己的心灵追求,又在世界上闯荡一番,有了相当的人生阅历,那么,他就会逐渐认识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世界无限广阔,诱惑永无止境,然而,属于每一个人的现实可能性终究是有限的,你不妨对一切可能性保持着开放的心态,因为那是人生魅力的源泉,但同时你也要早一些在世界之海上抛下自己的锚,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领域。一个人不论伟大还是平凡,只要他顺应自己的天性,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欢做的有意义的事,并且一心把它做得尽善尽美,他在这个世界上就有了牢不可破的家园。于是,他不但会有足够的勇气去承受外界的压力,而且会以足够的清醒来面对形形色色的机会和诱惑,我们当然没有理由怀疑,这样的一个人必能获得生活的充实和心灵的宁静。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散文的分析和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作者在文章开头说自己“每一个陌生的城市”有“随便走走”的习惯,以个人习惯对比人生,引发感悟,为下文作铺垫。
B.作者认为,事实上不是每个人都有心灵,一些人因为永远被外界的力量左右,永远生活在喧闹的外部世界里,从来没有过真正的内心生活,所以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心灵。
C.一个人有了坚实的自我,他在这个世界上便有了精神的坐标,无论走多远都能够找到回家的路,意思是说,一个人拥有自己的心灵世界,就会明确行动的方向,无论面对怎样的诱惑和压力都能保持清醒。
D.如果一个人有自己的心灵追求,又在世界上闯荡一番,有了相当的人生阅历,那么,他就会找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找到真正喜欢做的事,从而拥有精神家园。
E.本文通过记住回家的路这一形象说法,表现了在喧嚣嘈杂的社会生活中既要走出去建功立业,更要找准自己的位置,关注内心的生活,流露出作者对青年人的劝解和批评。
2.作者为什么说“生活在今日的世界,心灵的宁静颇不易得”?(3分)
3.结全全文,谈谈你对文章标题“记住回家的路”的理解。(4分)
4.文章最后一段说:“你不妨对一切可能性保持着开放的心态,因为那是人生魅力的源泉,但同时你也要早一些在世界之海上抛下自己的锚,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领域。”请结合全文,联系你的生活积累或阅读体验,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不少于200字。(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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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25分)
二十年后
[美] 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小说通过叙写鲍勃与吉米的二十年之约,主要颂扬了友情的可贵,友情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境遇的变化而消失。
B.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C.小说用了较大篇幅叙述鲍勃向警察讲述二十年之约的故事,过于冗长,使整篇小说前重后轻,详略不当,这是小说的瑕疵。
D.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E.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6分)
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4.欧·亨利的小说构思巧妙,尤其是结尾,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请简要赏析文章结尾的特色。(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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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后
[美] 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小说通过叙写鲍勃与吉米的二十年之约,主要颂扬了友情的可贵,友情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境遇的变化而消失。
B.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C.小说用了较大篇幅叙述鲍勃向警察讲述二十年之约的故事,过于冗长,使整篇小说前重后轻,详略不当,这是小说的瑕疵。
D.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E.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6分)
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4.欧·亨利的小说构思巧妙,尤其是结尾,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请简要赏析文章结尾的特色。(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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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18分)
太阳岛上
包利民
父亲那时每喝完酒,都会感叹着说:“在哈尔滨,最好的地方就是太阳岛了,全国都出名啊!”
那年我八岁,父亲一年中有大半年时间在工程队干活,走过很多地方。当时正流行郑绪岚演唱的《太阳岛上》,歌中唱道:“明媚的夏日里天空多么晴朗\美丽的太阳岛多么令人神往\带着垂钓的渔竿\带着露营的篷帐\我们来到了\我们来到了\小伙子背上六弦琴\姑娘们换好了游泳装……”不知勾起了多少人的向往之心。
于是在一次父亲酒后,我问他:“你去过太阳岛吗?你咋知道那是哈尔滨最好的地方?”父亲便略低下头说:“没去过,不过肯定是能去的!”那年父亲所在的工程队要去哈尔滨修江桥,他兴奋得无以复加,用力地拍着我的肩膀说:“小子,这回你爹可真要去太阳岛喽!”
夏天的时候父亲写信回来,说过几天他们要放两天假,正好可以去太阳岛瞅瞅,还说远远地看那里,全是绿色,里边肯定要比歌中唱得还好。于是那以后我日日盼着父亲的信,想听他讲讲太阳岛上的事。可是竟是一直没有信来,也不知他去太阳岛没有。
秋天的时候,父亲回来了。我和姐姐就都问:“你去太阳岛了吗?那上面好吗?”父亲就说:“当然去了,嘿,真是太好了!”我们就不依不饶地问:“那到底好在哪儿呢?”父亲也说不清楚,问他上面可有歌中说的弹琴的小伙子和穿泳装的姑娘,他说:“反正人挺多,干啥的都有!”我们就说:“你是不是没去啊,回来骗我们!”父亲急了,说:“咋没去?那门票要五块钱一张呢!”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来,在我们眼前晃了晃:“这就是门票!”我们看了一眼,上面果然写着“5元”的字样,还有一个红红的印章,没等细看,他就收回去了,说:“别让你们弄坏了,这可要留做纪念呢!”
自那以后,父亲每次喝酒之后,更是慨叹太阳岛的美,说得我们心中痒痒的,暗暗决定以后一定要亲自去看看。父亲也是常说:“等有机会我还要再去看看,这次要看得仔细些!”可是父亲最终没有再等到机会,工程队那几年转而向大小兴安岭施工,再也不去省城了。后来父亲的一条腿被砸伤,不能再出去干活了,而我们的小村子离哈尔滨又极远,他再去太阳岛的梦想就一直没有实现。
后来,我去哈尔滨上学,到了那儿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了一趟太阳岛。也许是期望过高,并没有想象中的美丽迷人,心中便有了失望。可是在给父亲的信中,我还是把太阳岛的风景描绘得天花乱坠。姐姐来省城看我,我们又去了一次太阳岛,并照了许多相片,姐姐说:“回去我一定给爸好好讲讲,他现在喝完酒还总念叨呢!这么多年了,他一直都没忘!”我们相视一笑,心中却涌起一种异样的情绪。
那年暑假,我回到家,父亲一见我就用力地拍着我的肩膀,说:“小子,爸没骗你吧?那太阳岛是不是很好?”我使劲儿点头。那天我陪父亲喝酒,话题总是不离太阳岛。父亲喝醉了,躺在炕上口中还不住地说着:“太阳岛,就是最好的地方!”
我和姐姐默默地看着酣睡的父亲,眼睛都有些发湿。当年我们就曾偷偷地翻出父亲那张太阳岛的门票,其实那是一张随地吐痰的罚款单收据,父亲从没有去过太阳岛。
(《中外读点》2009年第1期)
1.小说中的父亲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概述。(4分)
2.小说以“太阳岛上”为题目,从全文看,有何用意?请简要分析。(4分)
3.小说以第一人称“我”为角度进行叙述,有何具体作用?(4分)
4.小说最后说“父亲那张太阳岛的门票”“其实是一张随地吐痰的罚款单收据,父亲从没有去过太阳岛”。作者在结局上的这种处理是否合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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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目。
故乡的槐树
孙守名
再过几个月,煦暖的春日就会蹒跚而至。站在逼仄的庭院中,留恋地打量着这棵虬劲苍然的古槐,一片茫然;我决计在冬末春初开解她。
古槐移栽至此已有百年历史,沧海桑田,犹然春萌夏华,枝叶丰茂。槐根盘根错节,破土兀立,穿屋基而出。枝干侧仰,右侧有碗大空洞;枝条旁逸斜出,贴墙而上。槐体枯干葱茏,枯干处,树洞存贮清水斗许,澄澈可鉴,至冬日而不枯;葱茏处郁郁苍苍,参天而立,槐叶随风飘逸可人,花朵串串,清香四逸,满园春色。秋风萧瑟处,遍地秋叶秋蕊,脚踏上去,松软沁骨,心神俱静,秋的韵致便清清爽爽地驶入眼底。这时,泡一壶酽茶,夜坐槐树下,听秋风穿墙而过,听槐蕊落地有声,听秋虫鸣唱心曲,仿佛进入一个通灵的天地。
关于这棵槐树,据说,祖父曾游华砚山慧觉寺,得道高僧看中他慧根超凡,意欲引度出家为僧。怎奈祖父尚未窥破红尘,并无普渡众生之意。高僧万般无奈,只得授意弟子从寺院中移槐苗一棵相赠,并告知祖父待尘缘已了,自当赴寺修行。祖父回家,掘坎培土,将槐苗栽于屋门右侧,嘱祖母日日以琼浆玉液浇溉。翌日,随大军南下,一去二十余载。冬去春来,夏归秋至,祖母望眼欲穿,苦守着那棵渐长渐高的槐树,看她春意萌动,看她繁花似锦,看她秋日落蕊……待到祖父风尘仆仆,荣归故里,槐树已消融了青春的三分之一零头。
庭院暗狭,前后被大伯、二伯两家院墙夹堵,拘谨而急促。父亲几欲搬迁,但又对老屋恋恋不舍,安土重迁。后来家中人口渐次增多,院落更显得捉襟见肘。最后,家人反复磋商,决定伐掉古槐,挪开一片天地,备兄弟姐妹舒腰展足。不过,父亲后来还是改变了初衷。父亲讲,就在当晚,一位布衣布袍、手拄龙头木拐的老者进入他的梦乡。老人神情黯然,面容憔悴,自言身为槐神,历陈功过是非,只说得父亲心酸凄怆,欷歔不已,难以自持。飒然惊觉,竟是南柯一梦。父亲披衣出户,但见月色如洗,清幽苍凉,古槐枯叶,飘落满地。自此,父亲打消了开解它的念头。
古槐屡遭困厄祸灾,想来令人凄悲。日军入村,各家搜寻,凡能值钱的物品尽被掠夺。祖母拿不出像样的东西,一个军官模样的人挥舞着军刀向槐树猛砍,借此恐吓祖母。日军离去后,浑身颤栗的祖母用厚厚的棉布把槐树的伤口裹了又裹,心疼流泪,担心她会枯萎而逝。国军驻扎在离村子不远的高山上,经常进村骚扰。母亲养了几只下蛋的老鸡,国军饿虎扑食,进家猛追,可鸡偏偏飞上了槐树,几个兵端起步枪一阵猛扫,那只母鸡自然难以幸免,就连槐树也枝断叶残,伤痕累累。母亲急得哭天抹泪,对槐树全然是内疚和心疼。破四旧那些年,村里揪人批斗,斗来斗去,没有什么花样,不知怎地就扯到我家的百年古槐。队长出语惊人,没有比这更旧的了,不破它破谁?天才的构想自然是悲苦的结局,一村人将我家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槐树被用粗麻绳捆绑起来,村长拿着几张破纸煞有介事地胡说了一通,三十八条罪状成立,随之,山呼海啸,三五个彪形大汉用粗壮的狼牙棒对树猛击,可怜那棵古槐转眼间皮开肉绽。我就站在惊魂中的母亲背后,满眼含泪地看着这惨烈的场面,脑中一片空白。对于这棵槐树,我觉得它对尘世已然倦怠,必不会复活。谁知,来年开春,嫩芽从枯枝下悄无声息钻出,绿油油,嫩青青,给这尘世顿时带来些许暖意。
对这棵百年古槐,我充满万千感激。艰难岁月,她向困窘中的全家无私地献出槐叶槐蕊,让我们渡过难关;在我精神极度消沉时,她以昂然的姿态和溢眼的绿意给了我精神的慰藉。
我的决计开解古槐,其实是私心在作祟。古槐百年,天灾人祸,沧桑岁月,磨折不断。千难万险中,她可曾有过伤心苦痛的泪水?可曾想寻得一丝温心的安慰?可曾有清风细雨、雨露甘霖?我将以刀砍斧削这种最残酷的方式让她得以解脱对今世的愁肠百结,或许,她将在春意盎然中像凤凰涅槃般获得永生。
站在院落里,仰望古木参天,肃然中有点愧疚和不安。再过几个月,又会春意浓浓,对这棵生死相依相伴的古槐,我会改变开解她的初衷吗?
(节选自2011年5月《新华副刊》)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这篇散文写故乡的一棵百年老槐,充满感激和悲悯之心,也引发读者对生活中某些现象的思考。
B.文章材料丰富,以树和“我”两条线索贯穿,一明一暗,结构清晰,体现了散文“形散神聚”的特点。
C.父亲因梦见槐神心生恐惧而改变了开解槐树的初衷,而我又因私心作祟而决计开解古槐,这是父子二人对古槐不同方式的留恋。
D.文章结尾行文简洁,用疑问句作结,既呼应开头,又耐人寻味。
E.本文语言生动丰富,多用整句,叙述、描写中充满强烈的抒情色彩。
2. 请简要分析文章第一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3.请分析概括本文槐树的形象特点,并指出“我”全家对它的情感是怎样的?
4.你认为“再过几个月,我会改变开解她的初衷吗?”请你思考文本并结合生活经验,回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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