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分)【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美国的行政监督系统,包括议会监督、政府内部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等。美国没有建立统一的行政监察系统,行政监察的任务被分散在各个部门分别执行,其中并没有设立专门负责行政效能监察的机构。在美国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基本是并重的,提出“好的政府就是高效廉洁的政府”。美国重视政府效能的评估和公务员绩效的考核,并且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评估体系。
美国对行政效能的监察,虽然没有专门机构负责,但是……公职人员受到议会、法院、民众和舆论各方面强有力的监督,因而官僚主义和低效率等情况较少,工作效率较高。
——《西方国家行政监察制度》
材料二 孙中山早年曾崇尚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体制,辛亥革命后,他以美国“三权分立”体制为蓝本,构建了中华民国的政治体制。但他在长期考察欧美各国政治制度的过程中,逐渐发现了西方“三权分立”体制的诸多弊端,……立法机关除拥有立法权以外还拥有弹劾官员的权力,……美国纠察权归议院掌握,议院“往往擅用此权,挟制行政机关,使他不得不俯首听命,因此常常造成议院专制”。“议院专制”又常常使得行政机关不能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从而造成政府的低效能。为此,孙中山主张必须将纠察权从立法机关中分离出来,设立专门的、独立的监察机构。监察机关不仅要监督议会,同时还要专门监督国家政治,以纠正其所犯错误,并解决“今天共和政治的不足之处”。
——王英津《五权分立思想与三权分立思想之比较分析》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美国行政监察制度的特点。(8分)
(2)根据材料二,简析孙中山五权分立思想的目的与美国三权分立思想的主要区别。(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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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美国的行政监督系统,包括议会监督、政府内部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等。美国没有建立统一的行政监察系统,行政监察的任务被分散在各个部门分别执行,其中并没有设立专门负责行政效能监察的机构。在美国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基本是并重的,提出“好的政府就是高效廉洁的政府”。美国重视政府效能的评估和公务员绩效的考核,并且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评估体系。
美国对行政效能的监察,虽然没有专门机构负责,但是……公职人员受到议会、法院、民众和舆论各方面强有力的监督,因而官僚主义和低效率等情况较少,工作效率较高。
——《西方国家行政监察制度》
材料二 孙中山早年曾崇尚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体制,辛亥革命后,他以美国“三权分立”体制为蓝本,构建了中华民国的政治体制。但他在长期考察欧美各国政治制度的过程中,逐渐发现了西方“三权分立”体制的诸多弊端,……立法机关除拥有立法权以外还拥有弹劾官员的权力,……美国纠察权归议院掌握,议院“往往擅用此权,挟制行政机关,使他不得不俯首听命,因此常常造成议院专制”。“议院专制”又常常使得行政机关不能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从而造成政府的低效能。为此,孙中山主张必须将纠察权从立法机关中分离出来,设立专门的、独立的监察机构。监察机关不仅要监督议会,同时还要专门监督国家政治,以纠正其所犯错误,并解决“今天共和政治的不足之处”。
——王英津《五权分立思想与三权分立思想之比较分析》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美国行政监察制度的特点。(8分)
(2)根据材料二,简析孙中山五权分立思想的目的与美国三权分立思想的主要区别。(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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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社会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 美国制宪会议的代表们,把洛克和孟德斯鸠的分权理论纳入了联邦宪法之中,但在具体内容上却又和洛克、孟德斯鸠的思想有着很大的差异。洛克的三权分立是指立法权和行政权、外交权的分立,他的所谓三权分立,实际上是二权分立,因为他认为行政权、外交权都应属于君主,只有立法权属于民选的议会。孟德斯鸠对共和制是不信任的,他不赞成把行政权给予民众或他们选出的人,而赞成把行政权保留给开明的君主。孟德斯鸩对司法权是,不重视的,他认为司法权是无关宏旨的,立法权应同时委托给有贵族组成的上院和由人民选出的下院。因此洛克、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实际上都带有一些和君主妥协的色彩。从根本上说,美国的联邦宪法完全是从美国的实际出发制定的。正如埃尔布利奇·格里所说:“联邦政府好比是杂交新品种,世界上尚无先例可循。”
(1)根据材料指出洛克和孟德斯鸠思想的共同点。孟德斯鸠较之洛克,其思想有哪些新发展?
(2)根据材料并结合美国1787年宪法的内容来说明美国“联邦政府好比是杂交新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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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立法权委托给由人民自由选出的┅┉国民议会。行政权委托给国王。司法权委托给人民按时选出的审判官。
--------1791年宪法
材料二 ①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众议院由普选方式选出(妇女、军人无投票权)。
②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共和国总统由参众两院联合组成的国民议会,以绝对数票选出。任期7年,可连选连任。总统是国家元首、军队最高统帅。总统与参众两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可解散尚未届满的众议院。内阁部长由总统任命。总统的命令须经各部部长副署。总统和内阁部长共同向议会负责。
——1875年宪法
请回答:
(1)两部宪法分别规定了法国是什么政体?(6分)
(2)两部宪法规定的两种政体形式有何异同?(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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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阅读下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法国《1791年宪法》将《人权宣言》置于篇首,在正文中规定:“主权属于国民”“立法权委托给由人民自由选出的暂时性的代表们所组成的国民议会”“行政权委托给国王”“司法权委托给由人民按时选出的审判官行使之”。
材料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依法享有人身、财产、言论、出版、集会、信仰等自由;参议院由各地选派的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由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委员行使行政权;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1)根据上述材料,比较法国《1791年宪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异同。
(2)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法国《1791年宪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后,两国民主力量与专制势力的斗争历程。从中你能得到什么历史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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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2——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法国《1791年宪法》将《人权宣言》置于篇首,在正文中规定:“主权属于国民”;“立法权委托给由人民自由选出的暂时性的代表们所组成的国民议会”;“行政权委托给国王”;“司法权委托给由人民按时选出的审判官行使之”。
材料二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依法享有人身、财产、言论、出版、集会、信仰等自由;参议院由各地选派的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由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委员行使行政权;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1)根据上述材料,比较法国《1791年宪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异同。(6分)
(2)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法国《1791年宪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后,两国民主力量与专制势力的斗争历程。从中你能得到什么历史启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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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法国《1791年宪法》将《人权宣言》置于篇首,在正文中规定:“主权属于国民”;“立法权委托给由人民自由选出的暂时性的代表们所组成的国民议会”;“行政权委托给国王”;“司法权委托给由人民按时选出的审判官行使之”。
材料二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依法享有人身、财产、言论、出版、集会、信仰等自由;参议院由各地选派的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由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委员行使行政权;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1)根据上述材料,比较法国《1791年宪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异同。(7分)
(2)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法国《1791年宪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后,两国民主力量 与专制势力的斗争历程。从中你能得到什么历史启示?(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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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法国《1791年宪法》将《人权宣言》置于篇首,在正文中规定:“主权属于国民”;“立法权委托给由人民自由选出的暂时性的代表们所组成的国民议会”;“行政权委托给国王”;“司法权委托给由人民按时选出的审判官行使之”。
材料二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依法享有人身、财产、言论、出版、集会、信仰等自由;参议院由各地选派的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由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委员行使行政权;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1)根据上述材料,比较法国《1791年宪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异同。
(2)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法国《1791年宪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后,两国民主力量与专制势力的斗争历程。从中你能得到什么历史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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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法国《1791年宪法》将《人权宣言》置于篇首,在正文中规定:“主权属于国民”;“立法权委托给由人民自由选出的暂时性的代表们所组成的国民议会”;“行政权委托给国王”;“司法权委托给由人民按时选出的审判官行使之”。
材料二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依法享有人身、财产、言论、出版、集会、信仰等自由;参议院由各地选派的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由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委员行使行政权;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1)根据上述材料,比较法国《1791年宪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异同。(7分)
(2)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法国《1791年宪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后,两国民主力量 与专制势力的斗争历程。从中你能得到什么历史启示?(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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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根据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19世纪上半期,自由主义思想家的论点主要是赞成个体公民的权利和社会作用,强调议会控制政府权力以及行政人员职责的必要性。整体而言,自由主义相信现存政治和宗教观念的多元性,它处处都为少数人的权利进行呼吁,认为那些权利应该得到保护。只要持异议者把自己的活动保持在法律规则之内,就不能使他们因宗教和政见的不同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个人财产权以及政府保护财产权的职责是自由主义思想的本质特征。
自由主义者忙于信奉理性的政治秩序,它基于宪法并为拥有有限权力的政府所推动,大臣们要对议会负责。大多数自由主义思想的另一个特点是相信进步和文明的不断前进,认为有科学进步和勤奋的中产阶级新的自信相助,人类定会不断进步。
——摘编自E.K.布拉姆斯泰德《西方自由主义》
(1)根据材料,概述19世纪上半期西方自由主义思想的主要观点。
(2)结合材料及所学知识,分析19世纪上半期西方自由主义流行的主要原因,并说明这一思潮对社会进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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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孙中山“五权宪法”的表现形式是五权分立,即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考试权和监察权“五权分立”。“五权宪法”是以“人民有权,政府有能”的权能分开说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从权能分开说的内涵看。是把国家的大权一分为二。一个是“政权”,一个是“治权”。政权即为“权”,是“管理政府”的力量,这个“权”由人民来掌握;“治权”即为能,是政府自身的力量,这个“能”应当是有能的人组成的政府掌握。孙中山认为,只有这样将“权与能”分开,才可以做到“人民有权,政府有能”。又根据革命发展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治国措施,保证中国资产阶级革命分阶段、按步骤进行。
材料二 民国(国)初颁布了《商人通例》、《公司条例》、《证券交易所法》等法规,涉及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和政府管理等领域。在全国工商会议上,工商界代表对公司注册章程、商标法、商会法等提出了许多建议和要求,工(农)商部在制订相关法规,时均有所采纳,并在参考西方有关法规的基础上,较多地注意了本国状况。
——摘编自《民国初期的经济法制建设》
材料三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4年这五年时间里,人民民主政权在全国各地普遍建立并得到巩固。从1949年起国家进行了为期三年的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工作,到1952年,我国实现了国民经济的根本好转,完成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1)根据材料一概括孙中山“五权宪法”的思想特点及性质。归纳材料二所反映的民国初期经济立法的特点(8分)
(2)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制定1954年宪法的有利条件及历史作用。(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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