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539年颁布的《查士丁尼新律》明确规定,在刑事诉讼中,控方证人必须亲自出庭,在事实审理者面前作证;在控方证人作证时,被告人应当有机会在场。不仅如此,该法还明确规定,除非被告人在场,否则,证人即使在司法官员面前作证,其证言也是无效的。该规定
①反映出民主是罗马法的本质精神
②保证案件审判程序的公正合理
③从根本上维护了平民的基本权利
④一定程度上遏制滥用权力行为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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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539年颁布的《查士丁尼新律》明确规定,在刑事诉讼中,控方证人必须亲自出庭,在事实审理者面前作证;在控方证人作证时,被告人应当有机会在场。不仅如此,该法还明确规定,除非被告人在场,否则,证人即使在司法官员面前作证,其证言也是无效的。该规定
①反映出民主是罗马法的本质精神
②保证案件审判程序的公正合理
③从根本上维护了平民的基本权利
④一定程度上遏制滥用权力行为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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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539年颁布的《查士丁尼新律》明确规定:在刑事诉讼中,控方证人必须亲自出庭,在在事实审理者面前作证;在控方证人作证时,被告人应当有机会在场。不仅如此,该法还明确规定,’除非被告人在场,否则,证人即使在司法官员面前作证,其证言也是无效的。该规定
①反映出民主是罗马法的本质精神 ②保证案件审判程序的公正合理
③从根本上维护了平民的基本权利 ④一定程度上遏制滥用权力行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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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规定:原告传被告出庭,如被告拒绝,原告可邀请第三者作证,扭押同行。如被告因疾病或年老不能出庭,原告应提供交通工具。如诉讼当事人为富有者,则担保其按时出庭的保证人,应为具有同等财力的人;如为贫民,则任何人都可以充任。材料表明罗马法的特点是
A. 条文清晰,实用性强
B. 尊重传统,灵活性强
C. 保护贵族,阶级性强
D. 承认契约,原则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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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规定:原告传被告出庭,如被告拒绝,原告可邀请第三者作证,扭押同行。如被告因疾病或年老不能出庭,原告应提供交通工具。如诉讼当事人为富有者,则担保其按时出庭的保证人,应为具有同等财力的人;如为贫民,则任何人都可以充任。材料表明罗马法的特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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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规定:原告传被告出庭,如被告拒绝,原告可邀请第三者作证,扭押同行。如被告因疾病或年老不能出庭,原告应提供交通工具。如诉讼当事人为富有者,则担保其按时出庭的保证人,应为具有同等财力的人:如为贫民,则任何人都可以充任。材料表明罗马法的特点是
A.条文清晰,实用性强
B.尊重传统,灵活性强
C.保护贵族,阶级性强
D.承认契约,原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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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规定:原告传被告出庭,如被告拒绝,原告可邀请第三者作证,扭押同行。如被告因疾病或年老不能出庭,原告应提供交通工具。如诉讼当事人为富有者,则担保其按时出庭的保证人,应为具有同等财力的人;如为贫民,则任何人都可以充任。材料表明罗马法的特点是
A.条文清晰,实用性强 B.尊重传统,灵活性强
C.保护贵族,阶级性强 D.承认契约,原则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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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规定:原告传被告出庭,如被告拒绝,原告可邀请第三者作证,扭押同行。如被告因疾病或年老不能出庭,原告应提供交通工具。如诉讼当事人为富有者,则担保其按时出庭的保证人,应为具有同等财力的人;如为贫民,则任何人都可以充任。材料表明罗马法的特点是
A.条文清晰,实用性强 B.尊重传统,灵活性强
C.保护贵族,阶级性强 D.承认契约,原则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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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规定:原告传被告出庭,如被告拒绝,原告可邀请第三者作证,扭押同行。如被告因疾病或年老不能出庭,原告应提供交通工具。如诉讼当事人为富有者,则担保其按时出庭的保证人,应为具有同等财力的人;如为贫民,则任何人都可以充任。材料表明罗马法的特点是( )
A.条文清晰,实用性强 B.内容繁杂,灵活性强
C.保护贵族,阶级性强 D.承认契约,原则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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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规定:原告传被告出庭,如被告拒绝,原告可邀请第三者作证,扭押同行。如被告因疾病或年老不能出庭,原告应提供交通工具。如诉讼当事人为富有者,则担保其按时出庭的保证人,应为具有同等财力的人;如为贫民,则任何人都可以充任。材料表明罗马法的特点是
A.条文清晰,实用性强 B.尊重传统,灵活性强
C.保护贵族,阶级性强 D.承认契约,原则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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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分)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如诉讼当事人富有者,则担保其按时出庭的保证人,应为具有同等财力的人;如为贫民,则任何人都可充任……
审理之日,如遇承审员、仲裁员或诉讼当事人患重病,或者审判涉及外国人……则应延期审讯……
在第三次牵债务人至广场后,如仍无人代为清偿或保证,债权人得将债务人卖于台伯河外的外国或杀死之。如债务人有数人时,得分割债务人的肢体进行分配,纵未按债额比例切块,亦不以为罪……
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解的,他人亦得依同态复仇而“毁伤其肢体”……
——《十二铜表法》
材料二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 ——《韩非子·八经》
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韩非子·有度》
材料三 后之人主,既得天下,唯恐其祚命不长也,子孙之不能保有也,思患于未然以为之法。然则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法》
根据材料与所学知识回答
(1)依据材料一,分析《十二铜表法》的局限性。(3分)
(2)依据材料二,韩非子的法学思想有哪些可取之处?(2分)
(3)结合历史背景,简要分析三则材料所反映的法治思想的立足点有何不同?(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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