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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她跟他居住在美丽的香格里拉的一幢小木楼里。他是一位小提琴演员,音乐,仿若就是他的生命。
每天清晨,一觉醒来,他都会跟尚在梦中的她吻别,独自到楼下的河边练琴。而她总会在他悠扬的琴声中醒来,起床为他准备早餐。
然而,不幸,总是伴随着幸福降临。
这天早上,她尚在睡梦中,突然被一阵刺耳的噪音吵醒。噪音,正是来自于他拉琴的河边。她惊讶,一向练琴宛如天籁之音的流连,怎么会拉出这种难听的琴音?
拉开窗,他仍在楼下。他似乎浑然不觉,仍旧像往常一样,忘情地投入在演奏中。
惊疑,一阵阵袭来。她快步来到他身边,疑惑地问他,亲爱的,你的小提琴是不是出了问题?
他似乎被吓了一跳,小提琴?没有什么问题呀。
他张着大嘴,跟她讲话时声调高得吓人,一切的一切,都那么奇怪。这是她往日从未曾见过的。
她只会更加心生疑虑,难道,是他的耳朵出了毛病?
那一天,她故意走在他身后和他说话。她的声音很小:“父母最近身体不太好,我们一起去看望他们好吗?”
以往,他一向都对父母身体极为关心的。但这一次,他竟然一声不吭,就像没听到。
果然,就在那天下午,跟她和他都是好友的医生榛证实了她的疑惑。榛把她叫到一边,语气十分严峻,你先生的耳朵出了问题,他的听力下降得非常厉害。
明知事实如此,她却不相信这是真的,急着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榛摊摊手,表示无可奈何,也就是说,也许用不了多久,流连就什么也听不见了。
她的脑子嗡的一声,差点晕倒:对于一个依靠敏感听觉去创作人生的音乐演员来说,耳聋,代表着他将彻底告别自己钟爱的音乐生涯。
可榛,这位优秀的耳科医生都表示束手无策,绝望便袭遍了她的全身。
她没有告诉他耳聋的坏消息,她一如既往地陪伴在他身旁,做他忠实的听众。
幸好,他对自己的听力并没有怀疑,他每天仍然兴致勃勃地去河边拉琴。她则每天强装笑颜,暗地里,却到处打听医治耳聋的办法。
榛给了她一个好办法,他建议她在流连他彻底失聪前,先去学习手语和唇语。因为耳聋之后,随之而来的将是语言障碍,最后导致又聋又哑。
她明白,倔强的他一旦失去音乐,会发疯的,她得早点劝慰他,必须先学会与聋哑人交流。
她偷偷学起了手语和唇语。进步非常神速,几个月后,她已经能熟练地与聋哑人对话交流了。而此时的流连,已经濒临彻底耳聋的边缘。他虽然仍旧坚持每天去河边拉琴,可他似乎也明白,自己身上出了问题。
一天早上,他的脸色突然变得难看起来,他对她说,最近许多人开始对他的音乐水平持起了怀疑态度,为了证实自己的实力,他将随演出团到外地进行演出。
听了他的话,她自然十分着急,不,你不要去管别人说什么,在我心目中,你永远都是最棒的。
他哼了一声,他当然知道他是最棒的,可是许多人不这样认为,他要证明给他们看。
不论她怎么劝,他都执意要去外地演出。第二天,他就悄悄买好了机票,只给她留了张字条就跟随演出团出发了。她又急又气,却又毫无办法。
噩耗,是在半个月后得知的。那一天,她突然接到演出团的电话:流连,也就是你先生,半个月前住院了,经诊断为血癌晚期。
接到电话,她早已天旋地转。当晚,她乘坐最快的航班赶到他身边,可三个小时前,他已永远闭上了眼睛。望着他毫无血色的脸庞,她当场晕厥。
醒来时,榛站在她的床前。
突然,她想起了什么,问他,流连不是只患了耳聋吗?怎么会这样呢?
榛默默地掏出一封信,说,这是流连留下的,你看看吧。
信上,是他歪歪扭扭的笔迹:
亲爱的颖:
原谅我独自一人先一步去了天堂。其实早在一年前,我就已经被确诊患了血癌。我知道,这种病对于医学界还是一个难以攻克的难题,与其让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等死,我更愿意与你共同度过剩余的时光。我并没有耳聋,请原谅我欺骗了你,因为如果不是这样,你就不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会手语和唇语,亲眼看到你能用手语与别人交流,我彻底放心了。你知道吗?将要耳聋的不是我,而是你呀……我们在举行婚礼时,我就从你父母那里得知,你先天性的耳疾会使你在30岁时失聪,我担心我离开后,你无法独自去面对这无声的世界,所以编造了这个谎言!最后,我想告诉你,榛是个好男人,我们没结婚前,他一直暗恋着你。我想,他以后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泣别,你的流连
看完信,泪,早已淌满她的双颊。
多年以后,她与榛举行了婚礼。红地毯上,两人的手中不约而同挽着的,是一把美丽的小提琴。
1.联系全文分析小说中流连的形象。
2.请概括出小说中出人意料的情节。
3.试简要说明榛在文中的作用。
4.请探究小说以“遗嘱”为标题的原因。
九年级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小题
遗嘱
她跟他居住在美丽的香格里拉的一幢小木楼里。他是一位小提琴演员,音乐,仿若就是他的生命。
每天清晨,一觉醒来,他都会跟尚在梦中的她吻别,独自到楼下的河边练琴。而她总会在他悠扬的琴声中醒来,起床为他准备早餐。
然而,不幸,总是伴随着幸福降临。
这天早上,她尚在睡梦中,突然被一阵刺耳的噪音吵醒。噪音,正是来自于他拉琴的河边。她惊讶,一向练琴宛如天籁之音的流连,怎么会拉出这种难听的琴音?
拉开窗,他仍在楼下。他似乎浑然不觉,仍旧像往常一样,忘情地投入在演奏中。
惊疑,一阵阵袭来。她快步来到他身边,疑惑地问他,亲爱的,你的小提琴是不是出了问题?
他似乎被吓了一跳,小提琴?没有什么问题呀。
他张着大嘴,跟她讲话时声调高得吓人,一切的一切,都那么奇怪。这是她往日从未曾见过的。
她只会更加心生疑虑,难道,是他的耳朵出了毛病?
那一天,她故意走在他身后和他说话。她的声音很小:“父母最近身体不太好,我们一起去看望他们好吗?”
以往,他一向都对父母身体极为关心的。但这一次,他竟然一声不吭,就像没听到。
果然,就在那天下午,跟她和他都是好友的医生榛证实了她的疑惑。榛把她叫到一边,语气十分严峻,你先生的耳朵出了问题,他的听力下降得非常厉害。
明知事实如此,她却不相信这是真的,急着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榛摊摊手,表示无可奈何,也就是说,也许用不了多久,流连就什么也听不见了。
她的脑子嗡的一声,差点晕倒:对于一个依靠敏感听觉去创作人生的音乐演员来说,耳聋,代表着他将彻底告别自己钟爱的音乐生涯。
可榛,这位优秀的耳科医生都表示束手无策,绝望便袭遍了她的全身。
她没有告诉他耳聋的坏消息,她一如既往地陪伴在他身旁,做他忠实的听众。
幸好,他对自己的听力并没有怀疑,他每天仍然兴致勃勃地去河边拉琴。她则每天强装笑颜,暗地里,却到处打听医治耳聋的办法。
榛给了她一个好办法,他建议她在流连他彻底失聪前,先去学习手语和唇语。因为耳聋之后,随之而来的将是语言障碍,最后导致又聋又哑。
她明白,倔强的他一旦失去音乐,会发疯的,她得早点劝慰他,必须先学会与聋哑人交流。
她偷偷学起了手语和唇语。进步非常神速,几个月后,她已经能熟练地与聋哑人对话交流了。而此时的流连,已经濒临彻底耳聋的边缘。他虽然仍旧坚持每天去河边拉琴,可他似乎也明白,自己身上出了问题。
一天早上,他的脸色突然变得难看起来,他对她说,最近许多人开始对他的音乐水平持起了怀疑态度,为了证实自己的实力,他将随演出团到外地进行演出。
听了他的话,她自然十分着急,不,你不要去管别人说什么,在我心目中,你永远都是最棒的。
他哼了一声,他当然知道他是最棒的,可是许多人不这样认为,他要证明给他们看。
不论她怎么劝,他都执意要去外地演出。第二天,他就悄悄买好了机票,只给她留了张字条就跟随演出团出发了。她又急又气,却又毫无办法。
噩耗,是在半个月后得知的。那一天,她突然接到演出团的电话:流连,也就是你先生,半个月前住院了,经诊断为血癌晚期。
接到电话,她早已天旋地转。当晚,她乘坐最快的航班赶到他身边,可三个小时前,他已永远闭上了眼睛。望着他毫无血色的脸庞,她当场晕厥。
醒来时,榛站在她的床前。
突然,她想起了什么,问他,流连不是只患了耳聋吗?怎么会这样呢?
榛默默地掏出一封信,说,这是流连留下的,你看看吧。
信上,是他歪歪扭扭的笔迹:
亲爱的颖:
原谅我独自一人先一步去了天堂。其实早在一年前,我就已经被确诊患了血癌。我知道,这种病对于医学界还是一个难以攻克的难题,与其让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等死,我更愿意与你共同度过剩余的时光。我并没有耳聋,请原谅我欺骗了你,因为如果不是这样,你就不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会手语和唇语,亲眼看到你能用手语与别人交流,我彻底放心了。你知道吗?将要耳聋的不是我,而是你呀……我们在举行婚礼时,我就从你父母那里得知,你先天性的耳疾会使你在30岁时失聪,我担心我离开后,你无法独自去面对这无声的世界,所以编造了这个谎言!最后,我想告诉你,榛是个好男人,我们没结婚前,他一直暗恋着你。我想,他以后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泣别,你的流连
看完信,泪,早已淌满她的双颊。
多年以后,她与榛举行了婚礼。红地毯上,两人的手中不约而同挽着的,是一把美丽的小提琴。
1.联系全文分析小说中流连的形象。
2.请概括出小说中出人意料的情节。
3.试简要说明榛在文中的作用。
4.请探究小说以“遗嘱”为标题的原因。
九年级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小题。(14分)
她跟他居住在美丽的香格里拉的一幢小木楼里。他是一位小提琴演员,音乐,仿若就是他的生命。
每天清晨,一觉醒来,他都会跟尚在梦中的她吻别,独自到楼下的河边练琴。而她总会在他悠扬的琴声中醒来,起床为他准备早餐。
然而,不幸,总是伴随着幸福降临。
这天早上,她尚在睡梦中,突然被一阵刺耳的噪音吵醒。噪音,正是来自于他拉琴的河边。她惊讶,一向练琴宛如天籁之音的流连,怎么会拉出这种难听的琴音?
拉开窗,他仍在楼下。他似乎浑然不觉,仍旧像往常一样,忘情地投入在演奏中。
惊疑,一阵阵袭来。她快步来到他身边,疑惑地问他,亲爱的,你的小提琴是不是出了问题?
他似乎被吓了一跳,小提琴?没有什么问题呀。
他张着大嘴,跟她讲话时声调高得吓人,一切的一切,都那么奇怪。这是她往日从未曾见过的。
她只会更加心生疑虑,难道,是他的耳朵出了毛病?
那一天,她故意走在他身后和他说话。她的声音很小:“父母最近身体不太好,我们一起去看望他们好吗?”
以往,他一向都对父母身体极为关心的。但这一次,他竟然一声不吭,就像没听到。
果然,就在那天下午,跟她和他都是好友的医生榛证实了她的疑惑。榛把她叫到一边,语气十分严峻,你先生的耳朵出了问题,他的听力下降得非常厉害。
明知事实如此,她却不相信这是真的,急着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榛摊摊手,表示无可奈何,也就是说,也许用不了多久,流连就什么也听不见了。
她的脑子嗡的一声,差点晕倒:对于一个依靠敏感听觉去创作人生的音乐演员来说,耳聋,代表着他将彻底告别自己钟爱的音乐生涯。
可榛,这位优秀的耳科医生都表示束手无策,绝望便袭遍了她的全身。
她没有告诉他耳聋的坏消息,她一如既往地陪伴在他身旁,做他忠实的听众。
幸好,他对自己的听力并没有怀疑,他每天仍然兴致勃勃地去河边拉琴。她则每天强装笑颜,暗地里,却到处打听医治耳聋的办法。
榛给了她一个好办法,他建议她在流连他彻底失聪前,先去学习手语和唇语。因为耳聋之后,随之而来的将是语言障碍,最后导致又聋又哑。
她明白,倔强的他一旦失去音乐,会发疯的,她得早点劝慰他,必须先学会与聋哑人交流。
她偷偷学起了手语和唇语。进步非常神速,几个月后,她已经能熟练地与聋哑人对话交流了。而此时的流连,已经濒临彻底耳聋的边缘。他虽然仍旧坚持每天去河边拉琴,可他似乎也明白,自己身上出了问题。
一天早上,他的脸色突然变得难看起来,他对她说,最近许多人开始对他的音乐水平持起了怀疑态度,为了证实自己的实力,他将随演出团到外地进行演出。
听了他的话,她自然十分着急,不,你不要去管别人说什么,在我心目中,你永远都是最棒的。
他哼了一声,他当然知道他是最棒的,可是许多人不这样认为,他要证明给他们看。
不论她怎么劝,他都执意要去外地演出。第二天,他就悄悄买好了机票,只给她留了张字条就跟随演出团出发了。她又急又气,却又毫无办法。
噩耗,是在半个月后得知的。那一天,她突然接到演出团的电话:流连,也就是你先生,半个月前住院了,经诊断为血癌晚期。
接到电话,她早已天旋地转。当晚,她乘坐最快的航班赶到他身边,可三个小时前,他已永远闭上了眼睛。望着他毫无血色的脸庞,她当场晕厥。
醒来时,榛站在她的床前。
突然,她想起了什么,问他,流连不是只患了耳聋吗?怎么会这样呢?
榛默默地掏出一封信,说,这是流连留下的,你看看吧。
信上,是他歪歪扭扭的笔迹:
亲爱的颖:
原谅我独自一人先一步去了天堂。其实早在一年前,我就已经被确诊患了血癌。我知道,这种病对于医学界还是一个难以攻克的难题,与其让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等死,我更愿意与你共同度过剩余的时光。我并没有耳聋,请原谅我欺骗了你,因为如果不是这样,你就不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会手语和唇语,亲眼看到你能用手语与别人交流,我彻底放心了。你知道吗?将要耳聋的不是我,而是你呀……我们在举行婚礼时,我就从你父母那里得知,你先天性的耳疾会使你在30岁时失聪,我担心我离开后,你无法独自去面对这无声的世界,所以编造了这个谎言!最后,我想告诉你,榛是个好男人,我们没结婚前,他一直暗恋着你。我想,他以后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泣别,你的流连
看完信,泪,早已淌满她的双颊。
多年以后,她与榛举行了婚礼。红地毯上,两人的手中不约而同挽着的,是一把美丽的小提琴。
1.小说中的流连是怎样一个人?(2分)
2.小说有几处令人意料之外的情节安排,请分别指出。(4分)
3.榛是小说中着墨不多的人物,但又不可缺少,为什么?请简要说明。(4分)
4.这篇小说不同版本的标题不一样,一个是《遗嘱》,一个是《爱,不会失聪》,你认为哪一个题目更好?为什么?(4分)
九年级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2015,四川泸州)
①她跟他居住在美丽的香格里拉的一幢小木楼里。他是一位小提琴演员,音乐,仿若就是他的生命。
②每天清晨,一觉醒来,他都会跟尚在梦中的她吻别,独自到楼下的河边练琴。而她总会在他悠扬的琴声中醒来,起床为他准备早餐。
③然而,不幸,总是伴随着幸福降临。
④这天早上,她尚在睡梦中,突然被一阵刺耳的噪音吵醒。噪音,正是来自于他拉琴的河边。她惊讶,一向练琴宛如天籁之音的流连,怎么会拉出这种难听的琴音?
⑤拉开窗,他仍在楼下。他似乎浑然不觉,仍旧像往常一样,忘情地投入在演奏中。
⑥惊疑,一阵阵袭来。她快步来到他身边,疑惑地问他,亲爱的,你的小提琴是不是出了问题?
⑦他似乎被吓了一跳,小提琴?没有什么问题呀。
⑧他张着大嘴,跟她讲话时声调高得吓人,一切的一切,都那么奇怪。这是她往日从未曾见过的。
⑨她只会更加心生疑虑,难道,是他的耳朵出了毛病?
⑩那一天,她故意走在他身后和他说话。她的声音很小:“父母最近身体不太好,我们一起去看望他们好吗?”
⑪以往,他一向都对父母身体极为关心的。但这一次,他竟然一声不吭,就像没听到。
⑫果然,就在那天下午,跟她和他都是好友的医生榛证实了她的疑惑。榛把她叫到一边,语气十分严峻,你先生的耳朵出了问题,他的听力下降得非常厉害。
⑬明知事实如此,她却不相信这是真的,急着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⑭榛摊摊手,表示无可奈何,也就是说,也许用不了多久,流连就什么也听不见了。⑮她的脑子嗡的一声,差点晕倒:对于一个依靠敏感听觉去创作人生的音乐演员来说,耳聋,代表着他将彻底告别自己钟爱的音乐生涯。
⑯可榛,这位优秀的耳科医生都表示束手无策,绝望便袭遍了她的全身。
⑰她没有告诉他耳聋的坏消息,她一如既往地陪伴在他身旁,做他忠实的听众。
⑱幸好,他对自己的听力并没有怀疑,他每天仍然兴致勃勃地去河边拉琴。她则每天强装笑颜,暗地里,却到处打听医治耳聋的办法。
⑲榛给了她一个好办法,他建议她在流连他彻底失聪前,先去学习手语和唇语。因为耳聋之后,随之而来的将是语言障碍,最后导致又聋又哑。
⑳她明白,倔强的他一旦失去音乐,会发疯的,她得早点劝慰他,必须先学会与聋哑人交流。
(21)她偷偷学起了手语和唇语。进步非常神速,几个月后,她已经能熟练地与聋哑人对话交流了。而此时的流连,已经濒临彻底耳聋的边缘。他虽然仍旧坚持每天去河边拉琴,可他似乎也明白,自己身上出了问题。
(22)一天早上,他的脸色突然变得难看起来,他对她说,最近许多人开始对他的音乐水平持起了怀疑态度,为了证实自己的实力,他将随演出团到外地进行演出。
(23)听了他的话,她自然十分着急,不,你不要去管别人说什么,在我心目中,你永远都是最棒的。
(24)他哼了一声,他当然知道他是最棒的,可是许多人不这样认为,他要证明给他们看。
(25)不论她怎么劝,他都执意要去外地演出。第二天,他就悄悄买好了机票,只给她留了张字条就跟随演出团出发了。她又急又气,却又毫无办法。
(26)噩耗,是在半个月后得知的。那一天,她突然接到演出团的电话:流连,也就是你先生,半个月前住院了,经诊断为血癌晚期。
(27)接到电话,她早已天旋地转。当晚,她乘坐最快的航班赶到他身边,可三个小时前,他已永远闭上了眼睛。望着他毫无血色的脸庞,她当场晕厥。
(28)醒来时,榛站在她的床前。
(29)突然,她想起了什么,问他,流连不是只患了耳聋吗?怎么会这样呢?
(30)榛默默地掏出一封信,说,这是流连留下的,你看看吧。
(31)信上,是他歪歪扭扭的笔迹:
亲爱的颖:
原谅我独自一人先一步去了天堂。其实早在一年前,我就已经被确诊患了血癌。我知道,这种病对于医学界还是一个难以攻克的难题,与其让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等死,我更愿意与你共同度过剩余的时光。我并没有耳聋,请原谅我欺骗了你,因为如果不是这样,你就不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会手语和唇语,亲眼看到你能用手语与别人交流,我彻底放心了。你知道吗?将要耳聋的不是我,而是你呀……我们在举行婚礼时,我就从你父母那里得知,你先天性的耳疾会使你在30岁时失聪,我担心我离开后,你无法独自去面对这无声的世界,所以编造了这个谎言!最后,我想告诉你,榛是个好男人,我们没结婚前,他一直暗恋着你。我想,他以后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泣别,你的流连
(32)看完信,泪,早已淌满她的双颊。
(33)多年以后,她与榛举行了婚礼。红地毯上,两人的手中不约而同挽着的,是一把美丽的小提琴。
这篇小说不同版本的标题不一样,一个是《遗嘱》,一个是《爱,不会失聪》,你认为哪一个题目更好?为什么?
九年级语文现代文阅读极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文字,按要求作文。
相遇,是这样的美丽。遇见阅读,我们的心灵变得开阔芬芳;遇见音乐,我们的生命有了浅吟低唱;遇见痛苦,让我不屈地追求自我的完成;遇见微笑,让我懂得了生命的温暖和感动;遇见花的蓓蕾,我们是多么的温柔;遇见树的新芽,我们又那么的欣喜……一场相遇,一首歌。
请以“遇见 ,真好”为题,结合自己的生活体验,写一篇不少于600字的作文。
(提示与要求)
(1)自定立意,写出你的经历、感悟、认识。
(2)可以大胆选择你最能驾驭的文体进行写作。
(3)文中不要出现真实的地名、校名、人名等信息。
(4)抄袭是不良行为,请不要照搬别人的文章。
九年级语文命题作文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文字,按要求作文。
在《疼痛的小提琴》这篇文章中,小提琴无论好坏,都可以拉出美妙的音乐;在我们的生活道路上,无论顺利或者曲折,只要走过,就会留下痕迹。
请以“走过,就留下痕迹”为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①有真情实感,自选文体(诗歌除外);②不得抄袭、套写《疼痛的小提琴》等文本,不少于600字;③文章中不得出现真实的地名、校名、人名。
九年级语文极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配角
父亲邵伟夫,先是话剧演员,后来又成了电影、电视演员。他的名字很气派,“伟夫”者,伟丈夫之谓也。可惜他一辈子没演过主角,全是很不起眼的配角,虽是剧中有名有姓的人物,也就是说几句不痛不痒的台词,演绎几个小情节而已。他的形象呢,身材矮小,脸窄长如刀,眉粗眼小口阔,演的多是反派人物:黑社会小头目、国民党下级军官、现实生活中的可怜虫……
他的名字是当教师的爷爷起的,爷爷曾对他寄望很高。没想到他读中学时,有一次演一个小话剧的配角,神采飞扬,被动员去读一所中专艺校的话剧班,从此他就很满足地走上了演艺之路。
因为母亲是苗族人,可以生两胎,我下面还有一个妹妹。我叫邵小轩,妹妹叫邵小轮。通俗地说,我是小车子,妹妹是小轮子。我们的名字当然是父亲起的,母亲似乎很欣赏,觉得低调一些反而会有大出息。
母亲在街道居委会当个小干部,人很漂亮。我和妹妹似乎承袭了她的基因,长得都不丑。母亲对于嫁给了父亲,一直深怀悔意,原想会有一个大红大紫的丈夫,不料几十年来波澜不惊。我母亲都不让我们去剧院看父亲的戏;电视上一出现有父亲身影的剧目,她便立即换台。她还嘱咐我们,不要在人前提起父亲是演员。
读初中时,一个男同学悄悄告诉我:“你爸爸的戏演得真好,可惜是个小角色。如果让他演主角,肯定火!”
父亲在家里的时间很少,尤其是进入影视圈后,或是东奔西跑到一个个剧组去找活干,或是找到了活必须随剧组四处游走。每当他一脸倦色回到家里,首先会拿出各种小礼物,送给妈妈、我和妹妹,然后把一叠钞票交给妈妈。
我把男同学的话告诉他,他听了,微微一笑,说:“在一个戏中,只有小人物,没有小角色,这正如社会的分工不同,却都是平等的。主角造气氛,配角助气氛,谁也离不开谁。”
母亲轻轻“哼”了一声,然后下厨房去为父亲做饭菜。
我看见父亲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很痛苦地低下了头。
我读高中妹妹读初中时,父亲在出外三个月后,回到家里。他这次是在一部《五台山传奇录》的电视连续剧里,演一个貌丑却佛力高深的老方丈的侍者,虽是配角,出场却较多,拿了五万元片酬。他给我和妹妹各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给妈妈买了一个钻石戒指。
我发现父亲的手腕上绑着纱布,便问:“爸爸,你受伤了?”
他说:“拍最后一场戏时,和一个匪徒交手,从山岩上跌下来,把手跌断了,我咬着牙坚持把戏拍完,导演直夸我敬业哩。”
母亲说:“你也五十出头了,别去折腾了,多在家休息吧。”
他摇了摇头,说:“不!你工资不高,小轩、小轮正读书,将来还要给她们备一份像样的嫁妆。再说,小病小伤在拍戏中是常发生的,别当一回事。”
我和妹妹不由得泪流满面。
后来,我考上了大学,学校就在岳麓山附近。三九严寒的冬天,母亲打电话告诉我,父亲在岳麓山的爱晚亭前拍戏,让我去看看父亲,还嘱咐我最好把自已伪装一下,别让父亲分神出了意外。
漫天大雪,朔风怒吼。
我戴上红绒线帽子、大口罩,围上羊毛围巾,穿上新买的中长羽绒袄,早早地来到爱晚亭前。警戒线外,看热闹的人很多,我使劲地挤站在人丛里。父亲是演一个寻衅闹事的恶霸,样子很丑陋,说话还结巴,然后被一个江湖好汉狠狠地揍了一顿,上衣也被撕破了,痛得在地上翻滚。这场戏前后拍了三遍,导演才打了个响指,大声说:“行了!”
我看见父亲长长地嘘了一口气,然后去卸了装,换上平常穿的旧军大衣。接着,又去忙着搬道具、清扫场地。等忙完了,他靠坐在几个叠起的道具箱旁边,疲倦地打起盹来,手指间还夹着一支燃了一半的香烟……
1.结合文中内容说说父亲是个怎样的人?
2.小说中母亲对父亲情感态度的变化过程是怎样的?请简要分析。
3.请从结构和内容两个方面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作用。
4.本文以“配角”为题有何好处?
九年级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17—20题。(14分)
①生命,对每个人都是铁面无私的。那么,一个人可以活两次,不是很可笑吗?
②其实不是。
③我不妨举两个例子。生长在17世纪的英国人威仁爵士,他原来是格里汉学院与牛津大学的天文学教授。但他在四十八岁那年,突然异想天开,他要改变自己的职业,开始过另外一种陌生的生活,从事一个新的创造性事业。于是他把自己的后半辈子献给了城市建设。他在后半生的四十年中,一共建造了五十三座教堂与坐堂,单单伦敦的保罗座堂就使他名垂千古。称誉他的人都说,威仁爵士活了两次。
④中国唐代诗人温庭筠年轻时放荡不羁,出入于歌楼妓馆,“能逐弦吹之声,为侧艳之词”,为当时士大夫所不齿。他人到中年之后,一改旧习,先后任方城尉与国子监助教,治理地方,颇有政绩;为人师表,作风严谨。连他昔日的朋友都说温庭筠完全变了一个人。
⑤威仁改变职业,在人生的道路上取得另一项成就;温庭筠再塑人生,从风流才子变成了诲人不倦的老师。对他们来说,不是等于活了两次吗?
⑥在这个意义上说,一个人活了三次,甚至四次都是可以做到的。美国博士史威原来研究宗教,是神学院博士,他后来改学音乐,成为音乐学院博士,又成了当时最杰出的风琴师之一。他中年之后,舍弃舒适的物质生活,去毒蛇猛兽出没的蛮荒野林之中考察。经过多年研究,终于成为一个优秀的医学博士。
⑦为了使自己生活得更充实,我们不妨在某一领域取得成就之后,改变一下自己的爱好,把其他方面的潜能表现出来,让生命之舟驶向另一个成功的彼岸。由此可见,在生命的过程中要为自己另创新路,开拓新的人生境界。这对于充满活力的年轻人来说,尤其必要。
⑧有一位先哲曾经说过:“当一扇门向你关闭之际,另一扇门将向你打开。”
1..请给选文拟一个合适的题目,写在下面并说明理由。(3分)
2..找出选文的中心论点,写在下面。(3分)
3..选文主要采用了哪种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4分)
4..读完选文,你觉得自己有什么潜能可以开发?谈谈你将如何开发它。(4分)
九年级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奋斗的姿态最美丽
贾立政
①在所有我们称之为美丽的行为姿态当中,最美的莫过于奋斗的姿态!
②人世间的一切美好,只有通过奋斗才能实现;生命里的一切辉煌,只有通过奋斗才能铸就。奋斗者的姿态是最美丽的姿态,这其中蕴含着科学、哲学、美学的深刻道理。
③奋斗,使一个人的内在与外在世界都向着积极、美好、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奋斗者要实现预期目标,会积极主动地调动自己所有的潜能,调整身体机能达到最佳状态,此时,整个人,内心充满希望,浑身充满力量,其自强感、尊严感、自豪感、成就感、幸福感不断增强,给人以期待,给人以鼓舞。
④奋斗,是一个团队实现目标的路径,也是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感染力之所在。只要有奋斗在,就有愚公移山、精卫填海之势,就有“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的攻关精神,就有“革命理想高于天”的雄心壮志,就有“无敌于全天下”的气魄。奋斗的姿态,给团队中每个人以鼓舞和力量。
⑤奋斗,是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正能量,奋斗的姿态代表着积极向上的气象。从穿梭在大街小巷的快递员、外卖小哥到翱翔蓝天的战士,从街道上的清洁工到讲台上的教师,从考场上的莘莘学子到球场上的运动健将……可以说每一个为梦想而奋斗的人,都是我们这个时代最美丽的形象代言人。奋斗者身上有种强烈的感染力,营造着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⑥奋斗中焕发出人类的积极潜能,是人性最美好的展示。在哲学和美学层面,奋斗的姿态,充盈着人类精神和灵魂的强大张力和旺盛的生命力。真善美是人类社会努力的目标,是哲学探索和建立的对象,而这一切需要通过奋斗去发现、去实现、去体现。
⑦奋斗,是对中华儿女自强不息精神的最好诠释。卧薪尝胆、废寝忘食、悬梁刺股、栉风沐雨、焚膏继晷、闻鸡起舞、铁杵磨针……我们从小耳熟能详的成语,无不是中华传统文化对奋斗精神的赞美。奋斗,展示的是中华儿女的光辉形象,展示的是中华民族的英雄气概。
⑧奋斗,是新时代实现伟大梦想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当前,国际形势波谲云诡,周边环境复杂敏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要打赢“三大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必须依靠全体中华儿女勠力同心、不懈追求、接力奋斗,展现出“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的气节,攻坚克难、固本开新,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用奋斗的姿态,书写无悔的人生、展现最美的风采。
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2.第⑤段中画线句子运用了哪种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3.文章第③④⑤段能否调换顺序?结合文本加以分析。
4.如果用以下材料作为本文论据,你认为放在哪一段最合适?请简述理由。
冰心说:“成功之花,人们往往惊羡它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却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满了牺牲的血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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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天生格调必有用
①每天听着高雅的音乐,读着最优秀的书,与一些最出色的朋友交游,谈吐优雅、情操高尚、品行高洁、胸襟开阔、目光如炬。人生最重要、最恒久的,是生命的格调,更可贵的是,这种格调一旦养成,就不会再失去,它融入生命中,成了一种秉性,一种韵味,一种内涵,一种气质。即使你的生命结束了,这种格调依然会在你的后代身上显现,成为一个家族的素养标签。
②常常想起“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句话,农民起义领袖用权势与高贵并非天生,更不是贵族的专利,普通人同样可以通过打拼争取天下作为口号,号召穷苦百姓追随自己。这句话,体现更多的是一个人的英雄气概,是大丈夫于天地之间成就伟业的豪气。一个人,内心具有了这种豪气,还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前行的脚步?
③贝多芬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他真的履行了自己的诺言,在耳朵失聪之后,在寂静的世界里,创作出了世界上最伟大的乐章。命运就是这样,在不屈不挠的强者面前,总会俯首称臣;而在自弃自馁的弱者面前,却总是趾高气扬。
④一个人最重要的,不是拥有财富的多少和职位的高低。因为不论拥有多少财富,迟早都会清零;不论到达了多高的职位,也用不了多久就会回到零点。没有什么比淡泊超然的心更能让人获得幸福。拥有了权力,到达了高位,就幸福了吗?不。头顶上高悬的利剑,难以填满的欲望,时刻都让你如履薄冰、胆战心惊。拥有了财富,家财万贯,你就幸福了吗?不。财富是世界上高速旋转的搅拌机,一刻也不会让你宁静下来,你再也没有时间享受宁静安逸的幸福了。世界上,只有那一刻淡泊超然的心,只有那一份超越功名利禄的境界,才具有伟大的力量,让你真正走进澄明的幸福之境。
⑤一直把清高作为自己的修为方向,但从不把清高作为自己的标签。因为在我看来,清高是一种骨子里的优雅,是自己心灵的洁净,更是一种生命深处的雍容。当你身处贫困的时候,位置卑微的时候,如果你依然有自己心灵的坚守,依然气若幽兰,依然心静如水,这是真正的清高,因为,这样的处境,会逼迫着大多数人失去底线。所以,我一直敬重那些居于山林而坚守着心灵高地的超脱之士,像魏晋时代的阮籍和嵇康。
⑥最可怜的人,不是缺少财富的人,更不是职位卑微的人,而是没有格调的人。格调是困境中的助力,是深夜里的火把,是寒冷中的炭火,是孤寂时的相伴。每一种格调,都会为你打开世界的一扇窗。因为格调,你的生活才会丰富多彩。其实,培养格调并没有什么秘密,所有的机缘,都是因为你的自省。没有格调,再优秀的人,也会与你擦肩而过。
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2.第⑥段中画线的句子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作用是什么?
3.下列两句名言,哪句更适合作为第④段的道理论据?为什么?
(1)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诸葛亮
(2)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李白
4.有人说:阅读是提升人生格调的最佳途径。请你结合文章内容和生活实际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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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①细菌和病毒都是可以致病的微生物,但它们的特征区别很大。细菌虽然小,要在光学显微镜下才能看得见,但它除了拥有生命的基本单位核酸之外,还有一大套赖以生存的配套设施。包括作为居住“公馆”的细胞壁,储存营养物质的“仓库",以及进行新陈代谢的“化工车间”。依靠这些。细菌能够摄取外界的物质并加工成需要的能量。
②而病毒就更小了,也可怜得多,且不奢谈“库房”和“车间”,就连作为保护外壳的“茅、草房”也没有。实际上它只有一个分子大小,用电子显微镜才能看得见。整个家当也只是一条表示生命的核酸而已。如果拿人来做比喻,细菌最起码也有条裤子,有只讨饭碗,有根打狗棒。所以细菌虽然必须在人体内部的良好环境中才能繁殖,但处在恶劣环境中仍能生存较长的一段时间。而病毒则像个刚出生的婴儿,除了它的生命和一张吃奶的嘴外便一无所有,毫无独立生存的能力。因而病毒只能寄生在人或动物的细胞内部,靠“窃取”细胞里的现成营养才能生存。一旦被排出体外,病毒就活不了几个小时。
③大部分抗生素对细菌起作用,是因为抗生素可以抑制细胞繁殖,干扰它们形成新的遗传结构或者细胞壁。而正因为病毒只能寄生在别人的细胞内,自己不能完成这些生化反应。所以抗生素对病毒全无作用。
④病毒的生存能力既然这么弱,为什么还会那样猖獗呢?例如埃博拉的感染力极强,病死率可达80%。实际上大多数病毒远没有那么可怕,有的也不会使人得病。冠状病毒本来致病的能力并不强,问题在于“变种”上。变异的病毒和原来的不同了,它可能是无害的,但也可能变成“杀伤力”更大的病毒。然而我们不必担心它会因反复变异而使杀伤力次第增大。因为就杀伤力而言,变异就像赌博,总是有输有贏,不断地赢下去的机率是微乎其微的。至少有史以来还没有过这样的记录。如果有过,可能现在就没有我们的存在了。
⑤必须指出的是杀伤力的大小不仅取决于病毒一方,更重要的是人群的免疫力。变种冠状病毒之所以为患甚大,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人类还没有接触过这样变种后的新病毒。当人群有足够多的人产生了抗体之后,这种病毒对人类的威胁也就小得多了。
1.本文的说明对象是什么?说明对象是_______________
2.仔细阅读全文。归纳病毒的主要特征。
3.选文第②段划线部分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4.选文第④段“实际上大多数病毒远没有那么可怕,有的也不会使人得病”中加点词能否去掉,为什么?
5.本文的中心意思是什么?请简要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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