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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材料  1943年11月22日至26日,美、英、中三国首脑会议在埃及开罗近郊召开。史称“开罗会议”。  会议主要讨论了反攻缅甸问题、中国问题、战后处置日本问题和亚洲各被压迫民族问题。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在重庆、华盛顿、伦敦三地同时发表《开罗宣言》。

《开罗宣言》庄严宣告。“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在中国所窃取之领土,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含钓鱼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

……1945年7月26日,盟国将《开罗宣言》的条款加入了当日发表的《波茨坦公告》中,成为盟国对日无条件投降所提出的条件。《波茨坦公告》第8条还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这一规定,补充了《开罗宣言》的内容,明确了日本的主权范围。日本在9月2日的投降书中接受了《波茨坦公告》。

《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以大国首脑会谈精神为基础,以国际协定的形式公布于世。这两个国际法律文件,构成日本必须归还中国领土的国际法基础。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开罗会议召开的历史背景。(9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两个国际法律文件公布的历史意义。(6分)

高三历史综合题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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