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0分)
佛手之香
肖复兴
那个星期天,我在潘家园旧货市场外面的街上,买了一个佛手。那时,这条街和市场里面一样的热闹,摆满了小摊,其中一个小摊卖的就是佛手。卖货的是个山东妇女,十几个大小不一、有青有黄的佛手,浑身疙疙瘩瘩的,躺在她脚前的一个竹篮里,百无聊赖的样子,像伸出来长短不一粗细不均的枝杈来勾引人们的注意。很多人不认识这玩意儿,路过这里都问问这是什么呀,这么难看?扭头就走了,没有人买。我买了一个黄中带绿的大佛手,她很高兴,便宜了我两块钱,说她是大老远从山东带来的,谁知道你们北京人不认!
这东西好长时间没有在北京卖了。记得上一次见到它,起码是四十多年前了。那时,我还在读中学,是春节前,在街上买回一个,个头儿没有这个大,但小巧玲珑,长得比这个秀气。那时,父母都还健在,把它放在柜子上,像供奉小小的一尊佛,满屋飘香。
我不知道佛手能不能称之为水果?它可以吃,记得那时我偷偷掐下它的一小角,皮的味道像橘子皮,肉没有橘子好吃,发酸发苦,很涩。那时,我查过词典,说它是枸橼的变种,初夏时开上白和紫两种颜色的小花,冬天结果,但果实变形,像是过于饱满炸开了,裂成如今这般模样。它的用途很多,可以入药,可以泡酒,也可以做成蜜饯。那时我买的那个佛手没有摆到过年,就被父亲泡酒了,母亲一再埋怨父亲,说是摆到过年,多喜兴呀。
以后,我在唐花坞和植物园里看到过佛手,但都是盆栽的,很袖珍,只是看花一样赏景的。插队北大荒时,每次回北京探亲结束都要去六必居买咸菜带走,好度过北大荒没有青菜的漫长冬春两季。在六必居我见过腌制的佛手,不过,已经切成片,变成了酱黄色,看不出一点儿佛指如仙的样子了。
我们中国人很会给水果起名字,我以为起得最好的便是佛手了,它不仅最象形,而且最具有超尘拔俗的境界。它伸出的杈杈,确实像佛手,只有佛的手指才会这样如兰花瓣宛转修长,曲折中有这样的韵致。这在敦煌壁画中看那些端坐于莲花座上和飞天于彩云间的各式佛的手指,确实和它几分相似。前不久看到了残疾人艺术团表演的千手观音,那伸展自如风姿绰约的金色手指,确实能够让人把它们和佛手联系一起。我买的这个佛手,回家后我细细数了数,一共二十四只手指。我不知道一般佛手长多少佛指,我猜想,二十四只,除了和千手观音比,它应该不算少了。
我把它放在卧室里,没有想到它会如此的香。特别是它身上的绿色完全变黄的时候,香味扑满了整个卧室,甚至长上了翅膀似的,飞出我的卧室,每当我从外面回来,刚刚打开房间的门,香味就像家里有宠物狗一样扑了过来,毛茸茸的感觉,萦绕在身旁。①我相信世界上所有的水果都没有它这种独特的香味。在水果里,只有菲律宾的菠萝才可以和它相比,但那种菠萝香味清新倒是清新,没有它的浓郁;有的水果,倒是很浓郁,比如榴莲,却有些浓郁得刺鼻。②它的香味,真的是少一分则欠缺,多一分则过了界,拿捏得那样恰到好处,仿佛妙手天成,是上天的赐予,称它为佛手,确为得天独厚,别无二致,只有天国境界,才会有如此如梵乐清音一般的香味。西方是将亨德尔宗教色彩浓郁的清唱剧《弥赛亚》中那段清澈透明、高蹈如云的《哈利路亚》,视为天国的国歌的,我想我们东方可以把佛手之香,称之为天国之香的。这样说,也许并非没有道理,过去文字中常见珠玉成诗,兰露滋香,我想,香与花的供奉是佛教的一种虔诚的仪式,那种仪式中所供奉的香所散发的香味,大概就是这样的吧?金刚经里所说的处处花香散处的香味大概也就是这样的吧?
它的香味那样持久,也是我所料未及。一个多月过去了,房间里还是香飘不断,可以说没有一朵花的香味能够存留得如此长久,越是花香浓郁的花,凋零得越快,香味便也随之玉殒色残了。它却还像当初一样,依旧香如故。但看看它的皮,已经从青绿到鹅黄到柠檬黄到芥末黄到土黄,到如今黄中带黑的斑斑点点了,而且,它的皮已经发干发皱,萎缩了,像是瘦筋筋的,只剩下了皮包骨。想想刚买回它时那丰满妖娆的样子,现在让我感到的却也不是美人迟暮的感觉,而是和日子一起变老的沧桑。
它已经老了,却还是把香味散发给我,虽然没有最初那样浓郁了,依然那样的清新沁人。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它老得像母亲。是的,我想起了母亲,四十多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佛手的时候,母亲还不老。
1.文章题目是《佛手之香》,却从佛手的形、色、味写起,这样写好在哪里?(2分)
________
2.结合文意理解加点词语,并简析不同的人面对佛手的不同情感。(4分)
①百无聊赖:________
②丰满妖娆:________
3.为什么把这种水果起名为佛手?请结合文章简述其理由。(4分)
________
4.文中两句划线句子都是对“佛手之香”的描写,你更喜欢哪一句?请从表现写法与表达效果的角度阐明理由。(4分)
________
5.文章结尾,作者由佛手想到母亲,涵义隽永,情味深长。结合全文,这样联想的依据是什么?(6分)
________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0分)
佛手之香
肖复兴
那个星期天,我在潘家园旧货市场外面的街上,买了一个佛手。那时,这条街和市场里面一样的热闹,摆满了小摊,其中一个小摊卖的就是佛手。卖货的是个山东妇女,十几个大小不一、有青有黄的佛手,浑身疙疙瘩瘩的,躺在她脚前的一个竹篮里,百无聊赖的样子,像伸出来长短不一粗细不均的枝杈来勾引人们的注意。很多人不认识这玩意儿,路过这里都问问这是什么呀,这么难看?扭头就走了,没有人买。我买了一个黄中带绿的大佛手,她很高兴,便宜了我两块钱,说她是大老远从山东带来的,谁知道你们北京人不认!
这东西好长时间没有在北京卖了。记得上一次见到它,起码是四十多年前了。那时,我还在读中学,是春节前,在街上买回一个,个头儿没有这个大,但小巧玲珑,长得比这个秀气。那时,父母都还健在,把它放在柜子上,像供奉小小的一尊佛,满屋飘香。
我不知道佛手能不能称之为水果?它可以吃,记得那时我偷偷掐下它的一小角,皮的味道像橘子皮,肉没有橘子好吃,发酸发苦,很涩。那时,我查过词典,说它是枸橼的变种,初夏时开上白和紫两种颜色的小花,冬天结果,但果实变形,像是过于饱满炸开了,裂成如今这般模样。它的用途很多,可以入药,可以泡酒,也可以做成蜜饯。那时我买的那个佛手没有摆到过年,就被父亲泡酒了,母亲一再埋怨父亲,说是摆到过年,多喜兴呀。
以后,我在唐花坞和植物园里看到过佛手,但都是盆栽的,很袖珍,只是看花一样赏景的。插队北大荒时,每次回北京探亲结束都要去六必居买咸菜带走,好度过北大荒没有青菜的漫长冬春两季。在六必居我见过腌制的佛手,不过,已经切成片,变成了酱黄色,看不出一点儿佛指如仙的样子了。
我们中国人很会给水果起名字,我以为起得最好的便是佛手了,它不仅最象形,而且最具有超尘拔俗的境界。它伸出的杈杈,确实像佛手,只有佛的手指才会这样如兰花瓣宛转修长,曲折中有这样的韵致。这在敦煌壁画中看那些端坐于莲花座上和飞天于彩云间的各式佛的手指,确实和它几分相似。前不久看到了残疾人艺术团表演的千手观音,那伸展自如风姿绰约的金色手指,确实能够让人把它们和佛手联系一起。我买的这个佛手,回家后我细细数了数,一共二十四只手指。我不知道一般佛手长多少佛指,我猜想,二十四只,除了和千手观音比,它应该不算少了。
我把它放在卧室里,没有想到它会如此的香。特别是它身上的绿色完全变黄的时候,香味扑满了整个卧室,甚至长上了翅膀似的,飞出我的卧室,每当我从外面回来,刚刚打开房间的门,香味就像家里有宠物狗一样扑了过来,毛茸茸的感觉,萦绕在身旁。①我相信世界上所有的水果都没有它这种独特的香味。在水果里,只有菲律宾的菠萝才可以和它相比,但那种菠萝香味清新倒是清新,没有它的浓郁;有的水果,倒是很浓郁,比如榴莲,却有些浓郁得刺鼻。②它的香味,真的是少一分则欠缺,多一分则过了界,拿捏得那样恰到好处,仿佛妙手天成,是上天的赐予,称它为佛手,确为得天独厚,别无二致,只有天国境界,才会有如此如梵乐清音一般的香味。西方是将亨德尔宗教色彩浓郁的清唱剧《弥赛亚》中那段清澈透明、高蹈如云的《哈利路亚》,视为天国的国歌的,我想我们东方可以把佛手之香,称之为天国之香的。这样说,也许并非没有道理,过去文字中常见珠玉成诗,兰露滋香,我想,香与花的供奉是佛教的一种虔诚的仪式,那种仪式中所供奉的香所散发的香味,大概就是这样的吧?金刚经里所说的处处花香散处的香味大概也就是这样的吧?
它的香味那样持久,也是我所料未及。一个多月过去了,房间里还是香飘不断,可以说没有一朵花的香味能够存留得如此长久,越是花香浓郁的花,凋零得越快,香味便也随之玉殒色残了。它却还像当初一样,依旧香如故。但看看它的皮,已经从青绿到鹅黄到柠檬黄到芥末黄到土黄,到如今黄中带黑的斑斑点点了,而且,它的皮已经发干发皱,萎缩了,像是瘦筋筋的,只剩下了皮包骨。想想刚买回它时那丰满妖娆的样子,现在让我感到的却也不是美人迟暮的感觉,而是和日子一起变老的沧桑。
它已经老了,却还是把香味散发给我,虽然没有最初那样浓郁了,依然那样的清新沁人。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它老得像母亲。是的,我想起了母亲,四十多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佛手的时候,母亲还不老。
1.文章题目是《佛手之香》,却从佛手的形、色、味写起,这样写好在哪里?(2分)
________
2.结合文意理解加点词语,并简析不同的人面对佛手的不同情感。(4分)
①百无聊赖:________
②丰满妖娆:________
3.为什么把这种水果起名为佛手?请结合文章简述其理由。(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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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中两句划线句子都是对“佛手之香”的描写,你更喜欢哪一句?请从表现写法与表达效果的角度阐明理由。(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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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文章结尾,作者由佛手想到母亲,涵义隽永,情味深长。结合全文,这样联想的依据是什么?(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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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0分)
杨一民的一天
胡天翔
杨一民是个菜贩子。
清晨,杨一民骑着空三轮,去城东的蔬菜批发市场批了一车青菜。
杨一民卖菜的那条街叫大华街。大华街上是禁止卖菜的,街里面规划得有蔬菜市场。租不起摊点,杨一民这样的小贩子就推着自行车、三轮车、架子车,甚至挑着两个箩筐在路边卖。对他们的流动卖菜行为,有时城管管,有时工商管,有时没有人管。
杨一民刚把三轮车在路边停好,过来一个买红萝卜的。拣好萝卜,杨一民刚要过秤,街北头传来大喇叭的吆喝声——城管来了。想着城管一会才能过来,杨一民就接着秤萝卜。萝卜称完了,买萝卜的掂着走了,杨一民却走不掉了。听见大喇叭一响,街北头的菜贩子老鼠一样闪进了巷子里,城管的车呼一下就开过来了。没有号牌的白色“半截头”停在杨一民小小的三轮车前。从车里下来一个穿制服的年轻人。看着杨一民讨好的微笑,制服什么也不说。
“我不卖了,我回家。”杨一民说。
“那你就回家吧。”制服说。
制服生气了,抓住三轮车车帮,没用劲就把车子掀翻了,红萝卜、青萝卜、土豆、西红柿、辣椒,骨碌碌地在地上滚。
“你赔我的菜!”杨一民抱住了制服的右腿。
“好,我赔你的菜!”制服真生气了,他不管不顾地走着。杨一民像是绑在他腿上的沙袋。制服拖着杨一民走,杨一民拖着地。
看到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半截头上又下来个年轻人,平头。平头吐了一口痰,弯腰抓住了杨一民的右脚。平头要把杨一民从制服身上拉开。杨一民抱得紧,平头一使劲,拽掉了杨一民的一只鞋。杨一民脚上的鞋太破了,鞋帮和鞋跟拽开线了。差点被闪倒。平头生气了,扔了鞋,一抬脚就踹到杨一民的屁股上。杨一民的屁股受了这一“脚掌”,疼痛通过大脑指挥双手,杨一民乖乖地松手了。
“你别松手啊!治不了你!”平头说。
看到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制服与平头钻进车子,鸣着长笛到别处执法去了。
躺了一会,杨一民站起来,找到鞋子,却穿不上了。杨一民光着右脚,拾地上的红萝卜、青萝卜、土豆、西红柿、辣椒,总还有些没烂的。
杨一民推着三轮车来到汤全喜的鞋摊前。杨一民和汤全喜认识。
“惹他们干啥。”汤全喜说。
“唉!”杨一民叹气,“多少钱?”
“不拿了,你够倒霉的。”汤全喜说。
“唉!”杨一民说。
杨一民骑着三轮车在小巷子里转悠、吆喝。到四点多,菜也就快卖完了,没想到却来了好运。在一个巷子里,三个妇女围着杨一民的三轮车拣菜,过来一个骑电动车戴墨镜的年轻人。连电动车都没下,墨镜递给杨一民一张五十的票子,说称四斤辣椒。接过钱,新呱呱的,杨一民就塞进了褂子兜里。接过辣椒,没等杨一民去找钱,电门一拧,电动车蹿远了。
杨一民无心再给三个妇女讲价,称完菜,骑上三轮车离开了那条巷子。没找的钱就算城管赔弄烂的菜了,杨一民安慰自己。
走到大华街,汤全喜还没收摊。想上午补鞋汤全喜没要钱,杨一民就喊汤全喜去喝两盅。在小酒馆,点了四个小菜,要了两瓶半斤的二锅头,一人一个一次性杯子,杨一民和汤全喜一口接一口地喝上了。喝着喝着,一瓶酒就剩小半瓶了;喝着喝着,杨一民的脸变红了;喝着喝着,杨一民说话了。
“×他娘,今天没白挨打,捡了个便宜。”杨一民把四斤辣椒卖了五十块钱的事给汤全喜说了。
二锅头喝完了,又要了两小碗刀削面,一算账,正好五十。杨一民从褂子兜里掏出那张五十的,递给酒馆老板。老板看了正面,又看了反面,还对着灯光照了照,终于把纸币放进了验钞机。
那个绿色的盒子发出了刺耳的警报声。
“×他娘啊……”杨一民直跺脚。
一阵暮霭袭来,街上的路灯显得更暗了,杨一民拖着沉重的脚步,踉踉跄跄地走在小城的路上。
(摘自2012年第6期《四川文学》,有改动)
1.为什么杨一民明知城市街道上禁止卖菜但他仍然在路边叫卖?小说这样写有什么用意?(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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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简要分析小说结尾环境描写的作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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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试分析下列句中“唉”字体现的人物心理。(2分)
①“唉!”杨一民叹气,“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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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唉!”杨一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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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一民是怎样的一个人?请结合小说分条概括。(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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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人认为,这篇小说是批判城管暴力执法这一“城市之痛”;有人认为,这篇小说是揭示进城农民工这一群体的生活艰难。对此,你所持的观点态度是怎样的?(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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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鸡 缸
文/孙犁①
①我家住宅后面就是南市,解放初期,那里的街道两旁,有很多小摊。每到晚上没事,我好到那里逛逛,有时也买几件旧货,价钱都是很便宜的。
②有一次,我买了两个磁缸,磁很厚很白,上面是五彩人物、花卉,最下面还有几只雄鸡,釉色非常鲜艳。可能是用来装茶叶或糖果的,个儿很不小,我从南市抱回家中,还累得出了一身汗。抱回来,也没有多少用途,我就在里面放小米、绿豆。
③“文化大革命”期间,此物和别的一些磁器被抄走,传说我家有廿多件古董,这自然是其中之一。关于书,我心里是有底的,说有这么多古董,我却没有精神准备。这些磁器都是小贩们当做破烂买来的,我掏一元钱买一件,他们还算是遇到了大头。现在适逢其会,居然上升为古董,我心里有些奇怪。
④这当然也是有人揭发的。我们住的是个大杂院,门口有个传达室。其中值班的,有个姓钱的老头,长年穿黑布服,叼着铜烟袋,不好说话,对人很是谦恭。既然是传达,当然也出入我的住室,见到了我的用具和陈设。此人造反以后,态度大变,常常对着我们住的台阶,大吐其痰。不过当时这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是时代的自然点缀,我也不以为意,我个人是同他没有恩怨的。
⑤冬季,我到了干校,属于牛鬼蛇神②。这个姓钱的,作为“革命群众”,不久也到干校去了。有一天,他指挥着我们几个人,在院里弄煤,态度非常专横霸道。忽然,有一个同伴对他说:
⑥“钱某某,你是什么人?你原是劝业场二楼的一个古董商,专门坑害人,隐瞒身份,混入机关。你和我们一样是牛鬼蛇神,不要在那里指手画脚的了,快脱了大衣,和我们一起干活!”
⑦当时,我真为这位棚友捏一把汗。谁知这个姓钱的,听了以后,脸色惨白,立刻一转身,灰溜溜地钻进屋子里去了,以后再也不来领导我们。他虽然并没有从此就划入我们这个阶层,同我们去住一个棚子,但这件事,颇使我们扬眉吐气于一时,很觉得开心。
⑧后来我想,一个古董商人,解放以后,变成了传达,内心对共产党当然是仇恨的,也就无怪对进城干部是这样的态度了。他向上级谎报我家有多少古董,也就是自然可信的了。
⑨过了几年,书籍和磁器都发还了。书籍丢失了一些,并有几部被人评为“珍贵”,劝我“捐献国家”。磁器却一件没丢,也没人劝我捐献,可见都是不入流品,也不惹人喜爱的。
⑩我把这些瓶瓶罐罐,堆放在屋子的一个角落里。一年夏天,忽然在一个破花瓶里,发现了一只死耗子,颇使人恶心。我把耗子倒出来,把花瓶送给了帮我做饭的妇女。
⑾这两个磁缸,我用它腌上了鸡蛋,放在厨房里。烟熏火燎,满是尘土油垢,面目皆非了。
⑿时间过得真快,又过了几年。国家实行开放政策,与外国通商往来,旧磁器旧文物,都大涨其价,尤其日本人敢掏大价钱。那位妇女,消息灵通,把那只花瓶送到委托店论价,竟给十五元。还说,如果不是把人头磨损了一些,可以卖到二十元。她喜出望外,更有惜售之心,又抱回家去了。并好意地来通知我说:
⒀“大叔,你那两个缸子,不要用它腌鸡蛋了,多么可惜呀,这可能是古董。我给你刷刷,拿到委托店去卖了吧。”
⒁我未加可否。但也觉得,值此旧磁器短缺之时,派以如此用场,也未免太委屈它们了。今日无事,把鸡蛋倒到别的罐子里,用温水把它们洗了洗,陈于几案。磁缸容光焕发,花鸟像活了一样。使我不由得有一种感慨,就像从风尘里,识拔了稀世奇材,顿然把它们安置在庙堂之上了。看了看缸底,还有朱红双行款:大清光绪年制。
⒂还查了一本有关磁器的书,这种形制的东西,好像叫作鸡缸。
⒃这不是古董是什么!对着它们欣赏之余,因有韵文之作,其辞曰:
⒄绘者覃③精,制者兢兢,锻炼成器,希延年用。瓦全玉碎,天道难凭。未委泥沙,已成古董。茫茫一生,与磁器同。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选自孙犁《芸斋小说》)
【注】①孙犁:解放区文艺的代表作家之一,改革开放后的新时期,他的文学创作迎来了第二个高峰,代表作《澹定集》《耕堂序跋》。②文革中,一些人被错误定性为“资产阶级学术权威”、“反动学术权威”等,统称为“牛鬼蛇神”,其中一部分人被迫到五七干校劳动改造。③覃:深。
1.下面关于文章的解说,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
A.作家以辛辣的笔触写出了钱姓老头文革前后的沉沦变化,他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企图在政治、经济上大捞一把,借助某种契机扶摇直上,占据一定职位便作威作福。
B.本文以小见大,通过鸡缸这个小物件折射出十年风雨跌宕的社会生活,揭示了文革现实中的痛苦和丑陋、人性的渺小和卑劣。
C.作者对做饭妇女劝其卖掉磁缸的建议“未加可否”,因为当时作者认为自己的瓷器不是古董,卖掉也换不来几个钱。
D.小说以物衬人,表明“特殊年代”的客观现实原因定会使人与物具有相同的命运,同时也在呼唤美好和光明。
E.本文语言之美在于简易平淡,用较少的字,使笔下的人物和生活、情意和状态返璞 归真,字简而情深,文尽而意远。
2.简析第一自然段在文中有哪几方面的作用。(6分)
3.简要概括“姓钱的老头”是一个怎样的形象?塑造该人物的作用是什么?(6分)
4.小说末尾说“茫茫一生,与磁器同”,作者一生与此件瓷器有什么相同之处?根据作者的人生沉浮谈谈个人发展与社会时代环境的关系。(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鸡缸
我家住宅后面就是南市,解放初期,那里的街道两旁,有很多小摊。每到晚上没事,我好到那里逛逛,有时也买几件旧货,价钱都是很便宜的。有一次,我买了两个瓷缸,瓷很厚很白,上面是五彩人物、花卉,最下面还有几只雄鸡,釉色非常鲜艳。可能是用来装茶叶或糖果的,个儿很不小,我从南市抱回家中,还累得出了一身汗。抱回来,也没有多少用途,我就在里面放小米、绿豆。
“文化大革命”期间,此物和别的一些瓷器被抄走,传说我家有廿多件古董,这自然是其中之一。关于书,我心里是有底的,说有这么多古董,我却没有精神准备。这些瓷器都是小贩们当做破烂买来的,我掏一元钱买一件,他们还算是遇到了大头。现在适逢其会,居然上升为古董,我心里有些奇怪。
这当然也是有人揭发的。我们住的是个大杂院,门口有个传达室。其中值班的,有个姓钱的老头,长年穿黑布服,叼着铜烟袋,不好说话,对人很是谦恭。既然是传达,当然也出入我的住室,见到了我的用具和陈设。此人造反以后,态度大变,常常对着我们住的台阶,大吐其痰。不过当时这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是时代的自然点缀,我也不以为意,我个人是同他没有恩怨的。
冬季,我到了干校,属于牛鬼蛇神。这个姓钱的,作为“革命群众”,不久也到干校去了。有一天,他指挥着我们几个人,在院里弄煤,态度非常专横霸道。忽然,有一个同伴对他说:
“钱某某,你是什么人?你原是劝业场二楼的一个古董商,专门坑害人,隐瞒身份,混入机关。你和我们一样是牛鬼蛇神,不要在那里指手画脚的了,快脱了大衣,和我们一起干活!”
当时,我真为这位棚友捏一把汗。谁知这个姓钱的,听了以后,脸色惨白,立刻一转身,灰溜溜地钻进屋子里去了,以后再也不来领导我们。他虽然并没有从此就划入我们这个阶层,同我们去住一个棚子,但这件事,颇使我们扬眉吐气于一时,很觉得开心。
后来我想,一个古董商人,解放以后,变成了传达,内心对共产党当然是仇恨的,也就无怪对进城干部是这样的态度了。他向上级谎报我家有多少古董,也就是自然可信的了。
过了几年,书籍和瓷器都发还了。书籍丢失了一些,并有几部被人评为“珍贵”,劝我“捐献国家”。瓷器却一件没丢,也没人劝我捐献,可见都是不入流品,也不惹人喜爱的。
我把这些瓶瓶罐罐,堆放在屋子的一个角落里。一年夏天,忽然在一个破花瓶里,发现了一只死耗子,颇使人恶心。我把耗子倒出来,把花瓶送给了帮我做饭的妇女。
这两个瓷缸,我用它腌上了鸡蛋,放在厨房里。烟熏火燎,满是尘土油垢,面目皆非了。
时间过得真快,又过了几年。国家实行开放政策,与外国通商往来,旧瓷器旧文物,都大涨其价,尤其日本人敢掏大价钱。那位妇女,消息灵通,把那只花瓶送到委托店论价,竟给十五元。还说,如果不是把人头磨损了一些,可以卖到二十元。她喜出望外,更有惜售之心,又抱回家去了。并好意地来通知我说:
“大叔,你那两个缸子,不要用它腌鸡蛋了,多么可惜呀,这可能是古董。我给你刷刷,拿到委托店去卖了吧。”
我未加可否。但也觉得,值此旧瓷器短缺之时,派以如此用场,也未免太委屈它们了。今日无事,把鸡蛋倒到别的罐子里,用温水把它们洗了洗,陈于几案。瓷缸容光焕发,花鸟像活了一样。使我不由得有一种感慨,就像从风尘里,识拔了稀世奇材,顿然把它们安置在庙堂之上了。看了看缸底,还有朱红双行款:大清光绪年制。
还查了一本有关瓷器的书,这种形制的东西,好像叫作鸡缸。
这不是古董是什么!对着它们欣赏之余,因有韵文之作,其辞曰:
绘者覃精,制者兢兢,锻炼成器,希延年用。瓦全玉碎,天道难凭。未委泥沙,已成古董。茫茫一生,与瓷器同。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选自孙犁《芸斋小说》)
【注】覃:深。
1.下列对作品的概括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小说中的钱姓老头是作者要批判的对象。钱姓老头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企图在政治、经济上大捞一把,借助某种契机扶摇直上,占据一定职位便作威作福。
B.小说前有伏笔,后有照应。如文中交代钱姓老头“当然也出入我的住室,见到了我的用具和陈设”为铺垫,后面写他“向上级谎报我家有多少古董”即为照应。
C.“鸡缸”既是小说的线索,又是小说中人物命运的衬托,表明“特殊年代”的客观现实原因一定会使人与物具有相同的命运。
D.本文语言简易平淡,虽然没有使用华丽的辞藻,但笔下的所有人物都性格鲜明,栩栩如生。
E.小说运用了语言描写、心理描写、行动描写、肖像描写、神态描写等,展示了两类人物的命运。相关时代背景的交代,强化了人物命运与社会时代环境的关系。
2.“文似看山不喜平”,波澜起伏正是小说的独特魅力。请指出本文情节设置上的三处波折。(6分)
3. 钱姓老头是一个怎样的人?塑造这个形象有什么作用。(6分)
4.本文运用了以小见大的表现手法,这种手法是作者匠心独具的安排,可以很好地让读者窥见丰富的社会生活,更好地揭示文章主旨。请结合原文,谈谈你对这种手法的理解。(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先别把他当坏人
秦德龙
其实,那条影子一跟上她,她就察觉了。她快他也快,她慢他也慢。她拐了几个弯儿,也没能甩掉他。
她意识到危险了。
半年前,也是在这条街上,也是一个路灯忽明忽暗的夜晚。一个男人,魔幻般闪到了她面前:“小姐,陪我走走好吗?”男人油嘴滑舌,身上散发着一种奇特的香味。
幸好,这时候,有个骑自行车的汉子过来了。她急中生智,对着汉子喊道:“你怎么才来呀?!”汉子听见了她的喊话,下了车子,就朝她这边走过来了。那个浑身散发香气的男人一转眼就跑掉了。
她对那汉子说: “吓死我了,谢谢您!”汉子笑了笑,没说什么,骑上车子走了。
今天晚上,她逛夜市逛得太晚了,从夜市一出来,身后就多了一条影子。她知道,这条影子,和半年前那家伙是一丘之貉。她望望四周,几乎不可能出现任何可以帮助她的人,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怖感袭上了她的心头。
但不知为什么,她突然冷静下来了。
影子从后面闪到了她的身边:“小姐,借个光,请问,几点啦?”
“你不是戴着手表嘛。”她看也不看他,只顾朝前走路。
“啊,我忘了。瞧,十一点一刻了。对不起,能告诉我到石岗大街怎么走吗?”
“你不是已经在石岗大街上走着嘛。”她仍旧昂着头走路。
她一眼都不睨他。
影子“咯咯”地笑了起来:“小姐,我逗你玩呢!”影子更加得寸进尺,“小姐,你一个人走路,不寂寞吗?”
“寂寞什么,天上有月亮,人间有路灯,满世界都是不眠的眼睛!”她这么说着,还是没正眼瞧身边的影子。
“小姐还会作诗呢。你是个文化人吧?”影子又笑了起来,“你教我识字吧,让我当你的学生!”
“我没扫盲的义务。”说到这里,她终于扭过头来,打量了一眼影子,“你贫不贫哪?我就不相信你没文化!当然,你那点文化,早就落后于时代了!”
“什么,你敢说我落后?我告诉你,总统套房我都睡过,我想办的事情,绝对心想事成!”影子得意地说着,脸上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
“是吗?可听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是怀疑你到底有没有文化了。我说你不会说话,也不会写字,你承认不承认?”她这么说着,居然有一种聊天的感觉了。
“你这不是小瞧我嘛,我跟你说了半天话了,我是用嘴放屁呀?”听他的口气,嚣张中有几分虚弱。
“你别不服气。你知道不知道,21世纪的人,不会英语,不会电脑,那就是文盲,那就是没文化!”她的语气,好像是在同熟人争吵。
“嘿,你有理。大小姐,你说得真有理!”影子又笑了起来,笑声却显得十分僵硬,“我说,大黑夜的,小姐一个人走路,真的就不害怕吗?”
“有你护送着,我怕什么!”她不卑不亢地说。“我弟弟也像你似的,总是和姐姐油嘴滑舌。喂,你有姐姐吗?你这个调皮的家伙,是不是也经常拿你姐姐开心?”这么说着,她居然笑了起来。
影子站住了。
影子听她这么说,就站住了。
她也站住了。
“你这个人可真有意思。我还是头一回遇到你这样的女士。不过,今天晚上,我挺高兴。再见啦。Bye-bye!可别认为我不会说英语呀!”
影子说完,身子一闪,消失在夜幕中了。
她拿出手帕,擦去了额头上的冷汗。她想,也许,刚才没把他当成纯粹的坏人,才唤醒了他的廉耻感,才遏制了他那邪恶的心思。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这篇小说描写的既是一个自救的故事,又是一个救人的故事,充分表现了女主人公的机智,也给读者以深深的启迪。
B.面对一个意欲作恶的“坏人”,女主人公英勇斗争,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最终制服了罪犯,她的行为值得尊敬。
C.小说开头的环境描写和心理描写,渲染了紧张的气氛,预示着危险正一步步向女主人公逼近。作者设置悬念,激起读者强烈的阅读兴趣,也引出下面的故事情节。
D.“寂寞什么,天上有月亮,人间有路灯,满世界都是不眠的眼睛”这一巧妙回答既表明自己坚定的态度,同时又警告对方,人在做,天在看,收起你那邪恶之心,足见“她”的机智。
E.生活中,坏人也是人,是人总会有人性。把坏人当作人,用温暖的人性拨动其心弦,要比居高临下的批判更有力,更能触动其灵魂,这正是这篇小说的立意所在。
(2)小说中“影子站住了”“影子听她这么一说,就站住了”这两句话单独成段,有什么作用?
(3)文中的“她”具有怎样的性格特点?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4)“影子说完,身子一闪,消失在夜幕中了。”故事到此,本可作结,但作者在后面又描写“她”的举动和感想。对此,有人认为是画蛇添足,有人则认为很有必要,你是怎样认识的?请结合文本,简要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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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这鸟,像人一样说话(节选)
范小青
城里的外地人要回家过年了,模范小区里的气氛有点紧张。
小区的保安对进入小区的外来人严查死守,收旧货的老王只得守在小区门口不碍事的角落,提着精神喊一声“收旧货啦”,再没精打采嘀咕一声“我惨啦”。
这天晚上,严加防范的小区里,还是发生了一件盗窃案。就发生在刚毕业的大学生宣梅住的这幢楼里,就发生在一楼的刘老伯家,刘老伯媳妇多年来辛辛苦苦积攒的一包金银首饰不翼而飞了。据说刘老伯的媳妇睡到半夜忽然惊醒了,硬说有人进屋了,她的丈夫还骂了她一句神经病,门窗都锁得严严实实,门外还有防盗门,窗外还有防护栏,贼从哪里进来?可刘老伯的媳妇硬是爬起来,一眼就看到藏首饰的抽屉被拉开了,她听到自己的心“咯噔”一下沉了下去,顿时就号啕大哭起来。闻风而来的邻居们兔死狐悲,纷纷痛骂窃贼。
物业管理公司决定开除当晚值班的保安班长王大栓,公司总裁也跟人事部门经理生了气。他说,我再三跟你们强调,要慎用外地人,慎用外地人,你们听进去了没有?人事经理叫苦不迭说,我也不想用外地人,可是,可是,我找不到本地人肯当保安的。
王大栓想立功赎罪。他让大家回想一下,从那一天开始,风雨无阻地守在小区门口收旧货的老王不见了。头一天老王还说,年关是买卖旧货最忙的时候,他要抓这个机会,好好地收一票。怎么一转眼人就不见踪影了呢?他主动要求去追查他的老乡老王。王大栓很费了一些周折,但最后他什么也没有查到。老王确实是当天晚上走的,但他和另外几个老乡同一天下晚坐同一趟夜车回老家过年,有证人。
后来门卫小万提供了一个信息,从出入小区的登记册上也能看出来,盗窃案发生的当天下晚确实有个外地人进了十七幢,他就是宣梅的男朋友。他觉得,那个人说的本地话和刘老伯的本地话是不一样的,倒是和十七幢的宣梅有点相像。宣梅听到这样的疑问,是很生气的,生了气就会乱说话,但这一次她生气气过了头,反而平静下来,思路反而清晰了,被保安盘问时说话显得特别有条理。她说,房子是我租的。我说本地话还是外地话,关你们什么事?我又没有说我是本地人。学说本地话,是为了办事顺利,生活方便,不光我不是本地人,我男朋友也不是本地人,但我们都说本地话,不可以吗?你们不也在学说本地话吗?我也以为你们都是本地人呢。早知道这地方都是外地人在管理,连保安队的班长、连物业的老总都是外地人,我还不愿意租你们小区的房子住呢。她和她的男朋友确实有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明。那天晚上,吃过晚饭后,她们就出去了,和一群朋友在飙歌城玩,一直到凌晨三点才回家。 那时候,不仅刘老伯的媳妇已经哭过,接案的民警也已经勘查过现场,取过证,警车正驶出小区。
这天晚上刘老伯家的抽水马桶出了问题,老是滴滴答答地漏水,刘老伯的儿媳妇把水箱盖抬起来,想看看哪里出了问题。就在抬起水箱盖的那一刻,她失声尖叫起来,她丢失的那包金银首饰,就端端正正地躺在水箱的底部,还用一块塑料布包得严严实实。不等刘老伯的儿媳妇反应过来,刘老伯已经上前把包包抢到自己怀里,一迭声地说,这是我的,这是我的。他的儿媳妇简直不敢相信他会这样做,一时张大了嘴愣住了。过了好半天,她才回过神来,赶紧要抢回包包,她尖利地叫喊着,怎么是你的,怎么是你的?是我这么多年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我们结婚的时候,你只给了我一只金戒子和一副很小很小的耳环,我后来到金店去称,两样加起来也只有二钱的东西,成色也不足的。刘老伯一手撑着拐杖,一手将包包紧紧地捂在怀里,他的手指像铁钳一样坚硬,儿媳妇无论如何也夺不回她的金银首饰。她急了,情急之中就把刘老伯推了一下。这一推并不很重,刘老伯没有摔倒,头也没有着墙,只是肩膀那里沾了一点墙灰而已。但是等到刘老伯重新再站稳、再回过神来的时候,奇怪的事情就发生了,刘老伯一张嘴,说出了一连串谁也听不懂的话。
刘老伯的儿子一直在旁边看着这场争夺却没有出面加以劝阻和制止,因为他一直以为老爷子是在开玩笑。可是看着看着,他笑不出来了,他感觉不对头了,赶紧出面调解。好了好了,丢不丢脸?现在这种东西,又不值什么钱的。他的老婆说,不是钱不钱的问题,是谁的就应该是谁的,话要说清楚。人说家贼难防,我们家倒好,出了强盗了。他们以为刘老伯听了这样的话会发怒,他的儿媳妇还下意识地往后退了退,怕刘老伯的拐杖举起来打她。可是刘老伯并没有发怒,别说举拐杖,他的身子连动都没动一动,不过他的嘴在动,他仍然在说话,一连串又一连串的话从他嘴里跑出来,只是没有人能够听懂他在说什么。
刘老伯再也不会说本地话了。他说的肯定是一种话,但是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话。大家都以为是神经方面的问题,家人把他送进医院。医生经过一番检查后说,不是神经病,是老年痴呆症。至于刘老伯现在与人交流时使用的这种语言,医生也说不清楚,他建议找有关方言方面的专家试试。后来他们请来一位方言专家,经过专家的分析,也有结果了,这是西南边远山区的一种方言,说这种语言的人总数不超过一千。但是一直说本地话的刘老伯怎么会说出这种语言来呢?后来刘老伯的儿子终于回忆起来,他说,我想起来了,我小的时候,我爸爸跟我说过,他是大山里的人,那座山,像一把剑一样尖利,竖在面前,住在山里的人,很难翻过这把剑从山里走出来。五岁的那一年,瘦小的调皮的爸爸钻在一个货郎的担子里跟出了大山。但我小时候,根本就不相信爸爸说的话,爸爸是个幽默的人,他喜欢开玩笑。现在看起来,这竟是真的,爸爸原来是那边山里人。
也就是说,五岁以前,刘老伯说的就是这种语言,难道现在他又回到了五岁以前?医生说,这种现象虽然不普遍,但发生过,一个人老了,忽然就回到了童年,童年以后的一切,他都忘记了。大家说,怪不得刘老伯的身材这么瘦小,西南边地上的人,都是这样的长相,怎么从前就没有看出来呢?
这个失窃案件最后是虚惊一场,公司最后决定不开除王大栓,但班长却不给他做了,倒是小万在这次事情中表现出高度的警惕性,物业升小万当了班长。
老王回家过年了,可是老王的声音却留在这里。紧靠大门的一号楼的二楼业主,养了一只八哥在阳台上,原来只会说,你好,吃过了吗?这一阵它每天听老王念叨,时间长了,也学了老王的话。八哥说,收旧货啦,我惨了,收旧货啦,我惨了。它学得惟妙惟肖,连语气和音调也和老王一模一样,它提着精神亮着嗓门说,收旧货啦,又垂着脑袋憋着嗓音说,我惨了。听见八哥说话的人,无不大笑。一个人说,这鸟,像人一样说话啦。(有删改)
1.下列对文中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A. 小说用细腻的笔触刻画了社会转型期的城市众生相,有“本地人”刘老伯、“收旧货的”老王、“保安”王大栓和小万、“刚毕业的大学生”宣梅等。
B. 王大栓是社会转型期保安这个特定时代的人物缩影,他主动要求追查他的老乡老王的情节,表明他陷入了企盼被城市认同,却又丧失自我的困境。
C. “收旧货的老王”的“收旧货啦”和“我惨啦”的念叨,含蓄地表明了城市底层人对生活的追求以及没法融入城市主流社会的无奈。
D. 发现失物后刘老伯和他儿媳的争执,反映了两个人对待财物的不同价值观,也映射了当时严酷的现实,以及在此环境中人们扭曲的心灵。
2.小说围绕一个城市模范小区的一起失窃案展开情节,在写失窃案真相大白之前,文中作了哪些铺垫?这样写有何好处
3.小说结尾写业主饲养的八哥学会了老王说话的语气和音调,这样写有何用意?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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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账单
[美]伯纳德·马拉默德
在威利担任看门人的那座发了黑的公寓对面拐角处,耸立着另一座与之几乎一模一样的公寓楼,不同之处是它有一个小卖店,而且是这条街上惟一的小卖店,是潘内萨夫妇开的。
潘内萨太太告诉看门人的妻子埃塔说,这个店面是他们用最后一笔钱买下来的经过多少日日夜夜的讨论,他们感到这爿小店至少能给他们一碗饭吃。埃塔说她希望他们能如愿。
埃塔把街对面新来的人将小店盘了下来的事告诉了丈夫威利,并说如果有机会可以去那里买东西:她这话的意思是他们仍然到自助商场买东西,但如果一时忘了买什么东西,就可以到潘内萨的店里去买。威利的确按她所说的去做的,从来没有从这儿一次买过半美元的东西。
后来有一天,威利从这儿购买了价值三美元的东西,可是他身上只有五角钱。当时,威利就像一只被主人痛打一顿的狗一样。但是潘内萨先生清了清喉咙,啧啧地说,这算什么,剩下的他愿意什么时候还都行。他说什么事都是个信用问题,说到底,信用就是我们都是人,如果你是真正的人,你就应该相信别人,而别人也要信任你。
这让威利吃惊不小,因为他以前还从没有听过一个开小店的讲这样的话。过了一两天他就把那二块五角钱还上了。但当潘内萨说只要他愿意,他赊什么都可以,威利吸了一口烟斗,然后就开始赊购各种各样的东西。
当他抱着满满两袋子东西回到家里时,埃塔直冲他吼叫,说他一定是疯了,并把她常说的一句话搬了出来:“我们是穷人,威利,我们付不起呀。”
威利也明明知道她的话是有道理的,可不管她怎么说,他还是常去街对面赊购东西。
账单总数已达到了八十三美元还挂零。一天,潘内萨微笑着问威利什么时候能还账。
从那天起,威利不再从潘内萨的店里买东西了,埃塔又拿起她那个用绳编织的购物袋去超级市场了。埃塔每次买东西回来都紧贴着她这一侧的墙根走,尽量离潘内萨那店远一些。
一个月过去了。一天,埃塔在街拐角处遇到了潘内萨太太,潘内萨太太脸上看上去不高兴,可对账单的事只字没提。埃塔回家后就提醒威利,要他快点还账。
“别烦我,”他大声地说,“我拿什么来还?用从我骨头上剐下来的肉还?还是用我眼里的灰还?”说完,把门砰地一关。
那天夜里他出去喝酒,喝得酩酊大醉,在街道边上的水沟旁就睡着了。第二天一早他回到家时,衣服又脏又臭,两眼布满血丝。埃塔把他们四岁儿子的照片捧到他的面前——儿子已经死了,是死于白喉——这时他老泪纵横。
每天早晨他出去放垃圾箱时,总不把头抬起来看街的对面。
“信用,”他嘲讽地模仿着,“信用。”
一天他把四个垃圾箱放在路边,等候垃圾车来运走。他看到了潘内萨夫妇,他刚一看他们的时候,他的眼都有些花了——他们就像两只骨瘦如柴、被拔掉毛的鸟儿一样。
他去找这一个街区另一个公寓看门人借扳钳,回来时他们提醒他有两棵细细而没长叶子的灌木穿过木地板长了出来,他透过灌木可以看到空空的货架。
春天,当草从人行道的缝隙中长出来的时候,他对埃塔说:“我只是在等候能全部还清欠账的一天。”
“我一定要还,以上帝的名义发誓。”
他拼命地干活。每天早晨早早地起床,用肥皂和硬毛刷子擦楼梯,从顶楼一直到地下室。门厅里的信箱也都用金属上光剂和一块软抹布擦得光亮亮的,亮得可以当镜子用。
一天早晨,威利在擦信箱,他发现信箱里有一封给他的信。他摘下帽子,把信封打开,拿到亮处去读。那是用战战拌抖的手写的,是潘内萨太太写来的,她说她丈夫病了,就在对面街的家里,可家里分文没有,问他能否先还十美元,其余的钱以后再说。
他把信撕成碎片,一整天躲在地下室里。那天夜里,在街上寻找他一天的埃塔在锅炉房的管道中间找到了他。
第二天一早,他披上工作服,跑出公寓大楼,肩上搭着一件大衣。在街的一个拐角,他找到一家当铺,在那儿他把大衣当了,拿到十美元,他十分高兴。
但是当他回来时,街对面有一辆灵车,有两个穿黑衣服的人从楼里抬出一个又窄又小的松木棺柩。
在松木棺柩从门厅的门勉强抬出去之后,潘内萨太太哀痛欲绝地一个人走了出来。
威利赶紧转过脸去,尽管他认为他长了胡子,又戴了一顶毡帽,她不会认出他来。
“他是怎么死的?”他小声地问一个住户。
“我也说不好。”
但是走在棺枢后面的潘内萨太太却听到了。
“老死的。”她大声答道。
他想说几句宽慰人的话,但他的舌头就像树上的已枯的果子,干吊在嘴里,他的心就像一扇漆了黑漆的窗。
后来,潘内萨太太搬走了,而那份账却始终没有还上。
(有删改)
1.小说采用了双线索结构,请简要说明。
2.请结合上下文,简要赏析文中两个画线句子。
①“信用,”他嘲讽地模仿着,“信用。”
②他想说几句宽慰人的话,但他的舌头就像树上的已枯的果子,干吊在嘴里,他的心就像一扇漆了黑漆的窗。
3.请简要概括潘内萨夫妇的形象特点。
4.小说以“而那份账却始终没有还上”作为故事的结局,有什么好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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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民族复兴有赖于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源自于文化理解,旅游则是促进文化理解最好的方式之一,发展旅游能够为文化自信提供充沛的新动能。目前我国已经拥有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最大的出境旅游市场和全球第四的入境旅游市场。巨量的旅游人群时于文化传播而言是一个值得关注和利用的空间和路径。
发展旅游就是要让厚重的文化变得可以轻松阅读,就是要通过文化的故事化、文化的科教化、文化的可视化,让文化转变为新时代可以源源不断被消费和吸收的养分,让文化被更广泛的旅游者领略和理解。当然,无论多么辉煌的文化,只有在有文化的后辈那里才能闪闪发光。如何通过旅游演艺、文创产品以及旅游的主题化体验建构等文化表现形式的进一步创新,将规模巨大、快速流动的旅游人群转化为“慢吞吞地关注各地大量零星风味、琐屑世情的陶醉者和凝思者”,是摆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共同的持续课题。同时,如何通过视角创新、政策创新、渠道创新等方面的努力,用国际方式讲述中国故事,用国际视野组合中国元素,是通过旅游方式加快对外文化传播,让“文化自信”进一步在全球范围内形成“文化他信”的重要前提。
在文化繁荣和文化自信的新征程中,要挖掘优秀的传统文化,只一味固守不会有出路,而是要秉承知常达变、革故鼎新的精神,用匠心精神创造时代的精品,为文化建设举砖加瓦,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有新时代的创新和丰富,给未来的历史留下新时代深深的文化印记。因此,在利用传统文化遗产、大力发展休闲旅游的同时,也需要通过休闲旅游领域的创新,为未来创造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文化遗产。在旅游项目开发建设中创造未来文化遗产,会成为文化自信新时代的新动能。
传统文化可以是文物古迹、琴棋书画,但文化从来不只是凝固于物,还更多地赋存于人,人才是文化生生不息更重要的传承和呈现。文化传承不能只关注老祖宗给的文化遗产和老天爷给的自然遗产,更要关注老百姓身上所蕴含的文化生命力。怎样通过共享经济理念和企业创新机制,让外来游客“像当地人一样生活”,让老百姓手里所拥有的资源进入文化产品供给的新循环当中去,挖掘和体现出这些旧资源的新价值,将成为目的地文化传播的新课题。
(摘编自徐挺 厉新建《美好生活、文化自信与旅游使命》)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文化的故事化、科技化、可视化,都可以让文化被更广泛的旅游者所领略和理解。
B. 发展旅游业,让厚重的文化变为易被消费和吸收的养分,是文化传播的重要路径。
C. 对传统文化,不可一味固守,而要有所创新,注入时代精神,打造时代文化精品。
D. 要促进文化繁荣和文化自信,我们需充分利用旅游资源,创新开发旅游项目和旅游市场。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文章围绕旅游业的发展,逐层深入地论证了发展旅游能够促进文化传播和文化自信。
B. 文章从国内和国际视野两个方面,论述了让文化被更广泛的旅游者接受的途径。
C. 文章提出了要用知常达变、革故鼎新的态度对待文化遗产,并从反面进行了分析论证。
D. 文章认为文化自信源于文化理解,这是论述旅游的使命与文化自信的关系的前提。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目前我国拥有巨大的国内国际旅游市场,因此,巨量的旅游人群对于文化传播而言是一个值得关注和利用的空间和路径。
B. 只有在有文化的后辈那里,辉煌的文化才能得到珍视,才能得到科学的开发和利用,才能闪闪发光。
C. 如果现在没有对传统文化遗产的创新和丰富,就不能为未来创造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文化遗产。
D. 传统文化需要人来传承和呈现,因此文化传承既要关注物,也要关注人身上所蕴含的文化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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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20分)
糊 涂 一 世
文/【俄罗斯】阿纳托利•特鲁什金
有一天,是一个星期天,我岳父岳母来了,我们吃过午饭后就坐在一起聊天,像其他人一样。谈论着社会上的贫困、犯罪、盗窃、政府不作为等等问题,总之生活中的丑恶比比皆是。
我说:“我们的生活中之所以有这么多丑恶的东西,就是因为我们不敢站出来大声地说真话,只是在角落里小声嘀咕,要是我们每个人都敢实话实说,生活就不会像现在这个样子了。”
突然,门铃响了。我打开门一看,门外站着一个人,西装革履,后面还跟着六个人,其中一个家伙手里还拿着摄像机。
那个黑人走上前来叽哩咕噜地朝我说了一堆话,我一句也没听懂。这时钻出来一个翻译:
“这是糊涂国国王糊涂二世。他说祝您家里永远阳光灿烂,好运连连,财源滚滚。”
我赶紧道谢,然后又问他们有什么事。翻译回答说:“国王想拜访一下普通的俄罗斯家庭,看一下俄罗斯的普通家庭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是什么样子。”翻译说完,又递上了一份国王的礼物,一个小首饰盒。
我当然不是因为这件小礼物,而完全是出于礼貌才没有把他们拒之门外。我说:“那快请进吧。欢迎您的到来。”
国王的保镖们立刻把我们家的墙角旮旯都巡视了一遍。我们家这几口人傻乎乎地对着人家频频点头。
最后大家终于落座了。国王左右环顾了一下说:
“您的家不太富裕啊。”
你看,他来之前我们正抱怨着呢。他这话说得多是时候啊。但我总不能让我们的国家丢面子吧。于是我说:“怎么不富裕?对一个一口之家来说足够了。”
国王马上就问其他那些人都是谁。我灵机一动,指着岳母说是我的仆人,指着岳父说是我的司机。我老婆一听噘起了嘴,但为了国家的尊严没有出声。
“这几个人嘛,是我的按摩师和她的孩子们,他们来看看我。”我最后指的是我的老婆。
国王一听大吃一惊,差点跳了起来。他的保镖们立刻把我们家的墙角旮旯、大小房间又都查看了一番。
“您就一个人住,那您不在家时,不怕家里被偷吗?难道没有小偷吗?”国王又提出了一个新问题。
我们大家都笑了起来,摇着头说,根本就没听说过丢东西这样的事。我说:
“我们俄罗斯家家户户从来都不关门,门白天黑夜都开着,谁爱进谁进。也没发生过盗窃的事。”
“噢,”国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把眼睛睁得大大地说,“可在我们国家到处都是小偷。甚至你走在街上,裤子都可能被人扒去。”
这次是我们故作惊讶状睁大了眼睛。我说:
“怎么这样呢?这也太野蛮了!这是什么传统啊?在我们这儿,你出门前在地上放一百卢布,逛一圈回来后,钱还在地上呢。”
我的话让国王大惊失“色”。差点没变成白人。随后他又小心翼翼地问:“那你们偷国家的东西吗?”
我回答说:“在我们俄罗斯,谁要是偷了国家的东西,谁就再也得不到别人的尊重和帮助,说不定还会被杀了呢。”
我刚说到这儿,国王起身就往外跑,他的保镖们最后把我们家又检查了一圈。
国王告辞了。我对他说:“您用不着为那些小偷小摸的事烦心。您的国家跟我们国家没法比,我们国家是一个高度文明的国家。但我相信您的国家盗窃抢劫的事也会越来越少。”
他们终于走了。
他们走后,我们全家对刚刚发生的这件事又感慨了一番。半个小时后,我们才想起来去别的房间看看,这时大家才发现,家里凡是值点钱的东西都没了。我拿过那个小首饰盒一看,首饰盒的底部用俄语写着一行字:“我是糊涂二世,你是糊涂一世……”
1.面对“糊涂二世”的发问,“我”连连说谎。试概括“我”说了哪些谎话。(3分)
2.文中的“我”令人印象深刻,请简要分析这一人物形象。(3分)
3.“国王的保镖们立刻把我们家的墙角旮旯都巡视了一遍”,表达这一意思的语句在文中反复出现,这样写有哪些作用?(4分)
4.小说以“糊涂一世”为题,“糊涂一世”在文中有何含义?你认为小说的主题是什么?(4分)
5.请你任选一个角度,对这篇小说作简要赏析。(不少于60字)(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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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切梦刀
李健吾
不知道什么一个机会,也许由于沦陷期间闷居无聊,一个人在街上踽踽而行,忽然来到一个旧书摊头,在靠外的角落,随时有被人踩的可能,赫然露出一部旧书,题签上印着《增广切梦刀》。
梦而可切,这把刀可谓锋利无比了。
一个白天黑夜全不做梦的人,一定是一个了不起的勇士。能够做到这步田地的,勇士两个字当之无愧,我们常人没有福分妄想这种称谓,因为一方面必须达观如哲学家,一方面又必须浑浑噩噩如二愣子。
当然,这部小书是为我们常人做的,作者是一位有心人,愿意将他那把得心应手的快刀送给我们这些太多了梦的可怜虫。我怀着一种欣喜的心情,用我的如获至宝的手轻轻翻开它的皱卷的薄纸。
原来这是一部详梦的伟著,民国六年问世,才不过二十几个年头,便和秋叶一样凋落在这无人过问的闹市,成为梦的笑柄。这美丽的引人遐想的书名,采取的是《晋书》关于王浚的一个典故。
“浚夜梦悬三刀于卧屋梁上,须臾又益一刀,浚惊觉,意甚恶之。主簿李毅再拜贺曰:三刀为州字,又益一者,明府其监益州乎?及贼张弘杀益州刺史皇甫晏,果迁浚为益州刺史。”
在这小小得意的故事之中,有刀也在梦里,我抱着一腔的奢望惘然如有所失了。
梦和生命一同存在。它停在记忆的暖室,有情感加以育养:理智旺盛的时候,我以为我可以像如来那样摆脱一切挂恋,把无情的超自然的智慧磨成其快无比的利刃,然而当我这个凡人硬起心肠照准了往下切的时候,它就如诗人所咏的东流水,初是奋然,竟是徒然:
“抽刀断水水更流。”
有的时候,那就糟透了,受伤的是我自己,不是水:
“磨刀呜咽水,
水赤刃伤手。”
于是,我学了一个乖,不再从笨拙的截击上下工夫,因为那样做的结果,固然梦可以不存在了,犹如一切苦行僧,生命本身也就不复在人世存在了,我把自然还给我的梦,梦拿亲切送我做报答。我活着的勇气,一半从理想里提取,一半却从人情里得到。而理想和人情是我梦的弼辅。说到这里,严酷的父亲,在我十三岁上就为人杀害了的父亲,可怜的辛劳的父亲,在我的梦里永远拿一个笑脸给他永远没有出息的孩子。我可怜的姐姐,我就那么一位姐姐,小时候我曾拿剪刀戳破她的手,叫她哭,还不许她告诉父亲,但是为了爱护,她永远不要别人有一点点伤害我,就是这样一位母亲一样的姐姐,终于很早就丢下我去向父亲诉苦,一个孤女的流落的忧苦。他们活着……全都活着,活在我的梦里……还有我那苦难的祖国,人民甘愿为她吃苦,然而胜利来了,就没有一天幸福还给人民……也成了梦。
先生,你有一把切梦刀吗?
把噩梦给我切掉,那些把希望变成失望的事实,那些从小到大的折磨的痕迹,那些让爱情成为仇恨的种子,先生,你好不好送我一把刀全切了下去?你摇头。你的意思是说,没有痛苦,幸福永远不会完整。梦是奋斗的最深的动力。
那么,卖旧书的人,这部《切梦刀》真就有什么用处,你为什么不留着,留着给自己使用?你把它扔在街头,夹杂在其他旧书之中,由人翻拣,听人踩压,是不是因为你已经学会了所有的窍门,用不着它随时指点?
那边来了一个买主。
“几钿?”
“五百。”
“贵来!”他惘惘然而去。
可怜的老头,《切梦刀》帮不了你的忙,我听见你的沙哑的喉咙在吼号,还在叹息:“五百,两套烧饼啊!”
(文章有删节)
1.以“理想和人情”为“弼辅”的“梦”,在文中具体指哪些内容?请分条列述。
2.作者赋予了“切梦刀”怎样的含义?请根据文意加以阐释。
3.文中写到“姐姐”的死,没有直接用“去世”等字眼儿描述,这表达了“我”怎样的情感?请简要赏析。
4.如果将文章最后一段删去,好不好?为什么?请简要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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