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起筛选 ↑
试题详情

“……三、此时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将其押至家中拘留,系以皮带或脚镣,但重量最多为十五磅,愿减轻者听便。 四、债务人在拘禁期间,得自备伙食,如无力自备,则债权人应每日供给谷物粉一磅,愿多给者听便。”材料内容来自于

A.梭伦改革         B.克里斯提尼改革    C.《十二铜表法》     D.《查士丁尼法典》

高三历史选择题困难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试题答案
试题解析
相关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