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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地位和作用始终是政治生活中的重大问题。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法典的缘起与(罗马)查士丁尼法典的组成方式有相同之处……限制《中国法典》之外的出版物的发行(政府除外),罗马亦是如此:两国都各自以公告.律令和诏书等形式立法,还有诸如过继.家庭财产共同占有关系等都有相同之处。

——田涛《西方人眼中的中国法律接触与碰撞》

材料二  1912年3月11日,孙中山签署并颁布了由参议院制定的《临时约法》。1921年他却在《五权宪法》中指出:“在南京定出来的民国约法里头,只有‘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的那一条,是兄弟所主张的,其余都不是兄弟的意思。”在一次讨论中他又说:“内阁制,纯恃国会,中国本身基础,犹甚薄弱……国会且然,何有内阁?……我以为这个执行约法,只有一年半载的事情,不甚要紧,等到后来再鼓吹我的五权宪法,也未为晚。

——据李伟迪《孙中山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等

材料三  “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

——童光政《二十世纪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

(1)据材料一,归纳古代中国与罗马在法治方面,有哪些相似点?

(2)据材料二,孙中山对《临时约法》有诸多不满意的理由,但依然签署和颁布它。请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原因。

(3)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说明新中国成立初期是如何实现“民治”的?

高三历史综合题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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