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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规与国法
崔永东
“家规”即家内规矩,“国法”即国家法律。两者各有自己的领域,对稳定家族秩序和国家秩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中国古代社会,家规提倡“孝道”价值观,凸显家族利益至上的原则,注重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妻和睦;国法提倡“忠道”价值观,凸显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重视忠君爱国、无私奉献。。
家规与国法之间在功能上又可以互相支撑,在内容上也可以互相补充。儒家的传统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家国同构”的背景下,“移孝作忠”是完全可能的。“家规”重在“修身、齐家”,“国法”重在“治国、平天下”,一个恪守家规的人必然能够遵守国法。在此层面上,家族利益与国家利益形成了某种“同构”关系。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家规连着国法。家规是治家教子、修养心性、立身处世的重要载体,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家训”“家戒”等内容,家训的内容旨在要求家人“必须怎么做”,家戒的内容旨在要求家人“不能怎么做”。以山西闻喜历史上著名的《河东裴氏家训》《河东裴氏家戒》为例:“立志向善,做贤子孙。贻谋燕翼,勿忘祖恩。”“人生百行,孝顺为先。”“置身社会,公德第一。爱惜公务,遵守序秩。时时警惕,留心错失。”“勤能补拙,俭以养廉。丰家裕国,莫此为先。秃惰奢靡,祸害无边。”这就阐明了在家修身与在外治国的关联性,揭示了家规通向国法的功能性价值。
明末清初的朱柏庐所撰《朱子家训》,被誉为家训中的经典,以修身齐家为宗旨,集儒家立身处世之大成。诸如“自奉必须俭约”“勿贪意外之财”“仇者以义解之,怨者以直报之”“事师长贵乎礼也,交朋友贵于信也”等,揭示了家规与国法之间在内容上互通、在功能上互补的道理,令人感受到二者之间互为“统一体”的气质。
从历史上看,家规与国法存在着很多的共同性。均以维护儒家伦理秩序为其共同的使命。无论是家规还是国法,它们都将儒家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转化成了制度安排(家规属于家族制度),使道德的“软约束”与制度的“硬约束”完美地结合起来,靠制度的力量来督促人们积极践行儒家道德,从而形成一种具有良风美俗的社会秩序。
在儒家文化的大背景下,从主流上看,家规与国法有着共同的精神纽带,即儒家的伦理道德。家规与国法共同将儒家道德加以制度化,体现了德、法共治的价值取向。这对我们是是有启发意义的。如果说国家治理能力的提高有赖于国法完善的话,那么社会治理能力的提高则有赖于家规(家族法规)的完善了。因此,为了重塑家族法规,我们有必要为其注入新时代的内容,使其适应新的时代,并结合基层社会组织的重建,使古老的家族法规在整合基层社会秩序方面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 家规只能起到稳定家族秩序的作用,对国家秩序的稳定则只能依靠国法
B. 无论是家规还是国法,都将自身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因此常常产生冲突。
C. 明末清初的《朱子家训》有着家规与国法互为一体的特性,被誉为家训中的经典。
D. 儒家的伦理道德是家规与国法的精神纽带,体现了德、法共治的价值取向。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第一段通过分析家规与国法的不同,提出了如何处理两者之间矛盾的问题。
B. 文章以《河东裴氏家训》《河东裴氏家戒》的内容为例,证明家规连着国法。
C. 文章在论证中以大量篇幅阐述家规与国法的共同性,目的是强调家规的重要性。
D. 文章从分析家规与国法的关系入手,得出新的时代有必要让家规发挥作用的结论。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儒家的传统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使得“移孝作忠”是完全可能的。
B. 无论是《河东裴氏家训》还是《朱子家训》,两者都起到了维护儒家伦理秩序的作用。
C. 家规与国法都是道德的“软约束”与制度的“硬约束”完美结合,具有强制的力量。
D. 古老的家族法规如果注入新时代的内容,就能整合出良好的基层社会秩序。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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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规与国法
崔永东
“家规”即家内规矩,“国法”即国家法律。两者各有自己的领域,对稳定家族秩序和国家秩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中国古代社会,家规提倡“孝道”价值观,凸显家族利益至上的原则,注重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妻和睦;国法提倡“忠道”价值观,凸显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重视忠君爱国、无私奉献。。
家规与国法之间在功能上又可以互相支撑,在内容上也可以互相补充。儒家的传统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家国同构”的背景下,“移孝作忠”是完全可能的。“家规”重在“修身、齐家”,“国法”重在“治国、平天下”,一个恪守家规的人必然能够遵守国法。在此层面上,家族利益与国家利益形成了某种“同构”关系。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家规连着国法。家规是治家教子、修养心性、立身处世的重要载体,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家训”“家戒”等内容,家训的内容旨在要求家人“必须怎么做”,家戒的内容旨在要求家人“不能怎么做”。以山西闻喜历史上著名的《河东裴氏家训》《河东裴氏家戒》为例:“立志向善,做贤子孙。贻谋燕翼,勿忘祖恩。”“人生百行,孝顺为先。”“置身社会,公德第一。爱惜公务,遵守序秩。时时警惕,留心错失。”“勤能补拙,俭以养廉。丰家裕国,莫此为先。秃惰奢靡,祸害无边。”这就阐明了在家修身与在外治国的关联性,揭示了家规通向国法的功能性价值。
明末清初的朱柏庐所撰《朱子家训》,被誉为家训中的经典,以修身齐家为宗旨,集儒家立身处世之大成。诸如“自奉必须俭约”“勿贪意外之财”“仇者以义解之,怨者以直报之”“事师长贵乎礼也,交朋友贵于信也”等,揭示了家规与国法之间在内容上互通、在功能上互补的道理,令人感受到二者之间互为“统一体”的气质。
从历史上看,家规与国法存在着很多的共同性。均以维护儒家伦理秩序为其共同的使命。无论是家规还是国法,它们都将儒家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转化成了制度安排(家规属于家族制度),使道德的“软约束”与制度的“硬约束”完美地结合起来,靠制度的力量来督促人们积极践行儒家道德,从而形成一种具有良风美俗的社会秩序。
在儒家文化的大背景下,从主流上看,家规与国法有着共同的精神纽带,即儒家的伦理道德。家规与国法共同将儒家道德加以制度化,体现了德、法共治的价值取向。这对我们是是有启发意义的。如果说国家治理能力的提高有赖于国法完善的话,那么社会治理能力的提高则有赖于家规(家族法规)的完善了。因此,为了重塑家族法规,我们有必要为其注入新时代的内容,使其适应新的时代,并结合基层社会组织的重建,使古老的家族法规在整合基层社会秩序方面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 家规只能起到稳定家族秩序的作用,对国家秩序的稳定则只能依靠国法
B. 无论是家规还是国法,都将自身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因此常常产生冲突。
C. 明末清初的《朱子家训》有着家规与国法互为一体的特性,被誉为家训中的经典。
D. 儒家的伦理道德是家规与国法的精神纽带,体现了德、法共治的价值取向。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第一段通过分析家规与国法的不同,提出了如何处理两者之间矛盾的问题。
B. 文章以《河东裴氏家训》《河东裴氏家戒》的内容为例,证明家规连着国法。
C. 文章在论证中以大量篇幅阐述家规与国法的共同性,目的是强调家规的重要性。
D. 文章从分析家规与国法的关系入手,得出新的时代有必要让家规发挥作用的结论。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儒家的传统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使得“移孝作忠”是完全可能的。
B. 无论是《河东裴氏家训》还是《朱子家训》,两者都起到了维护儒家伦理秩序的作用。
C. 家规与国法都是道德的“软约束”与制度的“硬约束”完美结合,具有强制的力量。
D. 古老的家族法规如果注入新时代的内容,就能整合出良好的基层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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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轫于西周,确立于秦汉,至隋唐臻于完备,历经变革延续至晚清。监察制度对我国古代国家治理十分重要,保障了公正、有效的政治法律秩序。从御史与谏官之间的关系来理解,我国古代监察制度体系演变主要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秦汉时期形成了御史与谏宫并存的复合性监察制度体系;隋唐时期御史与谏官相辅相成,复合性监察制度体系臻于完备;宋以后谏官制度逐渐衰微,及至明清时期形成了以御史与谏官制度合一的、以督察院为主体的单一监察制度体系。
监察权本于天道,又以现实法律(惯例)为依据,体现了天下整体性价值,具有最高权力的属性,监察制度延续了“史官”的历史传统,御史为“史官”之一种,谏官中的给事中也多兼任“起居注”(记事史官)。秦统一后所建立的监察制度,虽然历经改造,但是监察官仍以天下治道作为最高职务原则,以报效社稷为己任。监察官对上级负责,对君主负责,更要对天下黎民和国家社稷的整体利益负责;不仅对现实负责,还要对历史负责。监察官依据法律行使职权,无所恣意,亦无所屈从,被其监察的高官显贵不能凌驾于其上,纵然君主也不能干涉其对具体事件的处理。中国古代的盛世善治,大多是监察制度运行最好的时代,例如唐朝初年的“贞观之治”,得益于君主奉法而治,监察官严明职守。
监察官独立行使职权的方式,使之具有超越于被监察者的权威性,足以震慑权贵,御史和谏官大多是服务君主的近侍,逐渐发展成为职事官,保留了侍从君主左右或奏章直达君主的特权。他们在监察朝官、京官或是巡察地方时,均为君主的代表,其官品虽低,却独立行使职权,直接对君主负责。御史在行使纠弹权力时,奏章可以直达君主;对于重大事项,可以晋见君主,面陈奏章。为避免职务干涉,御史甚至可以绕过御史大夫等御史台长官,直呈君主。御史台长官都在御史的监察范围内。御史为保护举报人,避免被纠举人以权势威胁举报人,甚至可以“风闻奏事”,其权威性足以纠察官邪、肃正纲纪。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对保障良好的政治法律秩序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它也不可能超越整个政治法律体制。皇权对监察制度有着构建之功,也有侵蚀的危险。以汉朝为代表的台谏分置监察体系,以唐朝为代表的台谏相辅监察体系,都对君主起到约束、规谏的作用,但约束最高权力的监察制度能否发挥功能,却深受君主个人的影响。此外,在复杂的政治权力环境中,少数监察官或依附权贵,或为利益所诱惑,制度虽称良善却难达预期。
(摘编自张生《古代监察制度权威有效的成因》)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源远流长,从西周到晚清,对国家吏治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B.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体系演变主要体现在由复合性体系到单一性体系的变化。
C. 监察权本于天道,是至高无上的、公平公正的。天道是监察官行使监察权的依据。
D. 监察官按照法律行使职权,被监察的高官显贵甚至君主都不能凌驾于其上。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文章从古代监察制度的产生及沿革说起,然后重在论述监察制度权威有效的成因。
B. 文章第二段提出监察权有最高权力属性,为后文论证监察官独立行使职权提供论据。
C. “贞观之治”的事例说明监察制度运行有效,君主应奉法而治,监察官应严明职守。
D. 求章第四段从皇权和监察官本身两个方面论证了监察制度的功能有被消解的可能性。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监察制度及其附属机构的设置,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公正的政治法律秩序。
B. 无论是复合性体系,还是单一性体系,监察官监察都具有权威性,足以震慑权贵。
C. 在复杂的政治环境中,若监察官依附权贵或为利益所惑,监察制度很难达到预期目的
D. 监察官行使权力时代表君主,虽官品低,却可以绕过御史台长官直接独立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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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最关心的是群体生存秩序问题。群体生存秩序在观念领域中的反映。即所谓的“人伦”或广义的“伦理”,其实就是一套社会规范及其制度。这套制度规范,儒家称之为“礼”。一部《周礼》 ,其实就是一整套社会规范建构和制度安排。 在这个意义上,儒学就是“礼学”。
对于儒家的“礼”,社会上甚至儒学界内部都存在着认识上的严重误区,这导致当前儒学复兴中普遍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就是往往用前现代的社会规范及其制度来评判现代性的社会生活方式和现代人的行为方式。这是由于人们未能明白,在周孔孟荀的原典儒学中,作为社会规范及其制度的“礼”既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又有特殊性和变动性。
一个简单的事实是,任何社会群体都需要一套社会规范及其制度,都需要一套“礼”,就此而论,“礼”是普遍的、永恒的。孔子指出:“无礼则乱。” 荀子讲得更为具体:“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因此,孔子要求人们“克己复礼” ,即克制个体的情欲、而遵守社会群体的规范及其制度。“不学礼,无以立” ,即是说,一个人如果不遵守社会规范及其制度,就无法在社会上立足,必定为这个群体所不容。这一点直到现代自由社会依然是成立的,因为自由的保障是法治,而法治意味着作为一种社会规范的法律及其制度成为社会的最高规则,即没有任何人或组织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如果仅仅这样理解“礼”,那还是偏颇的,因为不同历史时代的不同生活方式需要不同的社会规范及其制度,这就意味着“礼”具有特殊性和变动性。《论语》记载,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孔子的意思是说:夏、商、周三代的“礼”有所不同;都是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加或删减的。确实,中国社会的制度规范经过三个最大的历史形态——宗族王权社会的制度规范、家族皇权社会的制度规范、个体民权社会的制度规范。在这些大的社会形态中,还存在着许多具体的社会规范及其制度的局部变革。在这个意义上,儒学本质上是“革命”的。孔子的这个思想概括为“礼有损益”。对于现存既有的制度规范体系、即“礼”的系统来说,所谓“损”就是去掉一些旧的内容,所谓“益”就是增加一些新的内容,结果就是一个新的伦理政治体系。而具有极强的保守性、对扰性和排他性的原教旨主义的最大问题,就是不懂得孔子所讲的“礼有损益”的道理。
(摘编自黄玉顺《论“生活与哲学”与“生活的儒学”》)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所谓的“人伦”或广义的“伦理”,是群体生存秩序在观念领域中的反映,实质上就是一套社会规范及其制度。
B. 认为“礼”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是基于任何社会群体都需要一套社会规范及其制度,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所以“礼”就是我们现代社会的规范和制度。
C. 社会及儒学界内部对儒家“礼”认识上的严重误区,容易导致当下人用前现代的社会规范及其制度来评判现代性的社会生活方式与现代人的行为规范的问题。
D. “不学礼,无以立”,强调的是,个体要想立足于社会,就必须遵守社会规范及其制度。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 儒家最关心的是群体生存秩序问题,而“礼”则是关于群体生存的一套社会规范及其制度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说儒学就是“礼学”。
B. “礼”需要变动,而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一旦沿袭旧礼,毫无疑问就会对社会群体造成伤害。
C. 荀子认为,人为了满足欲望就会争抢,争抢就会引发混乱,因此需要制定“礼”,这和孔子的“无礼则乱”一样,都强调了“礼”的重要性。
D. “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从孔子的观点来看,殷、周都是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对前代旧礼进行增加或删减的结果。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儒学本质上是‘革命’的”,这一论断得以确立的主要依据是,“礼”在三个最大的历史形态内部都存在着具体的局部变革。
B. 原教旨主义具有极强的保守性、对扰性和排他性,不懂得对原有的制度体系进行去旧增新而成就一个新的伦理政治体系的道理。
C. 法治是自由的保障,法治及其制度是法治社会的最高规则,任何人或组织要想在社会上立足,都必须遵守法制。
D. “克己复礼”能保障个体被群体容纳。“礼有损益”能构建新的伦理政治体系,二者在维护社会群体秩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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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人治”和“法治”相对称。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社会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权力来支持,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有很多方面和现代社会秩序的维持是不相同的。可是所不同的并不是说乡土社会是“无法无天”,或者说“无需规律”。假如我们把法律限于以国家权力所维持的规则,“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
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合式的意思。如果单从行为规范一点说,本和法律无异,法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
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行为规范的目的是在配合人们的行为以完成社会的任务,社会的任务是在满足社会中各分子的生活需要。人们要满足需要必须相互合作,并且采取有效技术,向环境获取资源。人们有学习的能力,上一代所实验出来有效的结果,可以教给下一代。这样一代一代的累积出一套帮助人们生活的方法。
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在这种不分秦汉,代代如是的环境里,个人不但可以信任自己的经验,而且同样可以信任若祖若父的经验。愈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愈值得保守。
如果我们在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不加推究,只按着规定的方法做,而且对于规定的方法带着不这样做就会有不幸的信念时,这套行为也就成了我们普通所谓“仪式”了。礼是按着仪式做的意思。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
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做了不道德的事,见不得人,那是不好;受人唾弃,是耻。礼则有甚于道德:如果失礼,不但不好,而且不对、不合、不成。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
法治和礼治是发生在两种不同的社会情态中。礼治也许就是普通所谓人治,但是礼治和由个人好恶统治的所谓人治相差很远,因为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礼治社会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的,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摘编自费孝通《乡土中国》,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
A. “人治”和“法治”相对称,但二者并非绝对对立关系。
B. 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它不需要法律也能保有秩序。
C. 现代社会和乡土社会两者秩序的维持上是完全不相同的。
D. 在乡土社会,人们按照一代代积累的经验生活,就是守礼。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 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自有一套规范人们行为的规范,无需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
B. 在乡土社会,一个人如果失礼,不仅不好,而且不对、不合、不成,会在道德上受人唾弃。
C. 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社会,人口和土地都很少变动,个人可以凭借自己和前人的经验、规定的方法行事即可。
D. 乡土社会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这是因为变迁过快无法保证传统的效力。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在阐释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秩序的维持力量时,本文论述重点在前者。
B. 本文既辨析了人治与法治的关系,也辨析了人治与礼治的关系。
C. 只要是主动服礼,按着仪式做,就可以形成敬畏感,使人服膺。
D. 礼的养成并不是自动形成的,而是要求自我的克制与约束,礼治不能离开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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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所谓社会控制,是指通过社会的力量使人们遵从社会规范、维持社会秩序的过程。自古以来,人类社会创造了多种社会控制的形式,包括法律、道德、舆论、宗教等,还有社会习俗。在现代法制国家,法律是根本和基石,依法治国是社会控制的根本方略;除此之外,还有道德。法律制约和规范人们的行为,道德提升人们的精神。即便如此,其他各种社会控制形式仍然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
中国古代早就有“入乡随俗”的说法。《礼记·曲礼上》:“入竟(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亦作“入境问俗”“入境问禁”。“入乡随俗”中的“俗”可解为习俗,从社会学角度来说,习俗是人们在长期的集体生活中逐渐形成并共同认可与遵守的习惯和风俗,是人类生活中最早产生的社会控制形式之一。各个国家、地区、民族所处的环境不同,因此也就有不同的历史文化、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习俗。个体在社会中从小到大、随时随地、一举一动都受到他/她所在社会的习俗的熏陶和影响,并自觉不自觉地遵从它。
习俗既是社会控制的力量,也是社会歧见和纠纷的重要原因。社会中许多矛盾和冲突都是由于习俗冲突,或者说由于某些习俗得不到尊重引起的。我们不断听到来自国内和国际对中国游客的议论和批评,除去一些在公共场合吸烟、闯红灯、在公共建筑上刻字留名等批评外,更多的是和入乡不能随俗有关。比如不尊重外国人的语言习惯,在公共场合大声说话、嘈杂,在电梯里隔着陌生人和朋友说话,穿宾馆的拖鞋和睡衣上街等。
习俗虽然具有不可忽视的力量,但形成之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发展变化的。在历史和时代的进程中,有些习俗变成陋习,而为人们所抛弃。例如,我国夏、商时代奴隶主有用人(奴隶)殉葬的习俗,以后封建主有用俑殉葬的习俗,而到了近代就连俑殉葬的风气也消失了。社会继承以往习俗,都是以其是否有利于该社会的利益和秩序为标准的,都要考虑大多数人的生活方式和诉求。移风易俗,改造和取缔不符合社会利益和人民生活需要的旧习俗,提倡和培养新的优良习俗,既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又能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这是在利用社会习俗控制社会时必须要考虑到的。
从社会控制的角度来说,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既要提倡“入乡随俗”,也要“移风易俗”,这是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当然由于习俗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习惯,要改变起来,并不容易。“入乡随俗”是要改变自己的习惯,服从他人的习惯,会使当事者不舒服。而“移风易俗”则是要从根本上改变或否定一种习俗,时间会更长久,过程也会更艰难。
(摘编自潘允康《社会习俗:社会控制的重要形式》,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 古代在众多社会控制形式中,法律是根本和基石,依法治国是社会控制的根本方略。
B. 法律和习俗各有自己独特的地位和作用,都能提升人们的精神。
C. 各个国家、地区、民族所处的环境不同,所以人们共同认可与遵守的习惯和风俗也不同。
D. 由于习俗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习惯,难以改变,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能强求。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引用《礼记·曲礼上》中的语句,论证中国古代早就有“入乡随俗”的说法。
B. 社会中的很多矛盾冲突都是由习俗冲突引起的,与个人无关,比如在公共场合吸烟、在公共建筑上刻字留名。
C. 习俗能否被继承取决于它是否有利于社会利益和秩序,奴隶殉葬习俗的变化和消失印证了这一点。
D. 文章从社会控制的角度,倡导“入乡随俗”和“移风易俗”要并驾齐驱来控制现实社会。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如果人们遵从社会规范、维持社会秩序,说明各种社会控制形式互相促进,使用得当。
B. 人们总是自觉不自觉地遵从本地的习俗,可见习俗对本民族成员的行为方式具有强大的约束力。
C. 避免社会歧见和纠纷的方法之一,就是在国外要尊重外国人的语言习惯,做到入乡随俗。
D. “移风易俗”是一个艰难持久的过程,因此绝对要把“移风易俗”摆在社会控制的首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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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所谓社会控制,是指通过社会的力量使人们遵从社会规范、维持社会秩序的过程。自古以来,人类社会创造了多种社会控制的形式,包括法律、道德、舆论、宗教等,还有社会习俗。在现代法制国家,法律是根本和基石,依法治国是社会控制的根本方略;除此之外,还有道德。法律制约和规范人们的行为,道德提升人们的精神。即便如此,其他各种社会控制形式仍然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
中国古代早就有“入乡随俗”的说法。《礼记·曲礼上》:“入竟(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亦作“入境问俗”“入境问禁”。“入乡随俗”中的“俗”可解为习俗,从社会学角度来说,习俗是人们在长期的集体生活中逐渐形成并共同认可与遵守的习惯和风俗,是人类生活中最早产生的社会控制形式之一。各个国家、地区、民族所处的环境不同,因此也就有不同的历史文化、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习俗。个体在社会中从小到大、随时随地、一举一动都受到他/她所在社会的习俗的熏陶和影响,并自觉不自觉地遵从它。
习俗既是社会控制的力量,也是社会歧见和纠纷的重要原因。社会中许多矛盾和冲突都是由于习俗冲突,或者说由于某些习俗得不到尊重引起的。我们不断听到来自国内和国际对中国游客的议论和批评,除去一些在公共场合吸烟、闯红灯、在公共建筑上刻字留名等批评外,更多的是和入乡不能随俗有关。比如不尊重外国人的语言习惯,在公共场合大声说话、嘈杂,在电梯里隔着陌生人和朋友说话,穿宾馆的拖鞋和睡衣上街等。
习俗虽然具有不可忽视的力量,但形成之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发展变化的。在历史和时代的进程中,有些习俗变成陋习,而为人们所抛弃。例如,我国夏、商时代奴隶主有用人(奴隶)殉葬的习俗,以后封建主有用俑殉葬的习俗,而到了近代就连俑殉葬的风气也消失了。社会继承以往习俗,都是以其是否有利于该社会的利益和秩序为标准的,都要考虑大多数人的生活方式和诉求。移风易俗,改造和取缔不符合社会利益和人民生活需要的旧习俗,提倡和培养新的优良习俗,既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又能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这是在利用社会习俗控制社会时必须要考虑到的。
从社会控制的角度来说,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既要提倡“入乡随俗”,也要“移风易俗”,这是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当然由于习俗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习惯,要改变起来,并不容易。“入乡随俗”是要改变自己的习惯,服从他人的习惯,会使当事者不舒服。而“移风易俗”则是要从根本上改变或否定一种习俗,时间会更长久,过程也会更艰难。
(摘编自潘允康《社会习俗:社会控制的重要形式》,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 古代在众多社会控制形式中,法律是根本和基石,依法治国是社会控制的根本方略。
B. 由于习俗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习惯,难以改变,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能强求。
C. 各个国家、地区、民族所处的环境不同,所以人们共同认可与遵守的习惯和风俗也不同。
D. 法律和习俗各有自己独特的地位和作用,都能提升人们的精神。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引用《礼记·曲礼上》中的语句,论证中国古代早就有“入乡随俗”的说法。
B. 文章从社会控制的角度,倡导“入乡随俗”和“移风易俗”要并驾齐驱来控制现实社会。
C. 习俗能否被继承取决于它是否有利于社会利益和秩序,奴隶殉葬习俗的变化和消失印证了这一点。
D. 社会中的很多矛盾冲突都是由习俗冲突引起的,与个人无关,比如在公共场合吸烟、在公共建筑上刻字留名。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如果人们遵从社会规范、维持社会秩序,说明各种社会控制形式互相促进,使用得当。
B. “移风易俗”是一个艰难持久的过程,因此绝对要把“移风易俗”摆在社会控制的首要位置。
C. 避免社会歧见和纠纷的方法之一,就是在国外要尊重外国人的语言习惯,做到入乡随俗。
D. 人们总是自觉不自觉地遵从本地的习俗,可见习俗对本民族成员的行为方式具有强大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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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小题。
材料一
法律是治理网络空间、维护网络秩序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一向非常重视网络空间的法治建设。2014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就指出,“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在 2015 年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总书记强调,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 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在今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习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完善依法监管措施,化解网络风险。”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完善网络立法,实现有法可依,是在网络空间中实现依法治国的必要前提。
我国自 1994 年全面接入互联网以来,网络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行与网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达 600 多件,初步形成了覆盖网络安全、网络内容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网络电信行业管理、网络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网络消费者保护、网络知识产权保 护、电子证据、网络侵权、网络犯罪等领域的网络法律法规体系。但我国的网络立法仍存在明显不足,特别是立法层次低,欠缺上位法①和体系化设计,导致政出多门、立法分散、执法脱节等问题。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应当加快网络立法进程,重点推进以下六个领域的立法:
一、尽快出台《网络安全法》,维护网络安全。
二、出台《电子商务法》,保障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三、制定《网络信息服务管理法》,规范网络信息服务市场。四、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
五、研究制定《电子政务法》,促进电子政务发展和政务数据开发利用。六、适时出台统一的信息通信法,促进网络融合。
(摘自谢永红《应加快六大领域网络立法》)
材料二(右图)
(摘自刘华东《网络清朗靠什么?法律筑起安全盾)》)
材料三
“我国网络用户群体庞大。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 38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 2017 年 6 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 7.1 亿,互联网普及率达 51.7%,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 6.56 亿,网络安全问题不可掉以轻心。
2017 年 6 月 1 日,《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该法实施后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对网络安全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一法一决定”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第一部综合性基础法律。该法共 7 章 79 条,是一部以网络运行安全为主,提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兼顾个人信息保护、网络信息
内容管理,以及如何推动、促进网络安全产业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
对个人而言,《网络安全法》最直观的影响就是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保护个人信息是当前网络工作中的重要方面,随着云计算、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机构拥有搜索个人信息的能力,个人信息的使用、交互、跨境传输越发频繁。虽然相关部门此前有一些政策法规,但总体比较分散、不成体系,正需要这样一部上位法。
《网络安全法》规定了个人信息的含义、个人信息权利、个人信息的匿名化处理,如“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等。同时原则上“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 外”。这是为未来大数据的发展和利用留下空间做出的原则规定,体现了立法的前瞻性。
(摘自殷泓《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的“守护神”》)
(注)上位法:就法律效力大小而言,效力大的为上位法。
1.下列针对《网络安全法》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网络安全法》实施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一法一决定”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B. 《网络安全法》共有7章79条,是我国第一部网络安全的综合性基础法律。
C. 《网络安全法》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填补了我国上位法的空白。
D. 《网络安全法》具有前瞻性,为未来大数据的发展利用留下空间做出了原则规定。
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我国自全面接入互联网以来,已初步形成了多个领域的网络法律法规体系,网络立法工作成效显著。
B. 不同于第一则材料及第三者材料,第二则材料里既有具体的数据,还有图表显示立法阶段和法律亮点。
C. 第一则材料提出,我国应重点推进“六个领域的立法”,这样就能弥补我国网络立法方面存在的不足。
D. 《网络安全法》出台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进行了三次审议,可以看出我国对网络立法的重视。
3.根据上述材料,请简要概括我国实施《网络安全法》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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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法律是治理网络空间、维护网络秩序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一向非常重视网络空间的法治建设。2014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就指出,“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在 2015 年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总书记强调,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 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在今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习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完善依法监管措施,化解网络风险。”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完善网络立法,实现有法可依,是在网络空间中实现依法治国的必要前提。
我国自 1994 年全面接入互联网以来,网络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行与网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达 600 多件,初步形成了覆盖网络安全、网络内容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网络电信行业管理、网络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网络消费者保护、网络知识产权保 护、电子证据、网络侵权、网络犯罪等领域的网络法律法规体系。但我国的网络立法仍存在明显不足,特别是立法层次低,欠缺上位法①和体系化设计,导致政出多门、立法分散、执法脱节等问题。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应当加快网络立法进程,重点推进以下六个领域的立法:
一、尽快出台《网络安全法》,维护网络安全。
二、出台《电子商务法》,保障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三、制定《网络信息服务管理法》,规范网络信息服务市场。四、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
五、研究制定《电子政务法》,促进电子政务发展和政务数据开发利用。六、适时出台统一的信息通信法,促进网络融合。
(摘自谢永红《应加快六大领域网络立法》)
材料二(右图)
(摘自刘华东《网络清朗靠什么?法律筑起安全盾)》)
材料三
“我国网络用户群体庞大。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 38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 2017 年 6 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 7.1 亿,互联网普及率达 51.7%,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 6.56 亿,网络安全问题不可掉以轻心。
2017 年 6 月 1 日,《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该法实施后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对网络安全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一法一决定”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第一部综合性基础法律。该法共 7 章 79 条,是一部以网络运行安全为主,提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兼顾个人信息保护、网络信息
内容管理,以及如何推动、促进网络安全产业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
对个人而言,《网络安全法》最直观的影响就是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保护个人信息是当前网络工作中的重要方面,随着云计算、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机构拥有搜索个人信息的能力,个人信息的使用、交互、跨境传输越发频繁。虽然相关部门此前有一些政策法规,但总体比较分散、不成体系,正需要这样一部上位法。
《网络安全法》规定了个人信息的含义、个人信息权利、个人信息的匿名化处理,如“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等。同时原则上“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 外”。这是为未来大数据的发展和利用留下空间做出的原则规定,体现了立法的前瞻性。
(摘自殷泓《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的“守护神”》)
(注)上位法:就法律效力大小而言,效力大的为上位法。
1.下列针对《网络安全法》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网络安全法》实施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一法一决定”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B. 《网络安全法》共有7章79条,是我国第一部网络安全的综合性基础法律。
C. 《网络安全法》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填补了我国上位法的空白。
D. 《网络安全法》具有前瞻性,为未来大数据的发展利用留下空间做出了原则规定。
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我国自全面接入互联网以来,已初步形成了多个领域的网络法律法规体系,网络立法工作成效显著。
B. 不同于第一则材料及第三者材料,第二则材料里既有具体的数据,还有图表显示立法阶段和法律亮点。
C. 第一则材料提出,我国应重点推进“六个领域的立法”,这样就能弥补我国网络立法方面存在的不足。
D. 《网络安全法》出台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进行了三次审议,可以看出我国对网络立法的重视。
3.根据上述材料,请简要概括我国实施《网络安全法》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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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训家规是有形的规范,家风则是无形的传统。在实际生活中,家风的形成、传衍有赖于家训家规的传承发扬。
在中国古代,家风的传承往往是与家训家规结合在一起的。中国历史上以家训为名的著述在南北朝已经出现,后来绵延不断,直至晚清民国,是我国教育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古代刊印流传的家训作品,数量多、历史久、影响大,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体说来,古代家教文化的作品,以家训为名者居多,以家规等为名者相对要少一些。在古代文化的知识分类中,成文的家训家规属于子部儒家类礼教之属;在成文的家训家规外,还有家族内口传的不成文的家训家规。二者都促成了家风的形成,在历史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共同构成了中华文明的家教文化。一般说来,家训表达了一个家庭的基本价值观,家规制定了家庭关系与活动的具体规范,二者常常互通互见。
家风则整体体现了这一家庭的道德风貌。家训家规都是家教的具体方式,家风则不是形诸文字的具体训导,而是一种文化,是在家庭实际生活中形成并传承的一种风尚。“家风”一词较早见于魏晋南北朝,唐以后大量使用。古人把家风教育作为教育的初始阶段,唐宋以后家族形态有所变化,但仍重视家风的传承。
家训家规是古代以家庭为范围的道德教育形式,也是中华道德文化传承的一种方式。由于历史上流传下来的家训家规往往都是士大夫家族所制定,社会影响较为广泛,故这些家训家规的功能远超出对本家族的教育作用,而成为社会教育的一种独特形式,为社会一般家庭提供了范本和楷模。尤其是,这些家训家规对其原家族的繁衍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容易引起后世更多人们的关注和效法,从而使得本来作为家族内的训规成为道德教育的普遍教材。
古代刊印的家训家规众多,虽然各源于不同作者的亲身生活经验和文化感受,但主题内容大体相近。以家庭伦理为主体,以勤俭持家为根本,重视齐家善邻和修身成德。在古代儒家传统中,修身是齐家的基础,齐家又是治国、平天下的前提。家训家规的首要功能是对家庭实行有序治理,重视其规范的功能。其出发点是维护家庭家族的有序和谐与繁衍发展。家训家规的另一重点是“修身”,即家训家规不仅提供行为规范,重视约束,更强调道德修身、德性养成,把家庭作为道德培养的基本场所,认为有了在家庭中培养起来的道德意识作为基础,就可以推之于社会实践的其他范围。
(摘编自陈来《中国家规序》,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 在中国古代,有形的家训家规与无形的家风相结合,成为我国教育文化最重要的一个方面。
B. 成文的与不成文的家训家规,都促成了家风的形成,并一同构成了中华文明的家教文化。
C. 家训家规的功能往往远超对本家族的教育作用,因此能为社会一般家庭提供范本和楷模。
D. 以“治国”、“平天下”为前提的“齐家”理念使家训家规在内容方面更注重道德修身。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第二段从家规家训刊印流传情况及家规家训的简单区别等方面论述了二者相辅相成的关系。
B. 文章前两段对家规家训与家风之间关系的论述,表明了家风是不形诸文字的一种风尚与文化。
C. 文章论述了家训家规的内容、形成过程以及影响力,强调了家风的传承为什么受到重视。
D. 文章最后一段分析了家训家规的主题内容,证明了其出发点是维护家庭家族的和谐与发展。
3.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 “一家之语,可以共之天下”,表明一家一族的训规可以成为后世社会教育的普遍方案。
B. 《颜氏家训》制定家训的宗旨是“整齐门内,提撕子孙”,可见家庭是培养道德的首要场所。
C. 由“昔称幼学,早训家风”“自童子耳熟家训”可见古人把家风教育作为教育的初始阶段。
D. 家训家规重“齐家”“修身”,可见其是儒家代表的社会主流价值深入社会基层的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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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宋以后城市发展空前兴盛,但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和社会关系的快速变化,也带来激烈的社会竞争,导致居民贫富分化日趋严重,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有时影响到统治秩序的稳定。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不得不调整政策,结合城市社会的特点,探索有别于传统荒政的救助体制。
宋代城市官方救助体制是在北宋中后期逐渐建立起来的。嘉祐二年,宋仁宗下诏,今天下设置广惠仓,用以救助各地“在城老幼贫乏不能自存者”。这是宋廷首次颁布面向全国的城市救助政策,由此形成以广惠仓救助城市、常平仓救助乡村的格局。此后,宋廷又陆续颁布一系列救助政策和措施。及宋徽宗即位,进一步推进救助活动的制度化,形成了济、养、赈结合的较为全面和系统的城市救助体系。宋室南渡后,城市官方救助的主体由中央朝廷逐渐转向地方政府,各地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地开展救助活动。
与传统侧重对灾荒民众的临时性救助不同,围绕城市建立的官方救助以日常性的贫困救济和生活保障为重点,其救助对象涉及各种城市“贫民”和“穷民”。所谓“贫民”,包括资产微薄的坊郭下等主户和没有资产的客户等;所谓“穷民”,包括老幼孤寡、疾病残废、流浪乞丐等,需要依靠救助才能生存。前者重在对各类贫穷群体的日常救济,以帮助他们维持最基本的生活;后者是对诸如贫困士人、宗室、老人、寡妇等特定群体的优待抚恤,以帮助他们稳定生活。方式有无偿(免费发放钱米等)、有偿(平价或减价出售粮食等生活必需品)、收养(集中安置)、放免(减免税收和相关费用)、资助(针对特定情況的额外救助)等。
民间救助是宋代城市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随着市民阶层的发展壮大和市民社会意识的不断增强而兴起的。参与城市民间救助的涉及工商业者、官僚士人、佛道人员等众多社会群体。其中,官僚士人大多本着传統儒学所倡导的仁义思想和社会理想,将参与社会救助活动视为仁义的实践与推广。佛道人员均倡导善和救济思想,以此作为宗教修行的一种形式。事实上,当时官方创办的各种城市救助机构,有不少是交由佛道人员具体运作和管理的。相对而言,作为市民阶层主体的工商群体最值得关注。他们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各种社会救助,固然与传统施恩思想和官方政策鼓励有关,但更主要的是出于社会责任和义务意识。
城市民间救助主要有街区救助和同业救助两种类型。街区救助是在一定街区范围内的救助活动,其特点是救助对象的不确定性和救助活动的开放性。如北宋后期苏州城巨富朱冲常广施钱财以济街区贫疾之人。同业救助是同行业经营者之间的互助,属于有组织的救助活动。南宋人刘宰所说的建康府“行院”组织,便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
(摘编自陈国灿《宋代城市的社会救助》)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
A. 宋徽宗时,城市救助体系较全面,但宋室南渡后,国力疲弱,此方面再难有举措。
B. 对城市“穷民”的救助政策有很多种方式,但对“贫民”的救助方式却比较单一。
C. 传统救助与官方救助不仅救济的主要对象不同,救助工作的侧重点也不相同。
D. 官僚士人受儒家仁义思想的影响,自觉参与社会救助,是民间救助的倡导者。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 开头分析宋朝采取社会救助措施的原因,并点出这种救助有别于传统荒政的救助。
B. 文章在论述社会群体参与民间救助时,通过对比论证突出了佛道人员在其中的作用。
C. 文章主体部分从官方救助体制和民间救助体制两方面论证了宋代城市救助的情况。
D. 文中列举苏州城巨富和建康府“行院”组织的事例论述了城市民间救助有不同类型。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 宋代城市发展很快,但也引发了很多问题,导致宋代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来应对。
B. 宋仁宗采用设置广惠仓的方式救助城市市民,但对乡村百姓的救助却没有相应措施。
C. 工商群体参与救助主要是出于社会责任和义务意识,是城市救助体系中的一员。
D. 宋代城市民间救助的出现与市民阶层的发展壮大和市民社会意识的增强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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