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语文是我国最古老的教育课程,不提更远的传说,只凭史籍记载,周代的宫廷教育科目就有“礼、乐、射、御、书、数”六项,号称“六艺”。其中“书”是识字,属于语文;“数”的教科书《九章算术》一直与“小学”(文字、音韵、训诂学)同科,是用语文的方式编写的;“礼”“乐”要训练,但观念、规范写在经书上,也要阅读文本,理解文意,其实是高级语文。西周至今3000余年,不谓不早,这样一门古老的课程自然会有万变不离其宗的体式和特质。
当然,社会变,语文也在变。晚清洋务运动想用西方的学校教育突破封建教育体制,但他们使用的模式却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因为必须保存中国文化,洋务派们“变器不变道”。这种做法保存了传统,但也把封建糟粕带进来了。民国提倡大众教育,遵从西方模式,课程主流是新学内容,语文“道”的内容产生了新旧分歧,白话文和文言文之争慈之加剧。语文教学向大众化、现代化前进了一步,但传统精华渐渐失落,又加深了一层西化危机。1949年以后,古老的国学、西化的体制、欧美的教育理念,再加上学习苏联,古今、中外,东方、西方,感性、理性,观念和方法并不是以本国为中心的多方面优点的融合,而是多种并不兼容的杂糅相处,语文的特质未能凸显出来。
语文课程是基础教育的重中之重,但各行各业、各类人都不认为语文有自己的规律,人人都能对语文发表意见,于是语文时时要面对不同的认识、不同的经验、不同的要求、不同的解释。众说纷纭之下,语文变得无所适从。语法教条化、过度文学化、单纯工具化、知识碎片化等诸多语文教学问题,都是在没有弄清语文课程特质的情况下产生的。
当前,找回语文的专业性,把握语文的特质是最为重要的:每一门进入基础教育的课程都有它的专业特点。越是应用广泛、无处不在的学科,只要进入教育领域,就越应该把学科内涵、外延界定清楚,否则就无法实施教学,无法评价优劣,无法衡量成效。
语文是母语教育,语文应当有时代性。但更重要的是,语文一定不能丢掉民族性。母语教育工作者应该清楚我国语文有自身的传统和特点。西方语言学认为只有抽象的语言形式是科学的,而中国几千年的语文不仅仅是语言形式,而是带着思想、载负情感、富有文化、凝聚美感的话语和篇章,不能把这样的人文符号变成数理符号塞给学生。因而,完全模仿西方不适宜于语文,语文教育不能西化,不能把西化当作现代化。语文教育必须突出中国特色,越是突出中国特色的语文教育,才越可以立足世界。
(摘编自(王宁《语文核心素养与语文课程的特质》)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 我国语文教育历史悠久,追溯到有史籍记载的周代“六艺”,都属于语文课程的范畴。
B. 近代以来,语文经历了三次较大变革,尽管逐渐发展进步,但语文的特质却渐渐丧失。
C. 语文是各门学科的基础,但因为语文没有自己的规律,所以人人都能对语文发表意见。
D. 我国语文是人文符号,不完全符合西方语言学认为的科学标准,因而不适合照搬西方的教育形式。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开篇直接选取“六艺”为例,论证了语文教育具有的悠久历史及万变不离其宗的体式和特质。
B. 文章运用大量篇幅,详细介绍了各个时期语文教育的特点和演变轨迹。
C. 文章主要从“为什么”“怎么办”两个方面,论述了当前语文课程存在问题的原因及解决问题应当遵循的原则。
D. 文章逐层分析,结构清晰,论证严密,最后指出了改进语文教育必须保留其民族性。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洋务运动之所以“变器不变道“,是因为一方面想突破封建教育体制,另一方面又必须保存中国文化。
B. 语文要不断面对众说纷纭的要求和解释,变得无所适从,致使语文失去了它的特质。
C. 只有把语文学科的内涵和外延界定清楚,语文教育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
D. 如果想要搞好语文教育,就必须增强文化自信,突出中国特色。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语文是我国最古老的教育课程,不提更远的传说,只凭史籍记载,周代的宫廷教育科目就有“礼、乐、射、御、书、数”六项,号称“六艺”。其中“书”是识字,属于语文;“数”的教科书《九章算术》一直与“小学”(文字、音韵、训诂学)同科,是用语文的方式编写的;“礼”“乐”要训练,但观念、规范写在经书上,也要阅读文本,理解文意,其实是高级语文。西周至今3000余年,不谓不早,这样一门古老的课程自然会有万变不离其宗的体式和特质。
当然,社会变,语文也在变。晚清洋务运动想用西方的学校教育突破封建教育体制,但他们使用的模式却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因为必须保存中国文化,洋务派们“变器不变道”。这种做法保存了传统,但也把封建糟粕带进来了。民国提倡大众教育,遵从西方模式,课程主流是新学内容,语文“道”的内容产生了新旧分歧,白话文和文言文之争慈之加剧。语文教学向大众化、现代化前进了一步,但传统精华渐渐失落,又加深了一层西化危机。1949年以后,古老的国学、西化的体制、欧美的教育理念,再加上学习苏联,古今、中外,东方、西方,感性、理性,观念和方法并不是以本国为中心的多方面优点的融合,而是多种并不兼容的杂糅相处,语文的特质未能凸显出来。
语文课程是基础教育的重中之重,但各行各业、各类人都不认为语文有自己的规律,人人都能对语文发表意见,于是语文时时要面对不同的认识、不同的经验、不同的要求、不同的解释。众说纷纭之下,语文变得无所适从。语法教条化、过度文学化、单纯工具化、知识碎片化等诸多语文教学问题,都是在没有弄清语文课程特质的情况下产生的。
当前,找回语文的专业性,把握语文的特质是最为重要的:每一门进入基础教育的课程都有它的专业特点。越是应用广泛、无处不在的学科,只要进入教育领域,就越应该把学科内涵、外延界定清楚,否则就无法实施教学,无法评价优劣,无法衡量成效。
语文是母语教育,语文应当有时代性。但更重要的是,语文一定不能丢掉民族性。母语教育工作者应该清楚我国语文有自身的传统和特点。西方语言学认为只有抽象的语言形式是科学的,而中国几千年的语文不仅仅是语言形式,而是带着思想、载负情感、富有文化、凝聚美感的话语和篇章,不能把这样的人文符号变成数理符号塞给学生。因而,完全模仿西方不适宜于语文,语文教育不能西化,不能把西化当作现代化。语文教育必须突出中国特色,越是突出中国特色的语文教育,才越可以立足世界。
(摘编自(王宁《语文核心素养与语文课程的特质》)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 我国语文教育历史悠久,追溯到有史籍记载的周代“六艺”,都属于语文课程的范畴。
B. 近代以来,语文经历了三次较大变革,尽管逐渐发展进步,但语文的特质却渐渐丧失。
C. 语文是各门学科的基础,但因为语文没有自己的规律,所以人人都能对语文发表意见。
D. 我国语文是人文符号,不完全符合西方语言学认为的科学标准,因而不适合照搬西方的教育形式。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开篇直接选取“六艺”为例,论证了语文教育具有的悠久历史及万变不离其宗的体式和特质。
B. 文章运用大量篇幅,详细介绍了各个时期语文教育的特点和演变轨迹。
C. 文章主要从“为什么”“怎么办”两个方面,论述了当前语文课程存在问题的原因及解决问题应当遵循的原则。
D. 文章逐层分析,结构清晰,论证严密,最后指出了改进语文教育必须保留其民族性。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洋务运动之所以“变器不变道“,是因为一方面想突破封建教育体制,另一方面又必须保存中国文化。
B. 语文要不断面对众说纷纭的要求和解释,变得无所适从,致使语文失去了它的特质。
C. 只有把语文学科的内涵和外延界定清楚,语文教育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
D. 如果想要搞好语文教育,就必须增强文化自信,突出中国特色。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在下面一段文字横线处补写恰当的语句,使整段文字语意完整连贯,内容贴切,逻辑严密。每处不超过15个字。
________,不提更远的传说,只凭史籍记载,周代的宫廷教育科目有“礼、乐、射、御、书、数”六项——“书”是识字,当然属于语文;“数”的教科书《九章算术》一直与“小学”(文字、音韵、训诂学)同科,是用语文的方式编写的;“礼乐”,要训练,但观念、规范写在经书上,也要阅读文本,理解文意,其实也是高级语文。当时的宫廷教育分文武两科,______;但是,“射御”在“礼乐”的覆盖下,也是要阅读和理解文本的。所以,_______。西周至今3000余年,不可谓不早。中国古代社会制度都是帝制,虽然固化,但上古、中古到近古,内在的变化也很复杂。社会变,语文不能不变;但是,这样一门古老的课程,自然会有万变不离其宗的中国体式,保留着太多的传统,也形成了太多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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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
(1)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湾当局教育主管部门公布2010年高中语文课纲草案,文言文比率由45%调整到65%,选修科目增列“国学常识”。
(2)易中天、于丹等学者因在中央台“百家讲坛”节目将《三国演义》《论语》等经典篇目置于新时代的背景下进行解读而一炮走红。
(3)面对近年兴起的“国学热”,季羡林认为,现在的国学研究还很粗糙,范围还比较狭隘;纪宝成认为,今天重振国学,不是对传统国学的简单回归与重复,而是以现代的理念指导国学的研究与发展;也有专家学者指出,目前“国学热”里透着过度娱乐化、商业化的倾向,国学有被庸俗化的危险。
读完上述材料,你有怎样的感想?请你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议论文。要求:全面理解材料,所写内容必须与材料相关;文题自拟,立意自定;不得抄袭,不得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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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生肖
对于一种古老的民俗文化——十二生肖的起源,历代学者众说纷纭。有人认为生肖与地支同源,可以追溯到史前的传说时代。清代学者赵翼则认为生肖最早源于我国北方的游牧民族, 有的学者甚至持生肖外来说的观点,认为十二生肖是由古巴比伦传入中国的,持这种观点的 代表有郭沫若,认为生肖为中东地区居民模仿巴比伦黄道十二宫而制定,其传入中国的时间, 当在汉武帝通西域之时。以上观点见仁见智,作者不敢主观判断是非,但大量的文献资料证 明,生肖的确起源于中国,是华夏先民动物崇拜、图腾崇拜以及早期天文学的结晶。
关于十二生肖的记载,现有文献资料中,以《诗经》为最早。《诗经•小雅•吉日》里有:“吉日 庚午,即差我马”八个字,意思是庚午吉日时辰好,是跃马出猎的好日子,这是将午与马相对 应的例子。可见在春秋前后,地支与十二种动物的对应关系已经确立并流传。1975 年,在湖 北云梦县睡虎地十一号墓出土的竹简,进一步证明十二生肖在春秋前后已存在。出土竹简中 的《日书》中有一章标题为《盗者》,其内容为占卜盗者相貌特征,其中记载有:“子,鼠也,盗 者兑口希须;丑,牛也,盗者大鼻长颈;寅,虎也,盗者状希须,面有黑焉……”《日书》中所 记十二生肖大体近似于现在流行说法。据考证,1986 年甘肃天水放马滩墓下出土的竹简,记 载了与十二生肖的兽名、排序等文字,竹简葬于秦始皇三十年,因此十二生肖的产生至少可 以追溯到秦 以前的春秋时期。学者们认为,这是迄今为止,在我国发现的关于十二生肖的最 早而又较系统的记载。
和今天流行的十二生肖说法完全一致的是东汉王充的记载,王充《论衡•物势》中,十二生 肖动物谈到了十一种,唯独缺了辰龙。该书《言毒篇》说:“辰为龙,已为蛇。辰、已之位在东 南。”如此,十二生肖便齐了,且与现今流行的十二生肖配属完全相同,这的确算是古文献中 关于生肖的较早的最完备的记载。
到了南北朝,生肖已普遍使用,南朝《南齐书•五行志》中已经有具体的按人的出生年份称 属某种动物的记载。沈炯(南朝•陈)曾创作了一首十二属相诗,明显是按十二地支所配动物 的顺序写成的,说明当时十二生肖已为人们所熟悉。
依据生肖外来说的观点,生肖是汉代由中东传入中国,与佛教传入时间差不多,以上文 献已证明早在春秋时期我国便有有关生肖的记载(《日书》、《诗经》),说明生肖的产生以及生肖 与地支的相配是早在汉以前就产生了的,因此可以肯定生肖是产生于我国本土的一种古老文 化。
那么生肖的由来究竟是怎样的呢?部分学者认为生肖起源于原始时代的动物崇拜,中国 科技大学张秉伦先生便持这一观点。他认为在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认识自然能力极其有限 的情况下,对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动物(如马、羊、牛、鸡、犬等)产生一种依赖感,对 危害自身安全的动物(如虎、蛇等)产生一种恐惧感,对一些超过人类的动物器官功能(如 狗的嗅觉等)产生崇敬感,从而产生对动物崇拜。十二生肖便是人们在动物崇拜的原始信仰 影响下产生的用来纪年的兽历。
1.根据原文,下列材料能证明十二生肖起源于中国的一项是( )
A. 1975 年,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十一号墓出土的《日书》中有关于十二生肖的记载。
B. 东汉王充《论衡•物势》一书中对十二生肖的记载与现今流行的十二生肖配属完全相同。
C. 南朝《南齐书•五行志》中已经有具体的按人的出生年份称属某种动物的记载。
D. 南朝•陈•沈炯创作的十二属相诗,是按十二地支所配动物的顺序写的。
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 关于十二生肖的起源,学者们说法不一,作者虽然没有直接指出学者们的观点谁对谁错, 但从下文看,作者的观点还是明确的。
B. 据《诗经》和《日书》的记载,春秋战国时期十二生肖已经存在,而且与地支已经确立了对 应关系,而《日书》中的说法与现在流行的说法大致相似。
C. 持生肖外来说的郭沫若认为,生肖传入中国的时间,应在汉武帝通西域之时,与佛教传入 中国的时间一致。
D. 古人对动物产生的依赖感、恐惧感和动物某些器官功能的崇敬感,导致他们对动物产生崇 拜,这是十二生肖产生的心理基础。
3.根据原文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生肖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十二生肖的起源,对研究早期天文学和 民俗文化都有不可忽视的价值。
B. 从《诗经》的记载来看,当时人们把生肖和吉凶联系在了一起;从《日书》的记载来看,当 时人们用生肖来进行占卜活动。
C. 作者据现有文献资料推断,十二生肖至少产生于我国的春秋战国时期;那么,十二生肖也 可能产生得更早,只是现在还没有发现确切的证据。
D. 按照部分学者的观点,生肖起源于原始社会人们的动物崇拜,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进步, 随着人类对自然了解的不断深入,生肖将会淡出人们的生活。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目前,语文教学中的传统文化热正持续升温,我们欣喜地看到,( )。与此同时,我国几千年传统语文教育中—些符合汉语学习规律, 的方法与理论也被语文教育研究者重新擦亮,开启了现代语文教育的寻根之旅。事实上,在语文教育现代性 中,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传统一直在场。语文教育现代价值的诉求,或宣称“新”的东西,在语文教育传统中有很丰富的资源,只不过长期被 ,没有被挖掘罢了。
但是,我们必须客观地看到白话取代文言,成为现代书面语主流的历史必然,看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对语文教育的革命厥功至伟。它把语文教育从贵族化的死胡同推向了民间,从而使其走上了普及化、大众化的道路。我们学习和借鉴传统语文教育的精神,绝不能照搬与照抄,毕竟现代教育目的与传统教育目的早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教育的内容与方式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或者盲目复古都是行不通的。对传统语文教育知之愈全、愈深,才能用之愈当,我们要避免语文教育上的历史虚无主义,也要避免对传统语文教育的过度阐释或过度开发。
1.依次填入文中横线上的成语,全都恰当的一项是
A. 行之有效 建构 遮蔽 刻舟求剑
B. 立竿见影 建构 遮掩 扬汤止沸
C. 行之有效 建设 遮蔽 刻舟求剑
D. 立竿见影 建设 遮掩 扬汤止沸
2.下列在文中括号内补写的语句,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是文化传承的使命感使得不少语文教师致力于传统文化教学的研究与实践。
B. 传统文化教学的研究与实践是需要语文教师的文化传承的使命感的。
C. 不少语文教师以文化传承的使命感致力于传统文化教学的研究与实践。
D. 不少语文教师被传统文化教学的研究与实践激发了文化传承的使命感。
3.文中厕横线的句子有语病,下列修改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语文教育被它从贵族化的死胡同推向了民间,因而走上了普及化、大众化的道路。
B. 它把语文教育从贵族化的死胡同推向了民间,因而使其走上了大众化、普及化的道路。
C. 语文教育被它从贵族化的死胡同推向了民间,从而走上了大众化、普及化的道路。
D. 它把语文教育从贵族化的死胡同推向了民间,从而使其走上了普及化、大众化的道路。
高二语文选择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2014年高考课标全国Ⅱ卷】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加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湿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牟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科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担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炜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
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B. 《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
C. 《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
D. 《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 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B. 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
C. 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
D. 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并给予不同的处罚,可见唐代的法律条文已经较为详尽周密。
B. 宋代政府引入行会管理方法,既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对经营者进行登记,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
C. 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经过汉、唐的发展,到宋代形成了法制相对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D. 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唐宋法律对今人的启示。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
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B.《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
C.《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
D.《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B.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
C.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
D.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并给予不同的处罚,可见唐代的法律条文已经较为详尽周密。
B.宋代政府引入行会管理方法,既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对经营者进行登记,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
C.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经过汉、唐的发展,到宋代形成了法制相对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D.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唐宋法律对今人的启示。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科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担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炜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
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B.《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
C.《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
D.《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B.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
C.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
D.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并给予不同的处罚,可见唐代的法律条文已经较为详尽周密。
B.宋代政府引入行会管理方法,既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对经营者进行登记,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
C.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经过汉、唐的发展,到宋代形成了法制相对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D.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唐宋法律对今人的启示。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6分,每小题2分)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担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
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B.《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
C.《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
D.《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B.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
C.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
D.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并给予不同的处罚,可见唐代的法律条文已经较为详尽周密。
B.宋代政府引入行会管理方法,既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对经营者进行登记,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
C.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经过汉、唐的发展,到宋代形成了法制相对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D.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唐宋法律对今人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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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担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炜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
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B. 《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
C. 《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
D. 《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B. 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
C. 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
D. 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并给予不同的处罚,可见唐代的法律条文已经较为详尽周密。
B. 宋代政府引入行会管理方法,既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对经营者进行登记,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
C. 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经过汉、唐的发展,到宋代形成了法制相对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D. 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唐宋法律对今人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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