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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德法并举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阅读材料,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一中国青铜时代的法律,注重法以“刑”为核心的同时,“纳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大夫、士、庶民成一道德团体”,制度和礼皆是道德之器械。这种纳法律于道德的传统,流衍于后世。

——梁治平《中华文明读本·法律体系篇》

材料二《十二表法》将作为家庭首领的家父享有独特的巨大权力具体化并且细分化。其对家父唯一的明确限制是有一条“若家父出卖家子三次,家子即脱离家父”的规则。家父对隶属于他的后裔的财产和生命拥有绝对支配权。当家父欲行使对其后裔处以死刑的权力时,必须召集理事会进行听审,家父的行为要受到这个理事会裁决的约束。处在绝对家父权之下的家子,能够和家父一样自由地投票和担任执法官,公法与私法并不相矛盾。

——【英】H.F乔洛维茨巴里·尼古拉斯《罗马法研究历史导论》

(1)概括“中国青铜时代的法律”与古罗马《十二铜表法》的不同。

材料三政治意义上的“宪法”一词在英美两国含义迥然不同。于美国意味着某个特定时刻颁布的作为国家最高法律的成文法律文件,而对于英国人而言意味着其实际的社会政治秩序——经由数个世纪渐积而成的——从前代继承下来的且规范当下政府操作行为的法律、习惯和先例。

——【英】沃尔特·白芝浩《英国宪法》

(2)说出“宪法在英美两国迥然不同”的表现形式,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英国宪法特点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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