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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一: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1902年5月,清政府发布上谕:“现在通商交涉事宜繁多,著派沈家本、伍廷芳将一切现行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1907年朝廷成立修订法律馆,由沈家本、伍廷芳任修律大臣,并聘请日本法律专家冈田朝太郎、松冈义正帮助修律。在修律过程中,西方法律文献被纷纷翻译过来,成为拟定新法律的重要蓝本。并且清末修律大抵上按照西方法制的模式对中国传统法律体系进行结构性改造。到晚清政权垮台前,已经基本上移植了西方大陆法系的结构框架,形成了以《钦定宪法大纲》、《重大信条十九条》、《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钦定大清商律》以及刑事、民事诉讼律草案等为骨干的系统的成文法体系。

——摘编自朱勇《清末新政:一场真正的法律革命》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末修律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清末修律的影响。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简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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