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起筛选 ↑
试题详情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以上可决弹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须副署之。

——《中华民族临时约法》

本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应操之于联邦国会,国会包括参议院和公议院……(众议院议员人数及直接税额应按合众国所辖各州人口之多寡分配于各州,此项人口数目包括所有公民及五分之三非公民,并包括服役数年之人,但未被课税之印第安人不算。)行政权应操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联邦的司法权应操于最高法院及联邦国会得以随时规定并设立的各种低级法院。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两部宪法文件的不同点。

(2)概括实践结果的差异,并说明实践结果差异的原因。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困难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试题答案
试题解析
相关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