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者指出,战国时期,各国的政治变革围绕“国君通过对官员的任免和监督以加强权力的统一和集中”“以郡县制代替分封制来加强中央集权”“国君掌握兵权和军权以保障国君的权力和地位”等方面进行。这说明战国时期的政治变革
A. 使君主专制集权制度在全国建立起来
B. 以官僚政治取代了贵族政治体制
C. 为建立专制集权体制进行了多方准备
D. 导致贵族分封体制开始走向崩溃
高二历史单选题困难题
有学者指出,战国时期,各国的政治变革围绕“国君通过对官员的任免和监督以加强权力的统一和集中”“以郡县制代替分封制来加强中央集权”“国君掌握兵权和军权以保障国君的权力和地位”等方面进行。这说明战国时期的政治变革
A. 使君主专制集权制度在全国建立起来
B. 以官僚政治取代了贵族政治体制
C. 为建立专制集权体制进行了多方准备
D. 导致贵族分封体制开始走向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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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者指出,战国时期,各国的政治变革围绕“国君通过对官员的任免和监督以加强权力的统一和集中”“以郡县制代替分封制来加强中央集权”“国君掌握兵权和军权以保障国君的权力和地位”等方面进行。这说明战国时期的政治变革:
A. 为建立专制集权体制进行了多方准备
B. 以官僚政治取代了贵族政治体制
C. 使君主专制集权制度在全国建立起来
D. 导致贵族分封体制开始走向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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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在秦国建立县制( )
①以县制取代了封国制度 ②地方官员直接由国君任免 ③全国政治、经济、军事权力集中于国君一人 ④强化了中央集权
A. ①③④ B. ①②③④ C. ①②④ D. ①②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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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23分)
材料一 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萌芽阶段。这一时期,整个社会经历着巨大的变革。政治方面,各国普遍推行郡县制,郡县长官由国君任免,各国实行“见功而与赏,因能而受官”,一方面为监察制度的萌芽创造了条件,但另一方面变革也在政治上滋长了严重的不法行为和腐败现象,检举和纠察官僚腐败已十分迫切和必要。自春秋以来,人们已开始认识到“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彰)也”。墨子认为“上之为政,得下之情则治,不得下之情则乱”。法家则明确提出“以法治吏”,主张打破“刑不上大夫”的旧观念,实行不别亲疏、不殊贵贱的“事断于法”原则。诸子百家的治国治官理论,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地阐明了惩官治吏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摘编自曹春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述论》
材料二 中国几千年的监察制度史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值得借鉴的东西。 出巡官员具有很大的权威性。汉代刺史的秩位只有六百石,却能监察二千石的地方长官。他们代表皇帝行使监察权,能够“以小监大”“以卑督尊”。汉武帝时的刺史,每年8月下去巡察,年底结束,有4个月的工作时间。唐代监察御史出巡时间可达半年之久。明代巡按御史有大半年的时间在各自的巡视区工作。从发展的趋势看,愈到后来,出巡的时间愈长。长期流动,不长驻一地。无论是汉代,还是唐、明,巡视官员都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不是地方一级的行政机构。出巡官员职责明确,有较完备的监察法规。例如,汉代的《刺史六条问事》、隋代的《刺史巡察六条》,两个六条成为自汉以来历代刺史和中央派到地方进行巡察的监察官员必须遵循的原则。唐代《巡察六条》比汉六条、隋六条的范围还要广泛。明代则进一步完善了出巡法规,先后制定有《出巡相见礼仪》《奏请差点》《巡历事例》和御史回道考察法规,划定了监察范围。这些做法既是对出巡官员职责的明确,也是对出巡官员的约束。另外,职掌巡察的监察机构通常实行自上而下的垂直领导,只对皇帝一人负责,不受其他部门干扰,便于独立行使职权。
——摘编自《兰州学刊》2014.4
材料三 1809年,瑞典议会认为由司法总监对 行政官员进行的监察并没有充分保障公民的权利,需要建立一项独立于政府的、监察行政官员的制度。1918年,芬兰建立议会监察专员制度及司法监督制度。芬兰司法总监和议会督察员是芬兰政府机关中的最高监察官,他们根据宪法监督各机关及官员是否遵守法律、履行职责。这两种监察官一般由著名法学家担任,每年都要到全国各地巡视,倾听公民意见,接受和审理普通公民对官员和公务员的举报。
——摘编自王明高《国内外巡视监察制度之借鉴》
(1)根据材料一,概括战国时期监察制度萌芽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三,指出西方近现代巡视制度和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区别。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西方巡视制度产生的背景。
(3)分析上述廉政建设所反映的整体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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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20分)
材料一 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萌芽阶段。这一时期,整个社会经历着巨大的变革。政治方面,各国普遍推行郡县制,郡县长官由国君任免,各国实行“见功而与赏,因能而受官”,一方面为监察制度的萌芽创造了条件,但另一方面变革也在政治上滋长了严重的不法行为和腐败现象,检举和纠察官僚已十分迫切和必要。自春秋以来,人们已开始认识到“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彰)也。”墨子认为“上之为政,得下之情则治,不得下之情则乱。”法家则明确提出“以法治吏”,主张打破“刑不上大夫”的旧观念,实行不别亲疏、不殊贵贱的“事断于法”原则。诸子百家的治国治官理论,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地阐明了惩官治吏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摘编自曹春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述论》
材料二 清政府1908年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虽然它仍然规定“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但它首先要求“上自朝廷,下至臣庶,均守钦定宪法,以期永远率循,罔有逾越”;其次规定不经议院议决,君主就不能颁布法律,“已定之法律,非交议院协赞”,君主也无权“以命令更改废止”。这种一切权力都是法律监督对象的宪政观念的诞生、传播和逐步被接受是法律监督近代化的最大成就。
在传统的监督体制中,监察机构独立承担着整饬吏治的职责。近代逐步确立了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审计监督等各种法律监督于一体的综合监督体制和分权制衡的法律监督原则。随着报纸、电台等新式传媒工具的出现和“庶政公诸舆论”等立宪指导思想的公布,“庶人不议”的禁令解除了。几千年的封建文化专制出现了松动,人们第一次可以合法地指陈时政,议论国事。同时“党禁”的解除使得政党政治第一次登上了中国的历史舞台。这些新生事物为中国法律监督体制注入了新的活力。
——摘编自刘双舟《简析我国法律监督体制的近代化》
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战国时期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萌芽的背景。(6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近代中国监察制度的主要变化并分析原因。(10分)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监察制度建立和发展的积极作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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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萌芽阶段。这一时期,整个社会经历着巨大的变革。政治方面,各国普遍推行郡县制,郡县长官由国君任免,各国实行“见功而与赏,因能而受官”,一方面为监察制度的萌芽创造了条件,但另一方面变革也在政治上滋长了严重的不法行为和腐败现象,检举和纠察官僚腐败已十分迫切和必要。自春秋以来,人们已开始认识到“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彰)也”。墨子认为“上之为政,得下之情则治,不得下之情则乱”。法家则明确提出“以法治吏”,主张打破“刑不上大夫”的旧观念,实行不别亲疏、不殊贵贱的“事断于法”原则。诸子百家的治国治官理论,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地阐明了惩官治吏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摘编自曹春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述论》
材料二 中国几千年的监察制度史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值得借鉴的东西。 出巡官员具有很大的权威性。汉代刺史的秩位只有六百石,却能监察二千石的地方长官。他们代表皇帝行使监察权,能够“以小监大”“以卑督尊”。汉武帝时的刺史,每年8月下去巡察,年底结束,有4个月的工作时间。唐代监察御史出巡时间可达半年之久。明代巡按御史有大半年的时间在各自的巡视区工作。从发展的趋势看,愈到后来,出巡的时间愈长。长期流动,不长驻一地。无论是汉代,还是唐、明,巡视官员都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不是地方一级的行政机构。出巡官员职责明确,有较完备的监察法规。例如,汉代的《刺史六条问事》、隋代的《刺史巡察六条》,两个六条成为自汉以来历代刺史和中央派到地方进行巡察的监察官员必须遵循的原则。唐代《巡察六条》比汉六条、隋六条的范围还要广泛。明代则进一步完善了出巡法规,先后制定有《出巡相见礼仪》《奏请差点》《巡历事例》和御史回道考察法规,划定了监察范围。这些做法既是对出巡官员职责的明确,也是对出巡官员的约束。另外,职掌巡察的监察机构通常实行自上而下的垂直领导,只对皇帝一人负责,不受其他部门干扰,便于独立行使职权。
——摘编自《兰州学刊》2014.4
材料三 1809年,瑞典议会认为由司法总监对 行政官员进行的监察并没有充分保障公民的权利,需要建立一项独立于政府的、监察行政官员的制度。1918年,芬兰建立议会监察专员制度及司法监督制度。芬兰司法总监和议会督察员是芬兰政府机关中的最高监察官,他们根据宪法监督各机关及官员是否遵守法律、履行职责。这两种监察官一般由著名法学家担任,每年都要到全国各地巡视,倾听公民意见,接受和审理普通公民对官员和公务员的举报。
——摘编自王明高《国内外巡视监察制度之借鉴》
(1)根据材料一,概括战国时期监察制度萌芽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三,指出西方近现代巡视制度和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区别。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西方巡视制度产生的背景。
(3)分析上述廉政建设所反映的整体发展趋势。
高二历史连线题极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萌芽阶段。这一时期,整个社会经历着巨大的变革。政治方面,各国普遍推行郡县制,郡县长官由国君任免,各国实行“见功而与赏,因能而受官”,一方面为监察制度的萌芽创造了条件,但另一方面变革也在政治上滋长了严重的不法行为和腐败现象,检举和纠察官僚已十分迫切和必要。自春秋以来,人们已开始认识到“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彰)也。”墨子认为“上之为政,得下之情则治,不得下之情则乱。”法家则明确提出“以法治吏”,主张打破“刑不上大夫”的旧观念,实行不别亲疏、不殊贵贱的“事断于法”原则。诸子百家的治国治官理论,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地阐明了惩官治吏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摘编自曹春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述论》
材料二清政府1908年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虽然它仍然规定“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但它首先要求“上自朝廷,下至臣庶,均守钦定宪法,以期永远率循,罔有逾越”;其次规定不经议院议决,君主就不能颁布法律,“已定之法律,非交议院协赞”,君主也无权“以命令更改废止”。这种一切权力都是法律监督对象的宪政观念的诞生、传播和逐步被接受是法律监督近代化的最大成就。
在传统的监督体制中,监察机构独立承担着整饬吏治的职责。近代逐步确立了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审计监督等各种法律监督于一体的综合监督体制和分权制衡的法律监督原则。随着报纸、电台等新式传媒工具的出现和“庶政公诸舆论”等立宪指导思想的公布,“庶人不议”的禁令解除了。几千年的封建文化专制出现了松动,人们第一次可以合法地指陈时政,议论国事。同时“党禁”的解除使得政党政治第一次登上了中国的历史舞台。这些新生事物为中国法律监督体制注入了新的活力。
——摘编自刘双舟《简析我国法律监督体制的近代化》
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战国时期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萌芽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近代中国监察制度的主要变化并分析原因。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监察制度建立和发展的积极作用。
高二历史连线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中国古代中央政府注重对地方的管理。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周人以同姓兄弟或姻姓亲信所封的诸侯国已非过去承认的原有邦国,而是以武力为背景,在原有众多邦国的地域内人为“插队”进去,很像“掺沙子”。这是鉴于殷商孤立而亡的教训,属于周的创造封出去的邦国,仍是“有其土,田,人民”的地方实体,并实行贵族世袭统治,地方拥有实权。
——王家范《中国历史通论》
材料二:秦始皇全面推行郡县制,以郡统县,郡行政长官称守,掌一郡行政等事务,设郡尉负责军事。都下设县,县行政长官称县令。每年岁末,郡守派遣官吏赴京师上计(地方官吏于岁末年終将一年的政绩汇报给国君或上级官员),向中央呈交记录本郡情况的计簿。朝廷据此行赏罚。县则在都上计前,向郡守呈交县计簿。中央派监御史监察郡政,纠举弹劾有罪过的官吏。
——摘编自《简明中国历史读本》
材料三:西周的封建是层层分封,而汉代封建只有一层分封,诸侯王国以下依然是郡县制。所以《隋书·地理志》说;“汉高祖矫秦始皇之失策,封建王侯,并跨州连邑,有逾古典,而郡县之制,无改于秦。”这点也是不错的。
——摘编自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
完成下列要求:
(1)据材料一,指出西周分封制的创新之处。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分封制实施产生的影响。
(2)据材料二,概括秦朝中央政府通过郡县制来加强对地方控制的措施。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郡县制全面推行的条件。
(3)据材料三,分析汉初的分封与周代的不同。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汉代实行分封的后果及汉武帝采取的对策。
(4)综合材料二、三秦汉时期地方行政变革实践的效果,谈谈给你的启示。
高二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有学者指出:“西周之所以实行分封制,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决定的.为了巩固新建立的西周政权,不得不实行分封制……春秋战国时代的历史证明,西周那种宗法血缘与政治关系互补性的国家形态己失去了存在的根据,郡县制正是适应了历史发展的大趋势创造并选择的一种新的国家管理方法。”这说明
A.郡县制和分封制都具有存在的合理性
B.郡县制比分封制更具有优越性
C.宗法血缘建立起的政治联系很不稳定
D.生产力的发展导致了分封制的瓦解
高二历史选择题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下图是一张残缺的中国古代某时期的政治制度体系表。对这张体系表所反映的政治制度,理解正确的是( )
①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和分权制衡
②相权被分化,君权加强
③门下省官员和御史都有一定的监督权力
④符合近代的“分权制衡”理论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②④ D.②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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