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宋刑统》,它是宋初宋太祖鉴于五代法纪紊乱而命窦仪等人仿《唐律》而制定的。但在司法实践中,《宋刑统》越来越不能满足统治者的需要,也不能解决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所有问题,故在宋太祖时,就不断颁布敕令以满足新的需要。以后历朝历代均有大量的敕、令、格、式颁布。它和以往法律一样重视刑法和实体法,诉讼、民法的只占极少部分。随着租佃制的推行、商品经济的发展、人口迁移、田宅易主等民事关系的增多,有关调整这类关系的立法也相继出台,其中主要涉及到断案准则、诉讼程序和诉讼时效诸方面的规定
——摘编自《试论宋代法律制度的特点》
材料二11—16世纪罗马法复兴的过程既是古典罗马法现代化的过程,也是法律现代化的过程,更是现代法律制度与理念形成的过程。通过罗马法,大陆法系国家实现了法律制度的重溯和建构,实现了法律理念、法律精神、法律价值的转换和再生,实现了法律文化和法律实践的涵化和变革。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宋代法律制度的特点并分析其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1—16世纪“罗马法复兴”的条件。综合上述材料,谈谈法律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共同的历史价值。
高二历史材料分析题困难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宋刑统》,它是宋初宋太祖鉴于五代法纪紊乱而命窦仪等人仿《唐律》而制定的。但在司法实践中,《宋刑统》越来越不能满足统治者的需要,也不能解决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所有问题,故在宋太祖时,就不断颁布敕令以满足新的需要。以后历朝历代均有大量的敕、令、格、式颁布。它和以往法律一样重视刑法和实体法,诉讼、民法的只占极少部分。随着租佃制的推行、商品经济的发展、人口迁移、田宅易主等民事关系的增多,有关调整这类关系的立法也相继出台,其中主要涉及到断案准则、诉讼程序和诉讼时效诸方面的规定
——摘编自《试论宋代法律制度的特点》
材料二11—16世纪罗马法复兴的过程既是古典罗马法现代化的过程,也是法律现代化的过程,更是现代法律制度与理念形成的过程。通过罗马法,大陆法系国家实现了法律制度的重溯和建构,实现了法律理念、法律精神、法律价值的转换和再生,实现了法律文化和法律实践的涵化和变革。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宋代法律制度的特点并分析其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1—16世纪“罗马法复兴”的条件。综合上述材料,谈谈法律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共同的历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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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唐季五代以来,各路军阀自行募兵,“军旅之士,各知其将,而不识天子之惠。”北宋开国,宋太祖“选强壮卒,定为兵样,分送诸道。其后又以木梃为高下之等,给散诸州军,委长吏(指知州、通判)、都监等召募、教习,俟其精练,即送都下。”在平定江南过程中,宋太祖陆续释放各国军中被强征入伍的百姓,士兵入伍以本人“情愿”为原则。五代时因重金滥赏换取士兵效忠加速了募兵、养兵费用的无度飞涨,宋太祖则对士兵正当要求给予极大关注,并创立了廪禄制度,其中军俸根据资历和战功进行必要升降,如此在鼓舞士气的同时,又大大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为解决士兵出路,宋太祖还设置剩员制度。还规定,地方部队的精锐被抽调至京师充禁军,“老”、“病”及无家可归者归入剩员,主要从事官府、寺院、仓库等值班及洒扫杂务,其余既非“壮勇”,又不“老病”者则编入厢军。
——改编自范学辉《变法与变意:宋太祖募兵制度改革刍议》
(1)根据材料,概括宋太祖兵制改革的内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太祖兵制改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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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国际公约确认和保护的基本人权,也是联合国在刑事司法领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标准之一。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在西方古雅典共和与古罗马共和时期,无罪推定就已经萌发……在封建君主专制国家的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不供认,就要受到拷打。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就以有罪论处。针对封建刑事诉讼中的有罪推定,资产阶级在革命时期提出了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的原则与公民权利有着必然的联系。在理论上明确提出无罪推定理论的是近代资产阶级法学家意大利贝卡利亚……法国的《人权宣言》则将无罪推定上升为宪法原则。
二战后……无罪推定成为国际公认的刑事司法的最低限度标准规则。1948年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中规定:“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经获得辩护上所需的一切保证的公开审判而依法证实有罪之前,有权被视为无罪。”此后成为各种国际公约的主要内容。
材料二“文革”期间,华东政法学院黄道老师因宣扬过“无罪推定”被批斗……他的许多学生毕业后,在司法机关由于宣传或主张了无罪推定的观点,被打成“右派”……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7日通过了新的刑诉法,其中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样,无罪推定就获得了应有的法律地位。
——引自《法学》杂志1997年第7期
(1)根据材料一概括历史上在刑事诉讼中“罪行判定原则”发展历程中呈现出来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代无罪推定原则出现发展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评析“无罪推定原则”在20世纪90年代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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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两晋南北朝至隋唐五代,医学是在《内经》的理论基础上,进一步积累实践经验,而宋金时代的医学,则是在前一阶段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理论上的探讨与提高。这一时期多是由官府设立比较完善的医药卫生行政机构、管理机构、医学教育设施,并多次颁发药典。方书和本草医书在社会上大量涌现。还产生了一些杰出的医家和学派,金代有刘完素的河间派和张元素的补气派及张从政的攻下派,这些学派的理论主张和临床经验,对我国的医学有重要影响。这一时期在针灸科、儿科、妇科及法医学等方面均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
——摘编自史仲文《中国全史》
材料二 宋朝编辑出版了大量医药书籍,传播医药文化。仁宗时,两次集中校刊医书。
1026年编辑出版了王惟一的《铜人腧穴针灸图经》三卷,并在汴京刻石。978年,王怀隐主编《太平圣惠方》一百卷,按1792种症状,收集16834份处方,分1670门类编排,在992年和1088年先后出版。太宗雍熙年间,贾黄中等人编辑《神医普救方》达一千卷之多。徽宗时,曹孝忠主编《圣济总录》二百卷,收录药方二万多个,已雕板而不及付印,北宋亡。金军占领汴京时取走书板,后在金、元刊刻。
——摘编自范文澜《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宋金时期医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金时期医学发展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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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两晋南北如至隋唐五代,医学是在《内经》的理论基础上,进一步积累实践经验,而宋金时代的医学,则是在前一阶段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理论上的探讨与提高。这一时期多是由官府设立比较完善的医药卫生行政机构、管理机构、医学教育设施,并多次颁发药典。方书和本草医书在社会上大量涌现。还产生了一些杰出的医家和学派,金代有刘完素的河间派和张元素的补气派及张从政的攻下派,这些学派的理论主张和临床经验,对我国的医学有重要影响。这一时期在针灸科、儿科、妇科及法医学等方面均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
——摘编自史仲文《中国全史》
材料二
在黑死病肆虐时,大约有1/4到1/3的欧洲人口死于这场灾难,一些人由对宗教信仰的怀疑而发展为对社会不平等制度的痛恨和反抗,以及对自己人生的深入思考,15至17世纪,人们在抗击黑死病时所采取的一些卫生措施,在客观上促进了欧洲城市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西医逐渐发展起来。鸦片战争以后,西医大规模传入我国,中西医论争逐渐兴起,前期争医术为主,后期争医政(人员、经费、地位)为主。一些人士批评中医不清人体结构,管理松散,肯定西医考试录取医生,精于解剖。李鸿章认为中西医方法论不同,医药有别,希望“学者合中西之说而会其通”。19世纪末《中西医粹》、《中西骨骼辨正》、《中西汇参铜人图说》等著述相继刊出,1910年中西医学研究会成立,“以科学方法整理中国医药”。
——摘编自王旭东《世界瘟疫历史》、赵洪钧《近代中西医论争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宋金时期医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疾疫对近代西方社会的影响。
(3)结合上述材料和所学知识,评述中国近代“中西医论争”的现象。
高二历史非选择题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在汉初的几十年,虽然废除了秦王朝个别过于残忍的法律条文,但就司法体系和司法实践而言,几乎完全因袭秦王朝。当时以贾谊为代表的有识之士几乎一致建议汉王朝约法省刑以安定民心。董仲舒认为,要克服汉承秦制的弊病,不在于法律制度的小修小补,而关键在于改变汉王朝的指导思想,换言之,就是以《春秋》作为汉王朝最高法典,以《春秋》决狱,以《春秋》作为现实生活的价值取向。有一个案子是这样的: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而误伤乙。按当时法律,杀人者死,甲殴父当枭首。董仲舒认为按照春秋“原心”(根据动机)诛罪原则分析,甲的本意是保护自己父亲,既属于正当防卫,又本意不是为了伤害自己父亲,故只能属于误伤,而不能算犯罪。由于这种司法原则合乎以血缘、伦理、宗法、地缘关系为主要特征的中国传统社会需要,因而在当时和后世都有相当影响
——摘编自马勇《董仲舒传》
材料二西塞罗(公元前106年一前43年)是古罗马最有才华的政治家之一,他不仅当过执政官、元老院元老、总督,积极从事政治活动,而且也是当时最伟大的演说家、哲学家、散文家。他生活的时期,法学家所做的主要工作是解释市民法,回答市民法的问题,周旋于细枝未节当中。西塞罗则认为要从法律根源深处来解释法的问题。在他看来,自然法亦即正确的理性,才是真正的法律,是衡量一切是非的标准;上帝是自然法的制定、解释者和监护者;成文法必须符合自然法,否则就称不上是法律。自然法、理性和上帝是统一的,公正、善和成文法则是它的体现。所有的人在这种神圣的自然法面前都是平等的,但不是财产的均等,而是理性的共有
——摘编自西塞罗《论法律》
(1)结合材料一及所学知识,指出董仲舒与战国时期法家法制观的不同之处。
(2)根据材料一、二及所学知识,概括指出董仲舒、西塞罗关于法律认识的共同点。分别说明两人对法制建设产生的历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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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朝法律被称为“禹刑”,西周制定《吕刑》。秦朝制定《秦律》,这是一部十分严苛的法律,以“轻罪重刑”为指导思想,刑罚名目繁多,死刑多达十几种。唐朝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它集成了古代立法传统,将各种法规融为一炉,采取了刑事立法的形式,全部法律都围绕“罪”和“刑”分别加以规定解释,唐律规定了严惩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唐律还规定如果赃证已经明确,“理不可疑”,犯人即使不招,也可根据犯罪事实进行判决。《唐律疏议》成为以后历代刑律蓝本,也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
材料二 古希腊有多次著名立法活动,但大都限于城邦内部,从未出现过统一而体系化的法典。古希腊的法律中没有发达的专业术语,成文法对后世影响不大,但其关于城邦民主政制的立法,即对于国家政体的思考对以后欧洲国家的公法产生了较大影响。
——摘编自王加卫《古希腊与古罗马法律制度的差异及其成因》等
材料三 罗马法广泛借鉴外邦人法规,着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适应了帝国时期社会发展要求。在古罗马社会经常使用的“债权”“继承权”“契约”“借贷”“租赁”等法律术语,注重协调经济和社会关系,在今天仍被广泛使用。3世纪以后形成了著名的查士丁尼法典,内容包括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人与人关系、财产关系和诉讼等方面的规定,不同时期法学家对罗马法提出的各种学说和解释。它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19世纪以来,欧洲大多数国家皆以罗马法为法律基础制定本国法律制度。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法制的基本特点。
(2)阅读材料二和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比较古希腊法律与古罗马法律的不同。
(3)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古代中国与古代罗马帝国在公法与私法方面侧重点不同的原因。
高二历史材料分析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25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英国没有专门的和单一的反腐败机构。负责反腐败的机构分散于议会、司法部门、审计部门以及政府部门内部,从而形成了广泛的反腐败网络。……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定反腐法律的国家。……1889年,英国颁布了第一部反腐败法,即《公共机构腐败行为法》。
但同时,英国又有着一套比较完整、灵活的监察制度。……议会监察,是“民意代表机关”对政府施政、财政、人事等其他法定事项的监督检查,包括同意、纠正、纠举、弹劾、审计以及为完成这些任务所必需的质询、视察和调查、投不信任票等事前防止,事中纠正和中止,事后惩戒和救济等监控规程。……时至1967年,英国议会通过了《议会监察专员法例》,并正式成立了英国议会监察专员署。
——《英国监察制度:在漫长曲折的道路上逐步形成》
材料二 1927年至1949年,这一阶段对监督权利规定的宪法和宪法性文件涉及到《太原约法》、《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和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在监督官吏的机构设置上,有广州国民政府的监察院和惩吏院、南京国民政府的监察院、行政法院。其时,国家赔偿制度开始起步,地方自治、冤狱赔偿运动对人民监督权利起到了推动作用,但南京国民政府的以党治国、一党专政窒息了监督权利的发展空间。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制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等对人民的监督权利予以保障。革命根据地建立了保障人民行使监督权利的机构,如江西瑞金苏维埃政府的控告局、抗日民主政权建立的专门监督机构人民监察通讯员制度。
——于洪生《权力监督——中国政治体制运行的调控机制》
(1)根据材料一,分析英国近代监察制度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简要分析英国近代监察制度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相比的进步性。(12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近代国民政府与中共监督制度的异同。(13分)
高二历史综合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明初注重立法,明朝统治者在“明主治吏不治民”的统治思想下,为了防止官吏职务犯罪,统治者们在立法、司法、行政等各方面都作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明太祖时贪污腐败的官吏惩治格外的严厉,建国伊始就制定影响深远的《大明律》。
《大明律》雏形始于洪武元年,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明太祖开始效仿《唐律》进行多次修改,对体例、篇目不断修改完善,后于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颁行天下。
《大明律》改变了自唐以来的法律体系结构,便于诸司掌握和实施法律。《大明律》的内容共有460条,其中对于官吏犯罪的处罚规定较多,在量刑上大抵是罪轻者更为减轻,罪重者更为加重。《名例》一卷,分五刑、十恶、八议等,大部分的条款是对官吏履职情况的规定,特别是负责监督、裁判等重要职权的监临主守的失职犯罪行为制定了残酷刑罚;《吏律》二卷,由以侧重惩治官吏的职务犯罪行为的《职制律》和以侧重处罚官吏违反办事规程行为的《公式律》这两部分组成。前者主要指地主阶级内部的诉讼,后者主要指对谋反、大逆等民变的严厉措施。《大明律》重在整肃吏治,涉及官吏职务犯罪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吏律》和《刑律》,对官吏犯罪的处罚规定较之历朝更加明确具体和严厉。
——摘编自林颖瑜《明朝的廉政法制研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大明律》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初《大明律》的作用
高二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完成问题。
材料“禁兵把持于内,藩镇偃蹇(骄横)于外,唐朝的政局,终已不可收拾,遂分裂而为五代十国。”北宋初,宋太祖大力整顿兵制,加强中央兵权。宋朝兵之种类有四:曰禁军,是为中央军;曰厢军,是为地方兵;曰乡兵,系民兵,仅保卫本地方;曰番兵,则系异族团结为兵。“太祖将厢军之强者,悉升为禁军,其留为厢军者,不甚教阅,仅堪给役而已”,所以军队的重心,实在禁军。与之前府兵制相反,宋朝兵民分业,士兵全部招募,平民出饷以养兵,募兵专务训练战争之事。宋初,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殿前司分立,合称“三衙”,三衙分掌禁军,兼领厢军,“天下兵柄尽在焉”。但是,三衙却只管统制训练,不及其他;武官选授和军队的调发则由枢密院掌管;军队出征时又往往不用三衙将帅,而临时任命其他官员为统帅,事定以后,兵归三衙,将还本职。
——摘编自吕思勉《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概括北宋兵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北宋兵制改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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