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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1921年,孙中山发表演讲阐述五权宪法,说“五权宪法是兄弟所创造,古今中外各国从来没有的”。他认为传统西方资产阶级宪法在政府机关采取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三权分立的制度仍有流弊,因此认为应该再加入中国古代传统意义上的考试权与监察权。他说这是“破天荒的政体”。1947年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大致采取了这种政治体制。五权制学说的基础是孙中山的“权能区分”学说。即“人民有权,政府有能”。政权归于人民,但中国国情不便全面行使直接民权,应由国民大会代表人民行使政权。国民大会可以选举并罢免总统,对监察与考试两院院长行使同意权,另有修宪权。

(1)孙中山为什么称五权宪法为“破天荒的政体”?这一政体主要来源于哪些方面的实践经验?

(2)孙中山是如何分析“权能区分”学说的?如何评价孙中山的这一认识?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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