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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户籍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1951年7月16日,公安部公布《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户口管理条例,基本统一了全国城市的户口登记制度。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次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奠定了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的基本格局。1984年10月,《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颁布,户籍严控制度开始松动。通知规定,农民可以自理口粮进集镇落户,并同集镇居民一样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1985年7月,公安部颁布了《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决定对流动人口实行《暂住证》、《寄住证》制度,允许暂住人口在城镇居留,1998年8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当前户籍管理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主要规定: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志愿的政策;放宽解决夫妻分居问题的户口政策;投靠子女的老人可以在城市落户;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符合一定条件可以落户。户籍制度进一步松动。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宣告中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1)据材料和所学知识概括当代中国户籍改革的阶段。

(2)据材料和所学知识概括分析户籍改革变化的原因。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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