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可以对国会立法或政府行政行为是否违宪进行司法审查,从而对立法权、行政权形成制衡。
但这项重要权力并非宪法明文授予,而是最高法院在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后才真正取得。由此可见
A. 美国宪政体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B. 美囝宪法只具有名义上的权威
C. 美国三权分立开始于1803年 D. 最高法院实际上违反了美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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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可以对国会立法或政府行政行为是否违宪进行司法审查,从而对立法权、行政权形成制衡。
但这项重要权力并非宪法明文授予,而是最高法院在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后才真正取得。由此可见
A. 美国宪政体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B. 美囝宪法只具有名义上的权威
C. 美国三权分立开始于1803年 D. 最高法院实际上违反了美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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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3年,美国最高法院对“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作出判决:法院不能行使宪法没有授予的权力,国会通过的立法如果违背宪法则无效。该判例确立了最高法院有权审查国会立法或总统行政命令是否违宪的司法审查制度,从而使最高法院足以与国会或总统相制衡。据此,以下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A. 国会立法须经最高法院审查方能生效 B. 最高法院成为美国国家权力机构中心
C. 最高法院由此获得了宪法终极解释权 D. 三权分立与制约平衡的机制开始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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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审查权的原则,一个法律是否合乎宪法是由最高法院来作最终的裁决,而新政的政治理想没有得到最高法院的支持。从1935年开始,最高法院相继将《全国工业复兴法》《农业调整法》等宣布为违宪。”材料表明,美国
A. 司法权凌驾于行政权之上
B. 司法权和行政权间的冲突
C. 民主政治存在严重的缺陷
D. 分权与制衡机制遭到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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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特朗普上台后签署的“禁穆令”(暂停中东部分国家移民入境)被联邦法院裁定为违宪,予以终止。这反映出美国
A. 行政权力服从于司法权
B. 总统权力受到国会制约
C.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D. 联邦法院享有特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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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立法权由国会掌握,行政权归于总统,司法权属于联邦最高法院。这一规定( )
A.加强了中央权力,兼顾了地方分权 B.类似中国的剪刀石头布游戏规则
C.强化了总统权力,捉高了行政效率 D.其本质是‘主权在民,权力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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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立法权由国会掌握,行政权归于总统,司法权属于联邦最高法院。这一规定
A. 加强了中央权力,兼顾了地方分权
B. 类似中国的剪刀石头布游戏规则
C. 强化了总统权力,提高了行政效率
D. 其本质是“主权在民,权力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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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3年,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时作出判决:法院不能行使宪法没有授予的权力,国会通过的立法如果违背宪法则无效。从而确立了最高法院有权审查国会立法或总统行政命令是否违宪的司法审查制度。该制度的确立
A. 剥夺了国会的立法权限
B. 打破了权力的制衡机制
C. 保证了总统的依法行政
D. 维护了宪法的至上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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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国著名法学家波斯纳(1939—)的统计,美国联邦法院法官中,通常有90%来自执政党的委任。这种状况
A. 削弱了国会的立法权
B. 完善了权力制衡机制
C. 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D. 有利于维护宪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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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美国1787年宪法的规定中,不能反映权力制约和平衡的是( )
A.联邦法院有权审查行政或立法的行为
B.国会可以2/3的多数推翻总统对国会法案的否决
C. 众议院可对总统弹劾
D.国会可征税、征兵、调整国外贸易和州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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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787年宪法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部分,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掌握立法权。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军队总司令,掌握国家的行政大权;总统对宪法负责,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但国会复议时若以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即为有效;总统有权提名任命政府高级官员;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得到国会的批准方可生效。最高法院掌握司法权,对法律拥有最高司法解释权,经过审查可以宣布国会的立法违宪,可以宣布总统或政府行为违宪。三者独立平等,但互相制约,以防止专制的出现,这充分体现了三权分立原则。
根据现行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美国总统任期4年,可以连任一届。法律上说总统由选举人团于选举年12月“间接选举”产生,但选举人投票意向由选民事先决定,绝大多数州和首都实行“胜者全得”制度。
——摘编自人教版《历史必修一》等
材料二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审判机构,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的9名终身法官组成,其判例对全国有约束力,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权,即有权通过具体案例宣布联邦或各州的法律是否违宪。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只要忠于职守,可终身任职。终身制可以保证法官不受来自行政机构的压力,确保司法不偏不倚,当政府成为诉讼一方当事人时,法官也不用违背法律与良心作出有利于政府的裁决。
因为在该部门任职是终身的,所以必然很快消除对任命他们的权力的一切依赖思想。因此,虽然联邦最高法院法官是由参议院提名及同意,总统任命的,但一旦这些被提名人当上终身制的法官,他们就无需再服从其原先的政党、总统、参议院的意志来审判。
——摘编自庄崴《论美国宪法的特点》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总统与最高法院之间的关系,并予以说明。
(2)根据材料,指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与美国总统的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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