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787年宪法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部分,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掌握立法权。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军队总司令,掌握国家的行政大权;总统对宪法负责,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但国会复议时若以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即为有效;总统有权提名任命政府高级官员;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得到国会的批准方可生效。最高法院掌握司法权,对法律拥有最高司法解释权,经过审查可以宣布国会的立法违宪,可以宣布总统或政府行为违宪。三者独立平等,但互相制约,以防止专制的出现,这充分体现了三权分立原则。
根据现行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美国总统任期4年,可以连任一届。法律上说总统由选举人团于选举年12月“间接选举”产生,但选举人投票意向由选民事先决定,绝大多数州和首都实行“胜者全得”制度。
——摘编自人教版《历史必修一》等
材料二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审判机构,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的9名终身法官组成,其判例对全国有约束力,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权,即有权通过具体案例宣布联邦或各州的法律是否违宪。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只要忠于职守,可终身任职。终身制可以保证法官不受来自行政机构的压力,确保司法不偏不倚,当政府成为诉讼一方当事人时,法官也不用违背法律与良心作出有利于政府的裁决。
因为在该部门任职是终身的,所以必然很快消除对任命他们的权力的一切依赖思想。因此,虽然联邦最高法院法官是由参议院提名及同意,总统任命的,但一旦这些被提名人当上终身制的法官,他们就无需再服从其原先的政党、总统、参议院的意志来审判。
——摘编自庄崴《论美国宪法的特点》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总统与最高法院之间的关系,并予以说明。
(2)根据材料,指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与美国总统的不同之处。
高三历史综合题极难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787年宪法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部分,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掌握立法权。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军队总司令,掌握国家的行政大权;总统对宪法负责,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但国会复议时若以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即为有效;总统有权提名任命政府高级官员;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得到国会的批准方可生效。最高法院掌握司法权,对法律拥有最高司法解释权,经过审查可以宣布国会的立法违宪,可以宣布总统或政府行为违宪。三者独立平等,但互相制约,以防止专制的出现,这充分体现了三权分立原则。
根据现行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美国总统任期4年,可以连任一届。法律上说总统由选举人团于选举年12月“间接选举”产生,但选举人投票意向由选民事先决定,绝大多数州和首都实行“胜者全得”制度。
——摘编自人教版《历史必修一》等
材料二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审判机构,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的9名终身法官组成,其判例对全国有约束力,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权,即有权通过具体案例宣布联邦或各州的法律是否违宪。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只要忠于职守,可终身任职。终身制可以保证法官不受来自行政机构的压力,确保司法不偏不倚,当政府成为诉讼一方当事人时,法官也不用违背法律与良心作出有利于政府的裁决。
因为在该部门任职是终身的,所以必然很快消除对任命他们的权力的一切依赖思想。因此,虽然联邦最高法院法官是由参议院提名及同意,总统任命的,但一旦这些被提名人当上终身制的法官,他们就无需再服从其原先的政党、总统、参议院的意志来审判。
——摘编自庄崴《论美国宪法的特点》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总统与最高法院之间的关系,并予以说明。
(2)根据材料,指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与美国总统的不同之处。
高三历史综合题极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美国1787年宪法条文:
第一条第一款本宪法所制定的立法权,均属合众国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
第七款……经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法案,在正式成为法律之前,须呈送合众国总统;总统如批准,便须签署,如不批准……进行复议。
第二条第一款行政权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
第三条第一款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
材料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
(1)上述材料体现了哪些政治思想原则?
(2)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美国1787年宪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两国产生不同效果的原因。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美国《邦联条例》和1787年宪法内容比较表
《邦联条例》 | 1787年宪法 | |
立法机构组织 | 一院制国会 | 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国会 |
立法机构成员的构成与产生 | 每邦在国会的代表2~7人;各邦立法机构按年度指派代表。 | 每州2名参议员,由各州州议会选举产生;各州选民选举产生的众议员组成众议院。 |
行政首脑 | 无 | 合众国总统 |
征税权以及征税方式 | 诸邦有征收税金,向其他邦征收关税的权力。 | 国会有权规定并征收税金、关税、输入税和货物税;征税法案应首先在众议院提出。 |
批准生效 | 交给诸邦的立法机构审议,如果同意,授权他们在国会的代表批准。 | 经9个州制宪会议批准,即足以使本宪法在各批准州成立。 |
——摘编自(美)米尔奇斯等《美国总统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与邦联制相比联邦制有何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确立联邦制的意义。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本宪法所授予之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合众国国会……众议院以各州人民每二年所选举之议员组成之……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大总统。大总统之任期为四年,同任副总统之任期亦然,大总统与副总统,应依照下列手续选举之……”
材料二 宪法规定立法权归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两院制议会。总统任期7 年,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议会采取两院制,参议院通过间接选举产生,有权否决众议院通过的法律。
材料三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材料四 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第15条:“由皇帝任命帝国宰相。第18 条:(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
(1)上述四段材料分别出自哪些政治文献?
(2)以上材料反映了资本主义国家代议制的哪两种基本类型?
(3)材料三和材料四对君主和议会的关系的规定有什么不同?
(4)根据上述材料归纳,资产阶级代议制具有哪些共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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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法国1875年宪法的主要规定: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众议院用普选的方式选出(妇女、军人无投票权)。
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共和国总统由参众两院联合组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任期七年,可连选连任。总统是国家元首、军队最高统帅。总统与参众两院议员有创议法律之权。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可解散尚未届满的众议院。内阁部长由总统任命。总统的命令须经各部部长副署。总统和内阁部长共同向议会负责。
材料二:1871年颁布的德意志帝国宪法的主要规定:
帝国元首是“德意志皇帝”。皇帝有权任命帝国首相和帝国官员;有权召集和解散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有权签署和公布帝国法律并监督法律的实施;帝国军队由皇帝统帅,军官均由皇帝任命。首相主持帝国政府,只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是立法机构,行使立法权。联邦议会由加入帝国的各邦代表组成。帝国国会由选举产生,但它不能组成代议制政府,不能通过任何一项对政府不利的法案,对政府没有任何监督权,惟一对政府起压力作用的就是批准预算。
(1)结合材料,概括指出法国1875年宪法和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异同点。(14分)
(2)结合法德两国的历史发展进程,分析产生这些差异的原因。(10分)
(3)这两部宪法对法国和德国各有何影响?(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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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美国1787年宪法的规定中,不能反映权力制约和平衡的是( )
A.联邦法院有权审查行政或立法的行为
B.国会可以2/3的多数推翻总统对国会法案的否决
C. 众议院可对总统弹劾
D.国会可征税、征兵、调整国外贸易和州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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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立法权由国会掌握,行政权归于总统,司法权属于联邦最高法院。这一规定( )
A.加强了中央权力,兼顾了地方分权 B.类似中国的剪刀石头布游戏规则
C.强化了总统权力,捉高了行政效率 D.其本质是‘主权在民,权力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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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立法权由国会掌握,行政权归于总统,司法权属于联邦最高法院。这一规定
A. 加强了中央权力,兼顾了地方分权
B. 类似中国的剪刀石头布游戏规则
C. 强化了总统权力,提高了行政效率
D. 其本质是“主权在民,权力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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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美国联邦政府 | |||
国会(立法权) | 总统(行政权) | 最高法院(司法权) | |
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每州两名。 | 众议员由各州按人口比例选出。 | 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 | 总统任命联邦法官。 |
国会可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否决的法律。总统任命的司法法官必须经参议院确认。国会可依法弹劾总统。 | 总统无权解散国会, 但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 | 最高法院可宣布总统法令违宪。最高法院可宣布法律不合宪法。 | |
——据《1787年宪法》
材料二
“而这个政府则应当按工人代表苏维埃的方式组织起来”。
“苏维埃不仅把立法权和对执行法律的监督权集中在自己的手里,而且通过苏维埃全体委员把直接执行法律的职能集中在自己的手里,以便逐步过渡到全体劳动居民人人履行立法和管理国家的职能。”
——摘自《列宁选集》
材料三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摘自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根据材料一说明美国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的基本特征。(6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苏维埃俄国政体的特点。(4分)
(3)根据材料三归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色。(6分)
(4)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代议制民主对政治文明发展历程所起的进步作用(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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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分)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美国联邦政府 | |||
国会(立法权) | 总统(行政权) | 最高法院(司法权) | |
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每州两名。 | 众议员由各州按人口比例选出。 | 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 | 总统任命联邦法官。 |
国会可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否决的法律。总统任命的司法法官必须经参议院确认。国会可依法弹劾总统。 | 总统无权解散国会, 但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 | 最高法院可宣布总统法令违宪。最高法院可宣布法律不合宪法。 | |
——据《1787年宪法》
材料二
“而这个政府则应当按工人代表苏维埃的方式组织起来”。
“苏维埃不仅把立法权和对执行法律的监督权集中在自己的手里,而且通过苏维埃全体委员把直接执行法律的职能集中在自己的手里,以便逐步过渡到全体劳动居民人人履行立法和管理国家的职能。”
——摘自《列宁选集》
材料三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摘自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根据材料一说明美国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的基本特征。(6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苏维埃俄国政体的特点。(4分)
(3)根据材料三归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色。(6分)
(4)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代议制民主对政治文明发展历程所起的进步作用(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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