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分)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美国联邦政府 | |||
国会(立法权) | 总统(行政权) | 最高法院(司法权) | |
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每州两名。 | 众议员由各州按人口比例选出。 | 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 | 总统任命联邦法官。 |
国会可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否决的法律。总统任命的司法法官必须经参议院确认。国会可依法弹劾总统。 | 总统无权解散国会, 但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 | 最高法院可宣布总统法令违宪。最高法院可宣布法律不合宪法。 | |
——据《1787年宪法》
材料二
“而这个政府则应当按工人代表苏维埃的方式组织起来”。
“苏维埃不仅把立法权和对执行法律的监督权集中在自己的手里,而且通过苏维埃全体委员把直接执行法律的职能集中在自己的手里,以便逐步过渡到全体劳动居民人人履行立法和管理国家的职能。”
——摘自《列宁选集》
材料三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摘自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根据材料一说明美国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的基本特征。(6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苏维埃俄国政体的特点。(4分)
(3)根据材料三归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色。(6分)
(4)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代议制民主对政治文明发展历程所起的进步作用(7分)
高三历史综合题困难题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美国联邦政府 | |||
国会(立法权) | 总统(行政权) | 最高法院(司法权) | |
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每州两名。 | 众议员由各州按人口比例选出。 | 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 | 总统任命联邦法官。 |
国会可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否决的法律。总统任命的司法法官必须经参议院确认。国会可依法弹劾总统。 | 总统无权解散国会, 但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 | 最高法院可宣布总统法令违宪。最高法院可宣布法律不合宪法。 | |
——据《1787年宪法》
材料二
“而这个政府则应当按工人代表苏维埃的方式组织起来”。
“苏维埃不仅把立法权和对执行法律的监督权集中在自己的手里,而且通过苏维埃全体委员把直接执行法律的职能集中在自己的手里,以便逐步过渡到全体劳动居民人人履行立法和管理国家的职能。”
——摘自《列宁选集》
材料三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摘自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根据材料一说明美国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的基本特征。(6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苏维埃俄国政体的特点。(4分)
(3)根据材料三归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色。(6分)
(4)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代议制民主对政治文明发展历程所起的进步作用(7分)
高三历史综合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23分)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美国联邦政府 | |||
国会(立法权) | 总统(行政权) | 最高法院(司法权) | |
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每州两名。 | 众议员由各州按人口比例选出。 | 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 | 总统任命联邦法官。 |
国会可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否决的法律。总统任命的司法法官必须经参议院确认。国会可依法弹劾总统。 | 总统无权解散国会, 但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 | 最高法院可宣布总统法令违宪。最高法院可宣布法律不合宪法。 | |
——据《1787年宪法》
材料二
“而这个政府则应当按工人代表苏维埃的方式组织起来”。
“苏维埃不仅把立法权和对执行法律的监督权集中在自己的手里,而且通过苏维埃全体委员把直接执行法律的职能集中在自己的手里,以便逐步过渡到全体劳动居民人人履行立法和管理国家的职能。”
——摘自《列宁选集》
材料三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摘自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根据材料一说明美国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的基本特征。(6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苏维埃俄国政体的特点。(4分)
(3)根据材料三归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色。(6分)
(4)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代议制民主对政治文明发展历程所起的进步作用(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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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分)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1)指出图示材料的主要历史意义。(2分)
材料二
美国联邦政府 | |||
国会(立法权) | 总统(行政权) | 最高法院(司法权) | |
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每州两名。 | 众议员由各州按人口比例选出。 | 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 | 总统任命联邦法官。 |
国会可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否决的法律。总统任命的司法法官必需经参议院确认。国会可依法弹劾总统。 | 总统无权解散国会, 但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 | 最高法院可宣布总统法令违宪。最高法院可宣布法律不合宪法。 | |
——《1787年宪法》
(2)依据材料二概括美国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的基本特征。(4分)
材料三
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国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国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总统代表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统帅全国海陆军,任命文武官员,其中国务员及外交使节的任命、宣战媾和缔约、宣告大赦等须经参议院同意。辅佐总统的国务员包括国务总理及各部部长,由总统任命但对参议院负责,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须经其副署方能生效。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3)根据材料二、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两者的主要不同点。(6分)
(4)综合上述材料,概括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趋势(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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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第一条,立法权属于国会,国会是最高立法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两院组成,第二条,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同时又是陆、海、空总司令,执掌最高军事指挥权。总统经参议院同意,有任命高级官吏包括国务卿、大使、公使、领事、最高法院法官;经参议院同意,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第三条,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最高法官由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如无失职行为,得终身任职。
——摘编自1787年联邦宪法
材料二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三以上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二以上者为当选。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摘编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787年联邦宪法规定的美国政体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的中华民国政体的相同之处,并说明不同之处及其产生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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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787年宪法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部分,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掌握立法权。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军队总司令,掌握国家的行政大权;总统对宪法负责,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但国会复议时若以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即为有效;总统有权提名任命政府高级官员;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得到国会的批准方可生效。最高法院掌握司法权,对法律拥有最高司法解释权,经过审查可以宣布国会的立法违宪,可以宣布总统或政府行为违宪。三者独立平等,但互相制约,以防止专制的出现,这充分体现了三权分立原则。
根据现行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美国总统任期4年,可以连任一届。法律上说总统由选举人团于选举年12月“间接选举”产生,但选举人投票意向由选民事先决定,绝大多数州和首都实行“胜者全得”制度。
——摘编自人教版《历史必修一》等
材料二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审判机构,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的9名终身法官组成,其判例对全国有约束力,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权,即有权通过具体案例宣布联邦或各州的法律是否违宪。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只要忠于职守,可终身任职。终身制可以保证法官不受来自行政机构的压力,确保司法不偏不倚,当政府成为诉讼一方当事人时,法官也不用违背法律与良心作出有利于政府的裁决。
因为在该部门任职是终身的,所以必然很快消除对任命他们的权力的一切依赖思想。因此,虽然联邦最高法院法官是由参议院提名及同意,总统任命的,但一旦这些被提名人当上终身制的法官,他们就无需再服从其原先的政党、总统、参议院的意志来审判。
——摘编自庄崴《论美国宪法的特点》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总统与最高法院之间的关系,并予以说明。
(2)根据材料,指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与美国总统的不同之处。
高三历史综合题极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28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秦朝和古代雅典政治制度结构示意图
材料二 近代英国和美国政体结构示意图
材料三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立法权属于参议院,行政权属于总统和内阁,司法权属于法院,国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拥有选举被选举、请愿、诉讼等权利……资产阶级的财产所有权、经营权受到临时政府保护。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西两种政权结构模式的差异(4分),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你认为这两种政治制度各有何利弊?(8分)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英美两国国家元首与议会的关系。(4分)
(3)材料三中体现了什么原则?(4分)结合所学,简述其中国法制史上意义(4分)
(4)从中外政治体制的变化中,谈谈你对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认识。(4分)
高三历史综合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本宪法所授予之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合众国国会……众议院以各州人民每二年所选举之议员组成之……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大总统。大总统之任期为四年,同任副总统之任期亦然,大总统与副总统,应依照下列手续选举之……”
材料二 宪法规定立法权归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两院制议会。总统任期7 年,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议会采取两院制,参议院通过间接选举产生,有权否决众议院通过的法律。
材料三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材料四 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第15条:“由皇帝任命帝国宰相。第18 条:(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
(1)上述四段材料分别出自哪些政治文献?
(2)以上材料反映了资本主义国家代议制的哪两种基本类型?
(3)材料三和材料四对君主和议会的关系的规定有什么不同?
(4)根据上述材料归纳,资产阶级代议制具有哪些共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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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本宪法所授予之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合众国国会……众议院以各州人民每二年所选举之议员组成之……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大总统。大总统之任期为四年,同任副总统之任期亦然,大总统与副总统,应依照下列手续选举之……”
材料二:宪法规定立法权归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两院制议会。总统任期7年,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议会采取两院制,参议院通过间接选举产生,有权否决众议院通过的法律。
材料三:“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材料四: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第15条:“由皇帝任命帝国宰相。第18条:(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
请回答:
(1)上述四段材料分别出自欧美国家的什么政治文献?
(2)以上材料反映了资本主义国家代议制的哪两种基本类型?
(3)对君主和议会的关系,材料3和材料4的规定有什么不同?
(4)根据上述材料归纳,就大多数国家而言,资产阶级代议制具有哪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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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分)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合众国的立法权,属合众国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经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法案,在正式成为法律之前,须呈递合众国总统,由总统审批。倘若……该议院的议员以三分之二仍然通过法案,该法案成为法律。
行政权力赋予总统,总统任期四年……总统有权缔结和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同意,并须出席的参议员中三分之二的人赞成,他有权提名,并于取得参议院的同意后,任命大使、最高法院的法官。
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如果尽忠职守,应继续任职。
任何一州,未经国会同意,不得对进口货或出口货征收任何税款,但为执行本州检查法所绝对必需者除外。任何一州对进口货或出口货所征全部税款的纯收益供合众国国库使用;所有这类法律得由国会加以修正和控制。
材料二 是否确立和实行宪政,是区别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政治尺度。所谓宪政指的是政府的权力受到宪法的制约,只能依据宪法的条款来进行统治。它意味着一种有限政府,即政府只能拥有和行驶人民同意授予它的权力并只能为了人民同意的目的去施政。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现代意义上的宪政体制的国家。美国人在继承前人的政治思想和英国的政治体制的基础之上,提出了独具特色的宪政思想,建立起全新的宪政体制……有学者把联邦与各州之间的分权称为“纵向分权”或“垂直分权”,以区别于政府内部立法、行政与司法部门之间的“横向分权”或“水平分权”。
——钱承旦主编《世界现代化历程·北美卷》
(1)根据材料一指出该宪法文件的名称。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制定的历史背景。(5分)
(2)根据材料二归纳美国宪政特点。(3分)
(3)根据上述材料,谈谈你对美国宪政的认识。(5分)
高三历史综合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列材料:(20分)
材料一 “本宪法所授予之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合众国国会……众议院以各州人民每二年所选举之议员组织之……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大总统。大总统之任期为四年。同任副总统之任期亦然。大总统与副总统,应依照下列手续选举之……”
材料二 宪法规定立法权归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两院制议会。总统任期7年,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议会采取两院制.参议院通过间接选举产生,有权否决众议院通过的法律。
材料三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议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材料四 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第15条:“由皇帝任命帝国首相。”第18条:“(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
请回答:
(1)上述四则材料分别出自欧美国家的什么政治文献?(8分)
(2)以上材料反映了资本主义国家代议制的哪两种基本类型?(4分)
(3)对君主和议会的关系,材料三和材料四的规定有什么不同?(4分)
(4)根据上述材料归纳,就大多数国家而言,资产阶级代议制具有哪些特征?(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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