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中国古代法制以“礼法合一”为主要特征。礼教所倡导的价值观在法的规范中得到体现,那么“依法断案”也是“合礼裁判”。但是由于法律的不可全述和社会行为的复杂,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遇到违法而合礼教或不违法而违背礼教的行为,可以归结为“法外之情”和“法外之非”。“八议”制度是中国古代法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所谓“八议”,是指亲(皇亲国戚)、故(皇帝的故旧)、贤(依封建标准德高望重的人)、能(统治才能出众的人)、功(对封建国家有大功勋者)、贵(上层贵族官僚)、勤(为国家服务勤劳有重大贡献的人)、宾(前朝的贵族及其后代)。这八种人犯罪,不按法定的程序和刑罚审判,司法机关不得自行处理,要采取“请议”的特殊诉讼程序,即先交大臣会“议”,议其罪行,然后再奏请皇帝进行最终的裁决。这八种人经“请议”特别程序后,往往享有减免刑罚的优待。古代的诉讼虽然也收集使用物证人证,并比较重视勘验现场,但更重视口供,以口供作为定案的主要根据。在通常情况下,没有认罪的口供是不能定案的,这种对口供的重视就必然导致了刑讯逼供。……在中央,秦汉的廷尉、唐宋明清的刑部,一般都要受制于丞相、内阁等中央行政中枢;在地方,商周时地方司法权由诸侯掌握,秦以后由郡守、县令等各级地方行政机关掌握。
——王继尧《论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演变及特点》
材料二:1840年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借口中国的司法制度过于野蛮残酷,不能适用于西方人,因此强迫清政府承认外国的领事裁判权。1906年秋清廷设立专门司职审判的大理院,从机构设立上启动了行政、司法分立的进程,如果说这一改革还只是对传统体制稍加变动的话,那么在地方各级,从袁世凯在天津府地方试办新式审判厅开始,到京师地方、东三省及江苏等地试办各级审判厅,以及后来各省城、商埠各级审判厅等各级新式审判机构的设立,无疑是对传统体制的重大突破。从其人员任用上看,传统体制中,各级行政官即是审判官,审判所需的法学专门知识主要是靠其司法审判的辅佐人员,而新式审判机构的审判官员,既需要较长时期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拔合格,并经过一定时期的试用后,才能正式成为其一员。袁世凯在天津试办新式审判厅时,“经试办数月,积牍一空,民间称便”,甚至开厅以后,洋商因为该厅审判公正,“亦有不先赴该国领事投禀而径赴该厅起诉者”。清末政府通过《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以及其后几部法律,第一次在中国历史上规定了辩护和律师制度。被告人有权对自己所受到的控诉进行辩护,并随时可以自己选任或由法定代理人为其选任辩护人。
——春杨《论清末中国司法体制的转型及其历史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我国古代司法审判制度的特点。(10分)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指出晚清司法审判制度的主要变化及启示。(15分)
高三历史综合题困难题
(25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中国古代法制以“礼法合一”为主要特征。礼教所倡导的价值观在法的规范中得到体现,那么“依法断案”也是“合礼裁判”。但是由于法律的不可全述和社会行为的复杂,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遇到违法而合礼教或不违法而违背礼教的行为,可以归结为“法外之情”和“法外之非”。“八议”制度是中国古代法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所谓“八议”,是指亲(皇亲国戚)、故(皇帝的故旧)、贤(依封建标准德高望重的人)、能(统治才能出众的人)、功(对封建国家有大功勋者)、贵(上层贵族官僚)、勤(为国家服务勤劳有重大贡献的人)、宾(前朝的贵族及其后代)。这八种人犯罪,不按法定的程序和刑罚审判,司法机关不得自行处理,要采取“请议”的特殊诉讼程序,即先交大臣会“议”,议其罪行,然后再奏请皇帝进行最终的裁决。这八种人经“请议”特别程序后,往往享有减免刑罚的优待。古代的诉讼虽然也收集使用物证人证,并比较重视勘验现场,但更重视口供,以口供作为定案的主要根据。在通常情况下,没有认罪的口供是不能定案的,这种对口供的重视就必然导致了刑讯逼供。……在中央,秦汉的廷尉、唐宋明清的刑部,一般都要受制于丞相、内阁等中央行政中枢;在地方,商周时地方司法权由诸侯掌握,秦以后由郡守、县令等各级地方行政机关掌握。
——王继尧《论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演变及特点》
材料二:1840年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借口中国的司法制度过于野蛮残酷,不能适用于西方人,因此强迫清政府承认外国的领事裁判权。1906年秋清廷设立专门司职审判的大理院,从机构设立上启动了行政、司法分立的进程,如果说这一改革还只是对传统体制稍加变动的话,那么在地方各级,从袁世凯在天津府地方试办新式审判厅开始,到京师地方、东三省及江苏等地试办各级审判厅,以及后来各省城、商埠各级审判厅等各级新式审判机构的设立,无疑是对传统体制的重大突破。从其人员任用上看,传统体制中,各级行政官即是审判官,审判所需的法学专门知识主要是靠其司法审判的辅佐人员,而新式审判机构的审判官员,既需要较长时期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拔合格,并经过一定时期的试用后,才能正式成为其一员。袁世凯在天津试办新式审判厅时,“经试办数月,积牍一空,民间称便”,甚至开厅以后,洋商因为该厅审判公正,“亦有不先赴该国领事投禀而径赴该厅起诉者”。清末政府通过《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以及其后几部法律,第一次在中国历史上规定了辩护和律师制度。被告人有权对自己所受到的控诉进行辩护,并随时可以自己选任或由法定代理人为其选任辩护人。
——春杨《论清末中国司法体制的转型及其历史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我国古代司法审判制度的特点。(10分)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指出晚清司法审判制度的主要变化及启示。(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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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中国古代法制以“礼法合一”为主要特征。礼教所倡导的价值观在法的规范中得到体现,那么“依法断案”也是“合礼裁判”。但是由于法律的不可全述和社会行为的复杂,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遇到违法而合礼教或不违法而违背礼教的行为,可以归结为“法外之情”和“法外之非”。“八议”制度是中国古代法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所谓“八议”,是指亲(皇亲国戚)、故(皇帝的故旧)、贤(依封建标准德高望重的人)、能(统治才能出众的人)、功(对封建国家有大功勋者)、贵(上层贵族官僚)、勤(为国家服务勤劳有重大贡献的人)、宾(前朝的贵族及其后代)。这八种人犯罪,不按法定的程序和刑罚审判,司法机关不得自行处理,要采取“请议”的特殊诉讼程序,即先交大臣会“议”,议其罪行,然后再奏请皇帝进行最终的裁决。这八种人经“请议”特别程序后,往往享有减免刑罚的优待。古代的诉讼虽然也收集使用物证人证,并比较重视勘验现场,但更重视口供,以口供作为定案的主要根据。在通常情况下,没有认罪的口供是不能定案的,这种对口供的重视就必然导致了刑讯逼供。……在中央,秦汉的廷尉、唐宋明清的刑部,一般都要受制于丞相、内阁等中央行政中枢;在地方,商周时地方司法权由诸侯掌握,秦以后由郡守、县令等各级地方行政机关掌握。
——王继尧《论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演变及特点》
材料二:1840年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借口中国的司法制度过于野蛮残酷,不能适用于西方人,因此强迫清政府承认外国的领事裁判权。1906年秋清廷设立专门司职审判的大理院,从机构设立上启动了行政、司法分立的进程,如果说这一改革还只是对传统体制稍加变动的话,那么在地方各级,从袁世凯在天津府地方试办新式审判厅开始,到京师地方、东三省及江苏等地试办各级审判厅,以及后来各省城、商埠各级审判厅等各级新式审判机构的设立,无疑是对传统体制的重大突破。从其人员任用上看,传统体制中,各级行政官即是审判官,审判所需的法学专门知识主要是靠其司法审判的辅佐人员,而新式审判机构的审判官员,既需要较长时期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拔合格,并经过一定时期的试用后,才能正式成为其一员。袁世凯在天津试办新式审判厅时,“经试办数月,积牍一空,民间称便”,甚至开厅以后,洋商因为该厅审判公正,“亦有不先赴该国领事投禀而径赴该厅起诉者”。清末政府通过《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以及其后几部法律,第一次在中国历史上规定了辩护和律师制度。被告人有权对自己所受到的控诉进行辩护,并随时可以自己选任或由法定代理人为其选任辩护人。
——春杨《论清末中国司法体制的转型及其历史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我国古代司法审判制度的特点。(10分)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指出晚清司法审判制度的主要变化及启示。(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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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制以“礼法合一”为主要特征。礼教所倡导的价值观在法的规范中得到体现,那么“依法断案”也是“合礼裁判”。但是由于法律的不可全述和社会行为的复杂,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遇到违法而合礼教或不违法而违背礼教的行为,可以归结为“法外之情”和“法外之非”。“八议”制度是中国古代法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所谓“八议”,是指亲(皇亲国戚)、故(皇帝的故旧)、贤(依封建标准德高望重的人)、能(统治才能出众的人)、功(对封建国家有大功勋者)、贵(上层贵族官僚)、勤(为国家服务勤劳有重大贡献的人)、宾(前朝的贵族及其后代)。这八种人犯罪,不按法定的程序和刑罚审判,司法机关不得自行处理,要采取“请议”的特殊诉讼程序,即先交大臣会“议”,议其罪行,然后再奏请皇帝进行最终的裁决。这八种人经“请议”特别程序后,往往享有减免刑罚的优待。古代的诉讼虽然也收集使用物证人证,并比较重视勘验现场,但更重视口供,以口供作为定案的主要根据。在通常情况下,没有认罪的口供是不能定案的,这种对口供的重视就必然导致了刑讯逼供。……在中央,秦汉的廷尉、唐宋明清的刑部,一般都要受制于丞相、内阁等中央行政中枢;在地方,商周时地方司法权由诸侯掌握,秦以后由郡守、县令等各级地方行政机关掌握。——王继尧《论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演变及特点》
材料二 1840年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借口中国的司法制度过于野蛮残酷,不能适用于西方人,因此强迫清政府承认外国的领事裁判权。1906年秋清廷设立专门司职审判的大理院,从机构设立上启动了行政、司法分立的进程,如果说这一改革还只是对传统体制稍加变动的话,那么在地方各级,从袁世凯在天津府地方试办新式审判厅开始,到京师地方、东三省及江苏等地试办各级审判厅,以及后来各省城、商埠各级审判厅等各级新式审判机构的设立,无疑是对传统体制的重大突破。从其人员任用上看,传统体制中,各级行政官即是审判官,审判所需的法学专门知识主要是靠其司法审判的辅佐人员,而新式审判机构的审判官员,既需要较长时期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拔合格,并经过一定时期的试用后,才能正式成为其一员。袁世凯在天津试办新式审判厅时,“经试办数月,积牍一空,民间称便”,甚至开厅以后,洋商因为该厅审判公正,“亦有不先赴该国领事投禀而径赴该厅起诉者”。清末政府通过《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以及其后几部法律,第一次在中国历史上规定了辩护和律师制度。被告人有权对自己所受到的控诉进行辩护,并随时可以自己选任或由法定代理人为其选任辩护人。
——春杨《论清末中国司法体制的转型及其历史启示》
⑴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我国古代司法审判制度的特点。
⑵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指出晚清司法审判制度的主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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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中国古代法制以“礼法合一”为主要特征。礼教所倡导的价值观在法的规范中得到体现,那么“依法断案”也是“合礼裁判”。但是由于法律的不可全述和社会行为的复杂,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遇到违法而合礼教或不违法而违背礼教的行为,可以归结为“法外之情”和“法外之非”。“八议”制度是中国古代法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所谓“八议”,是指亲(皇亲国戚)、故(皇帝的故旧)、贤(依封建标准德高望重的人)、能(统治才能出众的人)、功(对封建国家有大功勋者)、贵(上层贵族官僚)、勤(为国家服务勤劳有重大贡献的人)、宾(前朝的贵族及其后代)。这八种人犯罪,不按法定的程序和刑罚审判,司法机关不得自行处理,要采取“请议”的特殊诉讼程序,即先交大臣会“议”,议其罪行,然后再奏请皇帝进行最终的裁决。这八种人经“请议”特别程序后,往往享有减免刑罚的优待。古代的诉讼虽然也收集使用物证人证,并比较重视勘验现场,但更重视口供,以口供作为定案的主要根据。在通常情况下,没有认罪的口供是不能定案的,这种对口供的重视就必然导致了刑讯逼供。……在中央,秦汉的廷尉、唐宋明清的刑部,一般都要受制于丞相、内阁等中央行政中枢;在地方,商周时地方司法权由诸侯掌握,秦以后由郡守、县令等各级地方行政机关掌握。
——王继尧《论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演变及特点》
材料二:1840年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借口中国的司法制度过于野蛮残酷,不能适用于西方人,因此强迫清政府承认外国的领事裁判权。1906年秋清廷设立专门司职审判的大理院,从机构设立上启动了行政、司法分立的进程,如果说这一改革还只是对传统体制稍加变动的话,那么在地方各级,从袁世凯在天津府地方试办新式审判厅开始,到京师地方、东三省及江苏等地试办各级审判厅,以及后来各省城、商埠各级审判厅等各级新式审判机构的设立,无疑是对传统体制的重大突破。从其人员任用上看,传统体制中,各级行政官即是审判官,审判所需的法学专门知识主要是靠其司法审判的辅佐人员,而新式审判机构的审判官员,既需要较长时期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拔合格,并经过一定时期的试用后,才能正式成为其一员。袁世凯在天津试办新式审判厅时,“经试办数月,积牍一空,民间称便”,甚至开厅以后,洋商因为该厅审判公正,“亦有不先赴该国领事投禀而径赴该厅起诉者”。清末政府通过《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以及其后几部法律,第一次在中国历史上规定了辩护和律师制度。被告人有权对自己所受到的控诉进行辩护,并随时可以自己选任或由法定代理人为其选任辩护人。
——春杨《论清末中国司法体制的转型及其历史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我国古代司法审判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指出晚清司法审判制度的主要变化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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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中国古代法制以“礼法合一”为主要特征。礼教所倡导的价值观在法的规范中得到体现,那么“依法断案”也是“合礼裁判”。但是由于法律的不可全述和社会为的复杂,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遇到违法而合礼教或不违法而违背礼教的行为,可以归结为“法外之情”和“法外之非”。“八议”制度是中国古代法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所谓“八议”,是指亲(皇亲国戚)、故(皇帝的故旧)、贤(依封建标准德高望重的人)、能(统治才能出众的人)、功(对封建国家有大功勋者)、贵(上层贵族官僚)、勤(为国家服务勤劳有重大贡献的人)、宾。这八种人犯罪,不按法定的程序和刑罚审判,司法机关不得自行处理,要采取“请议”的特殊诉讼程序,即先交大臣会“议”,议其罪行,然后再奏请皇帝进行最终的裁决。这八种人经“请议”特别程序后,往往享有减免刑罚的优待。古代的诉讼虽然也收集使用物证人证,并比较重视勘验现场,但更重视口供,以口供作为定案的主要根据。在通常情况下,没有认罪的口供是不能定案的,这种对口供的重视就必然导致了刑讯逼供。……在中央,秦汉的廷尉、唐宋明清的刑部,一般都要受制于丞相、内阁等中央行政中枢;在地方,商周时地方司法权由诸侯掌握,秦以后由郡守、县令等各级地方行政机关掌握。
——王继尧《论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演变及特点》
材料二1840年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借口中国的司法制度过于野蛮残酷,不能适用于西方人,因此强迫清政府承认外国的领事裁判权。1906年秋清廷设立专门司职审判的大理院,从机构设立上启动了行政、司法分立的进程,如果说这一改革还只是对传统体制稍加变动的话,那么在地方各级,从袁世凯在天津府地方试办新式审判厅开始,到京师地方、东三省及江苏等地试办各级审判厅,以及后来各省城、商埠各级审判厅等各级新式审判机构的设立,无疑是对传统体制的重大突破。从其人员任用上看,传统体制中,各级行政官即是审判官,审判所需的法学专门知识主要是靠其司法审判的辅佐人员,而新式审判机构的审判官员,既需要较长时期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拔合格,并经过一定时期的试用后,才能正式成为其一员。袁世凯在天津试办新式审判厅时,“经试办数月,积牍一空,民间称便”,甚至开厅以后,洋商因为该厅审判公正,“亦有不先赴该国领事投禀而径赴该厅起诉者”。清末政府通过《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以及其后几部法律,第一次在中国历史上规定了辩护和律师制度。被告人有权对自己所受到的控诉进行辩护,并随时可以自己选任或由法定代理人为其选任辩护人。
——春杨《论清末中国司法体制的转型及其历史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我国古代司法审判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指出晚清司法审判制度的主要变化及启示。
高三历史连线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中国古代法制以“礼法合一”为主要特征,礼教所倡导的价值观在法的规范中得到体现,“依法断案”也是“合礼裁判”。司法裁判因人而异,皇亲国戚、贵族官僚等都不按法定程序与刑罚审判,有时还享有减免刑罚的优待。古代司法更重视口供,以口供作为定案的主要根据,由此导致刑讯逼供。刑部等司法机构通常受制于中央行政中枢,地方司法权一般由地方行政官员掌握。
——王继尧《论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演变及特点》
材料二1840年以后,西方列强借口中国司法制度过于野蛮残酷,强迫清政府承认外国的领事裁判权。1906年秋,清廷设立专司审判的大理院,启动了行政、司法分立的进程。袁世凯在天津府试办新式审判厅,后来各省城、商埠都设立各级新式审判机构。新式审判机构的审判员,须经历较长时间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拔合格,并经过试用期历练,才能成为正式的审判员。当时有洋商因为审判厅判决公正,不经领事直接到审判厅起诉立案。《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等法律的通过,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规定了辩护与律师制度,被告人有权对所受指控进行辩护,并可随时自己选任或由法定代理人为其选任辩护人。
——春杨《论清末中国司法体制的转型及其历史启示》
请回答: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司法审判制度改革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清末司法审判制度改革的影响。
高三历史连线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中国古代法制在法的规范中也体现礼教价值观,“依法断案”也是“合礼裁判”。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遇到违法而合礼教或不违法而违背礼教的行为,即“法外之情”和“法外之非”。“八议”制度是中国古代法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所谓“八议”,是指亲(皇亲国戚)、敌(皇帝的故旧)、贵(上层贵族官僚)、功等八种人的犯罪,司法机关不得自行处理,要先交大臣“议罪”,再奏请皇帝最终裁决。古代的诉讼虽然也收集使用物证人证,但更重视口供,以口供作为定棠的主要根据。在通常情况下,没有认罪的口供是不能定案的,这就必然导致刑讯逼供一…,。在中央,秦汉的延尉、唐宋明清的刑部,一般都要受制于丞相、内阁等中央行政中枢;在地方,秦以后由郡守、县令等各级地方行政机关掌握。
——摘编自王继尧《论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演变及特点》
材料二 公元前449年罗马颁布《十二铜表法》,公开了诉讼程序、债务、家庭关系、财产继承等方面规定。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法律统称为公民法,内容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由共和国到帝国的过程中,罗马法更为注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以自然法观念指导,认为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在帝国时期,法律逐渐影响到国家和个人生活各个领域,规范了行政行为,调节了大量商业纠纷和债务、继承等个人财产关系。罗马帝国灭亡后,对罗马法的研究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两度掀起热潮。罗马法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现代法律的先驱。
一一摘编自朱汉国主编《历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我国古代司法审判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近代西方发展历程,分析说明罗马法的思想内容对西方资产阶级法学影响深远的原因。
(3)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发展得到的认识。
高三历史综合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
材料一 中华法系被公认是世界五大法系之一,独树一帜,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传统观点对中国古代法制特征的论述各种各样,概括起来无非是“德主刑辅,礼法结合”“家族主义”“义务本位”“以刑为主,民刑不分”“司法行政合一”这几点对于中华法系区别于世界其他法系的、具有积极意义的重要特征,陈顾远先生在《从中国法制史上看中国文化的四大精神》一文中,将中华法系的特质和基本精种概括为:“天下为公的人文主义”“互负义务的伦理基础”“亲亲仁民的家庭观念”“扶弱抑强的民本思想”。“中华法系的这些特点取决于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独特性。
——插编自《谈谈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认识》《中外立法制度比较》
材料二 公元前49年,罗马颁布的(十二铜表法》,涉及公开诉讼的程序、债务。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宗教以及犯罪和刑罚等方面规定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统称为公民法,内容倒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由共和国到帝国的过程中,罗马法广泛借鉴外邦法规,注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料纷,以自然法观念指导,认为人人生而平等,都有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形成了造应帝国时期境内各族人民社会要求的万民法体系,逐步取代了公民法。在帝国时期,法律遂渐影响到国家和个人生活的各个领域,规范了行政行为,调节了大量商业纷和债务、继承等个人对产关系,较好地理顺了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罗马帝国灭亡后,对罗马法的研究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两度掀起热潮。文艺复兴时期,随着欧洲经济水平的提高和政治上各种斗争的彩响,罗马法复兴的各种内在和现实需求开始显现。罗马法复兴的真谛并不在罗马法本身,而在于以它为承载而体现出来的时代要求
——摘编自《历史》《西方法治传统的形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形成中华法系特征“独特性”的主要原因,说明研究古代法律的现实意义。
(2)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说:“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根据材料二中古罗马法的演变过程,阐释该观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罗马法的复兴”反映了怎样的“时代要求”?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 古代中国自西汉始,便将礼教炳常奉为立法、司法的指导思想,“明礼以导民”、“德主刑辅”、“明刑弼教”是古代中国法制的基本原则。并从“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出发,将孝移作忠,将父权延伸为君权,从而将维系血缘家庭的伦理道德同维护君主政权和社会秩序的国家法律彼此相通。家庭伦理与法律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我国古代社会是典型的宗法家族和君主专制社会,这种传统社会不断发展的一个直接后果是法律自我发展的张力匮乏,法律成为伦理道德体系和行政命今的附庸。
——摘级自张历凭《中闯古代法律思想的历史发展及特点》
材料二 在古代中国人眼里,法即是刑,是镇压手段,是用以维护封建国家的工具,而忽略对个体权利的追求。君主始终掌握最高立法权,皇帝诏赦往往直接成为法律,皇帝可修改或废止法律,形成了以维护皇权为核心的统一适用的法律体系,这在西方封建时代是不曾有过的。在西方,以古希腊、罗马法为代表,在起源时就被看作社会关系的调节者。是一种确立权利义务的准则和保障权利义务的手段。尤其在古罗马法中已包括了大量的私法规定和私法学说。而古雅典法律,则根据民主原列,规定凡是多数公民要求做的,政府必须去做,多数公民反对的,政府就不能去做。
——摘编自杨明霞《古代中国与西欧法起源的法律价值观之比较研究》
材料三 古代中国和西方都强调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但是,不同的是,中国的道德后来发展成了君臣分离、自上而下的“民本”;而西方的道德后来则发展成了君权源自臣民、自下而上的“民主”。正是由于“道德”不同的内核,中国“亲亲尊尊”的道德观,使法律一直是政治统治的一种工具,而且还是次要的工具,而西方后世学者将“道德”与平等自由和民主等“价值”联系了起来;当法治与个人主义“价值理想”联系起来之后,西方近现代“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才得以产生。
——摘编自徐爱国:《古代中西方法律工具论的比较分析》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中国法律制度的特征,并分析其形成原因。
(2)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古代希腊罗马与古代中国法律制度的不同,这种差异对后世造成了怎样不同的历史影响。
高三历史综合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中国的慈善文化的思想渊源主要来自于儒家的“仁爱”价值观。孔子从人性本善的基本前提出发,倡导“仁爱”,这是个人基本的善念和品质。……中国的慈善行为更多的是为了政治统治的需要,要求政府在灾难时期承担起对于民众的生存救济,将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完全归为政府的职责范围。
西方国家具有较深的宗教信仰,因此慈善活动必然同宗教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原罪论”的宗教思想很是值得我们分析。这种思想意识要求每一个信徒要行善从而减轻自己的罪行而获得上帝的原谅从而得以升入天堂。此外,相对于我国的官本位的慈善理念,西方国家则更多地表现为公众的参与,以美国为例更多地是表现为基金会或者是救助团体,然而这
些大部分都是非政府性质的机构。
——摘编自李新鑫《中国慈善文化的源起与西方社会慈善业态的比较》
材料二近代中国灾荒的特点是烈度强、范围广、灾类多、破坏重。天灾人祸交织叠加,使得民众生活于水火之中,传统慈善救助模式辐射面窄,无法让慈善业的社会功能发挥应有作用。……在中国,一些西方传教士在救灾过程中忘我地工作,强调人道主义,这让国人看到了全新的慈善救助模式,促使他们更加自觉地了解、学习、效仿那些新的慈善救助方法。期间,中国民间社会的成长形成了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他们在西方观念的影响下,每当某个地方有大的灾患出现,他们就利用同乡会、同业组织这样的平台,积极捐助和募款,有的还亲自前往灾区一线参与救灾……慈善作为涉及人的尊严和社会正常运行的公共行为,势必成为社会各界感兴趣的话题,所以媒体也乐于报道。
——捕编自周秋光主编《中国近代慈善事业研究(上)》
(1)根据材料一,概括分析中国和西方慈善事业发展的不同之处。
(2)根据材料二,归纳中国近代慈善思想转型的主要原因。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中西慈善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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