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能说会道也莫言
文/胡殷红
①莫言的责编拉着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谈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② 莫言笑眯眯坐在我对面,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翘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③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吗!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④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符实”。就说他在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兑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⑤ 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历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⑥ 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这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⑦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2009年第12期,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
A.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在北京赴作协宴会时只赞美了莫言,并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B.莫言见到“我”时头上别着彩色发卡,是免得头发凌乱,并阻碍视力,他自己并不在意形象如何,但是怕我伸手把那彩色发卡扯下来。
C.魔幻现实主义曾在中国风行一时。莫言读到《百年孤独》时就认识到了它的不足,认识到了马尔克斯和自己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
D.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种矛盾性也体现在他明明能说会道,却又要求自己“莫言”。
E.本文作者在写自己采访莫言时,通过外貌、神态、动作描写等人物描写方法来展示出作家莫言独特的个性特征。
2.文章②③④段文字写出了莫言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3.请赏析第⑥段划线语句“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并指出其在文中的作用。(6分)
4.结合全文内容,分析莫言创作的成功因素,并谈一谈这给你带来哪些启示。(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能说会道也莫言
文/胡殷红
①莫言的责编拉着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谈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② 莫言笑眯眯坐在我对面,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翘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③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吗!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④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符实”。就说他在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兑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⑤ 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历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⑥ 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这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⑦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2009年第12期,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
A.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在北京赴作协宴会时只赞美了莫言,并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B.莫言见到“我”时头上别着彩色发卡,是免得头发凌乱,并阻碍视力,他自己并不在意形象如何,但是怕我伸手把那彩色发卡扯下来。
C.魔幻现实主义曾在中国风行一时。莫言读到《百年孤独》时就认识到了它的不足,认识到了马尔克斯和自己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
D.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种矛盾性也体现在他明明能说会道,却又要求自己“莫言”。
E.本文作者在写自己采访莫言时,通过外貌、神态、动作描写等人物描写方法来展示出作家莫言独特的个性特征。
2.文章②③④段文字写出了莫言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3.请赏析第⑥段划线语句“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并指出其在文中的作用。(6分)
4.结合全文内容,分析莫言创作的成功因素,并谈一谈这给你带来哪些启示。(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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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说会道也莫言
胡殷红
①莫言的责编拉着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时。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谈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②莫言笑眯眯地坐在我对面,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跷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③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吗!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④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副实”。就说他在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对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⑤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历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⑥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这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⑦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2009年第12期,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 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在北京赴作协宴会时只赞美了莫言,并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B.“我”见到莫言时,他头上别着彩色发卡,是免得头发凌乱,阻碍视力,他自己并不在意形象如何,但是怕“我”伸手把那彩色发卡扯下来。
C. 魔幻现实主义曾在中国风行一时。莫言读到《百年孤独》时就认识到了它的不足,认识到了马尔克斯和自己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
D. 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种矛盾性也体现在他明明能说会道,却又要求自己“莫言”上。
E.本文作者在写自己采访莫言时,通过外貌、神态、动作等人物描写方法来展示作家莫言独特的个性特征。
2.文章②③④段文字写出了莫言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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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赏析第⑥段画线语句“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并指出其在文中的作用。(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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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合全文内容,分析莫言创作成功的因素,并谈一谈这给你带来哪些启示。(8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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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说会道也莫言
胡殷红
①莫言的责编拉着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谈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② 莫言笑眯眯坐在我对面,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翘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③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吗!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④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符实”。就说他在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兑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⑤ 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历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⑥ 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跑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这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⑦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2009年第12期,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 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在北京赴作协宴会时只赞美了莫言,并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B. 莫言见到“我”时头上别着彩色发卡,是免得头发凌乱,并阻碍视力,他自己并不在意形象如何,但是怕我伸手把那彩色发卡扯下来。
C. 魔幻现实主义曾在中国风行一时。莫言读到《百年孤独》时就认识到了它的不足,认识到了马尔克斯和自己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
D. 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种矛盾性也体现在他明明能说会道,却又要求自己“莫言”。
E. 本文作者在写自己采访莫言时,通过外貌、神态、动作描写等人物描写方法来展示出作家莫言独特的个性特征。
2.文章②③④段文字写出了莫言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3.请赏析第⑥段划线语句“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并指出其在文中的作用。(6分)
4.结合全文内容,分析莫言创作的成功因素,并谈一谈这给你带来哪些启示。(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面对如此残酷的伤痛记忆,莫言并没有使自己的小说变成“伤痕文学”,而是一种充满了民间性的“欢乐文学”。
我至今还记得,当初读到莫言的《欢乐》《粮食》《天堂蒜薹之歌》等小说时的情境。饥荒的年代,一位农妇偷偷将生产队的豆子完整地吞进肚子,回家后再将豆子呕吐出来,喂给饥饿的孩子和濒死的婆婆,自己“死蛇一样躺在草上,幸福地看着他们围着瓦盆抢食”。
读到这里,我的确忍不住要流眼泪,接下来的情节却让我忍俊不禁:农妇的“血骂”铺天盖地,将自己和辱骂的对象一起贬低为畜生和肉体器官,一股戏谑的民间语言的风暴扑面而来。当我正准备哈哈大笑起来的时候,天堂乡的盲歌手张扣的歌声又响了起来:“乡亲们种蒜薹发家致富/惹恼了一大群红眼虎狼/收税的派捐的成群结对/欺压得众百姓哭爹叫娘……”是这些充满伤痛的底层经验,充满民间智慧的叙事语言,充满想象力的叙事风格,刺激我写下了《文学与民间性——莫言小说里的中国经验》那篇长文。
我不认为莫言是什么“魔幻现实主义”,他笔下的中国乡村世界是那么真实,真实得极端残酷。我也不认为他的语言有什么“狂欢化”的特点,他的语言是悲伤的土地中蹦出来的带着泥土腐味的语言。如果说他具有“民间”色彩的话,那也是中国特色的民间,而不是巴赫金笔下的中世纪欧洲的民间。莫言的小说叙事,是中国土地上的语言奇迹,是白话汉语文学经历了100年的操练,在叙事文学中结出的最新果实。
更具有特色的是,面对如此残酷的伤痛记忆,莫言并没有使自己的小说变成“伤痕文学”,而是一种充满了民间性的“欢乐文学”。莫言的文体,是一种生长在真正的“民间”土壤上的“欢乐文体”。他对民间悲苦的生活的表达和讲述,既不是哭诉,也不是记账式的恐吓,没有给人制造压力,没有给人心灵投下阴影,而是给人一种“欢乐”的、继续活下去的力量。真正的文学形式,就这样既凸现了生活的残酷性和荒诞性,同时又消解了残酷生活带来的阴沉、死亡的气息,或者它的片面的“严肃性”,从而体现了文学的“民间性”中最本质的欢乐精神。这就是莫言的特殊意义。
此外,“莫言的获奖”也很有意义。它证明了只有尊重文学创作的规律,才能使得中国文学走向世界,获得更多的共鸣。
我希望“莫言的获奖”仅仅是当代中国文学走向世界的一个小小的序幕。 (有删改)
1.下列关于“中国土地上的语言奇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莫言小说的叙事语言充满着带有中国特色的民间智慧,莫言的文学是植根于民间的文学。
B.莫言小说的写作内容来源于中国民间底层的伤痛经验,其叙事风格充满了想象力。
C.莫言小说的叙事具有鲜明的中国特点,他的语言是悲伤的土地中蹦出来的带有泥土腐味的语言。
D.莫言小说的叙事语言,是中国白话汉语文学多年操练的产物,并成为中国语言奇迹。
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莫言小说对残酷现实采取的不是“伤痕文学”的叙事形式,而是“欢乐文学”的叙事形式。
B.莫言小说“欢乐文学”的叙事形式,具有给人“欢乐”的、继续活下去的力量的文学作用。
C.莫言小说“欢乐文学”的叙事形式,消解了生活的残酷性,体现出了一种民间的欢乐精神。
D.莫言小说“欢乐文学”的叙事形式,尽管凸显出了生活的荒诞性,但符合文学创作的规律。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莫言小说不是“魔幻现实主义”和“狂欢化”,而是一种植根于中国民间的文学土壤的“欢乐文学”。
B.莫言讲述的是残酷的伤痛记忆,但因采用了“欢乐文学”的叙事形式,让人读之有时却忍俊不禁。
C.莫言抓住了文学的“民间性”中最本质的欢乐精神,所以讲述的悲苦生活不会给人的心灵投下阴影。
D.“莫言小说获奖”拉开了中国文学走向世界的序幕,当代中国文学将有更多的作家、作品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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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把中国乡村的故事讲给世界 格林
①“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随着10月11日,莫言因其作品“很好地将魔幻现实主义与民间故事,历史和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他笔下神奇瑰丽的“高密东北乡”也一夜之间成为世界文坛最辉煌的地理名词之一。
②童年的莫言是苦难的,饥饿是一生的噩梦。五六岁时,赶上“三年自然灾害”,为了填饱肚子,莫言吃野草、啃树皮,甚至抢煤吃。1961年春,村里的小学拉来一车亮晶晶的煤块,莫言和小伙伴一拥而上,每人抢起一块煤,“咯嘣咯嘣”啃起来。
③极端饥饿的日子里莫言曾听邻村的右派大学生说过,他认识一个作家写了本书,得了成千上万的稿费,每天能吃三顿饺子,还是肥肉馅的,咬一口肥油就“唧唧”地往外冒……神仙的生活也不过如此!为了吃上肥肉馅的饺子,莫言决心长大后一定要当个作家。
④成名后的莫言时常怀着感恩之心回望童年,“我当然希望童年能过得好一些,但从文学的角度讲,没有受完整的教育,吃不饱,穿不暖,15岁前光着屁股,干着不应该是孩子干的农活,这些独特的经历,成为了我创作的财富。”
⑤高密是一座历史悠久、文化丰厚的古城,流传着许多诡谲的传说、神秘的风俗,还有老人们讲的改朝换代的历史和神仙鬼怪故事,这些都是莫言文学生命的最早启蒙。
⑥祖父曾说过,村后的小桥上有个“嚷噪鬼”,夜晚一人过桥,它会在背后拍你的肩, 发出“嚷噪”的冷笑声。有一次,莫言晚上经过小石桥,不由得放声歌唱。母亲问他,深更半夜为什么要唱?“我怕那个‘嚷噪鬼’”,他惊魂未定地回答。这些都润物无声地滋养着莫言,并成为他日后不竭的创作源泉。
⑦除了听来的故事,莫言也如饥似渴地从书籍中汲取着养分。那时的农村,书籍还是稀罕物。莫言就一家一户地去借,周围十几个树子,谁家有本什么书他都了如指掌。为了阅读石匠家那套带插图的《封神演义》,莫言要给石匠家推磨磨面一上午。
⑧在《白狗秋千架》中,莫言第一次使用了“高密东北乡”。而《红高粱》蜚声海内外,让莫言和异彩斑斓的“高密东北乡”进入了西方的视野。
⑨在《红高粱》诞生后的20多年里,莫言一直忠实地延续着“高密东北乡”的故事。《红高梁家族》写了“我爷爷我奶奶”;20世纪90年代中期,《丰乳肥臀》写了“我爹我娘”;2006年的《生死疲劳》写了“我”这代人,高密东北多这个地处胶东平原边缘默默无闻的中国乡村,逐渐成为一个足以媲美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镇”和马尔克斯的“马孔多小镇”的独立文学王国。
⑩莫言的作品内容丰富、想象狂放、语言犀利、叙事磅礴,具有狂欢化的风格。《纽约时报》书评认为:莫言是一位世界级的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大江健三郎曾说,莫言的创作代表了亚洲的最高水平。
⑾然而,光环与盛名并未让莫言满足。近年来,他逐渐结束了高密东北乡家族系列的创作,转而精心对小说进行着各种探索和创新,在莫言看来,“重复自己比抄袭别人还要可耻”。2009年,闭关三年的莫言推出了创新之作《蛙》,内容以“乡村医生姑”一生的经历为主线,关注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在民间的影响,是极少有人涉猎的题材,表现手法和语言风格也迥异于以往。2011年,《蛙》问鼎第八届茅盾文学奖。
⑿举国为“诺奖”欢腾之际,莫言依然低调而谦逊,“兴奋五分钟可以了,不要把这当成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作家重要的是作品而非奖项。我要尽快从当前的热闹与喧嚣中走出,宜干什么干什么。”当问起他会用什么样的方式庆祝获奖时他的回答不过是和家人一起包一顿饺子吃。
(选自《中国人物》 2012年第12期,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莫言所写的“高密东北乡”是典型的中国北方乡土,书写的是乡土中国的传统,具有地域特色。这是他文学创作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印证了“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这句话。
B.苦难磨砺了莫言,也成为了他创作的财富,正是因为童年时期的饥饿促使他走上了文学创作之路,可见苦难是作家成功的必由之路。
C.传记开篇引用莫言作品《红高粱》中的语句,目的在于营造苍凉壮阔的意境,引出传主,让读者对莫言的文字有直观的印象。
D.本文多处引用了莫言的原话和他人对莫言的评价,内容丰富,增强了传记的客观真实性,也有助于读者全面了解莫言以及他的作品。
E.莫言的作品《蛙》问鼎第八届茅盾文学奖,源自于他对小说进行的各种探索和创新以及在表现手法和语言风格方面所做的突破,但题材极少有人涉猎是主要的原因。
2.文中第⑥、⑦段分别写了莫言小时“经过小石桥”和“给石匠家推磨”两件事,主要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3.作为作家,莫言有哪些优秀的品质?请结合文本加以概括。(6分)
4.托尔斯泰说:“写你的村庄,你就写了世界。”莫言几十年如一日扎根于乡土,创造了瑰丽的“高密东北乡”这一文学王国,最终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成为“世界级的作家”。这对作家的文学创作有什么启示?请结合文本,联系一位你熟悉的作家,谈谈你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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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题目。
笑者
【德】海恩里克·波尔
①每当有人问起我干哪一行时,我就窘态毕露、满面通红,口结不已,而原本人家都觉得我是个挺镇定的人的。我很羡慕那些能说“我是个泥水匠”的人。我羡慕理发师、记账员与作家这些可以直截了当有所招认的人,因为他们的职业不言自明,无需冗言解释,而叫我回答这类问题,却感到十分局促:我是个笑者。一旦招认了,我在回答第二个问题“你是这样谋生的吗?”时,又得老老实实地再招认一次:“是的。”
②我的确靠发笑维生,而且笑得很好,因为套句商业用语来说,我的笑声是供不应求的。我是个优秀的笑者,没人笑得跟我一样好,也没有人能如此发扬我这行艺术的精粹。有很长一段时间,为了避免没完没了的解释,我会称自己为演员,但是我的才华在滑稽剧与朗诵术的领域中实在显得过于贫弱,我觉得用这个名称是太离谱了;我喜爱真理,而真相是:我是个笑者。
③我既非小丑,又不是滑稽演员。我并不使人们开心,我表演开心;我像罗马帝王一样地笑,或者笑得像个敏感的小男生,我发出十七世纪的笑声,与发出十九世纪的同样自在,如果场合需要,我一路笑尽所有的世纪,所有的社会阶层,所有不同的年龄,就像修皮鞋的,这不过是我练出的一种技能。在我的心胸中,怀抱了美洲的笑声,非洲的笑声,白种、红种与黄种的笑声——只要报酬合宜,在导演的要求之下,我的笑声就能轰然而出。我已经变得不可或缺了;我在唱片里笑,在录音带中笑,电视导播对我也蛮尊重的。我凄惨地笑,适度地笑,神经地笑;我笑得像个电车上的剪票员或像杂货店里的帮工;清晨的笑声,晚间的笑声,子夜的笑声与黎明的笑声。简言之,无论何时需要何种笑声——我都得笑。
④这样一种行业,不必我说,自然是十分令人厌烦的了,特别是我还有一项专长——擅发传染性的笑声,这对三四流的滑稽演员而言,我更是不可缺少的帮手了,这级演员很怕——也难怪他们——观众会错过他们说的关键性笑话,因此多半的晚上我都在夜总会里充当不露声色的捧场者,我的职责就是在表演节目嫌弱的当儿,发出传染性的笑声。这种笑声必须小心地在时机上扣得很准;我的放声纵笑不能来得太早,也不可来得过迟,必须恰是时候;在事先排练好的节骨眼儿上,我放声一笑,整个观众的轰笑也会响彻全场,台上说的笑话也才给救了起来。至于我呢,则拖着疲惫的身心来到衣帽间,穿上大衣,庆幸自己总算下班了。回到家中,总会发现有电报在等着我:“即刻需要你的笑声。星期二录音。”
⑤数小时之后,我已经坐在暖气过强的特别快车上悲叹我的命运了。简直不必说,当我下了班或休假的时候,我是一点也不想笑的;牛仔巴不得能忘却牛群,泥水匠能忘掉灰泥也是一桩乐事,木匠家中的门常常是坏的,要不然就是抽屉开不开。卖糖果的喜欢吃酸黄瓜,肉贩子喜欢杏仁饼,烤面包的宁可嚼香肠;也不要啃面包;斗牛士养鸽子消遣,赛拳的看见自己的孩子流鼻血,脸都吓白了;我觉得这都是很自然的事,因为我自己工作之余就从来不笑。
⑥我是个严肃的人,很多人认为或许十分正确——我是个悲观厌世的人。在我们婚姻生活的头几年中,我妻子常会对我说:“笑几声嘛!”但后来她认清了我是无法满足她这个愿望的。我能在全然的肃穆中放松脸部紧绷的肌肉与磨损的精力,我就会觉得快乐。是真的,连别人的笑声我都受不了,因为那太令我想到自己的职业。所以说,我们的婚姻是十分静寂、安详的,因为连我妻子也忘了怎么笑了;偶尔我见她脸上挂着一丝微笑,我也回她一个浅笑。我们谈话声调很低,因为我痛恨夜总会里的喧嚣,还有录音时充斥的闹声。不清楚我的人认为我沉默寡言。或许我是这样,因为我得常常张开口大笑。我一生都是一副无动于衷的表情,偶尔让自己也挤出一丝温柔的浅笑,我常怀疑自己是否真正笑过。我想没有。我的兄弟姊妹始终认为我是个老气横秋的孩子。不错,我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笑,但我却从没听过自己的笑声。
(选自《文苑·经典美文》,2013年第6期。)
1.请简要分析小说中“我”的形象。(4分)
2.结合第⑤段的主要内容,分析划线句子的作用。(5分)
3.试分析这篇小说的结构特点及其对表达主题的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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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记者:你是从什么渠道获知得奖消息的?
莫言:向媒体公开前20分钟,瑞典文学院的常务秘书给我打了个电话,通知我得奖的消息。
记者:在这之前你对这个奖有没有期待?因为你的呼声一直比较高。
莫言:没有太多的期待。全世界有那么多优秀作家,中国也有很多优秀作家,一年只颁一次奖,只颁一个人,我觉得好像排了一个漫长的队伍一样。
记者:听说你小时候能背《新华字典》?
莫言:那时候书非常少,为了看书,想尽了一切办法,提前拿着自己仅有的几本书去跟人家交换,人家不感兴趣就帮人家干活,帮人家推磨、割麦子,换来阅读人家藏书的权利。后来实在没书看了,就看《新华字典》,读得熟到以至于能把《新华字典》的错误都找出来。
记者:我很奇怪,你为何对书如此痴迷?
莫言:(当时)没有文化生活,就觉得这个东西能把你抓住,能吸引住你。
记者:那么,文学对你意味着什么?
莫言:在我早期的作品里边,故事、人物,有的是自己的亲身经历,有的是邻居的、亲成朋友的经历,有的是听老人们讲过的故事,这是一批最原始、最宝贵的素材。这批素材成就了我早期的小说。当然了,继续写下去的话,故乡也不断地扩展,写作的资源也不断地补充、丰富。这就需要阅读,需要到更多的地方去了解更大的世界,了解更多的人,知道更多的事情。
记者:有不少评论说你获奖是中国当代文学进入世界主流社会视野的一个重大的文化事件,也是一个巨大的奇迹。你对这样的评论怎么看?
莫言:我觉着我肯定是一个中国作家,我的文学是我们中国文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个人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我觉得我没有权力代表中国文学。当然,得奖会在一段时间内让世界的目光更多关注中国当代文学,应该会发挥一些比较积极的作用。但这个作用也不可高估,因为文学是一个相对落寞的领域,不可能像电影或其他的媒体,能够吸引那么广大的观众。
记者:长期以来,受各种因素影响,中国人已远离了文学,文学从上个世纪80年代的舞台中心撤到了边缘,纯文学的读者越来越少,你如何看中国社会对文学的疏离?
莫言:这是一个令人痛心的现象,但是如果你冷静地想一下,就会发现这是正常的。我觉得严肃的文学作品,它不可能是热闹的,如果特别热闹,就不是特别正常。
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文学热潮,一首诗歌万人传诵,一部小说能够引发一种社会性的轰动,为什么会那样?因为中国经过了十年文革的文学荒芜时期,突然思想解放,文学出来了,这个时候的文学,附载了很多不属于它的功能,所以这种轰动是不可能持久的,是非正常状态。
现在,很多人说小说会消亡,我觉得它永远不会消亡。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而语言的审美功能是别的艺术作品所不能代替的。
看电影,听音乐,欣赏美术,都可以得到审美的愉悦,但这些愉悦代替不了我们阅读优美的文章时候那种感觉。语言的魅力,是永远不会消亡的。
记者:目前社会的浮躁风,无论是阅读上的浮躁,还是写作上的浮躁,都对文学构成了伤害。你如何评价这一现象?
莫言:从时间分配上来讲,那肯定是一种侵占了。现在娱乐方式、休闲方式特别多。肯定会挤压很多文学阅读时间。但是我相信当大家玩了一圈之后回来,也许有一天会重新抱起一本书,体验一下这种古典读书的乐趣。
记者:实际上你的获奖,我觉得已经促成了一些人重新回归阅读。
莫言:我估计有一个月就过去了吧,甚至更短,然后一切又回归正常。
(摘自2012年10月12日《新华视点:对话莫言》,有删改)
1.下列对原文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5分)
A.莫言的创作经历告诉我们,文学创作不仅需要阅读,而且需要到更多的地方去了解更大的世界、更多的人和更多的事情。
B.莫言之所以后来走上了文学创作道路,是因为少年时代的他酷爱读书。为了看书,他想尽了一切办法。
C.上世纪80年代初的文学热潮,得益于文革结束,思想解放,人们清醒认识到文学不能附载许多不属于它的功能。
D.冷静的莫言认为自己的作品只是中国文学的一部分,没有权力代表中国文学,获奖的作用更不可高估。
E.莫言认为,文学永远不会消亡。因为电影、音乐和美术所带来的审美愉悦并不能代替阅读优美文章时的那种感觉。
2.根据本文内容,概括莫言获奖的意义。(4分)
3.目前社会上存在阅读的浮躁风,纯文学的读者越来越少了。莫言是如何看待这种现象的?(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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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讲故事的人(节选)
莫言
尊敬的瑞典学院各位院士,女士们、先生们:
①通过电视或网络,我想在座的各位对遥远的高密东北乡,已经有了或多或少的了解。你们也许看到了我的九十岁的老父亲,看到了我的哥哥姐姐、我的妻子女儿,和我的一岁零四个月的外孙子。但是有一个此刻我最想念的人,我的母亲,你们永远无法看到了。我获奖后,很多人分享了我的光荣,但我的母亲却无法分享了。
②我母亲生于1922年,卒于1994年。她的骨灰,埋葬在村庄东边的桃园里。去年,一条铁路要从那儿穿过,我们不得不将她的坟墓迁移到距离村子更远的地方。掘开坟墓后,我们看到,棺木已经腐朽,母亲的骨殖,已经与泥土混为一体。我们只好象征性地挖起一些泥土,移到新的墓穴里。也就是从那一时刻起,我感到,我的母亲是大地的一部分,我站在大地上的诉说,就是对母亲的诉说。
③我是我母亲最小的孩子。
④我记忆中最早的一件事,是提着家里唯一的一把热水壶去公共食堂打开水。因为饥饿无力,失手将热水瓶打碎,我吓得要命,钻进草垛,一天没敢出来。傍晚的时候我听到母亲呼唤我的乳名,我从草垛里钻出来,以为会受到打骂,但母亲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只是抚摸着我的头,口中发出长长的叹息。
⑤我记忆中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跟着母亲去集体的地里拣麦穗,看守麦田的人来了,拣麦穗的人纷纷逃跑,我母亲是小脚,跑不快,被捉住,那个身材高大的看守人扇了她一个耳光,她摇晃着身体跌倒在地,看守人没收了我们拣到的麦穗,吹着口哨扬长而去。我母亲嘴角流血,坐在地上,脸上那种绝望的神情让我终生难忘。多年之后,当那个看守麦田的人成为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在集市上与我相逢,我冲上去想找他报仇,母亲拉住了我,平静的对我说:“儿子,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
⑥我记得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一个中秋节的中午,我们家难得的包了一顿饺子,每人只有一碗。正当我们吃饺子时,一个乞讨的老人来到了我们家门口,我端起半碗红薯干打发他,他却愤愤不平地说:“我是一个老人,你们吃饺子,却让我吃红薯干。你们的心是怎么长的?”我气急败坏的说:“我们一年也吃不了几次饺子,一人一小碗,连半饱都吃不了!给你红薯干就不错了,你要就要,不要就滚!”母亲训斥了我,然后端起她那半碗饺子,倒进了老人碗里。
⑦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跟着母亲去卖白菜,有意无意的多算了一位买白菜的老人一毛钱。算完钱我就去了学校。当我放学回家时,看到很少流泪的母亲泪流满面。母亲并没有骂我,只是轻轻的说:“儿子,你让娘丢了脸。”
⑧我十几岁时,母亲患了严重的肺病,饥饿,病痛,劳累,使我们这个家庭陷入了困境,看不到光明和希望。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不祥之兆,以为母亲随时都会自己寻短见。每当我劳动归来,一进大门就高喊母亲,听到她的回应,心中才感到一块石头落了地。如果一时听不到她的回应,我就心惊胆战,跑到厨房和磨坊里寻找。有一次找遍了所有的房间也没有见到母亲的身影,我便坐在院子里大哭。这时母亲背着一捆柴草从外面走进来。她对我的哭很不满,但我又不能对她说出我的担忧。母亲看出我的心思,她说:“孩子你放心,尽管我活着没有一点乐趣,但只要阎王爷不叫我,我是不会去的。”
⑨我生来相貌丑陋,村子里很多人当面嘲笑我,学校里有几个性格霸蛮的同学甚至为此打我。我回家痛哭,母亲对我说:“儿子,你不丑,你不缺鼻子不缺眼,四肢健全,丑在哪里?而且只要你心存善良,多做好事,即便是丑也能变美。”后来我进入城市,有一些很有文化的人依然在背后甚至当面嘲弄我的相貌,我想起了母亲的话,便心平气和地向他们道歉。
(节选自“中国新闻网”2012年12月8日专稿)
1.文中④ - ⑦段写了作者记忆中的四件事,分别表现了母亲什么品质?(4分)
2.简要说说你对文中划线句子的理解。(5分)
(1)我的母亲是大地的一部分,我站在大地上的诉说,就是对母亲的诉说。(2分)
(2)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3分)
3.本文是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在瑞典学院发表的演讲,作者为什么要用这么多的篇幅来讲自己的母亲?(6)
4.从莫言的成长经历你得到什么启示?(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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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莫言的小说语言风格独特,里面所隐藏的力量感、速度感是一般作家所没有的。很多人批评他,觉得过分粗糙,远谈不上精粹、谨严,这些都是实情。莫言喜欢放纵自己在语言上的天赋,他似乎也无兴趣字斟句酌。但莫言语言的粗粝、驳杂,未尝不是他有意为之,他似乎就想在一泻千里、泥沙俱下的语言洪流当中建立起自己的叙事风格。莫言是北方人,正规教育只读到小学毕业,如果要他和别的作家,尤其是南方作家比精致、优雅,这绝非他的长处。况且,文学语言的风格是丰富的,精致只是其中一种。
莫言的长处是他的激情和磅礴。那种粗野、原始的生命力,以及来自民间的驳杂的语言资源,最为莫言所熟悉,假若删除他生命感觉和语言感觉中那些枝枝蔓蔓的东西,那他就不是今天的莫言了。莫言所追求的语言效果正是泥沙俱下的,普通话中夹杂着方言、土语、俚语、古语,极具冲击力和破坏力。有些作品由于过分放纵,节制力不够,也未必成功,但无论你是否喜欢,都能令你印象深刻。有些作家一天就写千儿八百字,他习惯慢,细心琢磨,一字一句;有些作家则崇尚一泻千里,一发而不可收拾。莫言显然属于后者。
莫言用的语言是普通话,但中间夹杂着民间大量的口语、俚语,但又不是刻意的方言写作。保存在山东方言里的一些古语,譬如锋利说成“风快”,漂亮说成“奇俊”,天气很热说成“怪热”,这些词,现代人也能理解,用在小说中就显得古雅而有趣。莫言的小说语言是多重的、混杂的,未必规范,但有活力,而且狂放、恣肆、汹涌,这是在别的作家身上未见的。有些作家崇尚精雕细琢,譬如汪曾祺的小说,都是大白话,没有什么装饰性,也很少用形容词,但你能感觉到他的语言是讲究的,用词谨慎;格非的小说,书卷气很浓,他用书面语,有时还旁征博引,但也不乏幽默,这和他一直在大学教书有关;苏童的小说语言你能感到南方生活潮湿、诗意的氛围;贾平凹的小说语言有古白话小说的神韵,也有民间的土气。莫言的语言风格比他们更为驳杂。莫言的语言有时是对生活的模仿,充满聒噪的色彩,有时是对传统语言的挑战,是一种狂欢。莫言并不愿意守旧,他在语言上,更有狂欢精神,亵渎的、嘲讽的、滑稽的、幽默的、庄重的、深情的,汇聚于一炉,斑斓而驳杂,有时也会令人不快,但这就是莫言,一个为他自己的语言世界所塑造的莫言。
这种写作风格、语言风格的不同,和作家的气质、个性相关,甚至和作家的身体状况也有关系。鲁迅写不了长小说,他的文章越到后来写得越短,这和鲁迅所体验到的绝望感有关,他从小说写作转向杂文写作,就表明他对小说那种迂回、曲折、隐蔽的表达方式已感不足,面对深重的黑暗现实,他更愿意用短兵相接、直抒胸臆的方式把自己所想说的说出来,所谓“放笔直干”,就是这个意思。这不仅和鲁迅的思想体验有关,也和鲁迅的身体、疾病有关。莫言的小说则有大量的长句子,这点和鲁迅不同,他体魄强健,气息是不同的。
(选自谢有顺《莫言小说的特质》,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 莫言小说的语言粗粝驳杂,具有力量感和速度感,显得狂放、恣肆、汹涌,这是一般作家所不具备的特点。
B. 莫言有意追求一泻千里、泥沙俱下的语言效果,它的小说语言谈不上精粹谨严,甚至有些作品过分放纵,不够节制,未必规范,显得粗糙。
C. 莫言不崇尚精雕细琢,不习惯慢写作,而崇尚一泻千里,一发不可收拾的激情和磅礴。因此,其小说语言难免斑斓而驳杂,令人不快。
D. 莫言并不愿意守旧,他将各种语言风格汇聚一炉,令读者印象深刻,不管读者是否喜欢,正是这样的风格塑造了莫言。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莫言用普通话写作,其中又夹杂着方言、土语、俚语、古语,但又不是刻意用方言写作,因此他小说的语言极具冲击力,对传统语言极具挑战性。
B. 莫言的语言风格不仅与他的气质、个性有关,甚至与他的强健体魄也有关系。
C. 莫言正规教育只读到小学毕业,文化程度不高,这决定了他做不到让他的小说语言精致优雅,因此他选择粗粝驳杂来作为自己小说语言的特色。
D. 文学语言的风格丰富多样,南方作家的精致优雅是一种,北方作家莫言的粗粝、驳杂也是一种。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 鲁迅的例子有力地证明了作家的语言风格与作家气质、个性有关,也与作家的身体状况有关,在对比中指出了莫言小说中有大量长句的原因。
B. 文段用举例论证、对比论证的方法,列举汪曾祺、格非、苏童、贾平凹小说语言上的特点,在对比中指出这些作家崇尚精雕细琢,他们的语言虽然也多样化,但莫言比他们更为驳杂。
C. 选文前三段通过分析、举例、对比,阐释了莫言小说语言风格的表现,最后一段指出了莫言小说语言风格形成的原因。
D. 在表达方式上,选文综合运用了议论、叙述、说明等手法,分析论证了莫言小说的语言风格及形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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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人间的延伸——谈动物小说 曹文轩
动物小说之所以能够作为小说的一种样式存在,并且越来越牢固地成为不可替代的一支,是因为这种小说能够给予我们特殊的精神价值。
对动物世界的描绘与揭示,将会使我们看到似乎是动物世界特有的而实际上是很普泛的生命存在的形式。这一切,像一面镜子,使人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看到了人类社会与动物世界在某些方面的相似,看到了整个世界的基本法则。动物世界是对人类社会的一个印证。我们之所以喜爱阅读动物小说,正是因为它给了我们种种启示。而这种种启示,因为是来自于人类社会以外,反而会格外鲜明、强烈与深刻。动物世界的强者生存的原则,将会使我们领略到生存的严酷性:动物世界的纯真、毫无做作与虚伪的品性,将会使已失去这些品性的我们在感到汗颜、无地自容的同时重新向往这些品性。
动物小说的意义远不止这些——这些甚至不是主要的意义——主要的意义是它使诸种人间主题处在了一种新的境况之中,从而使这些主题得到了新的拓展。
人类社会除了有动物世界中存有的种种主题之外,还确实有其特殊的主题,而且这些主题还是大量的。我们还应特别注意到这一点:动物世界的主题几乎是恒定不变的,有史以来便是如此:然而,人类社会却会因为它的不断运行而不断出现新的主题。
文学要表现这些主题——文学一直在不断地随着人类社会的变化表现这些主题。但文学却不断感到将这些人间主题放在人间的境况中直接进行表现时,常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文学艺术中的变形处置,就是因那时常产生的不尽如人意之感而导致的:虽然还是在人间,但这个人间已非本来的人间,它被改造与重组,甚至是被假定了。但变形处置并未使文学家艺术家们从此就觉得在表现一切人间主题时尽如人意了。于是,他们将种种难以表现或在表现时有诸多不便的人间主题迁移到人间以外的世界:魔幻世界、科幻世界……而动物世界是文学家艺术家普遍看好的世界。
通过实践,小说家们发现,许多人间主题倘若还放在人间那种司空见惯的情景中表现,则显得苍白无力,而一旦放在动物世界中表现,却出人意料且又不可思议地得到了淋漓尽致、入木三分的揭示。他们还时常窃喜:一些由于种种原因而不能放在人间表现的人间主题,却借着动物世界的掩护,不留口实地得到了确切而透彻的表现,从而了却了作家们的一份心愿,完成了文学应有的庄严而神圣的使命。
无疑,这个世界是假设的。
文学之所以被人们创造出来又被人们作为永久性的选择,就正在于它满足了人们愿意沉醉于虚幻世界的欲望。客观世界本已足够丰富了,然而,人们仍然不能满足。人们在利用造物主恩赐的创造力,进行着一个无边的虚无世界的创造。当他们面对现实感到百无聊赖之时,这个世界给了他们无穷无尽的新颖景观和荡彻全身的愉悦。这个世界是他们存在于其中的世界的补充与延展。它使人们感到了真正的富有:因为它可以无限地被创造。
动物小说一直在进行着创造,动物小说的创造必将是无休止的。
1.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3分)
A.动物小说已成为给予人们特殊精神价值的最为重要的小说样式。
B.对动物世界的描绘与揭示,使我们看到动物世界特有的生命存在形式。
C.人类社会的主题远比动物世界的主题复杂、多变。
D.文学庄严而神圣的使命,只有依靠动物世界的掩护才可能达成。
2.不属于“动物小说的创造必将是无休止的”的理由的一项是( ) (3分)
A.我们可以通过动物小说看到整个世界的基本法则。
B.人类社会因为其不断运行而不断出现新的主题。
C.动物小说满足了人们愿意沉醉于虚幻世界的欲望。
D.多种人间主题通过动物小说得到了新的拓展。
3.根据文意,下列表述没有错误的一项是( )(3分)
A.动物小说的主要意义在于它给予了人们种种有关生存的启示。
B.有些文学主题放到人间去表现很难令人满意,必须做艺术的变形处置。
C.人间主题一旦放在动物世界中表现,即得到入木三分的揭示。
D.创造一个无边的虚无世界,源于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永不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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