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25分)
能说会道也莫言
胡殷红
①莫言的责编拉着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谈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② 莫言笑眯眯坐在我对面,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翘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③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吗!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④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符实”。就说他在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兑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⑤ 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历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⑥ 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跑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这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⑦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2009年第12期,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 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在北京赴作协宴会时只赞美了莫言,并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B. 莫言见到“我”时头上别着彩色发卡,是免得头发凌乱,并阻碍视力,他自己并不在意形象如何,但是怕我伸手把那彩色发卡扯下来。
C. 魔幻现实主义曾在中国风行一时。莫言读到《百年孤独》时就认识到了它的不足,认识到了马尔克斯和自己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
D. 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种矛盾性也体现在他明明能说会道,却又要求自己“莫言”。
E. 本文作者在写自己采访莫言时,通过外貌、神态、动作描写等人物描写方法来展示出作家莫言独特的个性特征。
2.文章②③④段文字写出了莫言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3.请赏析第⑥段划线语句“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并指出其在文中的作用。(6分)
4.结合全文内容,分析莫言创作的成功因素,并谈一谈这给你带来哪些启示。(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25分)
能说会道也莫言
胡殷红
①莫言的责编拉着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谈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② 莫言笑眯眯坐在我对面,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翘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③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吗!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④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符实”。就说他在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兑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⑤ 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历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⑥ 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跑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这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⑦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2009年第12期,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 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在北京赴作协宴会时只赞美了莫言,并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B. 莫言见到“我”时头上别着彩色发卡,是免得头发凌乱,并阻碍视力,他自己并不在意形象如何,但是怕我伸手把那彩色发卡扯下来。
C. 魔幻现实主义曾在中国风行一时。莫言读到《百年孤独》时就认识到了它的不足,认识到了马尔克斯和自己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
D. 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种矛盾性也体现在他明明能说会道,却又要求自己“莫言”。
E. 本文作者在写自己采访莫言时,通过外貌、神态、动作描写等人物描写方法来展示出作家莫言独特的个性特征。
2.文章②③④段文字写出了莫言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3.请赏析第⑥段划线语句“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并指出其在文中的作用。(6分)
4.结合全文内容,分析莫言创作的成功因素,并谈一谈这给你带来哪些启示。(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能说会道也莫言
文/胡殷红
①莫言的责编拉着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谈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② 莫言笑眯眯坐在我对面,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翘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③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吗!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④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符实”。就说他在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兑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⑤ 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历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⑥ 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这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⑦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2009年第12期,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
A.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在北京赴作协宴会时只赞美了莫言,并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B.莫言见到“我”时头上别着彩色发卡,是免得头发凌乱,并阻碍视力,他自己并不在意形象如何,但是怕我伸手把那彩色发卡扯下来。
C.魔幻现实主义曾在中国风行一时。莫言读到《百年孤独》时就认识到了它的不足,认识到了马尔克斯和自己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
D.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种矛盾性也体现在他明明能说会道,却又要求自己“莫言”。
E.本文作者在写自己采访莫言时,通过外貌、神态、动作描写等人物描写方法来展示出作家莫言独特的个性特征。
2.文章②③④段文字写出了莫言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3.请赏析第⑥段划线语句“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并指出其在文中的作用。(6分)
4.结合全文内容,分析莫言创作的成功因素,并谈一谈这给你带来哪些启示。(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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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25分)
能说会道也莫言
胡殷红
①莫言的责编拉着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时。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谈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②莫言笑眯眯地坐在我对面,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跷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③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吗!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④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副实”。就说他在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对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⑤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历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⑥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这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⑦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2009年第12期,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 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在北京赴作协宴会时只赞美了莫言,并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B.“我”见到莫言时,他头上别着彩色发卡,是免得头发凌乱,阻碍视力,他自己并不在意形象如何,但是怕“我”伸手把那彩色发卡扯下来。
C. 魔幻现实主义曾在中国风行一时。莫言读到《百年孤独》时就认识到了它的不足,认识到了马尔克斯和自己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
D. 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种矛盾性也体现在他明明能说会道,却又要求自己“莫言”上。
E.本文作者在写自己采访莫言时,通过外貌、神态、动作等人物描写方法来展示作家莫言独特的个性特征。
2.文章②③④段文字写出了莫言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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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赏析第⑥段画线语句“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并指出其在文中的作用。(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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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合全文内容,分析莫言创作成功的因素,并谈一谈这给你带来哪些启示。(8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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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面对如此残酷的伤痛记忆,莫言并没有使自己的小说变成“伤痕文学”,而是一种充满了民间性的“欢乐文学”。
我至今还记得,当初读到莫言的《欢乐》《粮食》《天堂蒜薹之歌》等小说时的情境。饥荒的年代,一位农妇偷偷将生产队的豆子完整地吞进肚子,回家后再将豆子呕吐出来,喂给饥饿的孩子和濒死的婆婆,自己“死蛇一样躺在草上,幸福地看着他们围着瓦盆抢食”。
读到这里,我的确忍不住要流眼泪,接下来的情节却让我忍俊不禁:农妇的“血骂”铺天盖地,将自己和辱骂的对象一起贬低为畜生和肉体器官,一股戏谑的民间语言的风暴扑面而来。当我正准备哈哈大笑起来的时候,天堂乡的盲歌手张扣的歌声又响了起来:“乡亲们种蒜薹发家致富/惹恼了一大群红眼虎狼/收税的派捐的成群结对/欺压得众百姓哭爹叫娘……”是这些充满伤痛的底层经验,充满民间智慧的叙事语言,充满想象力的叙事风格,刺激我写下了《文学与民间性——莫言小说里的中国经验》那篇长文。
我不认为莫言是什么“魔幻现实主义”,他笔下的中国乡村世界是那么真实,真实得极端残酷。我也不认为他的语言有什么“狂欢化”的特点,他的语言是悲伤的土地中蹦出来的带着泥土腐味的语言。如果说他具有“民间”色彩的话,那也是中国特色的民间,而不是巴赫金笔下的中世纪欧洲的民间。莫言的小说叙事,是中国土地上的语言奇迹,是白话汉语文学经历了100年的操练,在叙事文学中结出的最新果实。
更具有特色的是,面对如此残酷的伤痛记忆,莫言并没有使自己的小说变成“伤痕文学”,而是一种充满了民间性的“欢乐文学”。莫言的文体,是一种生长在真正的“民间”土壤上的“欢乐文体”。他对民间悲苦的生活的表达和讲述,既不是哭诉,也不是记账式的恐吓,没有给人制造压力,没有给人心灵投下阴影,而是给人一种“欢乐”的、继续活下去的力量。真正的文学形式,就这样既凸现了生活的残酷性和荒诞性,同时又消解了残酷生活带来的阴沉、死亡的气息,或者它的片面的“严肃性”,从而体现了文学的“民间性”中最本质的欢乐精神。这就是莫言的特殊意义。
此外,“莫言的获奖”也很有意义。它证明了只有尊重文学创作的规律,才能使得中国文学走向世界,获得更多的共鸣。
我希望“莫言的获奖”仅仅是当代中国文学走向世界的一个小小的序幕。 (有删改)
1.下列关于“中国土地上的语言奇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莫言小说的叙事语言充满着带有中国特色的民间智慧,莫言的文学是植根于民间的文学。
B.莫言小说的写作内容来源于中国民间底层的伤痛经验,其叙事风格充满了想象力。
C.莫言小说的叙事具有鲜明的中国特点,他的语言是悲伤的土地中蹦出来的带有泥土腐味的语言。
D.莫言小说的叙事语言,是中国白话汉语文学多年操练的产物,并成为中国语言奇迹。
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莫言小说对残酷现实采取的不是“伤痕文学”的叙事形式,而是“欢乐文学”的叙事形式。
B.莫言小说“欢乐文学”的叙事形式,具有给人“欢乐”的、继续活下去的力量的文学作用。
C.莫言小说“欢乐文学”的叙事形式,消解了生活的残酷性,体现出了一种民间的欢乐精神。
D.莫言小说“欢乐文学”的叙事形式,尽管凸显出了生活的荒诞性,但符合文学创作的规律。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莫言小说不是“魔幻现实主义”和“狂欢化”,而是一种植根于中国民间的文学土壤的“欢乐文学”。
B.莫言讲述的是残酷的伤痛记忆,但因采用了“欢乐文学”的叙事形式,让人读之有时却忍俊不禁。
C.莫言抓住了文学的“民间性”中最本质的欢乐精神,所以讲述的悲苦生活不会给人的心灵投下阴影。
D.“莫言小说获奖”拉开了中国文学走向世界的序幕,当代中国文学将有更多的作家、作品走向世界。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莫言的小说语言风格独特,里面所隐藏的力量感、速度感是一般作家所没有的。很多人批评他,觉得过分粗糙,远谈不上精粹、谨严,这些都是实情。莫言喜欢放纵自己在语言上的天赋,他似乎也无兴趣字斟句酌。但莫言语言的粗粝、驳杂,未尝不是他有意为之,他似乎就想在一泻千里、泥沙俱下的语言洪流当中建立起自己的叙事风格。莫言是北方人,正规教育只读到小学毕业,如果要他和别的作家,尤其是南方作家比精致、优雅,这绝非他的长处。况且,文学语言的风格是丰富的,精致只是其中一种。
莫言的长处是他的激情和磅礴。那种粗野、原始的生命力,以及来自民间的驳杂的语言资源,最为莫言所熟悉,假若删除他生命感觉和语言感觉中那些枝枝蔓蔓的东西,那他就不是今天的莫言了。莫言所追求的语言效果正是泥沙俱下的,普通话中夹杂着方言、土语、俚语、古语,极具冲击力和破坏力。有些作品由于过分放纵,节制力不够,也未必成功,但无论你是否喜欢,都能令你印象深刻。有些作家一天就写千儿八百字,他习惯慢,细心琢磨,一字一句;有些作家则崇尚一泻千里,一发而不可收拾。莫言显然属于后者。
莫言用的语言是普通话,但中间夹杂着民间大量的口语、俚语,但又不是刻意的方言写作。保存在山东方言里的一些古语,譬如锋利说成“风快”,漂亮说成“奇俊”,天气很热说成“怪热”,这些词,现代人也能理解,用在小说中就显得古雅而有趣。莫言的小说语言是多重的、混杂的,未必规范,但有活力,而且狂放、恣肆、汹涌,这是在别的作家身上未见的。有些作家崇尚精雕细琢,譬如汪曾祺的小说,都是大白话,没有什么装饰性,也很少用形容词,但你能感觉到他的语言是讲究的,用词谨慎;格非的小说,书卷气很浓,他用书面语,有时还旁征博引,但也不乏幽默,这和他一直在大学教书有关;苏童的小说语言你能感到南方生活潮湿、诗意的氛围;贾平凹的小说语言有古白话小说的神韵,也有民间的土气。莫言的语言风格比他们更为驳杂。莫言的语言有时是对生活的模仿,充满聒噪的色彩,有时是对传统语言的挑战,是一种狂欢。莫言并不愿意守旧,他在语言上,更有狂欢精神,亵渎的、嘲讽的、滑稽的、幽默的、庄重的、深情的,汇聚于一炉,斑斓而驳杂,有时也会令人不快,但这就是莫言,一个为他自己的语言世界所塑造的莫言。
这种写作风格、语言风格的不同,和作家的气质、个性相关,甚至和作家的身体状况也有关系。鲁迅写不了长小说,他的文章越到后来写得越短,这和鲁迅所体验到的绝望感有关,他从小说写作转向杂文写作,就表明他对小说那种迂回、曲折、隐蔽的表达方式已感不足,面对深重的黑暗现实,他更愿意用短兵相接、直抒胸臆的方式把自己所想说的说出来,所谓“放笔直干”,就是这个意思。这不仅和鲁迅的思想体验有关,也和鲁迅的身体、疾病有关。莫言的小说则有大量的长句子,这点和鲁迅不同,他体魄强健,气息是不同的。
(选自谢有顺《莫言小说的特质》,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 莫言小说的语言粗粝驳杂,具有力量感和速度感,显得狂放、恣肆、汹涌,这是一般作家所不具备的特点。
B. 莫言有意追求一泻千里、泥沙俱下的语言效果,它的小说语言谈不上精粹谨严,甚至有些作品过分放纵,不够节制,未必规范,显得粗糙。
C. 莫言不崇尚精雕细琢,不习惯慢写作,而崇尚一泻千里,一发不可收拾的激情和磅礴。因此,其小说语言难免斑斓而驳杂,令人不快。
D. 莫言并不愿意守旧,他将各种语言风格汇聚一炉,令读者印象深刻,不管读者是否喜欢,正是这样的风格塑造了莫言。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莫言用普通话写作,其中又夹杂着方言、土语、俚语、古语,但又不是刻意用方言写作,因此他小说的语言极具冲击力,对传统语言极具挑战性。
B. 莫言的语言风格不仅与他的气质、个性有关,甚至与他的强健体魄也有关系。
C. 莫言正规教育只读到小学毕业,文化程度不高,这决定了他做不到让他的小说语言精致优雅,因此他选择粗粝驳杂来作为自己小说语言的特色。
D. 文学语言的风格丰富多样,南方作家的精致优雅是一种,北方作家莫言的粗粝、驳杂也是一种。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 鲁迅的例子有力地证明了作家的语言风格与作家气质、个性有关,也与作家的身体状况有关,在对比中指出了莫言小说中有大量长句的原因。
B. 文段用举例论证、对比论证的方法,列举汪曾祺、格非、苏童、贾平凹小说语言上的特点,在对比中指出这些作家崇尚精雕细琢,他们的语言虽然也多样化,但莫言比他们更为驳杂。
C. 选文前三段通过分析、举例、对比,阐释了莫言小说语言风格的表现,最后一段指出了莫言小说语言风格形成的原因。
D. 在表达方式上,选文综合运用了议论、叙述、说明等手法,分析论证了莫言小说的语言风格及形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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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完成文后小题。
马云的大时代
章苒
1982年,陕西作家路遥的小说《人生》在《收获》上发表。有个瘦小的年轻人在杭州火车站的一个角落,一口气把这篇小说读完。18岁的马云,那时刚刚从蹬三轮车的临时工升格为收发信件的助理——仍旧是临时工。被文学作品鼓舞着,他认真参加了第二次高考,数学只得了19分。一直到1983年,马云还在复习。
按照世俗的眼光,那几年,马云就是最失败的人:高中复习班怕影响升学率,不要他;从小梦想当兵,去应征,身高体重不够;考警校,被拒绝;和小伙伴们一起去面试肯德基,20多个人全录取了,只有他被拒绝。只有英语还在给马云信心,学校的英语课是语 文老师教的,上午现学两小时,下午就来教。马云觉得不行,自己带上一群同学,早上5点在杭州香格里拉饭店门口集合,给老外当免费导游学英语。一群老外“前仆后继”,于是就“教”出了一个不一样的马云——尽管没有出过国,马云却成了半个海归。
1984年,马云考进杭州师范学院。英语课上他一开口就震惊了全班,那种“舍我其谁”的“范儿”让他当上了学生会主席。那时学生会的建设一切要从零开始。他一天一个点子,搞排球比赛,组织辩论赛,把不可能变成可能。附近高校学生会的同学都认识马云,他一来就是借东西,最多的一次,去6个学校借了设备,好在马云当过三轮车夫,骑车是他的强项。油印的杭师院校报里这样描写他:“咬一咬牙,他骑车飞得更快了,啊,年青人,热血沸腾!”
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马云越来越有做一点事情,与时代合拍的冲动。从倒小商品到创办中国黄页,他就是个骑着自行车,精力旺盛的小微企业主,半个杭州的企业都被他敲过门拉过广告,不过绝大部分人都把他当骗子。华立集团董事长汪力成,即使马云在他办公室说了一上午,也没有“上当”。“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阿里巴巴创办时这句口号,其实在长达数年时间里一直是马云心底的呐喊——多少年后这个梦想实现了。有一阵子马云去外面吃饭喝茶,常有人默默替他结账,留下一张纸条:马总,谢谢你,我在你这里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中国黄页有段时间被商务部看中,一个人月薪几千元,给政府办电子商务网站。那时大家都想,这下总算熬出头了。马云却不这么认为。对于那个被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改变的大时代,他已经有了非常强烈的预见和规划,于是,草创了阿里巴巴。
如果说金庸是在用武侠写成人童话,马云就是在一家企业里构想属于自己的成人童话。
马云前一阵一直追在几个高管后面,吃饭时不停地说快递员有多不容易,能不能建一个系统让快递员轻松起来,结果菜鸟物流就这样诞生了。银泰集团的董事局主席沈国军本来干得好好的,一激动辞去了银泰集团的总裁职务,转而接手菜鸟物流的首席执行官。
颠覆了零售业,颠覆了物流业,下一个是银行业。公司有高管受不了,问,还有完没完?马云回答:一个公司是不是伟大,不是看它赚了多少钱,要看它有没有为社会解决问题。
阿里巴巴拿到第一笔500万美元风险投资以后,有一次一个分析师让马云到北京见一个人,但这个神秘人物要求不透露身份。马云推开UT斯达康北京总部一个会议室大门的时候,吓了一跳:吴鹰、张朝阳、王志东都在,而且西装笔挺。马云开口讲了三四分钟就被打断了。神秘人物问:“你要多少钱?”马云说:“我不要钱,我现在有钱。”“你一定要花我们的钱!”这就是传说中马云面对软银董事局主席孙正义那6分钟。孙正义赌的是马云这个人和对于互联网未来的预言。孙正义还赠送马云另一个预言:你会成为杨致远那样的人。互联网其实就是一个帮助我们更快到达美好未来的工具。马云看清了这一点。他今天的工作,就是想明天会怎么样。
马云成为首个登上福布斯杂志的大陆企业家时,阿里巴巴正如日中天。他这时要搞淘宝,大家都反对,谁会从网上买东西?马云说,我们不会,但是我们只要等80后、90后成了消费主力就可以了。
2013年,49岁的马云突然宣布退休。因为想到了阿里巴巴以后怎么办。他要确保没有马云,阿里巴巴仍然是一家代表年轻和未来的企业,永远拥抱变化。如同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里所言:惟思将来也,事事皆其所未经者,故常敢破格。也许员工平均年龄只有27岁的阿里巴巴注定属于未来。而马云,来自未来的某个大时代。
(摘编自《新华网》)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读了路遥在《收获》发表的小说《人生》,刚刚从蹬三轮车的临时工升格为收发信件的助理,受此鼓舞的马云参加了第二次高考。
B.任职杭州师院学生会主席时,马云骑车飞得更快了,这是马云经常去附近学校借东西多练出来的,最多的一次马云去了六个学校。
C.马云在给自己创造机会的同时也给别人带来了利益,这使他有阵子去外面吃饭喝茶时,常有人争相替他结账,以此表示对他的感谢。
D.马云说,一个公司是不是伟大,不是看它赚了多少钱,而要看它有没有为社会解决问题,这说明马云是个有较高社会责任感的人。
E.本文以时间为顺序,介绍了马云80年代至今的几次重要人生经历,让读者看到了风云人物所经历的磨难以及成功者背后的汗水。
2.“马云越来越有做一点事情,与时代合拍的冲动”这句话在文中有什么作用?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纵观全文,马云把哪些不可能的事情变成了可能?请结合文本简析。
4.马云成功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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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25分)
手铐
汪海潮
乡长被抓走的那天,陈大明正在乡长办公室里向乡长汇报高岭乡旅游度假村的建设情况。陈大明清楚地记得,他刚刚汇报完第一件事,办公室的门就被撞开了,两个全副武装的公安走了进来,其中一个人手里举着一张逮捕令,走到乡长面前高声说:“你被依法逮捕了!”另一个人就马上拿出一副锃亮的手铐,“咔嚓”一声铐住了乡长的双手,然后不由分说地把乡长带下楼,塞进了楼下的警车,警车就“呜呜呜”地开走了。
乡长被抓走后,陈大明被县里任命为代理乡长,继续负责旅游度假村的建设。陈大明当上乡长后,眼前老是晃动着那副锃亮的手铐,虽然他与原乡长的贪污案并无牵连,但原乡长被抓的那一幕还是深深地刺激了他,他决心引以为戒。为防止自己意志不坚定,他还花了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到市场上买了一副仿真的手铐,挂在自己的卧室里,以警示自己。
果然,自从他当上乡长后,前来拜访的人便络绎不绝,有送名烟名酒的,有直接送现金的,还有假借妻子的名义送金银首饰的,他都一一回绝。其实他家的经济条件并不好:妻子常年下岗在家,孩子今年又刚刚上大学,农村老家还有一个经常患病的母亲。事事都得花钱,可是他一个月的工资才一千多块,因此,他几乎月月都出现“财政赤字”。有一次,他感到自己实在顶不住了,很想赌一把,他已经把那个建筑商送来的一万元塞进了抽屉,但就在那一瞬间,他立刻想起了悬挂在床前的那副手铐,就赶紧又将钱退回去。
直到有一天,他的一个老同学到他家来玩,看到了那副手铐。那个老同学就问他:“你这是从哪买来的?”他直言不讳地告诉同学,是从一个地下的工艺品商店买来的。老同学就又将那副手铐把玩了很长时间,然后很认真地说:“没错,就是它,就是它!”陈大明一下子迷惑了,老同学就告诉他,其实这副手铐有着一段传奇的经历,它曾是一位海外华侨的传家之宝;它也不是普通的钢铁制造的,而是用一种稀有金属制成的,至于那位华侨为什么要把手铐作为传家之宝,那就不得而知了。但是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这副手铐值钱,最起码值五万元钱!
陈大明对老同学的话将信将疑,就带着手铐到市里一家最有名的古玩店里做鉴定。结果很快就出来了,老同学的话是真的,这副手铐真的很值钱!陈大明兴奋不已,马上将手铐以四万八千元的高价卖给了古玩店。毕竟,他太需要钱了!
有了这笔巨款,陈大明就可以从容地安排自己的生活了,他把老母亲从农村接到自己身边,还请了一个保姆;他抽出两万元给妻子开了一家油米店,还给儿子买了一台电脑。他的生活压力没有了,他感到无比的畅快,也体会到了有钱的幸福。他从内心里深深感谢那个同学。
从那以后,老同学就成了他家的常客。老同学是个“能人”,陈大明对他是信得过的,很快就安排他承包了一项建筑工程。再后来,陈大明又发现了不少“能人”,一一让他们参与到旅游度假村建设的伟大事业中。
旅游度假村很快建好了,开业的那一天,陈大明喝了很多很多酒。回家后又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他梦到了那副手铐!第二天,他决定去把它赎回来,不论花多少钱!钱对他来说已并不成问题了。他找到了那家古玩店,但古玩店的老板告诉他,那副手铐他是代人收购的,早就被一位客商以五万元的价格买走了。不过幸好老板记下了那位客商在市里的地址,陈大明决定按图索骥。
陈大明很快找到了那座豪宅,一个管家模样的人把他领到一个池塘边,并告诉他,主人就在那边钓鱼。他匆匆地赶过去,发现他的同学正在笑吟吟地等着他。他一下子愣住了,但嘴里却问道:“我的手铐呢?”老同学恰好此时钓起了一条大鱼,他一边收线一边拍着钓竿说:“那东西有什么好,我早已将它改成了钓竿。看,这钓竿多结实,五万块呢!”陈大明一下子明白过来,恨不得马上离开这地方,但他分明听到了老同学在喊他:“别走啊,陈乡长,中午咱们喝鱼汤啊!……”
在此以后的好多天里,陈大明眼前总是没来由地晃动着一副锃亮的手铐。
(选自《微型小说家选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小说第一段中描写乡长被捕过程,其细节描写真实细腻,仿佛让人身临其境,每一个动作,每一个声音都让人心有余悸。
B.这篇小说在情节构思上颇具匠心,主人公从开始坚持不受贿,到最后发现自己中了别人的圈套,最终发现老朋友向他行贿,波澜顿生,高潮迭起。
C.作者将手铐巧妙地比作了人生的防线,但陈大明由于一时的糊涂,结果被别有用心的老同学设计了一条“鱼竿”,引了他这条“大鱼”上钩。
D.陈大明因“手铐”而受贿,表面上看是不知情,但实际上骨子里则充满着贪欲,从而告诉人们要不断加强自律,完善自我道德修养。
E.这篇小说主题深刻,文章通过主人公因手铐”而受贿的故事,告诉人们即使真正廉洁的公仆,即便暂时避免了有形的刑具,却无法避开无形的刑具。
2.小说插叙主人公陈大明的家庭情况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主人公陈大明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这篇小说以“手铐”为题,有主题思想、情节结构等方面的考虑,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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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马云的大时代
章 苒
1982年,陕西作家路遥的小说《人生》在《收获》上发表。有个瘦小的年轻人在杭州火车站的一个角落,一口气把这篇小说读完。18岁的马云,那时刚刚从蹬三轮车的临时工升格为收发信件的助理——仍旧是临时工。被文学作品鼓舞着,他认真参加了第二次高考,数学只得了19分。一直到1983年,马云还在复习。
按照世俗的眼光,那几年,马云就是最失败的人:高中复习班怕影响升学率,不要他;从小梦想当兵,去应征,身高、体重不够;考警校,被拒绝;和小伙伴们一起去面试肯德基,20多个人全录取了,只有他被拒绝。只有英语还在给马云信心,学校的英语课是语文老师教的,上午现学两小时,下午就来教。马云觉得不行,自己带上一群同学,早上5点在杭州香格里拉饭店门口集合,给老外当免费导游学英语。一群老外“前仆后继”,于是就“教”出了一个不一样的马云——尽管没有出过国,马云却成了半个海归。
1984年,马云考进杭州师范学院。英语课上他一开口就震惊了全班,那种“舍我其谁”的“范儿”让他当上了学生会主席。那时学生会的建设一切要从零开始。他一天一个点子,搞排球比赛,组织辩论赛,把不可能变成可能。附近高校学生会的同学都认识马云,他一来就是借东西,最多的一次,去6个学校借了设备,好在马云当过三轮车夫,骑车是他的强项。油印的杭州师范学院校报里这样描写他:“咬一咬牙,他骑车飞得更快了,啊,年轻人,热血沸腾!”
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马云越来越有做一点事情,与时代合拍的冲动。从倒小商品到创办中国黄页,他就是个骑着自行车,精力旺盛的微小企业主,半个杭州的企业都被他敲过门拉过广告,不过绝大部分人都把他当骗子。华立集团董事长汪力成,即使马云在他办公室说了一上午,也没有“上当”。“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阿里巴巴创办时这句口号,其实在长达数年时间里一直是马云心底的呐喊——多少年后这个梦想实现了。有一阵子马云去外面吃饭喝茶,常有人默默替他结账,留下一张纸条:马总,谢谢你,我在你这里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中国黄页有段时间被商务部看中,一个人月薪几千元,给政府办电子商务网站。那时大家都想,这下总算熬出头了。马云却不这么认为。对于那个被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改变的大时代,他已经有了非常强烈的预见和规划,于是,草创了阿里巴巴。
如果说金庸是在用武侠写成人童话,马云就是在一家企业里构想属于自己的成人童话。
马云前一阵一直追在几个高管后面,吃饭时不停地说快递员有多不容易,能不能建一个系统让快递员轻松起来,结果菜鸟物流就这样诞生了。银泰集团的董事局主席沈国军本来干得好好的,一激动辞去了银泰集团的总裁职务,转而做了菜鸟物流的首席执行官。
颠覆了零售业,颠覆了物流业,下一个是银行业。公司有高管受不了,问,还有完没完?马云回答:一个公司是不是伟大,不是看它赚了多少钱,要看它有没有为社会解决问题。
阿里巴巴拿到第一笔500万美元风险投资以后,有一次一个分析师让马云到北京见一个人,但这个神秘人物要求不透露身份。马云推开UT斯达康北京总部一个会议室大门的时候,吓了一跳:吴鹰、张朝阳、王志东都在,而且西装笔挺。马云开口讲了三四分钟就被打断了。神秘人物问:“你要多少钱?”马云说:“我不要钱,我现在有钱。”“你一定要花我们的钱!”这就是传说中马云面对软银董事局主席孙正义那6分钟。孙正义赌的是马云这个人和对于互联网未来的预言。孙正义还赠送马云另一个预言:你会成为杨致远那样的人。互联网其实就是一个帮助我们更快到达美好未来的工具。马云看清了这一点。他今天的工作,就是想明天会怎么样。
马云成为首个登上福布斯杂志的大陆企业家时,阿里巴巴正如日中天。他这时要搞淘宝,大家都反对,谁会从网上买东西?马云说,我们不会,但是我们只要等80后、90后成了消费主力就可以了。
2013年,49岁的马云突然宣布退休。因为想到了阿里巴巴以后怎么办。他要确保没有马云,阿里巴巴仍然是一家代表年轻和未来的企业,永远拥抱变化。如同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里所言:惟思将来也,事事皆其所未经者,故常敢破格。也许员工平均年龄只有27岁的阿里巴巴注定属于未来。而马云,来自未来的某个大时代。
(摘编自《新华网》)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读了路遥在《收获》上发表的小说《人生》,刚刚从蹬三轮车的临时工升格为收发信件的助理的马云,受此鼓舞参加了第二次高考。
B.马云说,一个公司是不是伟大,不是看它赚了多少钱,要看它有没有为社会解决问题,这说明马云是个有较高社会责任感的人。
C.本文以时间为顺序,介绍了马云80年代至今的一些重要人生经历,让读者看到了风云人物所经历的磨难以及成功者背后的汗水。
D.任职杭州师范学院学生会主席时,马云骑车飞得更快了,这是因为马云经常去附近学校借东西多练出来的,最多的一次马云去了6个学校。
E.马云在给自己创造机会的同时也给别人带来了利益,他有一阵子去外面吃饭喝茶时,常有人争相替他结账,以此表示对他的感谢。
2.“马云越来越有做一点事情,与时代合拍的冲动”这句话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纵观全文,马云把哪些不可能的事情变成了可能?请结合文本简析。
4.马云成功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马云的大时代
章苒
1982年,陕西作家路遥的小说《人生》在《收获》上发表。有个瘦小的年轻人在杭州火车站的一个角落,一口气把这篇小说读完。18岁的马云,那时刚刚从蹬三轮车的临时工升格为收发信件的助理——仍旧是临时工。被文学作品鼓舞着,他认真参加了第二次高考,数学只得了19分。一直到1983年,马云还在复习。
按照世俗的眼光,那几年,马云就是最失败的人:高中复习班怕影响升学率,不要他;从小梦想当兵,去应征,身高体重不够;考警校,被拒绝;和小伙伴们一起去面试肯德基,20多个人全录取了,只有他被拒绝。只有英语还在给马云信心,学校的英语课是语文老师教的,上午现学两小时,下午就来教。马云觉得不行,自己带上一群同学,早上5点在杭州香格里拉饭店门口集合,给老外当免费导游学英语。一群老外“前仆后继”,于是就“教”出了一个不一样的马云——尽管没有出过国,马云却成了半个海归。
1984年,马云考进杭州师范学院。英语课上他一开口就震惊了全班,那种“舍我其谁”的“范儿”让他当上了学生会主席。那时学生会的建设一切要从零开始。他一天一个点子,搞排球比赛,组织辩论赛,把不可能变成可能。附近高校学生会的同学都认识马云,他一来就是借东西,最多的一次,去6个学校借了设备,好在马云当过三轮车夫,骑车是他的强项。油印的杭师院校报里这样描写他:“咬一咬牙,他骑车飞得更快了,啊,年青人,热血沸腾!”
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马云越来越有做一点事情,与时代合拍的冲动。从倒小商品到创办中国黄页,他就是个骑着自行车,精力旺盛的小微企业主,半个杭州的企业都被他敲过门拉过广告,不过绝大部分人都把他当骗子。华立集团董事长汪力成,即使马云在他办公室说了一上午,也没有“上当”。“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阿里巴巴创办时这句口号,其实在长达数年时间里一直是马云心底的呐喊——多少年后这个梦想实现了。有一阵子马云去外面吃饭喝茶,常有人默默替他结账,留下一张纸条:马总,谢谢你,我在你这里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中国黄页有段时间被商务部看中,一个人月薪几千元,给政府办电子商务网站。那时大家都想,这下总算熬出头了。马云却不这么认为。对于那个被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改变的大时代,他已经有了非常强烈的预见和规划,于是,草创了阿里巴巴。
如果说金庸是在用武侠写成人童话,马云就是在一家企业里构想属于自己的成人童话。
马云前一阵一直追在几个高管后面,吃饭时不停地说快递员有多不容易,能不能建一个系统让快递员轻松起来,结果菜鸟物流就这样诞生了。银泰集团的董事局主席沈国军本来干得好好的,一激动辞去了银泰集团的总裁职务,转而接手菜鸟物流的首席执行官。
颠覆了零售业,颠覆了物流业,下一个是银行业。公司有高管受不了,问,还有完没完?马云回答:一个公司是不是伟大,不是看它赚了多少钱,要看它有没有为社会解决问题。
阿里巴巴拿到第一笔500万美元风险投资以后,有一次一个分析师让马云到北京见一个人,但这个神秘人物要求不透露身份。马云推开UT斯达康北京总部一个会议室大门的时候,吓了一跳:吴鹰、张朝阳、王志东都在,而且西装笔挺。马云开口讲了三四分钟就被打断了。神秘人物问:“你要多少钱?”马云说:“我不要钱,我现在有钱。”“你一定要花我们的钱!”这就是传说中马云面对软银董事局主席孙正义那6分钟。孙正义赌的是马云这个人和对于互联网未来的预言。孙正义还赠送马云另一个预言:你会成为杨致远那样的人。互联网其实就是一个帮助我们更快到达美好未来的工具。马云看清了这一点。他今天的工作,就是想明天会怎么样。
马云成为首个登上福布斯杂志的大陆企业家时,阿里巴巴正如日中天。他这时要搞淘宝,大家都反对,谁会从网上买东西?马云说,我们不会,但是我们只要等80后、90后成了消费主力就可以了。
2013年,49岁的马云突然宣布退休。因为想到了阿里巴巴以后怎么办。他要确保没有马云,阿里巴巴仍然是一家代表年轻和未来的企业,永远拥抱变化。如同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里所言:惟思将来也,事事皆其所未经者,故常敢破格。也许员工平均年龄只有27岁的阿里巴巴注定属于未来。而马云,来自未来的某个大时代。
(摘编自《新华网》)
⑴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读了路遥在《收获》发表的小说《人生》,刚刚从蹬三轮车的临时工升格为收发信件的助理,受此鼓舞的马云参加了第二次高考。
B.任职杭州师院学生会主席时,马云骑车飞得更快了,这是马云经常去附近学校借东西多练出来的,最多的一次马云去了六个学校。
C.马云在给自己创造机会的同时也给别人带来了利益,这使他有阵子去外面吃饭喝茶时,常有人争相替他结账,以此表示对他的感谢。
D.马云说,一个公司是不是伟大,不是看它赚了多少钱,而要看它有没有为社会解决问题,这说明马云是个有较高社会责任感的人。
E.本文以时间为顺序,介绍了马云80年代至今的几次重要人生经历,让读者看到了风云人物所经历的磨难以及成功者背后的汗水。
⑵“马云越来越有做一点事情,与时代合拍的冲动”这句话在文中有什么作用?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⑶纵观全文,马云把哪些不可能的事情变成了可能?请结合文本简析。
⑷马云成功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莫言——不倦的探索者 杨鸥
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莫言,又一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莫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听到获奖的消息,我很高兴。但是我觉得获奖并不能代表什么,我认为中国有很多优秀作家,他们的优秀作品也可以被世界所认可。接下来我还是会将大部分精力放在新作品的创作上。”
作品必须写出自己的特色
瑞典文学院常任秘书彼得·恩隆德说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融合了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瑞典文学院还认为,“从历史和社会的视角,莫言用现实和梦幻的融合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令人联想的感观世界”。莫言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写的是一出出发生在山东高密东北乡的“传奇”。《红高粱》被称为是一部具有开拓意义的作品,从《红高粱家族》到《丰乳肥臀》《檀香刑》《生死疲劳》,再到获得茅盾文学奖的《蛙》,奠言的作品在主体意向非常充分的视角下展现乡土中国的历史和命运。莫言说:“我一直在写作形式上进行探索和创新,力戒重复,从某种意义上说,作家重复自己比抄袭别人更可耻。”
莫言回顾自己的写作生涯称:“我并非什么了不起的文学天才。和大多数普通文学爱好者一样,我的文学之路也是从阅读和模仿开始的。”他说:“我从1976年当兵正式开始写作,最初都是模仿外国作家的小说。1981年5月,我的小说终于在杂志上第一次发表,这篇小说就受到了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影响。”莫言还承认自己受过福克纳、马尔克斯的影响。
待到写作日趋成熟之后,莫言逐步意识到作品必须写出自己的特色,不能一味跟着西方走,最后还是要回到追求民族化写作上。《檀香刑》《生死疲劳》和《蛙》就是莫言在探索个性写作和民族化写作过程中的产物。
故乡不局限于这片乡土
莫言小说中的很多故事都发生在故乡高密。获奖后莫言表达了对故乡的一往情深:“我的故乡和我的文学是密切相关的。高密有泥塑、剪纸、扑灰年画、茂腔等民间艺术。我从小耳濡目染这些文化元素,当我拿起笔来进行文学创作的时候,这些民间文化元素就不可避免地进入了我的小说,也影响甚至决定了我的作品的艺术风格。”
莫言谈到,对于一个作家来讲,故乡是很重要的。1984年上军艺以前,找不到素材来写作,很多时间就是下去体验生活,千方百计找能够让自己感动的故事。到了《透明的红萝卜》阶段之后,一想到过去,想到了童年,就想到了故乡的生活,感觉好像一条河流的闸门被打开,活水源源不断而来。故乡情结、故乡记忆毫无疑问是一个作家的宝库。
现在莫言对小说中的故乡有了新的理【解析】
小说都讲究有故事和典型人物,但写了30年,故事也都写的差不多了,渐渐地你就会有一种能力了,把别人的故事变成你自己的了,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都一样。就像我写高密县,但已经不仅仅是局限于这片乡土了,它可以作为一种风景,发生在美国的、日本的故事我都可以拿过来用,让它变成发生在高密县,所以乡土也就开阔了。
越是经典越耐得住重读
《纽约时报》著名书评人M.Yhomaslnge在《史诗般的小说,一流的中国作家》中说:“莫言是世界级的作家,可能是鲁迅、老舍以来最有前途的中国作家。”对此,莫言表示,“很多书出版时要引用这段话的时候,我就持反对意见。我觉得抬得太高了,鲁迅、老舍是两座难以逾越的高峰。我认为衡量一个作家才华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看一个作家有没有创造一种独特的文体,而鲁迅、老舍都是创造了一种独特文体的作家。鲁迅的文体再放50年依然不会过时,老舍的文体中对北京方言、土语的改造,依然是了不起的。他们的才华是难以超越的。”
莫言作品的语言有自己独特的个性。他的小说语言,评论家季红真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曾有分析。首先是大量的民间口语进入语言;其次通过在传统的经典典籍《三国演义》和文言文以及翻译小说中找来的东西以及从民间戏曲学来的东西。
谈到阅读,莫言说,现在的书太多了,但是他基本只读经典。“比如说中国几部古典小说,比如说鲁迅、托尔斯泰的作品,我觉得这些书实际上就足够了。我觉得越是经典的书越耐得住重读。”
(选自《人民日报·海外版》2012年10月13日,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对于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莫言感到非常高兴,但是他又认为获奖并不能代表什么,因为中国还有很多优秀作家的作品没有被世界所认可。
B.从阅读和模仿开始,在写作形式上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待到写作日趋成熟之后,再追求个性化写作,这是普通文学爱好者的必由之路。
C.莫言对故乡的感情是深厚的,而且对故乡和文学有了新的理解,他不仅仅局限于高密县这片乡土,而是要把写作内容扩展到国内、国外。
D.国外有位评论家说:莫言是鲁迅、老舍以来最有前途的中国作家,也是世界级的作家,莫言反对这个说法,表现了他崇高的精神境界。
E.本文多处引用了莫言的原话和他人对莫言的评价,内容丰富,客观真实,富有感染力,也有助于读者全面了解莫言作品的主要特色和影响。
2.根据文意,请简要分析莫言作品的主要特点。 (6分)
3.作为作家,莫言有哪些优秀的品格?请简要分析概括。(6分)
4.莫言成为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本土作家,原因有很多,请你就“阅读与写作”“故乡与文学”“民族与个性”三方面的理解,任选—个方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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