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25分)
能说会道也莫言
胡殷红
①莫言的责编拉着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时。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谈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②莫言笑眯眯地坐在我对面,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跷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③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吗!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④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副实”。就说他在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对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⑤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历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⑥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这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⑦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2009年第12期,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 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在北京赴作协宴会时只赞美了莫言,并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B.“我”见到莫言时,他头上别着彩色发卡,是免得头发凌乱,阻碍视力,他自己并不在意形象如何,但是怕“我”伸手把那彩色发卡扯下来。
C. 魔幻现实主义曾在中国风行一时。莫言读到《百年孤独》时就认识到了它的不足,认识到了马尔克斯和自己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
D. 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种矛盾性也体现在他明明能说会道,却又要求自己“莫言”上。
E.本文作者在写自己采访莫言时,通过外貌、神态、动作等人物描写方法来展示作家莫言独特的个性特征。
2.文章②③④段文字写出了莫言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请赏析第⑥段画线语句“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并指出其在文中的作用。(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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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合全文内容,分析莫言创作成功的因素,并谈一谈这给你带来哪些启示。(8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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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能说会道也莫言
文/胡殷红
①莫言的责编拉着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谈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② 莫言笑眯眯坐在我对面,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翘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③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吗!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④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符实”。就说他在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兑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⑤ 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历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⑥ 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这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⑦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2009年第12期,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
A.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在北京赴作协宴会时只赞美了莫言,并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B.莫言见到“我”时头上别着彩色发卡,是免得头发凌乱,并阻碍视力,他自己并不在意形象如何,但是怕我伸手把那彩色发卡扯下来。
C.魔幻现实主义曾在中国风行一时。莫言读到《百年孤独》时就认识到了它的不足,认识到了马尔克斯和自己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
D.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种矛盾性也体现在他明明能说会道,却又要求自己“莫言”。
E.本文作者在写自己采访莫言时,通过外貌、神态、动作描写等人物描写方法来展示出作家莫言独特的个性特征。
2.文章②③④段文字写出了莫言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3.请赏析第⑥段划线语句“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并指出其在文中的作用。(6分)
4.结合全文内容,分析莫言创作的成功因素,并谈一谈这给你带来哪些启示。(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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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25分)
能说会道也莫言
胡殷红
①莫言的责编拉着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时。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谈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②莫言笑眯眯地坐在我对面,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跷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③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吗!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④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副实”。就说他在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对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⑤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历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⑥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这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⑦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2009年第12期,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 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在北京赴作协宴会时只赞美了莫言,并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B.“我”见到莫言时,他头上别着彩色发卡,是免得头发凌乱,阻碍视力,他自己并不在意形象如何,但是怕“我”伸手把那彩色发卡扯下来。
C. 魔幻现实主义曾在中国风行一时。莫言读到《百年孤独》时就认识到了它的不足,认识到了马尔克斯和自己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
D. 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种矛盾性也体现在他明明能说会道,却又要求自己“莫言”上。
E.本文作者在写自己采访莫言时,通过外貌、神态、动作等人物描写方法来展示作家莫言独特的个性特征。
2.文章②③④段文字写出了莫言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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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赏析第⑥段画线语句“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并指出其在文中的作用。(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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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合全文内容,分析莫言创作成功的因素,并谈一谈这给你带来哪些启示。(8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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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25分)
能说会道也莫言
胡殷红
①莫言的责编拉着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谈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② 莫言笑眯眯坐在我对面,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翘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③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吗!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④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符实”。就说他在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兑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⑤ 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历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⑥ 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跑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这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⑦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2009年第12期,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 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在北京赴作协宴会时只赞美了莫言,并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B. 莫言见到“我”时头上别着彩色发卡,是免得头发凌乱,并阻碍视力,他自己并不在意形象如何,但是怕我伸手把那彩色发卡扯下来。
C. 魔幻现实主义曾在中国风行一时。莫言读到《百年孤独》时就认识到了它的不足,认识到了马尔克斯和自己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
D. 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种矛盾性也体现在他明明能说会道,却又要求自己“莫言”。
E. 本文作者在写自己采访莫言时,通过外貌、神态、动作描写等人物描写方法来展示出作家莫言独特的个性特征。
2.文章②③④段文字写出了莫言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3.请赏析第⑥段划线语句“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并指出其在文中的作用。(6分)
4.结合全文内容,分析莫言创作的成功因素,并谈一谈这给你带来哪些启示。(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莫言——不倦的探索者 杨鸥
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莫言,又一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莫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听到获奖的消息,我很高兴。但是我觉得获奖并不能代表什么,我认为中国有很多优秀作家,他们的优秀作品也可以被世界所认可。接下来我还是会将大部分精力放在新作品的创作上。”
作品必须写出自己的特色
瑞典文学院常任秘书彼得·恩隆德说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融合了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瑞典文学院还认为,“从历史和社会的视角,莫言用现实和梦幻的融合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令人联想的感观世界”。莫言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写的是一出出发生在山东高密东北乡的“传奇”。《红高粱》被称为是一部具有开拓意义的作品,从《红高粱家族》到《丰乳肥臀》《檀香刑》《生死疲劳》,再到获得茅盾文学奖的《蛙》,奠言的作品在主体意向非常充分的视角下展现乡土中国的历史和命运。莫言说:“我一直在写作形式上进行探索和创新,力戒重复,从某种意义上说,作家重复自己比抄袭别人更可耻。”
莫言回顾自己的写作生涯称:“我并非什么了不起的文学天才。和大多数普通文学爱好者一样,我的文学之路也是从阅读和模仿开始的。”他说:“我从1976年当兵正式开始写作,最初都是模仿外国作家的小说。1981年5月,我的小说终于在杂志上第一次发表,这篇小说就受到了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影响。”莫言还承认自己受过福克纳、马尔克斯的影响。
待到写作日趋成熟之后,莫言逐步意识到作品必须写出自己的特色,不能一味跟着西方走,最后还是要回到追求民族化写作上。《檀香刑》《生死疲劳》和《蛙》就是莫言在探索个性写作和民族化写作过程中的产物。
故乡不局限于这片乡土
莫言小说中的很多故事都发生在故乡高密。获奖后莫言表达了对故乡的一往情深:“我的故乡和我的文学是密切相关的。高密有泥塑、剪纸、扑灰年画、茂腔等民间艺术。我从小耳濡目染这些文化元素,当我拿起笔来进行文学创作的时候,这些民间文化元素就不可避免地进入了我的小说,也影响甚至决定了我的作品的艺术风格。”
莫言谈到,对于一个作家来讲,故乡是很重要的。1984年上军艺以前,找不到素材来写作,很多时间就是下去体验生活,千方百计找能够让自己感动的故事。到了《透明的红萝卜》阶段之后,一想到过去,想到了童年,就想到了故乡的生活,感觉好像一条河流的闸门被打开,活水源源不断而来。故乡情结、故乡记忆毫无疑问是一个作家的宝库。
现在莫言对小说中的故乡有了新的理【解析】
小说都讲究有故事和典型人物,但写了30年,故事也都写的差不多了,渐渐地你就会有一种能力了,把别人的故事变成你自己的了,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都一样。就像我写高密县,但已经不仅仅是局限于这片乡土了,它可以作为一种风景,发生在美国的、日本的故事我都可以拿过来用,让它变成发生在高密县,所以乡土也就开阔了。
越是经典越耐得住重读
《纽约时报》著名书评人M.Yhomaslnge在《史诗般的小说,一流的中国作家》中说:“莫言是世界级的作家,可能是鲁迅、老舍以来最有前途的中国作家。”对此,莫言表示,“很多书出版时要引用这段话的时候,我就持反对意见。我觉得抬得太高了,鲁迅、老舍是两座难以逾越的高峰。我认为衡量一个作家才华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看一个作家有没有创造一种独特的文体,而鲁迅、老舍都是创造了一种独特文体的作家。鲁迅的文体再放50年依然不会过时,老舍的文体中对北京方言、土语的改造,依然是了不起的。他们的才华是难以超越的。”
莫言作品的语言有自己独特的个性。他的小说语言,评论家季红真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曾有分析。首先是大量的民间口语进入语言;其次通过在传统的经典典籍《三国演义》和文言文以及翻译小说中找来的东西以及从民间戏曲学来的东西。
谈到阅读,莫言说,现在的书太多了,但是他基本只读经典。“比如说中国几部古典小说,比如说鲁迅、托尔斯泰的作品,我觉得这些书实际上就足够了。我觉得越是经典的书越耐得住重读。”
(选自《人民日报·海外版》2012年10月13日,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对于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莫言感到非常高兴,但是他又认为获奖并不能代表什么,因为中国还有很多优秀作家的作品没有被世界所认可。
B.从阅读和模仿开始,在写作形式上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待到写作日趋成熟之后,再追求个性化写作,这是普通文学爱好者的必由之路。
C.莫言对故乡的感情是深厚的,而且对故乡和文学有了新的理解,他不仅仅局限于高密县这片乡土,而是要把写作内容扩展到国内、国外。
D.国外有位评论家说:莫言是鲁迅、老舍以来最有前途的中国作家,也是世界级的作家,莫言反对这个说法,表现了他崇高的精神境界。
E.本文多处引用了莫言的原话和他人对莫言的评价,内容丰富,客观真实,富有感染力,也有助于读者全面了解莫言作品的主要特色和影响。
2.根据文意,请简要分析莫言作品的主要特点。 (6分)
3.作为作家,莫言有哪些优秀的品格?请简要分析概括。(6分)
4.莫言成为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本土作家,原因有很多,请你就“阅读与写作”“故乡与文学”“民族与个性”三方面的理解,任选—个方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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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莫言:把中国乡村的故事讲给世界 格林
①“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随着10月11日,莫言因其作品“很好地将魔幻现实主义与民间故事,历史和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他笔下神奇瑰丽的“高密东北乡”也一夜之间成为世界文坛最辉煌的地理名词之一。
②童年的莫言是苦难的,饥饿是一生的噩梦。五六岁时,赶上“三年自然灾害”,为了填饱肚子,莫言吃野草、啃树皮,甚至抢煤吃。1961年春,村里的小学拉来一车亮晶晶的煤块,莫言和小伙伴一拥而上,每人抢起一块煤,“咯嘣咯嘣”啃起来。
③极端饥饿的日子里莫言曾听邻村的右派大学生说过,他认识一个作家写了本书,得了成千上万的稿费,每天能吃三顿饺子,还是肥肉馅的,咬一口肥油就“唧唧”地往外冒……神仙的生活也不过如此!为了吃上肥肉馅的饺子,莫言决心长大后一定要当个作家。
④成名后的莫言时常怀着感恩之心回望童年,“我当然希望童年能过得好一些,但从文学的角度讲,没有受完整的教育,吃不饱,穿不暖,15岁前光着屁股,干着不应该是孩子干的农活,这些独特的经历,成为了我创作的财富。”
⑤高密是一座历史悠久、文化丰厚的古城,流传着许多诡谲的传说、神秘的风俗,还有老人们讲的改朝换代的历史和神仙鬼怪故事,这些都是莫言文学生命的最早启蒙。
⑥祖父曾说过,村后的小桥上有个“嚷噪鬼”,夜晚一人过桥,它会在背后拍你的肩, 发出“嚷噪”的冷笑声。有一次,莫言晚上经过小石桥,不由得放声歌唱。母亲问他,深更半夜为什么要唱?“我怕那个‘嚷噪鬼’”,他惊魂未定地回答。这些都润物无声地滋养着莫言,并成为他日后不竭的创作源泉。
⑦除了听来的故事,莫言也如饥似渴地从书籍中汲取着养分。那时的农村,书籍还是稀罕物。莫言就一家一户地去借,周围十几个树子,谁家有本什么书他都了如指掌。为了阅读石匠家那套带插图的《封神演义》,莫言要给石匠家推磨磨面一上午。
⑧在《白狗秋千架》中,莫言第一次使用了“高密东北乡”。而《红高粱》蜚声海内外,让莫言和异彩斑斓的“高密东北乡”进入了西方的视野。
⑨在《红高粱》诞生后的20多年里,莫言一直忠实地延续着“高密东北乡”的故事。《红高梁家族》写了“我爷爷我奶奶”;20世纪90年代中期,《丰乳肥臀》写了“我爹我娘”;2006年的《生死疲劳》写了“我”这代人,高密东北多这个地处胶东平原边缘默默无闻的中国乡村,逐渐成为一个足以媲美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镇”和马尔克斯的“马孔多小镇”的独立文学王国。
⑩莫言的作品内容丰富、想象狂放、语言犀利、叙事磅礴,具有狂欢化的风格。《纽约时报》书评认为:莫言是一位世界级的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大江健三郎曾说,莫言的创作代表了亚洲的最高水平。
⑾然而,光环与盛名并未让莫言满足。近年来,他逐渐结束了高密东北乡家族系列的创作,转而精心对小说进行着各种探索和创新,在莫言看来,“重复自己比抄袭别人还要可耻”。2009年,闭关三年的莫言推出了创新之作《蛙》,内容以“乡村医生姑”一生的经历为主线,关注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在民间的影响,是极少有人涉猎的题材,表现手法和语言风格也迥异于以往。2011年,《蛙》问鼎第八届茅盾文学奖。
⑿举国为“诺奖”欢腾之际,莫言依然低调而谦逊,“兴奋五分钟可以了,不要把这当成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作家重要的是作品而非奖项。我要尽快从当前的热闹与喧嚣中走出,宜干什么干什么。”当问起他会用什么样的方式庆祝获奖时他的回答不过是和家人一起包一顿饺子吃。
(选自《中国人物》 2012年第12期,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莫言所写的“高密东北乡”是典型的中国北方乡土,书写的是乡土中国的传统,具有地域特色。这是他文学创作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印证了“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这句话。
B.苦难磨砺了莫言,也成为了他创作的财富,正是因为童年时期的饥饿促使他走上了文学创作之路,可见苦难是作家成功的必由之路。
C.传记开篇引用莫言作品《红高粱》中的语句,目的在于营造苍凉壮阔的意境,引出传主,让读者对莫言的文字有直观的印象。
D.本文多处引用了莫言的原话和他人对莫言的评价,内容丰富,增强了传记的客观真实性,也有助于读者全面了解莫言以及他的作品。
E.莫言的作品《蛙》问鼎第八届茅盾文学奖,源自于他对小说进行的各种探索和创新以及在表现手法和语言风格方面所做的突破,但题材极少有人涉猎是主要的原因。
2.文中第⑥、⑦段分别写了莫言小时“经过小石桥”和“给石匠家推磨”两件事,主要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3.作为作家,莫言有哪些优秀的品质?请结合文本加以概括。(6分)
4.托尔斯泰说:“写你的村庄,你就写了世界。”莫言几十年如一日扎根于乡土,创造了瑰丽的“高密东北乡”这一文学王国,最终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成为“世界级的作家”。这对作家的文学创作有什么启示?请结合文本,联系一位你熟悉的作家,谈谈你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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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面对如此残酷的伤痛记忆,莫言并没有使自己的小说变成“伤痕文学”,而是一种充满了民间性的“欢乐文学”。
我至今还记得,当初读到莫言的《欢乐》《粮食》《天堂蒜薹之歌》等小说时的情境。饥荒的年代,一位农妇偷偷将生产队的豆子完整地吞进肚子,回家后再将豆子呕吐出来,喂给饥饿的孩子和濒死的婆婆,自己“死蛇一样躺在草上,幸福地看着他们围着瓦盆抢食”。
读到这里,我的确忍不住要流眼泪,接下来的情节却让我忍俊不禁:农妇的“血骂”铺天盖地,将自己和辱骂的对象一起贬低为畜生和肉体器官,一股戏谑的民间语言的风暴扑面而来。当我正准备哈哈大笑起来的时候,天堂乡的盲歌手张扣的歌声又响了起来:“乡亲们种蒜薹发家致富/惹恼了一大群红眼虎狼/收税的派捐的成群结对/欺压得众百姓哭爹叫娘……”是这些充满伤痛的底层经验,充满民间智慧的叙事语言,充满想象力的叙事风格,刺激我写下了《文学与民间性——莫言小说里的中国经验》那篇长文。
我不认为莫言是什么“魔幻现实主义”,他笔下的中国乡村世界是那么真实,真实得极端残酷。我也不认为他的语言有什么“狂欢化”的特点,他的语言是悲伤的土地中蹦出来的带着泥土腐味的语言。如果说他具有“民间”色彩的话,那也是中国特色的民间,而不是巴赫金笔下的中世纪欧洲的民间。莫言的小说叙事,是中国土地上的语言奇迹,是白话汉语文学经历了100年的操练,在叙事文学中结出的最新果实。
更具有特色的是,面对如此残酷的伤痛记忆,莫言并没有使自己的小说变成“伤痕文学”,而是一种充满了民间性的“欢乐文学”。莫言的文体,是一种生长在真正的“民间”土壤上的“欢乐文体”。他对民间悲苦的生活的表达和讲述,既不是哭诉,也不是记账式的恐吓,没有给人制造压力,没有给人心灵投下阴影,而是给人一种“欢乐”的、继续活下去的力量。真正的文学形式,就这样既凸现了生活的残酷性和荒诞性,同时又消解了残酷生活带来的阴沉、死亡的气息,或者它的片面的“严肃性”,从而体现了文学的“民间性”中最本质的欢乐精神。这就是莫言的特殊意义。
此外,“莫言的获奖”也很有意义。它证明了只有尊重文学创作的规律,才能使得中国文学走向世界,获得更多的共鸣。
我希望“莫言的获奖”仅仅是当代中国文学走向世界的一个小小的序幕。 (有删改)
1.下列关于“中国土地上的语言奇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莫言小说的叙事语言充满着带有中国特色的民间智慧,莫言的文学是植根于民间的文学。
B.莫言小说的写作内容来源于中国民间底层的伤痛经验,其叙事风格充满了想象力。
C.莫言小说的叙事具有鲜明的中国特点,他的语言是悲伤的土地中蹦出来的带有泥土腐味的语言。
D.莫言小说的叙事语言,是中国白话汉语文学多年操练的产物,并成为中国语言奇迹。
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莫言小说对残酷现实采取的不是“伤痕文学”的叙事形式,而是“欢乐文学”的叙事形式。
B.莫言小说“欢乐文学”的叙事形式,具有给人“欢乐”的、继续活下去的力量的文学作用。
C.莫言小说“欢乐文学”的叙事形式,消解了生活的残酷性,体现出了一种民间的欢乐精神。
D.莫言小说“欢乐文学”的叙事形式,尽管凸显出了生活的荒诞性,但符合文学创作的规律。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莫言小说不是“魔幻现实主义”和“狂欢化”,而是一种植根于中国民间的文学土壤的“欢乐文学”。
B.莫言讲述的是残酷的伤痛记忆,但因采用了“欢乐文学”的叙事形式,让人读之有时却忍俊不禁。
C.莫言抓住了文学的“民间性”中最本质的欢乐精神,所以讲述的悲苦生活不会给人的心灵投下阴影。
D.“莫言小说获奖”拉开了中国文学走向世界的序幕,当代中国文学将有更多的作家、作品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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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莫言的小说语言风格独特,里面所隐藏的力量感、速度感是一般作家所没有的。很多人批评他,觉得过分粗糙,远谈不上精粹、谨严,这些都是实情。莫言喜欢放纵自己在语言上的天赋,他似乎也无兴趣字斟句酌。但莫言语言的粗粝、驳杂,未尝不是他有意为之,他似乎就想在一泻千里、泥沙俱下的语言洪流当中建立起自己的叙事风格。莫言是北方人,正规教育只读到小学毕业,如果要他和别的作家,尤其是南方作家比精致、优雅,这绝非他的长处。况且,文学语言的风格是丰富的,精致只是其中一种。
莫言的长处是他的激情和磅礴。那种粗野、原始的生命力,以及来自民间的驳杂的语言资源,最为莫言所熟悉,假若删除他生命感觉和语言感觉中那些枝枝蔓蔓的东西,那他就不是今天的莫言了。莫言所追求的语言效果正是泥沙俱下的,普通话中夹杂着方言、土语、俚语、古语,极具冲击力和破坏力。有些作品由于过分放纵,节制力不够,也未必成功,但无论你是否喜欢,都能令你印象深刻。有些作家一天就写千儿八百字,他习惯慢,细心琢磨,一字一句;有些作家则崇尚一泻千里,一发而不可收拾。莫言显然属于后者。
莫言用的语言是普通话,但中间夹杂着民间大量的口语、俚语,但又不是刻意的方言写作。保存在山东方言里的一些古语,譬如锋利说成“风快”,漂亮说成“奇俊”,天气很热说成“怪热”,这些词,现代人也能理解,用在小说中就显得古雅而有趣。莫言的小说语言是多重的、混杂的,未必规范,但有活力,而且狂放、恣肆、汹涌,这是在别的作家身上未见的。有些作家崇尚精雕细琢,譬如汪曾祺的小说,都是大白话,没有什么装饰性,也很少用形容词,但你能感觉到他的语言是讲究的,用词谨慎;格非的小说,书卷气很浓,他用书面语,有时还旁征博引,但也不乏幽默,这和他一直在大学教书有关;苏童的小说语言你能感到南方生活潮湿、诗意的氛围;贾平凹的小说语言有古白话小说的神韵,也有民间的土气。莫言的语言风格比他们更为驳杂。莫言的语言有时是对生活的模仿,充满聒噪的色彩,有时是对传统语言的挑战,是一种狂欢。莫言并不愿意守旧,他在语言上,更有狂欢精神,亵渎的、嘲讽的、滑稽的、幽默的、庄重的、深情的,汇聚于一炉,斑斓而驳杂,有时也会令人不快,但这就是莫言,一个为他自己的语言世界所塑造的莫言。
这种写作风格、语言风格的不同,和作家的气质、个性相关,甚至和作家的身体状况也有关系。鲁迅写不了长小说,他的文章越到后来写得越短,这和鲁迅所体验到的绝望感有关,他从小说写作转向杂文写作,就表明他对小说那种迂回、曲折、隐蔽的表达方式已感不足,面对深重的黑暗现实,他更愿意用短兵相接、直抒胸臆的方式把自己所想说的说出来,所谓“放笔直干”,就是这个意思。这不仅和鲁迅的思想体验有关,也和鲁迅的身体、疾病有关。莫言的小说则有大量的长句子,这点和鲁迅不同,他体魄强健,气息是不同的。
(选自谢有顺《莫言小说的特质》,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 莫言小说的语言粗粝驳杂,具有力量感和速度感,显得狂放、恣肆、汹涌,这是一般作家所不具备的特点。
B. 莫言有意追求一泻千里、泥沙俱下的语言效果,它的小说语言谈不上精粹谨严,甚至有些作品过分放纵,不够节制,未必规范,显得粗糙。
C. 莫言不崇尚精雕细琢,不习惯慢写作,而崇尚一泻千里,一发不可收拾的激情和磅礴。因此,其小说语言难免斑斓而驳杂,令人不快。
D. 莫言并不愿意守旧,他将各种语言风格汇聚一炉,令读者印象深刻,不管读者是否喜欢,正是这样的风格塑造了莫言。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莫言用普通话写作,其中又夹杂着方言、土语、俚语、古语,但又不是刻意用方言写作,因此他小说的语言极具冲击力,对传统语言极具挑战性。
B. 莫言的语言风格不仅与他的气质、个性有关,甚至与他的强健体魄也有关系。
C. 莫言正规教育只读到小学毕业,文化程度不高,这决定了他做不到让他的小说语言精致优雅,因此他选择粗粝驳杂来作为自己小说语言的特色。
D. 文学语言的风格丰富多样,南方作家的精致优雅是一种,北方作家莫言的粗粝、驳杂也是一种。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 鲁迅的例子有力地证明了作家的语言风格与作家气质、个性有关,也与作家的身体状况有关,在对比中指出了莫言小说中有大量长句的原因。
B. 文段用举例论证、对比论证的方法,列举汪曾祺、格非、苏童、贾平凹小说语言上的特点,在对比中指出这些作家崇尚精雕细琢,他们的语言虽然也多样化,但莫言比他们更为驳杂。
C. 选文前三段通过分析、举例、对比,阐释了莫言小说语言风格的表现,最后一段指出了莫言小说语言风格形成的原因。
D. 在表达方式上,选文综合运用了议论、叙述、说明等手法,分析论证了莫言小说的语言风格及形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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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25分)
手铐
汪海潮
乡长被抓走的那天,陈大明正在乡长办公室里向乡长汇报高岭乡旅游度假村的建设情况。陈大明清楚地记得,他刚刚汇报完第一件事,办公室的门就被撞开了,两个全副武装的公安走了进来,其中一个人手里举着一张逮捕令,走到乡长面前高声说:“你被依法逮捕了!”另一个人就马上拿出一副锃亮的手铐,“咔嚓”一声铐住了乡长的双手,然后不由分说地把乡长带下楼,塞进了楼下的警车,警车就“呜呜呜”地开走了。
乡长被抓走后,陈大明被县里任命为代理乡长,继续负责旅游度假村的建设。陈大明当上乡长后,眼前老是晃动着那副锃亮的手铐,虽然他与原乡长的贪污案并无牵连,但原乡长被抓的那一幕还是深深地刺激了他,他决心引以为戒。为防止自己意志不坚定,他还花了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到市场上买了一副仿真的手铐,挂在自己的卧室里,以警示自己。
果然,自从他当上乡长后,前来拜访的人便络绎不绝,有送名烟名酒的,有直接送现金的,还有假借妻子的名义送金银首饰的,他都一一回绝。其实他家的经济条件并不好:妻子常年下岗在家,孩子今年又刚刚上大学,农村老家还有一个经常患病的母亲。事事都得花钱,可是他一个月的工资才一千多块,因此,他几乎月月都出现“财政赤字”。有一次,他感到自己实在顶不住了,很想赌一把,他已经把那个建筑商送来的一万元塞进了抽屉,但就在那一瞬间,他立刻想起了悬挂在床前的那副手铐,就赶紧又将钱退回去。
直到有一天,他的一个老同学到他家来玩,看到了那副手铐。那个老同学就问他:“你这是从哪买来的?”他直言不讳地告诉同学,是从一个地下的工艺品商店买来的。老同学就又将那副手铐把玩了很长时间,然后很认真地说:“没错,就是它,就是它!”陈大明一下子迷惑了,老同学就告诉他,其实这副手铐有着一段传奇的经历,它曾是一位海外华侨的传家之宝;它也不是普通的钢铁制造的,而是用一种稀有金属制成的,至于那位华侨为什么要把手铐作为传家之宝,那就不得而知了。但是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这副手铐值钱,最起码值五万元钱!
陈大明对老同学的话将信将疑,就带着手铐到市里一家最有名的古玩店里做鉴定。结果很快就出来了,老同学的话是真的,这副手铐真的很值钱!陈大明兴奋不已,马上将手铐以四万八千元的高价卖给了古玩店。毕竟,他太需要钱了!
有了这笔巨款,陈大明就可以从容地安排自己的生活了,他把老母亲从农村接到自己身边,还请了一个保姆;他抽出两万元给妻子开了一家油米店,还给儿子买了一台电脑。他的生活压力没有了,他感到无比的畅快,也体会到了有钱的幸福。他从内心里深深感谢那个同学。
从那以后,老同学就成了他家的常客。老同学是个“能人”,陈大明对他是信得过的,很快就安排他承包了一项建筑工程。再后来,陈大明又发现了不少“能人”,一一让他们参与到旅游度假村建设的伟大事业中。
旅游度假村很快建好了,开业的那一天,陈大明喝了很多很多酒。回家后又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他梦到了那副手铐!第二天,他决定去把它赎回来,不论花多少钱!钱对他来说已并不成问题了。他找到了那家古玩店,但古玩店的老板告诉他,那副手铐他是代人收购的,早就被一位客商以五万元的价格买走了。不过幸好老板记下了那位客商在市里的地址,陈大明决定按图索骥。
陈大明很快找到了那座豪宅,一个管家模样的人把他领到一个池塘边,并告诉他,主人就在那边钓鱼。他匆匆地赶过去,发现他的同学正在笑吟吟地等着他。他一下子愣住了,但嘴里却问道:“我的手铐呢?”老同学恰好此时钓起了一条大鱼,他一边收线一边拍着钓竿说:“那东西有什么好,我早已将它改成了钓竿。看,这钓竿多结实,五万块呢!”陈大明一下子明白过来,恨不得马上离开这地方,但他分明听到了老同学在喊他:“别走啊,陈乡长,中午咱们喝鱼汤啊!……”
在此以后的好多天里,陈大明眼前总是没来由地晃动着一副锃亮的手铐。
(选自《微型小说家选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小说第一段中描写乡长被捕过程,其细节描写真实细腻,仿佛让人身临其境,每一个动作,每一个声音都让人心有余悸。
B.这篇小说在情节构思上颇具匠心,主人公从开始坚持不受贿,到最后发现自己中了别人的圈套,最终发现老朋友向他行贿,波澜顿生,高潮迭起。
C.作者将手铐巧妙地比作了人生的防线,但陈大明由于一时的糊涂,结果被别有用心的老同学设计了一条“鱼竿”,引了他这条“大鱼”上钩。
D.陈大明因“手铐”而受贿,表面上看是不知情,但实际上骨子里则充满着贪欲,从而告诉人们要不断加强自律,完善自我道德修养。
E.这篇小说主题深刻,文章通过主人公因手铐”而受贿的故事,告诉人们即使真正廉洁的公仆,即便暂时避免了有形的刑具,却无法避开无形的刑具。
2.小说插叙主人公陈大明的家庭情况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主人公陈大明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这篇小说以“手铐”为题,有主题思想、情节结构等方面的考虑,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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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熬 鹰
杨 坤
这是一只刚刚成年的苍鹰,嘴尖锐而弯曲,披一袭铁灰色毛羽,带有钩爪的四趾苍劲有力,但鹰腿却被一条特意打造的细铁链拴住——猎人第一天将它捉来,就在隐秘的处所开始对它的磨炼,在鹰的周围布上绳网,绳网的外面,故意摆放着鲜嫩的羊肉和清水,苍鹰对此不屑一顾。在荆棘中不慎撞入猎人的机关,被冰冷的铁链铐住的瞬间,苍鹰就表现出暴烈悍野的气质。两只遒劲的鹰爪不停地抓挠,将铁链哗哗抖响,但仍被死死扣住。雄鹰发出一阵阵愤怒的戾啸,啸声苍凉、悲壮,戾气直达云霄,表现出一个强悍灵魂对重返自由的渴望。但猎手在网外冷笑着,于是雄鹰更加愤怒,一次次飞起,向他扑击,想用铁喙啄他,用利爪撕裂他,但一次次都被铁链拽回,石块般重重摔倒在地上。徒劳的扑击中,雄鹰的体力在一点点耗去。
夜幕降临,大地沉入无边的暗夜,深秋的风,带着砭骨的寒意吹来。猎手,拾来枯枝,在场地边生起一堆火,不断添加的枯柴使火不断噼啪爆响。火光下,雄鹰的两只眼血红,怒视着不怀好意的猎手;猎手的眼睛也是血红的,和它对峙着,谁也不愿处于下风。人与禽,两双眼睛就这么交锋、对峙,直到第二天的黎明。
第二天,当第一缕晨光染上雄鹰的苍羽时,它更加愤急躁了,它依稀回忆起从前的辉煌:在傍晚或清晨明净的天宇里翱翔,时而鼓风振翼,像一支利箭射入远天;时而舒爪展翅,在平稳的气流上悠然滑翔。草泽间偶然性闪现的兔子或树林间飞过的雀鸟,都逃不过它犀利的眼睛,闪电般地扑击之后,是一次肥美的大餐——它隐约觉出腹中的饥饿,猎手也殷勤地将羊肉捧到眼前。但雄鹰只凶猛地“炸”开门扇般的翅膀,粗壮的毛羽激射到猎手的脸上、身上,锥心刺痛。猎手看到,鹰对鲜嫩的羊肉置之不理,只用铁喙去啄击铁链,“啪,啪,啪!”迸出火花,发出爆响,但铁链依然,只是鹰喙已鲜血淋漓,鹰仿佛不知疼痛,一如既往地啄击着。鲜血,一点点滴下来,滴下来,洇湿了爪下的黄土、岩石。
又是一夜对峙。
两天两夜,猎人仗着强壮的体能和桀骜不驯的鹰对峙。对峙的过程就是人驯服鹰的过程,对鹰施加威压,一点点磨灭它的野性,打消它的自信,使它产生对人的敬畏心理。猎人看到,夜深后,在无边黑夜的包围下,苍鹰的戾气一点点消散,但猎手不敢松懈,稍一不慎就会前功尽弃。
当第三天阳光普照时,鹰嘴已结满黑硬的血痂,瘀血甚至堵塞了鼻孔。它不时乏力地甩甩头,蹭蹭喙,眼中集结的怒气消散殆尽,疲弱的身躯仿佛再也拖不动沉重的铁链,蕴满黄金光泽的眼睛不时半眯,随时都会睡去。猎人手里拿了一根棍子,不停地撩拨它。无可忍耐之下,苍鹰的气又一下子凝聚,但已没有了锐气。猎手看到,雄鹰,从体力到意志,都濒临崩溃。
漫漫白日过尽,漠漠寒夜降临。在猎手精心安排的场地外面,响起阵阵野物的嚎叫,野狼嚎声粗蛮,充满歹毒,而豺狗尖利的咻音则充满嗜血的欲望。雄鹰,拢紧身上的毛羽,将身体畏畏缩缩移向火堆。天风阵阵,大野广袤,雄鹰感到自己孤独、无助。野物的嚎叫又逼近了,鹰身上开始有了明显的颤栗。猎人,适时现身,他清楚地看见,鹰眼里戾气消尽,闪过一丝乞怜。猎人走进绳网,将鹰抱入怀中,抚摸鹰的头部,它不再挣扎、啄击。手指从头顶滑下,顺着修长的脖颈,抚上宽阔的背脊,鹰温顺地舒展开身体,连眼睛也透出温良、驯顺。这时再将鲜嫩的羊肉托上掌心,鹰便顺畅地一块块叼下……一只鹰熬成了!猎手体能快熬尽,把鹰交给帮手后便翻身倒下,睡上三天三夜才能恢复元气。
当这只鹰再次出现时,不是蹲踞在猎手的肘、肩上,就是在猎手的头顶上低飞、盘旋,待到远方的猎物闪现,不待指令便会迅猛出击……猎人开剥猎物时,会大度地将肠子、肝肺等扔给它……一个自由、桀骜的灵魂,从此消失。 (选自《短篇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通过熬鹰场景的描写,表现了猎人坚韧顽强的意志。最后一段,写猎人用猎物的内脏喂鹰,则表现了猎人对鹰的关爱与呵护。 |
B.人熬鹰,鹰也在熬人。猎人在熬鹰的过程中整体计划,斗智斗勇,按步骤一点一点熬掉鹰的戾气。在熬鹰的过程中,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前功尽弃。 |
C.熬鹰的过程貌似平静实则惊心动魄。小说通过两个强者的一系列的较量,向读者展示了熬鹰这一令人心灵震撼、荡气回肠的过程,塑造了生动的艺术形象。 |
D.一只鹰熬成了,它最终成了猎人捕猎的工具,这是令人感到悲哀的。可是当猎鹰看到远方猎物闪现时,不待指令便会迅猛出击,这又表现了它的桀骜和自信。 |
E.小说通过写人与鹰的对峙,表达了强者的较量既是体力的较量,也是智慧和意志的较量。这场较量中猎人凭借聪明才智最终战胜雄鹰,给读者带来了强烈的审美震撼。
2.小说塑造了猎人和雄鹰两个艺术形象,请选择其一,概括该艺术形象的特点,并作
简要分析。(6分)
3.请概括分析小说环境描写的作用。(6分)
4.有人认为,在这场人与鹰的精神和意志的较量中,猎人是最终的赢家;也有人认为,这场较量根本没有赢家。你怎么看?请说明你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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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熬 鹰
杨 坤
这是一只刚刚成年的苍鹰,嘴尖锐而弯曲,披一袭铁灰色毛羽,带有钩爪的四趾苍劲有力,但鹰腿却被一条特意打造的细铁链拴住——猎人第一天将它捉来,就在隐秘的处所开始对它的磨炼,在鹰的周围布上绳网,绳网的外面,故意摆放着鲜嫩的羊肉和清水,苍鹰对此不屑一顾。在荆棘中不慎撞入猎人的机关,被冰冷的铁链铐住的瞬间,苍鹰就表现出暴烈悍野的气质。两只遒劲的鹰爪不停地抓挠,将铁链哗哗抖响,但仍被死死扣住。雄鹰发出一阵阵愤怒的戾啸,啸声苍凉、悲壮,戾气直达云霄,表现出一个强悍灵魂对重返自由的渴望。但猎手在网外冷笑着,于是雄鹰更加愤怒,一次次飞起,向他扑击,想用铁喙啄他,用利爪撕裂他,但一次次都被铁链拽回,石块般重重摔倒在地上。徒劳的扑击中,雄鹰的体力在一点点耗去。
夜幕降临,大地沉入无边的暗夜,深秋的风,带着砭骨的寒意吹来。猎手,拾来枯枝,在场地边生起一堆火,不断添加的枯柴使火不断噼啪爆响。火光下,雄鹰的两只眼血红,怒视着不怀好意的猎手;猎手的眼睛也是血红的,和它对峙着,谁也不愿处于下风。人与禽,两双眼睛就这么交锋、对峙,直到第二天的黎明。
第二天,当第一缕晨光染上雄鹰的苍羽时,它更加愤急躁了,它依稀回忆起从前的辉煌:在傍晚或清晨明净的天宇里翱翔,时而鼓风振翼,像一支利箭射入远天;时而舒爪展翅,在平稳的气流上悠然滑翔。草泽间偶然性闪现的兔子或树林间飞过的雀鸟,都逃不过它犀利的眼睛,闪电般地扑击之后,是一次肥美的大餐——它隐约觉出腹中的饥饿,猎手也殷勤地将羊肉捧到眼前。但雄鹰只凶猛地“炸”开门扇般的翅膀,粗壮的毛羽激射到猎手的脸上、身上,锥心刺痛。猎手看到,鹰对鲜嫩的羊肉置之不理,只用铁喙去啄击铁链,“啪,啪,啪!”迸出火花,发出爆响,但铁链依然,只是鹰喙已鲜血淋漓,鹰仿佛不知疼痛,一如既往地啄击着。鲜血,一点点滴下来,滴下来,洇湿了爪下的黄土、岩石。
又是一夜对峙。
两天两夜,猎人仗着强壮的体能和桀骜不驯的鹰对峙。对峙的过程就是人驯服鹰的过程,对鹰施加威压,一点点磨灭它的野性,打消它的自信,使它产生对人的敬畏心理。猎人看到,夜深后,在无边黑夜的包围下,苍鹰的戾气一点点消散,但猎手不敢松懈,稍一不慎就会前功尽弃。
当第三天阳光普照时,鹰嘴已结满黑硬的血痂,瘀血甚至堵塞了鼻孔。它不时乏力地甩甩头,蹭蹭喙,眼中集结的怒气消散殆尽,疲弱的身躯仿佛再也拖不动沉重的铁链,蕴满黄金光泽的眼睛不时半眯,随时都会睡去。猎人手里拿了一根棍子,不停地撩拨它。无可忍耐之下,苍鹰的气又一下子凝聚,但已没有了锐气。猎手看到,雄鹰,从体力到意志,都濒临崩溃。
漫漫白日过尽,漠漠寒夜降临。在猎手精心安排的场地外面,响起阵阵野物的嚎叫,野狼嚎声粗蛮,充满歹毒,而豺狗尖利的咻音则充满嗜血的欲望。雄鹰,拢紧身上的毛羽,将身体畏畏缩缩移向火堆。天风阵阵,大野广袤,雄鹰感到自己孤独、无助。野物的嚎叫又逼近了,鹰身上开始有了明显的颤栗。猎人,适时现身,他清楚地看见,鹰眼里戾气消尽,闪过一丝乞怜。猎人走进绳网,将鹰抱入怀中,抚摸鹰的头部,它不再挣扎、啄击。手指从头顶滑下,顺着修长的脖颈,抚上宽阔的背脊,鹰温顺地舒展开身体,连眼睛也透出温良、驯顺。这时再将鲜嫩的羊肉托上掌心,鹰便顺畅地一块块叼下……一只鹰熬成了!猎手体能快熬尽,把鹰交给帮手后便翻身倒下,睡上三天三夜才能恢复元气。
当这只鹰再次出现时,不是蹲踞在猎手的肘、肩上,就是在猎手的头顶上低飞、盘旋,待到远方的猎物闪现,不待指令便会迅猛出击……猎人开剥猎物时,会大度地将肠子、肝肺等扔给它……一个自由、桀骜的灵魂,从此消失。
(选自《短篇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通过熬鹰场景的描写,表现了猎人坚韧顽强的意志。最后一段,写猎人用猎物的内脏喂鹰,则表现了猎人对鹰的关爱与呵护。 |
B.人熬鹰,鹰也在熬人。猎人在熬鹰的过程中整体计划,斗智斗勇,按步骤一点一点熬掉鹰的戾气。在熬鹰的过程中,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前功尽弃。 |
C.熬鹰的过程貌似平静实则惊心动魄。小说通过两个强者的一系列的较量,向读者展示了熬鹰这一令人心灵震撼、荡气回肠的过程,塑造了生动的艺术形象。 |
D.一只鹰熬成了,它最终成了猎人捕猎的工具,这是令人感到悲哀的。可是当猎鹰看到远方猎物闪现时,不待指令便会迅猛出击,这又表现了它的桀骜和自信。 |
E.小说通过写人与鹰的对峙,表达了强者的较量既是体力的较量,也是智慧和意志的较量。这场较量中猎人凭借聪明才智最终战胜雄鹰,给读者带来了强烈的审美震撼。
2.小说塑造了猎人和雄鹰两个艺术形象,请选择其一,概括该艺术形象的特点,并作
简要分析。(6分)
3.请概括分析小说环境描写的作用。(6分)
4.有人认为,在这场人与鹰的精神和意志的较量中,猎人是最终的赢家;也有人认为,这场较量根本没有赢家。你怎么看?请说明你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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