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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夏商周三代的国家事务中已有监察的因素。春秋战国时的监察使由御史兼有。秦创建御史大夫府为中央监察机构,在地方设置监郡御史。汉承秦制,在中央设御史府,在地方设立十三部剌史,监察地方长吏,并制定了第一个专门性的地方监察法规。魏晋时期,中央御史台脱离少府,直接受命于皇帝,废司隶校尉,监察机构初步统一,监察权扩大。唐在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地方则分十道监察区,形成比较严密的监察网。宋在地方设监司和通判,直隶皇帝。元设御史台,在地方设行御史台,从而使中央与地方在监察机构上浑然一体。元朝还制定了一整套的监察法规。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设六科给事中,成为六部的独立监察机构,科道并立。地方设十三道巡按御史和各省提刑按察司,同时设督抚,形成地方三重监察网络。至清朝,将六科给事中归属都察院,科道合一,地方监察沿用明制。

材料二    宋代明确规定:未经两任县令者不得任御史之职;按规定,御史有“闻风弹人”之权,每月必须向上奏事一次,称“月课”;上任后百日必须弹人,否则就要罢黜为外官或受罚俸处分,名为“辱台钱”。

材料三    元世祖时明确规定:“凡有官守不勤于职者,勿问汉人回回,皆以论诛之,且没其家”                  

——《元史》卷十《世祖纪》

“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赃从重论”

——《明史·职官志》

清皇太极下谕:“凡有豉事背谬,及贝勒大臣有骄肆侵上,贪酷不法,无礼妄行者,许都察院直言无隐。即所奏涉虚,亦不坐罪;倘知情蒙蔽,以误国论。”

——《大清会典·事例》卷九百九十八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特点。

(2)指出材料中宋代中对担任监察官员资格的要求(不得照抄原文)?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月课”、“辱台钱”的不良后果。

(3)根据材料三,分析元明清时期在吏治方面的特点。

高一历史综合题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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