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分)【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人民自由权有以下规定:第三条,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第七条,人民有信教之自由……
材料二 《中华民国约法》对人民自由权有以下规定:第三条,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第四条,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第七条,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信教之自由……
材料三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人民自由权有以下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在人民自由权的规定方面有什么变化?这反映了什么实质性问题?(4分)
(2)材料三与材料二相比,在人民自由权方面有哪些进步?从近代以来中国法制的发展历程中你获得了哪些认识?(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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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人民自由权有以下规定:第三条,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第七条,人民有信教之自由……
材料二 《中华民国约法》对人民自由权有以下规定:第三条,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第四条,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第七条,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信教之自由……
材料三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人民自由权有以下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在人民自由权的规定方面有什么变化?这反映了什么实质性问题?(4分)
(2)材料三与材料二相比,在人民自由权方面有哪些进步?从近代以来中国法制的发展历程中你获得了哪些认识?(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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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历史——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阅读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人民自由权有以下规定:三、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四、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 七、人民有信教之自由……
材料二 《中华民国约法》对人民自由权有以下规定:三、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四、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 七、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信教之自由……
材料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人民自由权有以下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在人民自由权的规定方面有什么变化?(2分) 这反映了什么实质性的问题?(3分)
(2)材料三与材料二相比在人民自由权方面由哪些进步?(3分)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性质。(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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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辛亥之役,汲汲于制定临时约法,以为可以为民国之基础,而不知乃适得其反。论者见临时约法施行之后,不能有益于民国,甚至并临时约法之本身效力,亦已消失无余,则纷纷然议临时约法之未善,且斤斤然从事于宪法之制定,以为藉此可以救临时约法之穷。曾不知症结所在,非由于临时约法之未善,乃由于未经军政、训政两时期,而即入于宪政。(备注:军政时期:一切制度悉隶于军政之下。政府一面用兵力以扫除国内之障碍,一面宣传主义以开化全国之人心,而促进国家之统一。直到一省完全底定之日,则为训政开始之时,而军政停止之日。训政时期:国民政府派训练有素人员到各县协助人民筹备自治,实现民选,兴办实业。凡一省全数之县皆达完全自治者,则为宪政开始时期。宪政时期:制定宪法,结束党治,施行宪政,主权在民,全国有过半省份自治完成时即制定宪法。)
——摘编自1924年《民主建国大纲宣言》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孙中山民主建国的设想及其历史意义。(9分)
(2)根据材料,分析中国难以直接实施宪政的原因。(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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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阅读下列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 辛亥之役,汲汲于制定临时约法,以为可以为民国之基础,而不知乃适得其反。论者见临时约法施行之后,不能有益于民国,甚至并临时约法之本身效力,亦已消失无余,则纷纷然议临时约法之未善,且斤斤然从事于宪法之制定,以为藉此可以救临时约法之穷。曾不知症结所在,非由于临时约法之未善,乃由于未经军政、训政两时期,而即入于宪政。(备注:军政时期:一切制度悉隶于军政之下。政府一面用兵力以扫除国内之障碍,一面宣传主义以开化全国之人心,而促进国家之统一。直到一省完全底定之日,则为训政开始之时,而军政停止之日。训政时期:国民政府派训练有素人员到各县协助人民筹备自治,实现民选,兴办实业。凡一省全数之县皆达完全自治者,则为宪政开始时期。宪政时期:制定宪法,结束党治,施行宪政,主权在民,全国有过半省份自治完成时即制定宪法。)
——摘编自1924年《民主建国大纲宣言》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孙中山民主建国的设想及其历史意义。(9分)
(2)根据材料,分析中国难以直接实施宪政的原因。(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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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根据材料回答问题(15分)
材料:辛亥之役,汲汲于制定临时约法,以为可以为民国之基础,而不知乃适得其反。论者见临时约法施行之后,不能有益于民国,甚至并临时约法之本身效力,亦已消失无余,则纷纷然议临时约法之未善,且斤斤然从事于宪法之制定,以为藉此可以救临时约法之穷。曾不知症结所在,非由于临时约法之未善,乃由于未经军政、训政两时期,而即入于宪政。(备注:军政时期:一切制度悉隶于军政之下。政府一面用兵力以扫除国内之障碍,一面宣传主义以开化全国之人心,而促进国家之统一。直到一省完全底定之日,则为训政开始之时,而军政停止之日。训政时期:国民政府派训练有素人员到各县协助人民筹备自治,实现民选,兴办实业。凡一省全数之县皆达完全自治者,则为宪政开始时期。宪政时期:制定宪法,结束党治,施行宪政,主权在民,全国有过半省份自治完成时即制定宪法。)
——摘编自1924年《民主建国大纲宣言》
请回答: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孙中山民主建国的设想及其历史意义。(9分)
(2)根据材料,分析中国难以直接实施宪政的原因。(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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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辛亥之役,汲汲于制定临时约法,以为可以为民国之基础,而不知乃适得其反。论者见临时约法施行之后,不能有益于民国,甚至并临时约法之本身效力,亦已消失无余,则纷纷然议临时约法之未善,且斤斤然从事于宪法之制定,以为藉此可以救临时约法之穷。曾不知症结所在,非由于临时约法之未善,乃由于未经军政、训政两时期,而即入于宪政。(备注:军政时期:一切制度悉隶于军政之下。政府一面用兵力以扫除国内之障碍,一面宣传主义以开化全国之人心,而促进国家之统一。直到一省完全底定之日,则为训政开始之时,而军政停止之日。训政时期:国民政府派训练有素人员到各县协助人民筹备自治,实现民选,兴办实业。凡一省全数之县皆达完全自治者,则为宪政开始时期。宪政时期:制定宪法,结束党治,施行宪政,主权在民,全国有过半省份自治完成时即制定宪法。)
——摘编自1924年《民主建国大纲宣言》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孙中山民主建国的设想及其历史意义。(9分)
(2)根据材料,分析中国难以直接实施宪政的原因。(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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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杜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根据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以下材料节选自《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元年三月十一日公布。
第四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十六条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十九条 参议院之职权 十一: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权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以上之可决弹助劾之。
第三十条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三十三条 临时大总统得制定官制官规.但须提交参议院议决。
第四十五条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属之。
材料二:以下材料节选自《中华民国约法》,中华民国三年五月一日公布。
第十四条 大总统为国之元首,总揽统治权。
第二十一条 大总统制定官制官归.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官。
第三十条 立法以人民选举之议员,组织立法院行之。
第三十一条 立法院之职权如左:九、对于大总统有谋叛行为时.以感议且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议员四分三以上之可决,提起弹劾之诉讼于大理院。
第三十九条 行政以大总统为首长,置国务卿一人赞嚢之。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指出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相比,《中华民国约法》有何变化?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两个法律文件对中国社会发展各自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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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近代社会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孙中山的《五权宪法》:“至于我们民国的约法,没有规定具体的民权。在南京订出来的民国约法里头,只有‘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的那一条,是兄弟所主张的,其余都不是兄弟的意思。”孙中山在一次讨论中说:“内阁制,纯恃国会,中国本身基础,犹甚薄弱,一旦受压迫,将无由抵抗,恐蹈俄国1905年国会之覆辙。国会且然,何有内阁?今革命之势力在各省,而专制之毒在中央,此进则彼退,其势力消长,即专制与共和之倚伏。倘更自为削弱,噬脐无及。”孙中山在《中国革命史》一文中指出:“临时约法,既知规定人民权利义务;而于地方制度,付之阙如,徒沾沾于国家机关,此所谓合九州之铁铸成大错者也。”他说:“因为我以为这个执行约法,只有一年半载的事情,不甚要紧,等到后来再鼓吹我的五权宪法,也未为晚。”
——转引自李伟迪《孙中山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订》
材料二 孙中山:“余对于临时约法之不满,已如前所述,则余对于此与革命方略相背驰之约法,又何为起而拥护之?此读者所亟欲问者也。余请郑重说明之。……故《临时约法》者,南北统一之条件,而民国所由构成也。袁世凯毁弃《临时约法》,即为违背誓言,取消其服从民国之证据,不必待其帝制自为,已为民国所必不容……余为民国前途计,一方面甚望有更进步、更适宜之宪法,以代《临时约法》,一方面则务拥护《临时约法》之尊严,俾国本不因以摇撼……奋然以一身荷护法大任而不少挠。”
——据谢扶民《中华民国立法史》
(1)据材料一指出孙中山对《临时约法》的态度,并分析原因。(8分)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孙中山支持《临时约法》的原因,并列举孙中山“以一身荷护法大任”的表现。(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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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三条 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
第四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五条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第十六条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三十条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 宪法确立了以“”为宗旨、以代议制为基础的共和体制;并同时建立了另外两项重要而独特的宪政原则:联邦政府内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相互制衡;联邦与州政府权力分割,互不侵权。
——人民教育出版社选修二《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1)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临时约法》和《1787年美国宪法》共同体现了启蒙运动时期的哪些民主思想?(6分)
(2)以上两个文件对人类社会产生的积极影响有哪些?(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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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历史——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一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使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法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
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可决弹劾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 第十四条:大总统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
第十五条:大总统代表中华民国。
第十八条: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及预算案于立法院。
第二十一条: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大总统任免文武百官。
第二十三条:大总统为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全国陆海军。
第三十九条:行政以大总统为首长,置国务卿一人赞襄之。
第四十四条:司法以大总统任命之法官组织法院行之。
第四十九条:参议院应大总统之咨询,审议重要政务。
——《中华民国约法》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临时约法》规定的立国根本原则和政体是什么?这具有什么进步意义?(8分)
(2)根据以上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临时约法》和《中华民国约法》的认识。(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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