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起筛选 ↑
试题详情

(历史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沈钧儒(1875—1963),原籍浙江嘉兴,生于江苏苏州的一个“书香门第,官宦世家”。1903年,沈钧儒赴顺天乡试,中了举人。次年,他参加会试,得中进士,被签分刑部贵州司主事。1907年,沈钧儒等四人写了一份请愿书,恳求朝廷速颁诏旨,“发布选举制度,确定召集日期,于1912年即行开设民选议院”。但后来认识到清政府预备立宪不过是一个骗局,沈钧儒便离京回浙江。1912年5月,沈钧儒参加同盟会。1926年7月,沈钧儒反对盘踞浙江的军阀孙传芳,支持北伐战争。九一八事变发生后,沈钧儒在上海积极从事抗日救亡运动,曾发起成立浙江省国难救济会。1942年,沈钧儒正式加入民主政党同盟,救国会同时成为国内政团之一。抗战胜利后,沈钧儒反对国民党的独裁统治和内战阴谋。1949年9月,他代表民盟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沈钧儒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1954年、1958年,沈钧儒先后被选为第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摘编自白寿彝著《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沈钧儒在民主革命时期思想发生的变化及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沈钓儒在中国近现代史上所做出的贡献。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试题答案
试题解析
相关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