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时间 | 事项 |
1840年前 | 英国不法商人企图摆脱中国法律约束,在华获取治外法权,但未能如愿。 |
1843年 | 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规定英国人在五口地区与中国人发生纠纷时,英国人由英国领事馆根据英国法律处理,中国人由中国官员按中国法律处理。 |
1843年后 | 各国纷纷通过与清政府签订“最惠国”条款获得在华领事裁判权。 |
1904年 | 英国在上海设立了高等法院。此高等法院用来管理上海区域的民刑初审,其他各口岸的民刑案件仍归各地领事裁判,但如遇到重大案件,则须上海高等法院办理。 |
1919年 | 中国政府在巴黎和会上提出撤销领事裁判权的要求求各国放弃在华领事裁判权,但是没有得到与会各国的同意。 |
1921—1925年 | 中国与德国、奥地利先后订立新约,以条约的形式结束了两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制度。 |
1928年 | 日本拥有的领事裁判权期满,但是日本明确表示反对废除旧约。 |
1942—1943年 | 美、英基于共同作战需要,表示愿意放弃在华领事裁判权。中国分别与美、英交涉,订立取消两国领事裁判权的条约。 |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中国近代史的相关知识,围绕“近代列强在华领事裁判权”自行拟定一个具体的论题并展开论述。(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史实准确)
高二历史论述题中等难度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时间 | 事项 |
1840年前 | 英国不法商人企图摆脱中国法律约束,在华获取治外法权,但未能如愿。 |
1843年 | 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规定英国人在五口地区与中国人发生纠纷时,英国人由英国领事馆根据英国法律处理,中国人由中国官员按中国法律处理。 |
1843年后 | 各国纷纷通过与清政府签订“最惠国”条款获得在华领事裁判权。 |
1904年 | 英国在上海设立了高等法院。此高等法院用来管理上海区域的民刑初审,其他各口岸的民刑案件仍归各地领事裁判,但如遇到重大案件,则须上海高等法院办理。 |
1919年 | 中国政府在巴黎和会上提出撤销领事裁判权的要求求各国放弃在华领事裁判权,但是没有得到与会各国的同意。 |
1921—1925年 | 中国与德国、奥地利先后订立新约,以条约的形式结束了两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制度。 |
1928年 | 日本拥有的领事裁判权期满,但是日本明确表示反对废除旧约。 |
1942—1943年 | 美、英基于共同作战需要,表示愿意放弃在华领事裁判权。中国分别与美、英交涉,订立取消两国领事裁判权的条约。 |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中国近代史的相关知识,围绕“近代列强在华领事裁判权”自行拟定一个具体的论题并展开论述。(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史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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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在古代中国人眼里,法即是刑,是镇压手段,是用以维护封建国家的工具,而忽略对个体权利的追求。君主始终掌握最高立法权,皇帝诏敕往往直接成为法律,皇帝可修改或废止法律,形成了以维护皇权为核心的统一适用的法律体系,这在西方封建时代是不曾有过的。在西方,以古希腊、罗马法为代表,在起源时就被看作社会关系的调节者,是一种确立权利义务的准则和保障权利义务的手段。尤其在古罗马法中已包括了大量的私法规定和私法学说,而古雅典法律,则根据民主原则,规定凡是多数公民要求做的,政府必须去做,多数公民反对的,政府就不能去做。
——摘编自杨明霞《古代中国与西欧法起源的法律价值观之比较研究》
材料二 吾国(《临时约法》)所以舍总统制而行内阁制者,则以数千年来专制之政治阴驱潜率,蒂固根深,已种毒于人心而莫由拔,今一旦覆专制,立共和,毅然决然采用内阁制,盖所以防专制之复生,立法命意至为深远。法人初行民政,亦群相顺手曰:专制之恶魔去矣,世人可食自由之福也!无何拿破仑一世出,而共和颠覆;无何拿破仑三世出,而帝政再兴。则以当时总统之权过大,故由共和而变帝政,再由帝政而变王政,全国縻乱……。今吾国之政制师效法人,盖以吾国专制之流毒已数千年,实与法国国情大相吻合。
——摘编自《论内阁制二),《民立报》(1913年1月10日)
注:《民立报》为当时国民党机关报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导致中华法系与古希腊、罗马法产生差异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舍总统制而行内阁制”的原因并简要评述近代前期中国的宪政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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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政府主动提倡工商业以来,对民法和商法的需要就变得明显起来了;同时,中国人逐渐认识到不平等条约的种种不利,并希望取消治外法权。英、美、日也在它们1902和1903年签订条约时要求修改法律。为此,设立了官署,由沈家本任主管,检查《大清律例》.1905年,如剐刑等酷刑被废除。杖刑等体罚由罚款代替,连坐和严刑拷问也被废除。1906年起,政府聘请日本法律专家帮助编撰民法、商法和新的刑法;新刑法草稿在1908年完成。
——摘编自费正清《剑桥中国晚清史》
材料二“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很多,其中之一,就是没有重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1979年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视立法。截止七届人大共制定了138部法律,对10部法进行了修改,包括有关国家机构的法律、民法、刑法以及经济方面的法律等。……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十四大、十五大精神,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制定了104部法律,对57部法进行了修改。
——摘编自顾昂然《回顾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清末和新中国两次修订法律的背景,及其修订过程的相同之处。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清末相比,新中国70年代末以来在法制建设上有哪些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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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鸦片战争后的对外谈判中,清政府认为治外法权(英国人在中国只受英国法律约束)不过是让夷人管夷人,协定关税可以省除争执,只一味觉得五口通商妨碍自身利益。这表明清政府
A. 彻底屈服于列强的坚船利炮 B. 夜郎自大脱离世界发展大势
C. 国家主权意识处于缺失状态 D. 认为经济主权高于政治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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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鸦片战争后的对外谈判中,清政府认为治外法权(英国人在中国只受英国法律约束)不过是让夷人管夷人,协定关税可以省除争执,只一味觉得五口通商妨碍自身利益。这表明清政府
A. 屈服于列强坚船利炮
B. 夜郎自大脱离世界发展大势
C. 国家主权意识缺失
D. 认为经济主权高于政治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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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鸦片战争后的对外谈判中,清政府认为治外法权(英国人在中国只受英国法律约束)不过是让夷人管夷人,协定关税可以省除争执,只一味觉得五口通商妨碍自身利益。这表明清政府
A. 彻底屈服于列强的坚船利炮
B. 夜郎自大脱离世界发展大势
C. 国家主权意识处于缺失状态
D. 认为经济主权高于政治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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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1950年1月6日,英国外交大臣贝文(Ernest Bevin)照会周恩来外长,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为中国法律上的政府,表示愿意在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并准备互换外交代表,同时撤销对台湾国民党当局的承认,终止与其“外交关系”。但是,英国仍在台湾淡水保留领事馆,和台湾地方当局维持事实上的关系。
材料二英国政府之所以顶住美国的压力在西方大国中率先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其一,英国在华利益居西方列强之首,而战后英国实力地位削弱,在国际竞争中居不利地位,通过承认新政权来保持在华既得利益与发展中英贸易是英国工党政府对华政策的优先考虑;其二,香港在战后英国远东政策中的地位举足轻重,而在一个强大的中国共产党政权控制中国大陆之后,耍维持其稳定繁荣,离不开和中国共产党政权的合作;其三,根据英国外交惯例,“如果一个政权得到大部分居民的认同,有效治理着一个国家,并有长远的前景,就应该予以承认”;其四,承认新中国不仅有助于把中国融入国际体制,削弱其孤立倾向并减少其对苏联外交和经济的依赖,而且有助于英国争取以印度为代表的主张承认新中国的亚洲舆论的支持。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徐友珍《走向半外交关系:1950-1954年的中英建交谈判》
(1)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50年代英国对华态度的特点。
(2)依据材料二,指出英国在西方大国中率先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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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1688年革命之所以“光荣”,就在于它完成了1640年以后未能完成的任务,只不过使用了另一种手段。……尽管英国以后的政治历程仍然是曲折的,但正是“光荣革命”把英国引进了现代社会。
——摘编自齐世荣等主编《15世纪以来世界九强兴衰史》
材料二 战争失败后,君主专制主义者在是否设单一候选人的问题上没能达成一致。争吵使得那些支持共和政体的人逐渐建立起自己的势力。……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可谓应时而生:这是一个有着强大的立法机构的自由主义国家,总统行政部门权力微弱。
——摘编自《世界文明史》
材料三 1871年宪法是一部照顾各种势力利益的妥协性宪法,是在考虑各邦原统治者利益、资产阶级自由派关于建立统一民族国家的要求以及普鲁士的霸权等三个主要因素的基础上产生的。该宪法有关行政机构的设置、政治体制的架构等,皆可从以上三大因素中找到根据。
——摘编自齐世等主编《15世纪以来世界九强兴衰史》
材料四 概括地说,美国宪政发展与政治妥协的密切关系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分析:第一,美国宪法所设定的政治体制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政治妥协机制;第二,从宪法的产生过程来看,它是一个多元利益相互妥协的产物;第三,从宪政发展过程来看,许多关键性的、重大的问题往往是通过政治妥协缓解并进而一步步解决的。
——龙太江《论政治妥协:以价值为中心的分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英国“光荣革命”使用的“另一种手段”。它怎样把英国“引进了现代社会”?
(2)根据材料二,说明普法战争对法国政体的演进所产生的影响。结合法国1875年宪法的内容,说明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总统行政部门权力微弱”的表现。
(3)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说明1871年宪法为什么要体现“普鲁士的霸权”?它怎样体现了“普鲁士的霸权”?
(4)根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宪法所设定的政治体制”是如何实现“政治妥协”的。试以州权规定为例,说明1787年美国宪法“是一个多元利益相互妥协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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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从1868年的明治维新起,日本开始逐渐摆脱中华法系的影响,向近代西方法律体系迈进。推翻幕府统治不久,明治政府就颁布了《五条誓文》。紧接着,明治政府又颁布了<维新政体书》,确立了国家政治制度和政府组织法。……1889年以后,日本以宪法的制定颁布为标志开始了大规模的法典编纂活动。……虽然法律的制定过程中存在与日本法律传统的冲突,然而其自古就有着善于移植外来文化并将之与本民族融合的本领……此外,日本一直未处于亚洲文化中心位置……日本民族这种独有的文化特性使得其既能够对西方法律加以借鉴和改造,又能对之进行相应的本土化,从而形成了近代意义上的法律体系,为日本的近代化提供了制度保障。可以说,法律移植与本土化的思想一直贯穿于日本法治近代化过程。
——冯玉军《中日两国法治近代化的三元比较》
材料二 戊戌变法以日本明治维新为范本,是康、梁对于实践西方的法治文明和实现法治国家的一次尝试。这次变法的核心指导思想就是要实现君主立宪,措施就是设国会、定宪法,限制君主的权力……康、粱的维新思想把中国近代法律思想推进了一步,预示着封建法律思想的结束。……戊戌变法是有史以来对封建法制批判最为全面的。从立法、司法以及立法、司法与行政的关系,到土地制度、税收制度、选举制度以及与发展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等各个方面,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否定或批判。……同时,改良派的变法思想也增强了人们对民主与法制的要求。
——马聪《戊戌变法中维新派政治法律思想及启示》
(1)根据材料一,概括日本明治维新时期法治近代化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概括戊戌变法中康、梁关于法治的主要主张。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日本明治维新与戊戌变法对各自国家建立法治社会所产生的的影响。
高二历史综合题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英国“光荣革命”大概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一次政治设计。它在一个有长期专制传统的国家找到了一个摆脱革命与专制的循环,能有效地控制“控制者”的办法。
——杨小凯《中国政治随想录》
材料二 第一条第十款:各州不得缔结任何条约.结盟或组织邦联;不得对民用船只颁发捕押敌船及采取报复行动之特许证;不得铸造货币;不得发行纸币;不得指定金银币以外的物品作为偿还债务的法定货币。
第六条:本宪法及依本宪法所制定之合众国法律;以及合众国已经缔结及将要缔结的一切条约,皆为全国之最高法律;每个州的法官都应受其约束,任何一州宪法或法律中的任何内容与之抵触时,均不得有违这一规定。
第十条修正案: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得由各州人民保留。
——摘自1787年美国宪法
材料三 帝国议会选举实行了当时很先进的普遍、直接的男子国会选举权,每个25岁以上的德国男子都拥有选举权,参选率从1871年的51%提高到1921年的84.9%。以工人阶级为基础的社会民主党人就是通过这一合法渠道从帝国政治制度的外围进入内院的。不过国会无权选举帝国总理及其政府,这仍是皇帝的特权。
——摘编自武寅《西方国家政治制度》
(1)材料一中英国“光荣革命”创造了什么完美的政治设计?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17-18世纪的英国是怎样实现有效控制“控制者”的?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概括美国联邦制确的特点。
(3)根据材料三,概括德意志帝国议会选举中的进步之处与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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