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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唐代对地方监察体制进行改革。贞观时期扩大监察御史人数,划分全国为十道监察区。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改为十五道,于各道设采访使长驻,后逐渐与地方官融为一体,成为中央派出的、州之上、道一级的监察官,道从此成为真正的监察区。监察官员多选用科举士子中的佼佼者担任。玄宗时,大多出自京官高品及地方长官;肃宗时,“中书门下”直接负责录用御史台人员。职责方面,首先,“察官人善恶”,使监察的覆盖面扩展到所有的官僚;其次,将户口、赋役、农桑、库存等经济指标列为监察的内容;最后,司法监察成为监察的重点,皇帝派出巡按地方的监察御史多奉命察大案、要案、冤案。除《监察六法》外,武德律、贞观律等都有针对各级监察官员违法行为的具体律文,皇帝对御史每次巡行的监察重点都会作出明确的指示。

——摘编自肖光伟《唐代地方监察制度的演变及其特点》

(1)根据材料,概括唐朝地方监察制度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唐代地方监察制度改革的意义。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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