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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将罗马法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类,对私法又分为五个部分:人、物、对物权、对人权(即债、契约等)以及民事诉讼,这种科学的分类方式被后世所沿用。这突出地反映了罗马法的

A. 理性精神

B. 自然法精神

C. 法治精神

D. 契约精神

高三历史单选题简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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