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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详情

战国时期秦国司法机关受理案件后,要把当事人的姓名、身份、籍贯、是否有前等问题写成书面报告;然后前往现场勘验、调查,每一过程都要做笔录;庭审时要听取当事人双方的口供,可进行刑讯;最后,司法机关做出判决。整个审判过程都记录下,制作成“爰书”。秦国的这种做法

A. 成为统一六国的司法保障

B. 反映了对司法程序的重视

C. 具有形式主义的特征

D. 保证了审判公正合理

高三历史单选题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试题答案
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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