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法有一种“程式诉讼”,即根据各自的陈述,原告如有欺诈、胁迫等事情,被告如有可原宥(原谅)的错误,虽程式书中未列有抗辩,承审员也有权减免被告的责任,大法官于原告请求一项后批注“依诚信”字样即可。这说明,罗马法
A. 适度依据诚信原则进行审判
B. 讲究审判程序的公正性
C. 给予法官充分的自由裁量权
D. 剥夺了律师抗辩的权利
高三历史单选题困难题
古罗马法有一种“程式诉讼”,即根据各自的陈述,原告如有欺诈、胁迫等事情,被告如有可原宥(原谅)的错误,虽程式书中未列有抗辩,承审员也有权减免被告的责任,大法官于原告请求一项后批注“依诚信”字样即可。这说明,罗马法
A. 适度依据诚信原则进行审判
B. 讲究审判程序的公正性
C. 给予法官充分的自由裁量权
D. 剥夺了律师抗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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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律规定:“抗辩是赋予被告的一种辩护手段。因为往往会发生这种情形,即原告所提起的诉讼本身是有合法根据的,但是对被告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为驳回原诉,被告有权提出基于胁迫或欺诈的抗辩,或基于事实之抗辩。”这反映了当时的罗马法
A. 缺乏作为法律的严肃性
B. 注重保护私有财产
C. 坚持了司法公正的原则
D. 侧重维护贵族利益
【答案】C
【解析】材料中提到罗马法 中关于抗辩的规定是为了保证对被告的公平,故 C 项正确,A项错误;材料中并未表现出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和对贵族利益的维护,故 BD 项错误。
【题型】选择题
【适用】一般
【标题】[中学联盟]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第一中学2016-2017学年高二下学期6月月考历史试题
【关键字标签】
【结束】
以下为《十二铜表法》各篇目的内容。该法侧重于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传唤 | 审判 | 求偿(债务赔偿) | 家长权 | 继承及 | 所有权 | 房屋及 | 私犯(侵犯他人) | 公法 | 宗教法 | 前五表 | 后五表 |
A. 维护公民的政治权利
B. 处理私人的权益纠纷
C. 培养公民的道德素养
D. 规范公民的日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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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律规定:“抗辩是赋予被告的一种辩护手段。因为往往会发生这种情形,即原告所提起的诉讼本身是有合法根据的,但是对被告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为驳回原诉,被告有权提出基于胁迫或欺诈的抗辩,或基于事实之抗辩。”这反映了当时的罗马法
A. 缺乏作为法律的严肃性
B. 注重保护私有财产
C. 坚持了司法公正的原则
D. 侧重维护贵族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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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律规定:“抗辩是赋予被告的一种辩护手段。因为往往会发生这种情形,即原告所提起的诉讼本身是有合法根据的,但是对被告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为驳回原诉,被告有权提出基于胁迫或欺诈的抗辩,或基于事实之抗辩。”这反映了当时的罗马法
A. 有利于司法的公平公正 B. 保护民主制下的公民的权益
C. 形成了完备的法律体系 D. 侧重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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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律规定,“抗辩是赋予被告的一种辩护手段。因为往往会发生这种情形,即原告所提起的诉讼本身是有合法根据的,但是对被告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为驳回原诉,你有权提出基于胁迫或欺诈的抗辩,或基于事实之抗辩。”这反映了当时的罗马法( )
A.具有形式主义特征 B.坚持司法公正的原则
C.既呆板而又有弹性 D.维护贵族利益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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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法中的“诚信诉讼"是指在程式书中,大法官于原告请求一项后批注“依诚信"字样的诉讼。承审员在审理时可按诚信和公平的原则,根据案情作出衡平的判决,不必拘泥形式。这种诉讼
A. 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B. 将法律关系上升为道德关系
C. 为法官判案提供了自由空间
D. 说明法官都能遵守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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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在公元前2世纪出现了一种新的诉讼形式,即程式诉讼。根据程式诉讼原则,行政长官可以拒绝诉讼,也可以使诉讼进行。诉讼当事人都可以自由地向行政长官陈述各自的要求,不必像法律诉讼那样陈述一定的语言,履行一定的法定动作。以下对这一新诉讼形式解读最合理的是
A. 克服了罗马法形式主义的弊端 B. 标志着罗马法形成了理论体系
C. 保护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D. 因过于重视程序导致诉讼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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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在公元前2世纪出现了一种新的诉讼形式,即程式诉讼。根据程式诉讼原则,行政长官可以拒绝诉讼,也可以使诉讼进行。诉讼当事人都可以自由地向行政长官陈述各自的要求,不必像法律诉讼那样陈述一定的语言,履行一定的法定动作。以下对这一新诉讼形式解读最合理的是
A. 克服了罗马法形式主义的弊端
B. 标志着罗马法形成了理论体系
C. 保护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D. 因过于重视程序导致诉讼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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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士丁尼法学总论》中规定:原告与被告就某物发生争执,原告所提起的是对物的诉讼。例如某人占有一有形体物,铁提肯定这物是他的,而占有人主张他是所有人。铁提既然主张物是他的,所以这是对物的诉讼。这说明罗马法中
A.体现了物权的法定主义原则 B.物权与债权转化是客观规律
C.所有权与占有权的性质相同 D.占有人对物的权利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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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规定,在物品所有权转移时可采用“拟诉弃权”的方式,即买卖双方当事人持买卖标的物或其象征物,亲自到裁判官(法官)面前,买受人充当原告,出卖人充当被告,伪称诉讼,由原告手持标的物或者象征物,并声称:“依罗马法,此物为我所有。”裁判官则问被告(出卖人):“你对原告的主张有无异议?”出卖人不提出异议或默不作声,裁判官便裁定该物为原告(买受人)所有,买卖就告成立。这说明当时
A.罗马人买卖物品必须接受裁判官的裁决
B.罗马法中形式是决定性的因素,而内容则是次要的
C.罗马法注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
D.涉及个人财产关系等问题的私法规范比较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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