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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1903年,上海英租界《苏报》先后刊出邹容和章太炎宣传革命排满的文章。租界当局应清政府要求,逮捕了章太炎、邹容等人。先后在租界对“苏报案”进行了七次会审。主审是上海地方官员,原告是清政府,被告是邹章等人。原告和被告都聘请了西洋律师,陪审员是英国领事及公使团。经过七次会审后清政府宣布章、邹二人“阴谋颠覆政府”罪名成立。可公使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判决无效。双方继续对峙了两个月之久。1904年初,公使团方面表示,如果再不结案,就要将在押嫌犯释放。清廷担心竹篮打水,只好再次让步。最后,庭外做出终审判决:章太炎监禁三年、邹容监禁两年。历时将近一年的“苏报案”终于画上了句号。

——《百家讲坛》杂志

依据材料结合所学解读近代上海租界的司法现象。

要求:提取信息充分;总结和归纳准确、完整;解释和分析逻辑清晰。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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