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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保健药社和卫生合作社,是抗战后在陕甘宁边区先后出现的医疗卫生组织机构。它们采取合股合办经营或民办公助的形式,为边区群众提供送医上门、看病免费、药价低廉的医疗服务……成为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合作医疗的雏形。1950年前后,东北各省率先自发采用合作制和群众集资的办法兴办基层卫生组织。1952年底,全国大部分乡村组织个体开业医生组建了联合诊所,为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准备了必要的物质条件。1955年,山西、河南、贵州等地农村出现了一批由合作社自发组织的保健站和医疗站。它们基本是在乡政府领导下,以自愿为原则,每个农民缴纳几角钱保健费,便可享受免费预防保健及免收挂号费、出诊费、注射费的服务。到1956年底,这些省的集体保健医疗站发展到1万个,医务人员约10万人。1960年,中共中央充分肯定了合作医疗这一办医形式。随后,卫生部组织大批卫生技术人员下乡,培养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广泛建立合作医疗学习范本。60年代初,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率达到20%—30%,到70年代末,全国普及率达到90%以上。

——摘编自姚力《中国共产党对医疗保障制度的探索与经验》

(1)根据材料,概括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合作医疗推行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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