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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中国封建统治者较早就尝试建立中枢决策的牵制机制。汉武帝时期,不定期运用宗亲、外戚参与中枢政要,外廷之丞相等重臣受内官压制,往往“大政定方始知”。唐初三省之长均为正一品宰相,唐太宗时以二品官“参知政事”牵制相权,唐高宗以后三品、四品担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与中枢政要。有时宰相达20多人。明宣宗时,内阁大学士互不统属,可对各类奏章提出处理意见,即各书“票拟”以待秉承太监代皇帝“批红”。雍正时期的军机处,如同国家紧急事务办公室,来自各部门、各品级的官员充任“军机上行走”,如走马灯似地轮流值班,上传下达,照章办事。

——摘编自陆杰锋《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面对经济危机,上任伊始的罗斯福先后向国会提出数十个法案,引起了最高法院的强烈不满,频频以“违宪”要求罗斯福撤回提案。但奇特的是,拥有立法权的国会并未弹劾总统,而是巧妙地成立特别委员会,在配合法案实施的同时牵制总统权力。如《紧急银行法案》授权总统可关停私营银行,参议院迅速成立“金融银行委员会”,负责召开被整顿银行的听证会,听取业主的申诉,判别其重新开业的可能。《联邦紧急救济法》的实施需耗资30亿美元,参众两院相应成立了3个委员会进行数十次听证,保障了法案的实效性。20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国会共成立各类委员会50多个,有效发挥了“国会决策中枢”的功能,为美国渡过难关作出了重要贡献。

——摘编自魏汝明《浅析美国国会委员会制度》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中枢决策牵制机制发展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概括20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国会并未弹劾总统的原因。

(3)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美两国不同历史时期牵制制度的差异。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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