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社会,历代统治者对于治理乡村都十分重视,其乡村治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秦汉时的乡里制度逐步成熟,既发挥基层政权的作用,又带有半自治的性质。到唐宋时期政府从法律上实施统一管理,职责完备,国家力量向基层社会进一步渗透。这一阶段处于由乡里制向保甲制、由乡官制向官役制的转折时期,乡和里的地位逐渐沦落,乡里自治功能逐步弱化,官方的控制与统治逐步增强。到清代,乡里制度转变为官役制,保甲对乡里的控制更加严密,乡村自治的色彩越来越弱。
——据唐鸣、刘志鹏《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基本模式及其历史变迁》
材料二 晚清剧烈的社会动乱,导致传统官役制下地方社会秩序难以维系,许多地方逐渐兴举绅董制。与保甲、里甲以及乡约不同的是,绅董是享有薪酬的职位。且地方绅董的治理权属远超乎其上,“地方学务、卫生事务、道路工程、农公实业、慈善事业、公营事业、地方经济……皆归绅董办理”。但绅董治理模式并不是朝廷典章制度意义上的规范体系,而是依存于地方特定情景而变通运行的一个机制。
——据王先明《绅董与晚清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历史变动》
材料三 在20世纪60年代时,浙江省枫桥镇干部创造了“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维持良好治安的“枫桥经验”,1963年毛泽东同志也亲笔批复要各地效仿,试点推广。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枫桥经验”也不断自我提升,成为了现代社会中具有鲜明特色的“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坚持以群众为基础路线,维护社会的稳定治安,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指出社会治理正处于优化阶段,可以将其与“枫桥经验”相结合,推动基层社会良性治理的步伐。
——据刘任平《借鉴“枫桥经验”实现基层社会良性治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乡村治理演变的基本趋势并分析其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晚清绅董制兴起的社会背景及其特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枫桥经验”对我国基层社会治理有何启示。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困难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中国古代社会,历代统治者对于治理乡村都十分重视。其乡村治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夏商周到春秋战国直至隋文帝开皇十五年(公元595年).夏商周时,出现了乡里制度的萌芽。战国时期,随着以郡领县的“郡县制”在各国推行后,乡.里以上行政组织渐具雏形,成为基层组织。秦汉时期实行郡县制,朝廷命官至郡县而止,其乡里制度则逐步成熟,既发挥基层政权的作用,又带有半自治的性质。第二阶段大致为隋唐两宋时期。隋朝乡的基层官吏数量比此前大为减少,乡官权力也在逐步弱化。唐朝对城邑之外纷繁杂乱的各种聚落形态,进行全面规范和整顿,不仅从名称上统一为村,而且从法律上实施统一管理,职责完备,国家力量向基层社会进一步渗透。这一阶段处于由乡里制向保甲制.由乡官制向职役制的转折时期,乡和里的地位逐渐沦落,乡里自治功能逐步弱化,官方的控制与统治逐步增强。第三阶段是从王安石变法至清代,乡里制度转变为职役制,治权所代表的官治体制从乡镇退缩到县一级,县为基层行政组织,县以下实行以代表皇权的保甲制度为载体。保甲对乡里的控制更加严密,乡村自治的色彩越来越弱。但到了近代,原有的保甲制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的社会现实,最终在清朝末年为乡镇地方自治所取代。
﹣﹣据唐鸣.刘志鹏《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基本模式及其历史变迁》整理
(1)概括古代乡村治理变革的基本趋势并分析其原因。
(2)分析清末乡镇地方自治取代保甲制的原因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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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中国古代社会,历代统治者对于治理乡村都十分重视。其乡村治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夏商周到春秋战国直至隋文帝开皇十五年(公元595年)。夏商周时,出现了乡里制度的萌芽。战国时期,随着以郡领县的“郡县制”在各国推行后,乡、里以上行政组织渐具雏形,成为基层组织。秦汉时期实行郡县制,朝廷命官至郡县而止,其乡里制度则逐步成熟,既发挥基层政权的作用,又带有半自治的性质。第二阶段大致为隋唐两宋时期。隋朝乡的基层官吏数量比此前大为减少,乡官权力也在逐步弱化。唐朝对城邑之外纷繁杂乱的各种聚落形态,进行全面规范和整顿,不仅从名称上统一为村,而且从法律上实施统一管理,职责完备,国家力量向基层社会进一步渗透。这一阶段处于由乡里制向保甲制、由乡官制向职役制的转折时期,乡和里的地位逐渐沦落,乡里自治功能逐步弱化,官方的控制与统治逐步增强。第三阶段是从王安石变法至清代,乡里制度转变为职役制,治权所代表的官治体制从乡镇退缩到县一级,县为基层行政组织,县以下实行以代表皇权的保甲制度为载体。保甲对乡里的控制更加严密,乡村自治的色彩越来越弱。但到了近代,原有的保甲制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的社会现实,最终在清朝末年为乡镇地方自治所取代。
——据唐鸣、刘志鹏《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基本模式及其历史变迁》整理
(1)概括古代乡村治理变革的基本趋势并分析其原因。
(2)分析清末乡镇地方自治取代保甲制的原因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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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中国古代社会,历代统治者对于治理乡村都十分重视。其乡村治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夏商周到春秋战国直至隋文帝开皇十五年(公元595年)。夏商周时,出现了乡里制度的萌芽。战国时期,随着以郡领县的“郡县制”在各国推行后,乡、里以上行政组织渐具雏形,成为基层组织。秦汉时期实行郡县制,朝廷命官至郡县而止,其乡里制度则逐步成熟,既发挥基层政权的作用,又带有半自治的性质。第二阶段大致为隋唐两宋时期。隋朝乡的基层官吏数量比此前大为减少,乡官权力也在逐步弱化。唐朝对城邑之外纷繁杂乱的各种聚落形态,进行全面规范和整顿,不仅从名称上统一为村,而且从法律上实施统一管理,职责完备,国家力量向基层社会进一步渗透。这一阶段处于由乡里制向保甲制、由乡官制向职役制的转折时期,乡和里的地位逐渐沦落,乡里自治功能逐步弱化,官方的控制与统治逐步增强。第三阶段是从王安石变法至清代,乡里制度转变为职役制,治权所代表的官治体制从乡镇退缩到县一级,县为基层行政组织,县以下实行以代表皇权的保甲制度为载体。保甲对乡里的控制更加严密,乡村自治的色彩越来越弱。但到了近代,原有的保甲制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的社会现实,最终在清朝末年为乡镇地方自治所取代。
——据唐鸣、刘志鹏《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基本模式及其历史变迁》整理
(1)概括古代乡村治理变革的基本趋势并分析其原因。
(2)分析清末乡镇地方自治取代保甲制的原因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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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根据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中国古代社会,历代统治者对于治理乡村都十分重视。其乡村治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夏商周到春秋战国直至隋文帝开皇十五年(公元595年)。夏商周时,出现了乡里制度的萌芽。战国时期,随着以郡领县的“郡县制”在各国推行后,乡、里以上行政组织渐具雏形,成为基层组织。秦汉时期实行郡县制,朝廷命官至郡县而止,其乡里制度则逐步成熟,既发挥基层政权的作用,又带有半自治的性质。第二阶段大致为隋唐两宋时期。隋朝乡的基层官吏数量比此前大为减少,乡官权力也在逐步弱化。唐朝对城邑之外纷繁杂乱的各种聚落形态,进行全面规范和整顿,不仅从名称上统一为村,而且从法律上实施统一管理,职责完备,国家力量向基层社会进一步渗透。这一阶段处于由乡里制向保甲制、由乡官制向职役制的转折时期,乡和里的地位逐渐沦落,乡里自治功能逐步弱化,官方的控制与统治逐步增强。第三阶段是从王安石变法至清代,乡里制度转变为职役制,治权所代表的官治体制从乡镇退缩到县一级,县为基层行政组织,县以下实行以代表皇权的保甲制度为载体。保甲对乡里的控制更加严密,乡村自治的色彩越来越弱。但到了近代,原有的保甲制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的社会现实,最终在清朝末年为乡镇地方自治所取代。
——据唐鸣、刘志鹏《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基本模式及其历史变迁》整理
(1)概括古代乡村治理变革的基本趋势并分析其原因。
(2)分析清末乡镇地方自治取代保甲制的原因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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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中国古代社会,历代统治者对于治理乡村都十分重视。其乡村治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夏商周到春秋战国直至隋文帝开皇十五年(公元595年)。夏商周时,出现了乡里制度的萌芽。战国时期,随着以郡领县的“郡县制”在各国推行后,乡、里以上行政组织渐具雏形,成为基层组织。秦汉时期实行郡县制,朝廷命官至郡县而止,其乡里制度则逐步成熟,既发挥基层政权的作用,又带有半自治的性质。第二阶段大致为隋唐两宋时期。隋朝乡的基层官吏数量比此前大为减少,乡官权力也在逐步弱化。唐朝对城邑之外纷繁杂乱的各种聚落形态,进行全面规范和整顿,不仅从名称上统一为村,而且从法律上实施统一管理,职责完备,国家力量向基层社会进一步渗透。这一阶段处于由乡里制向保甲制、由乡官制向职役制的转折时期,乡和里的地位逐渐沦落,乡里自治功能逐步弱化,官方的控制与统治逐步增强。第三阶段是从王安石变法至清代,乡里制度转变为职役制,治权所代表的官治体制从乡镇退缩到县一级,县为基层行政组织,县以下实行以代表皇权的保甲制度为载体。保甲对乡里的控制更加严密,乡村自治的色彩越来越弱。但到了近代,原有的保甲制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的社会现实,最终在清朝末年为乡镇地方自治所取代。
——据唐鸣、刘志鹏《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基本模式及其历史变迁》整理
(1)概括古代乡村治理变革的基本趋势并分析其原因。
(2)分析清末乡镇地方自治取代保甲制的原因及启示。
高三历史连线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材料中国古代社会,历代统治者对于治理乡村都十分重视。其乡村治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夏商周到春秋战国直至隋文帝开皇十五年(公元595年)。夏商周时,出现了乡里制度的萌芽。战国时期,随着以郡领县的“郡县制”在各国推行后,乡、里以上行政组织渐具雏形,成为基层组织。秦汉时期实行郡县制,朝廷命官至郡县而止,其乡里制度则逐步成熟,既发挥基层政权的作用,又带有半自治的性质。第二阶段大致为隋唐两宋时期。隋朝乡的基层官吏数量比此前大为减少,乡官权力也在逐步弱化。唐朝对城邑之外纷繁杂乱的各种聚落形态,进行全面规范和整顿,不仅从名称上统一为村,而且从法律上实施统一管理,职责完备,国家力量向基层社会进一步渗透。这一阶段处于由乡里制向保甲制、由乡官制向职役制的转折时期,乡和里的地位逐渐沦落,乡里自治功能逐步弱化,官方的控制与统治逐步增强。第三阶段是从王安石变法至清代,乡里制度转变为职役制,治权所代表的官治体制从乡镇退缩到县一级,县为基层行政组织,县以下实行以代表皇权的保甲制度为载体。保甲对乡里的控制更加严密,乡村自治的色彩越来越弱。但到了近代,原有的保甲制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的社会现实,最终在清朝末年为乡镇地方自治所取代。
——据唐鸣、刘志鹏《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基本模式及其历史变迁》整理
(1)概括古代乡村治理变革的基本趋势并分析其原因。
(2)分析清末乡镇地方自治取代保甲制的原因及启示。
高三历史综合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社会,历代统治者对于治理乡村都十分重视,其乡村治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秦汉时的乡里制度逐步成熟,既发挥基层政权的作用,又带有半自治的性质。到唐宋时期政府从法律上实施统一管理,职责完备,国家力量向基层社会进一步渗透。这一阶段处于由乡里制向保甲制、由乡官制向官役制的转折时期,乡和里的地位逐渐沦落,乡里自治功能逐步弱化,官方的控制与统治逐步增强。到清代,乡里制度转变为官役制,保甲对乡里的控制更加严密,乡村自治的色彩越来越弱。
——据唐鸣、刘志鹏《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基本模式及其历史变迁》
材料二 晚清剧烈的社会动乱,导致传统官役制下地方社会秩序难以维系,许多地方逐渐兴举绅董制。与保甲、里甲以及乡约不同的是,绅董是享有薪酬的职位。且地方绅董的治理权属远超乎其上,“地方学务、卫生事务、道路工程、农公实业、慈善事业、公营事业、地方经济……皆归绅董办理”。但绅董治理模式并不是朝廷典章制度意义上的规范体系,而是依存于地方特定情景而变通运行的一个机制。
——据王先明《绅董与晚清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历史变动》
材料三 在20世纪60年代时,浙江省枫桥镇干部创造了“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维持良好治安的“枫桥经验”,1963年毛泽东同志也亲笔批复要各地效仿,试点推广。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枫桥经验”也不断自我提升,成为了现代社会中具有鲜明特色的“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坚持以群众为基础路线,维护社会的稳定治安,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指出社会治理正处于优化阶段,可以将其与“枫桥经验”相结合,推动基层社会良性治理的步伐。
——据刘任平《借鉴“枫桥经验”实现基层社会良性治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乡村治理演变的基本趋势并分析其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晚清绅董制兴起的社会背景及其特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枫桥经验”对我国基层社会治理有何启示。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赦免是中国古代封建君主治理国家采用的一种政治手段,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赦免,把它当作稳固皇权的重要措施。赦免在一开始并不是作为一种社会措施,而是原始典籍中出现的一类有关“仁政”的思想。春秋战国时期的赦免具有临时性、随意性,诸侯国中的大赦之法基本上都是特赦。汉代以后,统治者开始经常性地使用赦免。《后汉书)记载,光武帝刘秀诏曰:“倾狱多冤人,用刑深刻,联甚愍之。”因而大赦天下,使人们从事生产。赦免权力开始逐渐地收归中央,赦免成为一种习惯法,名目和次数也日益增多。
——摘编自袁文超《中国古代赦免现象分析——古代皇权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側面考察》
材料二
到了欧洲的封建社会,也就是欧洲的中世纪,随着封建制度的建立及基督教的兴起,赦免被作为“神权”与“王权”的象征。尤其是在12世纪,基督教中爱、罪、救赎的经典教义,直接影响到教会法对异端问题的处理,从而逐步形成一种相对理性的神权赦免制度,即上帝因为博爱,有权赦免那些有罪之人而正是这种神权赦免为世俗间的王权赦免奠定了理论基础。“君权神授”是封建社会中君主权力合法化的典型思想及理论,君主作为上帝在人间的代行者,其一切权力都被认为是上帝授予的,其中就包括了赦免权。因此,君主有位于法律之上的宽恕他人的权力,即赦免一个被法律判罪之人的权力。也就是说,君主在代为行使上帝所有的赦免权。
——《特赦鉴照政治智慧》
(1)根据材料一,指出古代中国赦免制度的演变趋势,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古代中国赦免制度的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欧洲中世纪赦免制度与中国古代赦免制度的异同。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赦免是中国古代封建君主治理国家的一种政治手段,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赦免,把它当作稳固皇权的重要措施。赦免在一开始并不是作为一种社会措施,而是原始社会典籍中出现的一类有关“仁政”的思想。春秋战国时期的赦免具有临时性、随意性,诸侯中的大赦之法基本上都是特赦。汉代以后,统治者开始经常性的使用赦免,《后汉书》记载:光武帝刘秀下诏:“顷狱多冤人,用刑深刻,朕甚愍之”因而大赦天下,使人们从事生产。赦免权力开始逐渐的收归中央,赦免成为一种习惯法,名目和次数也日益增多。
——摘编自袁文超《中国古代赦免现象分析》
材料二:从自然法在欧洲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西方近代法治作为一种政治文化在西方国家经历了漫长的进化历程。在治理国家的道德和法律手段的争论中,人治观虽显赫一时但瞬间便悠忽不现,“人类理性所体现之正义,高于一切”。启蒙思想家们大都认为,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统治者行使的权力是人民的共同权力。西方法治主义者在性恶论的基础上,敏锐的捕捉到权力专制的天性,因而便给权力重新解构、定为、整合。以近代法的理性主义对权力进行道德约束,以三权分立对权力进行制度约束,使权力之间相互制约。
——摘编自于语和《中国礼治与西方法治之比较研究》
(1)根据材料一,指出古代中国赦免制度的演变趋势。
(2)根据材料二,概括近代西方法治的特征。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赦免制度和西方近代法治对各自社会产生的影响。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古代中国在数千年的历史中,乡村治理模式屡经变迁,经历了几个较为明显的历史阶段。战国时期,郡县制在各国推行后,乡、里成为基层组织,秦汉时期乡里制度则逐步成熟,它既发挥基层政权的作用,又带有半自治的性质。隋唐两宋时期,处于由乡里制到保甲制、乡官帝制到职役制的转折时期,乡的基层官吏的人员数量比此前大为减少,乡官权力也在逐步弱化。这一阶段乡和里的地位逐渐沦落,乡里自治功能逐步弱化,官方的控制与统治逐步增强。第三阶段是从王安石变法至清代,乡里制度转变为职役制,治权所代表的官治体制从乡镇退缩到县一级,县为基层行政组织,县以下实行以代表皇权的保甲制度为载体,保甲对乡里的控制更加严密,乡村自治的色彩越来越弱。到了近代,原有的保甲制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的社会现实,最终在清朝末年被乡镇地方自治所代。
——摘编自唐鸣、刘志鹏《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基本模式及其历史变迁》
(1)根据材料概括古代乡村治理变革的基本趋势并分析其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清末乡镇地方自治取代保甲制的原因。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