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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国家治理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它以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下令编纂的《民法大全》(公元529年到534年之间颁布)为框架体系。《民法大全》分三卷,即人、物和行为,它则分为四卷,即人、财产、财产的取得和民事诉讼。

在世界各地法律条文中几乎都能看到它的影子。比利时、荷兰、意大利、罗马尼亚、西班牙、葡萄牙、德国、瑞士、丹麦、波兰、拉丁美洲各国、北部非洲各国、所有曾是法国殖民地的国家、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以及亚洲很多国家的民法都借鉴了它,比利时等国家甚至是直接把它拿来使用。

材料二:《关于政权组织的法律》第2条:共和国总统,有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第3条:共和国总统与参众两院议员有共同创制法律之权。总统公布两院通过之法律,监督并保证其实行。……共和国总统的每项命令须经由各部部长一人之副署。

《关于参议院组织的法律》第8条:参议院及众议院共有创议并制定法律之权,但关于财政法案应先在众议院提出并通过。第9条:参议院得组成最高法院,以审判共和国总统或部长及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案。

(1)材料一中“它”指的是哪部法律?根据材料一和所学总结主要意义。

(2)材料二中法律条款主要体现了启蒙思想的哪一主张?结合材料及所学,从内阁的角度具体阐释之。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困难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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