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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设十三部刺史,并制定了我国第一部地方监察法规,即《刺史六条》,规定对地方官吏按以下六条监察:

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

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背)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

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详讹言;

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

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

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也。

(注:石,是粮食的计量单位。汉朝郡守的俸禄为两千石。)

——摘编自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史》

(1)根据材料,概括指出《刺史六条》监察的主要对象和内容。(不得照抄原文)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刺史六条》。

高二历史连线题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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