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挪开暖瓶
刘心武
他一再叮嘱我,到了纽约,一定要当面问她,还记不记得挪开暖瓶的那回事。
他和她,三十几年前,和我,同在工厂一个车间。他们是正式工人,我是教师,下放劳动。我比他们大十岁,但很合得来。我跟他学镟工活儿,叫他师傅。她是统计员,那时梳着俩抓鬏,走过来跑过去,扎着红头绳的大抓鬏前后晃荡,使人联想起硕大的蝴蝶。
工间休息的时候,在那间更衣室当中,大家围坐在一张长方形的大案子前,说说笑笑,用大搪瓷缸子,大口喝水。大案子上,常放着几只大暖瓶,是最粗糙的那种,铁皮条编的露着瓶胆的外壳,漆成浅蓝色。
他在我面前回味过很多次,就是挪开暖瓶的那件事。他非常喜欢她,休息时,却不敢坐在她近旁。她总大大方方地坐在案子一端,他呢,那天选择了一个离她最远的位置,就是案子的另一端!那天大家究竟议论些什么,我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那天他话多,正当他高谈阔论时,她忽然大声说:“哎,把暖瓶挪开!”我坐在案子一侧,离暖瓶比较近,就把一只暖瓶挪了挪,他还在议论,她就更大声地对我说:“劳驾,把那个暖瓶也挪开!”我就把两只暖瓶都挪到一边去了,这些细节,经他提醒,我都还想得起来。
她要求挪开暖瓶,是因为暖瓶挡住了她的视线,使她不能看清楚大发高论的他。挪开了暖瓶,她就睁圆一双明亮的眼睛,直盯着口似悬河的他,两个抓鬏静止不动,仿佛一对敛翅的春燕。
后来社会发生了很大的转折、很大的变化。我们的人生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转折、很大的变化。我成了所谓的作家。她1978年考取大学,1983年赴美留学,1990年获得博士学位,现在是美国一所州立大学的终身教授。
他下岗后做过很多种事,现在比较稳定,是一家大公司的仓库保管员。那家工厂早已消失,原址成为一个华丽的专供“成功人士”享受的商品楼盘,底层是商场,商场附设星巴克咖啡厅,我和他正是在那里会面的。他知道我要去美国演讲,打电话说要见我,托我个事。我就约他到星巴克,他喝不惯咖啡,甚至闻不惯那里头的气息,他说完他的心事嘱托,就离开了。
我已经年逾花甲,他和她也都早已结婚有了子女,我们应该都不算浪漫人士,但他却还是希望我能在美国见到她,并私下里问她,还记不记得挪开暖瓶的事情?那是不是意味着,在他们生命的那个时段,她喜欢他,以至他说话时,她不能容忍任何障眼的东西,她不但要倾听他,还要注视他。他只希望她在我面前表示,她还记得,确实,她那时候喜欢过他,然后,我回国把她的回应告诉他,他就满足了。
我把他的嘱托,视为一个神圣的使命。甚至于,从某种意义上说,完成好这个使命,不亚于要把我那演讲的任务达到圆满。
人的一生有许多美好的瞬间。使这些瞬间定格,使其不褪色,可以永远滋润我们那颗在人生长途跋涉中越磨越粗粝的心。
我演讲那天,她没有来。当地文化圈的人士聚餐欢迎我,她也没露面。我给她打去几次电话,都是英语录音让给留言,但我留了言也没有回应。
直到回国前一晚,再拨她家电话,才终于听到了她的声音。她的声音一点没有变,她很高兴,说她们全家到欧洲旅游,昨天才回家。她说看到报道,祝贺我演讲成功。我就引导她回忆当年,提到好几个那时工厂里的师傅,其中有他,她热情地问:“都好吗?你们都还保持着联系吗?”我就先逐个说一下那些人的近况,然后特别提到他,提到他那时如何喜欢高谈阔论,那时候我们给他取的外号是“博士”……我都提到那张旧桌案了,她一直饶有兴味地听着,还发出熟悉的笑声,但就在这关口,发生了一个情况,就是她先道了声“sorry”,然后分明对她那个房间里另外一个人,估计是她女儿,大声地说:“朱迪,你把那个花瓶挪开,我看不到微波炉了……”虽然她马上又接着跟我通话,但我的心一下子乱了,我都不记得自己究竟是怎么跟她结束通话的。
回国很多天了,我没主动给他去电话,他也没有来电话。如果他来电话问我,我该怎么跟他说呢?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第一段不仅设置了悬念,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还巧妙地引出了下文“他”与“她”的故事。
B. “硕大的蝴蝶”和“敛翅的春燕”分别写出了“她”的动态美和静态美,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C. “我把他的嘱托,视为一个神圣的使命”,这句话不仅说明了“我”对“他的嘱托”的重视,也交代了赴美的原因。
D. 小说虽然篇幅短小,但是语言简洁流畅,意蕴丰富,结构精巧,体现了作者驾驭语言的高超能力和布局谋篇的匠心。
2.小说中的“他”有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3.通电话的过程中发生了“她”让人挪开花瓶的情况,作者这样安排有何用意?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挪开暖瓶
刘心武
他一再叮嘱我,到了纽约,一定要当面问她,还记不记得挪开暖瓶的那回事。
他和她,三十几年前,和我,同在工厂一个车间。他们是正式工人,我是教师,下放劳动。我比他们大十岁,但很合得来。我跟他学镟工活儿,叫他师傅。她是统计员,那时梳着俩抓鬏,走过来跑过去,扎着红头绳的大抓鬏前后晃荡,使人联想起硕大的蝴蝶。
工间休息的时候,在那间更衣室当中,大家围坐在一张长方形的大案子前,说说笑笑,用大搪瓷缸子,大口喝水。大案子上,常放着几只大暖瓶,是最粗糙的那种,铁皮条编的露着瓶胆的外壳,漆成浅蓝色。
他在我面前回味过很多次,就是挪开暖瓶的那件事。他非常喜欢她,休息时,却不敢坐在她近旁。她总大大方方地坐在案子一端,他呢,那天选择了一个离她最远的位置,就是案子的另一端!那天大家究竟议论些什么,我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那天他话多,正当他高谈阔论时,她忽然大声说:“哎,把暖瓶挪开!”我坐在案子一侧,离暖瓶比较近,就把一只暖瓶挪了挪,他还在议论,她就更大声地对我说:“劳驾,把那个暖瓶也挪开!”我就把两只暖瓶都挪到一边去了,这些细节,经他提醒,我都还想得起来。
她要求挪开暖瓶,是因为暖瓶挡住了她的视线,使她不能看清楚大发高论的他。挪开了暖瓶,她就睁圆一双明亮的眼睛,直盯着口似悬河的他,两个抓鬏静止不动,仿佛一对敛翅的春燕。
后来社会发生了很大的转折、很大的变化。我们的人生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转折、很大的变化。我成了所谓的作家。她1978年考取大学,1983年赴美留学,1990年获得博士学位,现在是美国一所州立大学的终身教授。
他下岗后做过很多种事,现在比较稳定,是一家大公司的仓库保管员。那家工厂早已消失,原址成为一个华丽的专供“成功人士”享受的商品楼盘,底层是商场,商场附设星巴克咖啡厅,我和他正是在那里会面的。他知道我要去美国演讲,打电话说要见我,托我个事。我就约他到星巴克,他喝不惯咖啡,甚至闻不惯那里头的气息,他说完他的心事嘱托,就离开了。
我已经年逾花甲,他和她也都早已结婚有了子女,我们应该都不算浪漫人士,但他却还是希望我能在美国见到她,并私下里问她,还记不记得挪开暖瓶的事情?那是不是意味着,在他们生命的那个时段,她喜欢他,以至他说话时,她不能容忍任何障眼的东西,她不但要倾听他,还要注视他。他只希望她在我面前表示,她还记得,确实,她那时候喜欢过他,然后,我回国把她的回应告诉他,他就满足了。
我把他的嘱托,视为一个神圣的使命。甚至于,从某种意义上说,完成好这个使命,不亚于要把我那演讲的任务达到圆满。
人的一生有许多美好的瞬间。使这些瞬间定格,使其不褪色,可以永远滋润我们那颗在人生长途跋涉中越磨越粗粝的心。
我演讲那天,她没有来。当地文化圈的人士聚餐欢迎我,她也没露面。我给她打去几次电话,都是英语录音让给留言,但我留了言也没有回应。
直到回国前一晚,再拨她家电话,才终于听到了她的声音。她的声音一点没有变,她很高兴,说她们全家到欧洲旅游,昨天才回家。她说看到报道,祝贺我演讲成功。我就引导她回忆当年,提到好几个那时工厂里的师傅,其中有他,她热情地问:“都好吗?你们都还保持着联系吗?”我就先逐个说一下那些人的近况,然后特别提到他,提到他那时如何喜欢高谈阔论,那时候我们给他取的外号是“博士”……我都提到那张旧桌案了,她一直饶有兴味地听着,还发出熟悉的笑声,但就在这关口,发生了一个情况,就是她先道了声“sorry”,然后分明对她那个房间里另外一个人,估计是她女儿,大声地说:“朱迪,你把那个花瓶挪开,我看不到微波炉了……”虽然她马上又接着跟我通话,但我的心一下子乱了,我都不记得自己究竟是怎么跟她结束通话的。
回国很多天了,我没主动给他去电话,他也没有来电话。如果他来电话问我,我该怎么跟他说呢?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第一段不仅设置了悬念,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还巧妙地引出了下文“他”与“她”的故事。
B. “硕大的蝴蝶”和“敛翅的春燕”分别写出了“她”的动态美和静态美,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C. “我把他的嘱托,视为一个神圣的使命”,这句话不仅说明了“我”对“他的嘱托”的重视,也交代了赴美的原因。
D. 小说虽然篇幅短小,但是语言简洁流畅,意蕴丰富,结构精巧,体现了作者驾驭语言的高超能力和布局谋篇的匠心。
2.小说中的“他”有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3.通电话的过程中发生了“她”让人挪开花瓶的情况,作者这样安排有何用意?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25分)
神圣的沉静 刘心武
还记得童年在重庆的一些事。我家住在南岸狮子山,从那里可以到一座更高的真武山去游览。真武山上有段路非常险,靠里是陡峭的山岩,靠外是极深的悬崖。那天玩得很开心。返回时,我故意贴在悬崖边上走,还蹦蹦跳跳的。七岁的我还不懂生命的珍贵。那样做,有存心让母亲看见着急的动机。那悬崖下面的谷地,荒草里凸现着一块怪石,那石头自然生成盘蛇的状态,当中的一块耸起活像蛇颈和蛇头。混混沌沌的我,竟然拾起石块朝悬崖下奋力掷去,把握不好投掷的重心,身体的姿势从旁看去就更惊心动魄了。
还记得那天母亲的身影面容。她紧靠着路段里侧的峭壁,慢慢地走动。她一定后悔转到那段路以前没能牢牢牵着我的手,把我控制在她身边,她自己往前挪步,眼睛却一直盯在我身上。我顽皮地蹦跳投掷,不住地朝她嬉笑,怄她,气她,悬崖边缘就在我那活泼生命的几寸之外。事后,特别是长大成人后,回想起母亲在那段时刻的神态,非常惊异,因为按一般的心理逻辑与行为逻辑,母亲应该是惶急地朝我呼喊,甚至走过来把我拉到路段里侧,但她却是一派沉静,没有呼喊,更没有吼叫,也没有要迈步上前干预我的征兆,她就只是抿着嘴唇,沉静地望着我,跟我相对平行地朝前移动。
那段险路终于走完,转过一道弯,路两边都是长满芭茅草和灌木的崖壁了,母亲才过来拉住我的手,依然无言,我只是感受到她那肥厚的手掌满溢着凉湿的汗水。
我写第一个长篇小说《钟鼓楼》时,母亲就住在我那小小的书房里,我伏桌在稿纸上书写,母亲就在我背后,静静地倚在床上读别人的作品。我有时会转过身兴奋地告诉她,我写到某一段时自我感觉优秀,还会念一段给她听,她听了,竟不评论,没有鼓励的话,只是沉静地微笑,而且,有时她还会把手头所读的一篇作品的某些内容讲一下,那作品是一位同行写的,我没时间读,也并不以为对我有什么参考价值,不怎么耐烦听母亲介绍,母亲自然是觉得写得挺好,但她也并不加些褒扬的话语,她就是沉静地给我客观讲述,具有点穴的效应。后来《钟鼓楼》得了茅盾文学奖,那时母亲已到成都哥哥家住,我写信向他们报喜,母亲也很快单独给我回了信,但那信里竟然只字未提我获奖的事,没什么祝贺词,只是语气沉静地嘱咐了我几件家务事,都是我在所谓事业有成而得意忘形时最容易忽略的。
2000年第三次去巴黎,又去罗浮宫看达·芬奇的《蒙娜丽莎》,在众多的观赏者中,我忽然产生了一个非常私密的感受,那就是蒙娜丽莎脸上的表情并不一定要概括为微笑,那其实是神圣的沉静。那时母亲已仙去十二年,我凝视着蒙娜丽莎,觉得母亲的面容叠印在上面,继续昭示着我。
(——有删节)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文中写作者拾起石块朝悬崖下奋力掷去,身体的姿势从旁看去就更惊心动魄了,“惊心动魄”写出了小孩子的活泼顽皮所具有的强烈感染力。 |
B.山间的险路终于走完,作者感觉到母亲“那肥厚的手掌满溢着凉湿的汗水”,这一细节写出了表面沉静的母亲对“我”此前举动的极为担心。 |
C.当作者念写好的、自我感觉优秀的一段文字给母亲听时,母亲“竟不评论”,也“没有鼓励的话”,是因为碍于情面,母亲不好表达反对意见。 |
D.文中写母亲客观地向作者讲述她认可的别人的作品,作者认为这些话“具有点穴的效应”,“点穴”一词形象地表明了母亲的话语的针对性。 |
E.文末写作者觉得母亲的面容叠印在蒙娜丽莎的面容上,这样一种独特的感受,传递了儿子内心对母亲那“神圣的沉静”的由衷怀念与赞美。
2.在文中,生活中母亲的“沉静”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文意作概括。(6分)
3.联系全文,如何理解最后一段文字中“神圣的沉静”的含意及其表达效果。(5分)
4.文末说:“我凝视着蒙娜丽莎,觉得母亲的面容叠印在上面,继续昭示着我。”其中的“昭示”,意在强调由母亲传承而来的“神圣的沉静”这一精神财富的可贵。请联系生活经历,谈谈身边的老师或家长曾经给过自己的昭示。不少于200字。(10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网络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网络空间也发展成了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肯定也有它的法律与秩序,只不过我们目前还不完全清楚。网络世界的法律与秩序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它是否和现实世界里的法律与秩序一样,这两者又有何异同?
当我们在谈网络秩序的时候,有两种可能性。一种秩序就是网络自身的科技秩序。这种秩序不光是自主的,而且是自创性的。怎么样一步步地顺着它的程序操作,才能上网,找到需要的资料,或是做研究,这是网络固有的秩序。另一种是人为的秩序,也就是法律秩序。互联网自身的秩序并不完全依赖于法律,而主要是靠技术系统建立起来的。法律只能调整互联网上的活动,而无法自主地调整互联网自身的系统。如果按照哈佛大学教授莱斯格的说法,互联网是由法律、代码技术、社会规范及市场这四者共同调整的,那么,法律的作用可能并不比其他几种系统更为重要。因此,在思考网络空间的法律与秩序时,“网络法治”这个概念其实不是太有用,还需要把其他因素纳入到思考范围内。这和用法律调整现实中的社会经济关系是很不同的。
在现实中,就治理而言,其他因素几乎不可能和法律互为选择。法律可以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调整各种关系,一切都可以唯法律是从。
网络空间是一个国界、种族、语言的世界,因此,理想地说,它的自由和秩序应该通过世界性的法律来保障。但由于某些具体的原因,可能某些地方会有自己的网络秩序。比如欧盟的互联网基本上是通联的,它们拥有一个共同的秩序。但是在整个网络范围内,一个世界性秩序的形成还是很困难的。虽然理想的网络世界的法律与秩序应该是世界性的法律与秩序,但是现实存在的确是一种民族性的或者国家性的,有界别的秩序。
既然网络世界是真实世界的反映,而拟真世界的法律与秩序就是真实世界的法律与秩序的反映,那么真实世界的法律就应该适用于网络世界。如果这个前提站得住脚,那现实世界里所有权利、义务以及各种各样的法律都可以适用于网络世界。现实世界里有合同法,网络世界里也就应该有合同法。现实世界里有物权法,网络世界里也就应该有物权法。而现实世界中的权利义务也应该适用于网络世界之中。
然而,尽管拟真世界的法律与秩序很可能就是现实世界里的法律与秩序的移植物,但是它们仍有很大的不同。比如网络诈骗,在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如何来判定某种行为是否为网络诈骗。法官可能会引用现实世界有关诈骗的规定来判断某一个网络行为是不是诈骗行为。但是,因为网络有它的特殊性,有与现实世界不同的地方,法官就需要了解那些不同的地方是什么,依据刑法、法律制度、法理等去判断,什么样的要素构成了网络诈骗,对此应采取的态度是什么。虽然网络世界法律与秩序的问题和现实世界里面有相通的地方,但也并不完全相同。
既然网络法律治理是一件全世界的大事情,而在现实社会中已有全世界通用的合同法《维也纳销售合同公约》,在仲裁领域里,也有适用于全世界的《纽约公约》,所以,一部全世界通用的网络合同法应该是可能的。
(摘编自於兴中《网络空间法律与秩序》)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确定并能区分网络世界的法律与秩序与现实世界的异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B.网络自身秩序主要依靠技术系统建立,这限制了法律在网络世界中的调整作用
C.网络空间如要形成一个世界性的秩序,必然需要突破现存网络秩序的地域局限。
D.网络世界的法律和秩序虽直接移植于现实世界,但其所要解决的问题并不相同。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以网络发展的现状作为立论前提,论述建构网络世界的法律和秩序的问题。
B.文章引述莱斯格教授的说法,有助于强调法律在互联网所起的作用有限的问题。
C.文章在论述过程中,考虑到网络世界的特殊性,也考虑到现实法律适用的局限性。
D.文章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采用逐层推进的方式进行论证。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网络法治”这概念不太有用,是因为目前还没有建立起世界网络的法律与秩序。
B.既然网络世界是真实世界的反映,权利与义务的问题也就没有拟真与现实的区别。
C.法官判定网络违法行为的困难,在于要考虑网络特殊性和现实法律适用性的统一。
D.《维也纳销售合同公约》既然是全世界通用的,那么完全也可适用于网络世界中。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偷父
刘心武
那晚我到家已临近午夜,进门后按亮厅里的灯,立刻感到不对劲儿,难道……我快步走到各处,一一按亮灯盏,各屋的窗户都好好地关闭着啊,再回过头去观察大门,没有问题呀!但是,当我到卫生间再仔细检查时,一仰头,心就猛地往下一沉———浴盆上面那扇透气窗被撬开了!再一低头,浴盆里有明显的鞋印,呀!我忙从衣兜掏出手机,准备拨110报警,这时又忽然听见窸窸窣窣的声响,循声过去,便发现卧室床下有异动,我把手机倒换到左手,右手操起窗帘叉子,朝床下喊:“出来!放下手里东西!只要你不伤人,出来咱们好商量!”
一个人从床底下爬出来了,那是一个瘦小的少年,剃着光头,身上穿一件黑底子的T恤,我看他手里空着,就允许他站立起来,用那窗帘叉指向他,作为防备,问他:“你偷了些什么?把藏在身上的掏出来!”
但他那副“久经沙场”、处变不惊的模样,倒弄得我哭笑不得。我用眼角余光检查了一下我放置钱财的地方,似乎还没有受到侵犯。我保持伸出窗帘叉的姿势,倒退着,命令他跟着我来到门厅里,我让他站在长餐桌短头靠里一侧,自己站在靠外一侧,把窗帘叉收到自己这边,开始讯问。
“您为什么还不报警?”他问我。
我把手指挪到手机按键上,问他:“你想过,警察来了,你会是怎么个处境吗?”他叹口气,说出的话让我大吃一惊:“嗨,惯了,训一顿,管吃管住,完了,把我遣返回老家,再到那破土屋子里熬一阵呗。”他那无所谓,甚至还带些演完戏卸完装可以大松一口气的表情,令我惊奇。
他今年14岁。家乡在离我们这个城市很远的地方。他小学上到三年级就辍学了。一年前开始了流浪生活。现在就靠结伙偷窃为生。
我望着被灯光照得瘦骨嶙峋满脸大汗的少年,问他:“饿吧?”他眯眼看我,仿佛我是个怪物。我为他冲了一碗方便面,端到他面前。
我决心放他出去,对他说:“我知道,我的话你未必肯听,但是我还要跟你说,不要再干这种违法的事了。你应该走正路。”他点头。
我要去给他开门时,他居然说:“我还不想走。”
我大吃一惊,问他:“为什么?”
他回答的声音很小,我听来却像一声惊雷:“我爸在床底下呢……”
天哪!原来还有个大人在卧房床底下!我慌忙将窗帘叉子拿到手里,准备拨110.这工夫里,那少年却已经转身进了卧室,而且麻利地爬进了床底下,我惊魂未定,他却又从床底下爬了出来,并且回到了门厅,我这才看清,他手里捧着一幅油画。我正想嚷,他对我说:“我要——我要我爸——求您了!”
那幅油画,是我前几年临摹的凡高的自画像,这幅自画像里,人物显得特别憔悴,眼神饱含忧郁,胡子拉茬,看去不像个西方人倒像个东方农民。
我就细问他:“你爸现在在哪儿呢?你妈妈呢?”可是他执拗地告诉我,他没有妈。后来我听懂了,他妈在他还不记事的时候,就嫌他爸穷,跟别的男人跑了。他爸把他拉扯大。他记得他爸,记得一切,记得那扎人的胡子茬,记得那熏鼻子的汗味加烟味加酒味……
他们那个村子,不记得在哪一天,忽然说村外地底下有黑金子,大家就挖了起来。他爸爸也去挖,是给老板挖,于是他讲到了去年那一天,半夜里村子忽然闹嚷起来,跟着有呜哇呜哇的汽车警笛声,他揉着眼睛出了屋……简单地说,村外的小煤窑出事故了,他爸,还有别的许多孩子的爸,给埋井底下了……
少年说,他负责踩点的时候,从我家窗外看见了这幅画,没想,就先叫了声“爸”。他奇怪他爸的像怎么挂在了我屋里?他说他爸坐在床上想心事的时候,就那么个模样。今天,他好不容易钻了进来,取下这幅画,偏巧我回来了……
少年说这些事情的时候,眼里没有一点泪光。我听这孩子讲他爸的遇难,也就是鼻子酸了酸,但是,当我听清这孩子这天钻进我的屋子,为的只是偷这幅他自以为是他父亲画像的油画,我的眼泪忍不住就溢出了眼角。
我把画送给了他。他不懂得道谢,我把门打开,他闪了出去。
关上门以后,我竟自倏地若有所失。不到半分钟,我一溜烟跑下楼梯,气喘吁吁地踏出楼门,朝前方和左右望,那少年竟已经从人间蒸发,只有树影在月光下朦胧地闪动。
我让自己平静下来。当一派寂静笼罩着我时,我问自己:“你追出来,是想跟他说什么?”
是的,我冲出来,是想追上他补充一句叮嘱:“孩子,你以后可以来按我的门铃,从正门进来!”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的两项是( )
A. 小说前文写“我”发现放置钱财的地方没有受到侵犯,为下文写少年偷“父”埋下了伏笔。
B. 少年执拗地说他没有妈妈,可见他对妈妈的愤恨之深。
C. 少年说他父母的事情时,眼里没有泪光,说明他在不断的偷窃中逐渐变得冷漠。
D. “我”三次想报警而没报,是因为我想要给这个少年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E. 少年走后,“我”若有所失,表明我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小孩子。
2.小说中的少年是个怎样的人?请分条概括。
3.小说结尾说,“我想追上他补充一句叮嘱:‘孩子,你以后可以来按我的门铃,从正门进来!’”这样写,有人认为合情合理,也有人认为有些不合实际。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偷父
刘心武
那晚我到家已临近午夜,进门后按亮厅里的灯,立刻感到不对劲儿,难道……我快步走到各处,一一按亮灯盏,各屋的窗户都好好地关闭着啊,再回过头去观察大门,没有问题呀!但是,当我到卫生间再仔细检查时,一仰头,心就猛地往下一沉———浴盆上面那扇透气窗被撬开了!再一低头,浴盆里有明显的鞋印,呀!我忙从衣兜掏出手机,准备拨110报警,这时又忽然听见窸窸窣窣的声响,循声过去,便发现卧室床下有异动,我把手机倒换到左手,右手操起窗帘叉子,朝床下喊:“出来!放下手里东西!只要你不伤人,出来咱们好商量!”
一个人从床底下爬出来了,那是一个瘦小的少年,剃着光头,身上穿一件黑底子的T恤,我看他手里空着,就允许他站立起来,用那窗帘叉指向他,作为防备,问他:“你偷了些什么?把藏在身上的掏出来!”
但他那副“久经沙场”、处变不惊的模样,倒弄得我哭笑不得。我用眼角余光检查了一下我放置钱财的地方,似乎还没有受到侵犯。我保持伸出窗帘叉的姿势,倒退着,命令他跟着我来到门厅里,我让他站在长餐桌短头靠里一侧,自己站在靠外一侧,把窗帘叉收到自己这边,开始讯问。
“您为什么还不报警?”他问我。
我把手指挪到手机按键上,问他:“你想过,警察来了,你会是怎么个处境吗?”他叹口气,说出的话让我大吃一惊:“嗨,惯了,训一顿,管吃管住,完了,把我遣返回老家,再到那破土屋子里熬一阵呗。”他那无所谓,甚至还带些演完戏卸完装可以大松一口气的表情,令我惊奇。
他今年14岁。家乡在离我们这个城市很远的地方。他小学上到三年级就辍学了。一年前开始了流浪生活。现在就靠结伙偷窃为生。
我望着被灯光照得瘦骨嶙峋满脸大汗的少年,问他:“饿吧?”他眯眼看我,仿佛我是个怪物。我为他冲了一碗方便面,端到他面前。
我决心放他出去,对他说:“我知道,我的话你未必肯听,但是我还要跟你说,不要再干这种违法的事了。你应该走正路。”他点头。
我要去给他开门时,他居然说:“我还不想走。”
我大吃一惊,问他:“为什么?”
他回答的声音很小,我听来却像一声惊雷:“我爸在床底下呢……”
天哪!原来还有个大人在卧房床底下!我慌忙将窗帘叉子拿到手里,准备拨110.这工夫里,那少年却已经转身进了卧室,而且麻利地爬进了床底下,我惊魂未定,他却又从床底下爬了出来,并且回到了门厅,我这才看清,他手里捧着一幅油画。我正想嚷,他对我说:“我要——我要我爸——求您了!”
那幅油画,是我前几年临摹的凡高的自画像,这幅自画像里,人物显得特别憔悴,眼神饱含忧郁,胡子拉茬,看去不像个西方人倒像个东方农民。
我就细问他:“你爸现在在哪儿呢?你妈妈呢?”可是他执拗地告诉我,他没有妈。后来我听懂了,他妈在他还不记事的时候,就嫌他爸穷,跟别的男人跑了。他爸把他拉扯大。他记得他爸,记得一切,记得那扎人的胡子茬,记得那熏鼻子的汗味加烟味加酒味……
他们那个村子,不记得在哪一天,忽然说村外地底下有黑金子,大家就挖了起来。他爸爸也去挖,是给老板挖,于是他讲到了去年那一天,半夜里村子忽然闹嚷起来,跟着有呜哇呜哇的汽车警笛声,他揉着眼睛出了屋……简单地说,村外的小煤窑出事故了,他爸,还有别的许多孩子的爸,给埋井底下了……
少年说,他负责踩点的时候,从我家窗外看见了这幅画,没想,就先叫了声“爸”。他奇怪他爸的像怎么挂在了我屋里?他说他爸坐在床上想心事的时候,就那么个模样。今天,他好不容易钻了进来,取下这幅画,偏巧我回来了……
少年说这些事情的时候,眼里没有一点泪光。我听这孩子讲他爸的遇难,也就是鼻子酸了酸,但是,当我听清这孩子这天钻进我的屋子,为的只是偷这幅他自以为是他父亲画像的油画,我的眼泪忍不住就溢出了眼角。
我把画送给了他。他不懂得道谢,我把门打开,他闪了出去。
关上门以后,我竟自倏地若有所失。不到半分钟,我一溜烟跑下楼梯,气喘吁吁地踏出楼门,朝前方和左右望,那少年竟已经从人间蒸发,只有树影在月光下朦胧地闪动。
我让自己平静下来。当一派寂静笼罩着我时,我问自己:“你追出来,是想跟他说什么?”
是的,我冲出来,是想追上他补充一句叮嘱:“孩子,你以后可以来按我的门铃,从正门进来!”
(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的两项是( )
A.小说前文写“我”发现放置钱财的地方没有受到侵犯,为下文写少年偷“父”埋下了伏笔。
B.少年执拗地说他没有妈妈,可见他对妈妈的愤恨之深。
C.少年说他父母的事情时,眼里没有泪光,说明他在不断的偷窃中逐渐变得冷漠。
D.“我”三次想报警而没报,是因为我想要给这个少年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E.少年走后,“我”若有所失,表明我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小孩子。
2.小说中的少年是个怎样的人?请分条概括。
3.小说结尾说,“我想追上他补充一句叮嘱:‘孩子,你以后可以来按我的门铃,从正门进来!’”这样写,有人认为合情合理,也有人认为有些不合实际。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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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修脚师的生日
刘心武
离他家不远的那家修脚店开张三个来月,他已经去修了几次脚,四位修脚师都非常年轻,手艺不相上下,服务态度也都还好,但是比较起来,那位来自甘肃的瘦高个儿,姓封的,记得自报过出生年头,是1990,其余三位都比他小,最小的那位问出来,是1995的。修脚师一边给修脚,他一边跟修脚师聊闲篇,几个小伙子都称他“老爷子”,相处挺愉快的。
那天他又去修脚,其余三位都已经做上了活儿,小封接待他。小封捧来灌好热水的木桶,先请他泡脚。开头他没大注意,等泡完脚,小封把他左脚放到软凳上的不锈钢脚支子上的时候,他才发现小封戴着口罩。啊,老板定的新规矩吧,戴着口罩修脚,也好啊。但是往左右一望,其余三位修脚师跟以往一样,都没戴口罩。小封开始给他修脚,鼻子里有呼噜声,他立刻敏感,问:“你感冒了吗?”旁边的一个修脚师代小封回答:“可不感冒了!”他不由得再问:“吃药了吗?”另一边的修脚师代答:“吃的头孢。”他不免有些紧张,对小封说:“吃头孢,那是细菌感染啊,啊呀,我可是老年人,我很脆弱的,抵抗力不行,你可别招上我!”小封就解释:“我没大事。其实我已经好了。我鼻子以前就老爱呼噜,是慢性鼻炎,不传染人的。”他便不像往次那么放松地享受修脚,跟小封说:“今天你快点吧。”他右脚大拇指有半块是灰指甲,小封还是很耐心地给他收拾。旁边的顾客跟给修脚的师傅聊天,问结婚了没有,回答是:“我有女朋友了,两个老弟还小呢,就封哥结过婚。”小封就解释:“那不算!只领了证,没办事啊!”他懂,在许多农村,认为只有摆了宴席才算结婚。小封就单跟他解释:“我为什么跟她又扯了离婚证呀?她偷偷把我存下的七万块钱拿去给她家,为的是给她哥娶媳妇,她哥有残疾……”说着眼圈红了。神仙也难断家务事,他却生出同情小封之心,安慰他说:“你的真缘分也许埋伏在前边呢。”小封就说:“明天我就二十九岁整了。不愿意娶寡妇,哪个黄花闺女愿意嫁我这么个穷修脚的呀!”他忙说:“你明天生日啊!祝你生日快乐!别灰心!毕竟你还是年轻!”
那天修完脚回到家,他赶紧用盐水漱口,又服用了一片可以增强抵抗力的维生素C泡腾片。过了一夜,身体并无不适,可见并没有从小封那里招上什么。回想起来,理解小封有小病还坚持给人修脚,前几次问过,老板包他们修脚师吃住,给些底薪,修脚师的收入,主要靠计件提成,如果有点头疼脑热就歇工,哪里还挣得到钱?病了一般就扛,小封头两天显然有点扛不住,才花钱看病买药。对于他们修脚师来说,能多挣一点是一点,他头一次去,小封就力劝他买卡,他买了张800元的卡,小封高兴得满脸放光,后来知道,谁劝顾客买了卡,可提成2%,小封为16元的提成竟欣喜成那样!但愿小封这次能很快康复。
第二天傍晚,他去超市买东西,路过那修脚店,发现小封穿着羽绒服,站在店门外,仔细观察,是在抽烟。两人自然互相招呼。小封见到他高兴地说:“哎呀老爷子,您来得正好!”他有些糊涂:“怎么正好?我是要去那边超市买东西。我昨天不是刚修了脚吗?”不免又说:“你抽烟呀?这可不是好习惯!”小封把抽剩的烟蒂扔了,说:“其实我只是偶尔抽一根。现在凡是有屋顶的地方都不让抽。我也想戒,可有时候实在心里头憋闷,抽一口好像能舒服点似的。”他朝店门里望,见那三个修脚师都闲坐着低头,一手握手机,一手划屏。小封叹口气说:“总是这么怪,昨天活儿忙不过来,今天简直没生意!”他就说声:“你病好啦?祝你生日快乐!”小封忽然非常激动,像是要拉住他,吓他一跳,跟他说:“我要请您吃饭!”他更惊诧:“请我吃饭?为什么呀?”小封说:“昨天从一早,我就在店里跟大家伙说了,今天是我生日。我就盼着几位弟娃哪怕只有一个,跟我说声‘祝你生日快乐’,只要一个人一句话,今天我就请他们全体吃个晚饭!可是,他们一个也没说那么一句!今天没什么生意,我又特意说了,我的生日,直到刚才,他们还是没人给我一句‘祝你生日快乐’,你知道吗?我父母都没了,两个姐姐都出嫁了,算是有个老婆又离了,我孤单一个,就盼句‘祝你生日快乐’,结果呢,只有您,您昨天跟我说了句‘祝你生日快乐’,没想到忽然又遇见了您,您又说了句‘祝你生日快乐’,这对我来说,好金贵呀!我一定要请您吃饭!您不能拒绝我!您答应我!……”
他望着眼里冒出强烈的渴望火焰的修脚师,愣住了。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以《修脚师的生日》为题,既交待了主人公的身份,同时将“修脚师”与“生日”联系在一起,产生了耐人寻味的艺术效果。
B.小说以第三人称“他”的视角来讲述故事,以“他”的见闻感受贯穿全篇,这样便于作者自由灵活地掌控叙事的节奏。
C.小说中常用人物对话使人物形象立体化、个性化,如这篇小说就通过人物对话串联起小封的故事,让读者认识、了解了这一人物。
D.作家善于从凡人琐事中透视社会现象,这篇小说通过揭示普通劳动者生活的艰辛,批评了当前社会人与人之间冷漠无情的现象。
2.简要分析“小封”这一人物形象。
3.你认为“他”会答应小封的邀请吗?请结合文本简要阐述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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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碰头食
刘心武
①那是去秋一天的下午,植被丰茂的温榆河边,我坐在马扎上画水彩写生,老杜走来走去地采集植物叶片,而汪哥儿则坐在他那辆本田雅阁里,把四扇车门全打开,仰着身子,双手枕在脑后,享受穿过车体的“过堂风”。
②我们三个是偶然相识于温榆河畔的。我在离河不远的村子里辟了一间书房,写作之余爱到河边画风景;老杜离休不久,他们干休所就座落在河东天竺镇,他喜欢采集植物花叶制作标本;汪哥儿别人都管他叫汪总,在河畔高档别墅区里有栋欧陆风情的小楼,有时开车路过温榆河就离开公路把车滑到河畔草丛中,他说是“透气补氧”,我却从他那眯眼凝思的神态,判断他多半还是在盘算生意经,因为问起来他比我和老杜小两轮还多,所以我们只叫他汪哥儿,他每回都拉长声音应承,很受听的样子。
③我们又遇到一起,热络地互致问候后,便各司己事。忽听“咩咩”之声,一群绵羊约有三四十只,跟随一位羊倌移动了过来。羊倌是个40多岁的汉子,我们都跟他打招呼,他也就站住跟我们拉家常。我、老杜、汪哥儿互相虽说也曾在问答间有些个自我介绍,究竟都留有相当余地,但那羊倌听了几句谈问,在我们并不曾寻根究底的情况下,却把他家乃至他们村的种种情况自动透明。原来放养这样一群羊,一年下来的收入约一万二千元。他说羊爱吃碰头食,所以必须每天轰出圈放养。同样的植物,你去割来放进圈里喂它们,它们不爱吃,必得它们自己边走边觅食,才又香又欢。
④羊群欢快地寻觅着香甜的碰头食,渐渐远去,羊倌也就跟我们道别,随着去了。夕阳裹到身上,暖酥酥的,我画好了画,老杜夹妥了标本,汪哥儿下车看画和标本,仨人闲聊起来,都发表了一番从碰头食引出的感慨。
⑤我说作家写作,最好也还是从“碰头食”里获取营养。阿根廷有个著名作家叫博尔赫斯,长期在图书馆里工作,博览群书,浮想联翩,他的小说灵感差不多全来自于“圈食”,虽然奇诡精致,究竟缺乏时代脉搏生活气息。好多年里好多人都说他该得诺贝尔文学奖,但直到前几年他溘然仙逝,仍与该奖无缘,倒是像君特·格拉斯那样的爱吃“碰头食”即乐于追踪现实发展轨迹、撷取鲜活素材的作家,虽争议很大,倒能“蟾宫折桂”。当然奖项也并非评判作家成就高低的圭臬,从读者角度衡量,白菜萝卜各有所爱,我自己所钟爱的文学创作,还主要是吃“碰头食”那种路数的产物。
⑥老杜却说哎呀快别提“碰头食”,在位的时候,整天吃“碰头食”,这顿是宴请别人,那顿是别人宴请,该到哪儿吃饭,全听秘书提醒,就是“工作餐”,往往也得司机送拢、秘书引进才知道订在了什么地方,一年到头难得在家里吃顿“圈食”。直到离休以后,这才知道“圈食”比任何生猛海鲜、法式大餐都更可口,那因为连连吃“碰头食”而形成的滚圆“将军肚”,现在凭借“圈食”加步行采集植物标本,才算平复到可以拍侧面照的形态。
⑦汪哥儿听完我们的话呵呵笑,说二位老伯你们怕都猜不出我的心思。他说对他来说,把握事业的关键是既要有充足的“圈食”,更要善于吃“碰头食”。搞经济,无“圈”就成了“皮包公司”,无“圈粮”就只能是整天想着“空手套白狼”,不仅难获成功,还容易酿成大祸。但是光知道“守圈”,只靠“圈粮”那是吃不成“壮汉”的,必须还要善于吃“碰头食”,就是绝不能错过机遇,一定要带露折花,常保鲜活。他说经济活动都带有一定的投机性,吃“碰头食”是一种投机行为不假,但投机要以“游戏规则”厘定的范围为度,羊是天然知道什么能吃什么有毒绝不能沾,搞经济的人吃“碰头食”可没那个“本能”,所以,要在实践中磨练,在岁月中成熟。
⑧一番话,把我和老杜听呆了。
⑨那天晚上我在书房灯下检视自己的水彩写生,画面上有在柳林下蒿草中觅食的羊群,我忍不住在画角题上了“碰头食”三个字。
(选自《心灵体操》,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第一段中刻画汪哥儿坐在汽车里的雍容自在、懂得享受、优雅潇洒的形象,为下文写他精明的谈吐做铺垫。
B. “我”喜欢写生,老杜喜欢采集植物花叶制作标本,汪哥儿喜欢享受“过堂风”,三人喜好不同,对“碰头食”的理解也不同。
C. 我们三人自我介绍都留有余地,而羊倌自动透明他家和村里的种种情况,文章通过对比,形象地展示了农民的淳朴和知识分子的伪善。
D. 文章从“我”、老杜和汪哥儿相遇的现场写起,接着通过插叙交代人物身份,然后用“我们又遇到一起”结束插叙,重回相遇的现场。
2.结合全文,分析文章第④段有什么作用。
3.文章最后写自己忍不住在画角题上了“碰头食”三个字,这一举动有着怎样深刻的意蕴?请联系全文内容进行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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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小炕笤帚
刘心武
他们是大二男生,一天在宿舍里,引发了一个关于小炕笤帚的故事。几个舍友里,只有两位备有扫床工具,一位富家公子有个非常漂亮的长柄毛刷,一位来自穷乡的小子有个高粱穗扎的小炕笤帚,其余几位收拾床铺时会跟他们借用,一来二去的,都觉得还是那小炕笤帚好使,最近就连那富家公子,也借那小炕笤帚来用。
那天熄灯后,都睡不着,各有各的失眠缘由,绰号“蜡笔大新”叹口气提议:“夸克,随便讲点你们乡里的事情吧。”其余几位也都附议,绰号“唐家四少”的富家公子更建议:“从你那把小炕笤帚说起,也无妨。”因为物理考试总得高分,绰号“夸克”就讲了起来:那年我才上小学。村里来了个骑“铁驴”的,“铁驴”就是一种用大钢条焊成的加重自行车,后座两边能放两只大筐,驮个二三百斤不成问题。那骑“铁驴”的吆喝:“绑笤帚啊!”我娘就让我赶紧去请,是个老头,他把“铁驴”放定在我家门外的大榆树下,我娘抱出一大捆高粱来,让他给绑成大扫帚、炕笤帚和炊帚。他就取出自带的马扎,坐在树下,先拿刀把高粱截了,理出穗子,然后就用细铁丝,编扎起来了……“蜡笔大新”叹口气说:“不好听,来个惊人的桥段!”上铺的一位问:“会闹鬼吗?我喜欢《黑衣人》的那份惊悚!”“夸克”继续讲下去:你们得知道,高粱有好多种,其中一种就叫帚高粱,它的穗子基本上不结高粱米,专适合扎笤帚炊帚什么的,我娘每隔几年就要在我家院里种一片帚高粱,为的是把以后几年的扫帚、炕笤帚、炊帚什么的扎出来用,扎多了,可以送亲友,也可以拿到集上去卖。
那是个星期天,午饭后,我在屋里写作业,我娘忽然想起说:你去问问那大爷,他吃晌午饭没有?他大概是转悠了好几个村,给好多家绑了东西,还没来得及吃饭呢。我就出去问,那老头说:“不碍的。我绑完了回家去吃。”我进屋跟我娘一说,我娘就从热锅里盛出一碗二米饭,就是白米跟小米混着蒸出的饭,又舀了一大勺白菜炖豆腐盖在上头,还放了两条泡辣椒,让我端出去……“唐家四少”说:“情节平淡,我得去趟卫生间。”“夸克”就提高声量说:呀!出现情况了!我娘忽然叨唠:“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饭啊……”就往门外去,我跟着,只见那老头已经从马扎上翻下地,身子倚在榆树上,翻白眼……他是被饭菜给噎着了,喉骨哆嗦着,嘴角溢出饭粒和白沫,但剩的半碗饭并没有打翻,显然是刚发生危险时,他就快速把那碗饭菜放稳在地上了……我娘赶紧把他的手臂往上举,指挥我用手掌给那老头轻轻拍背抚胸,没多会儿,那老头喉咙里的东西顺下去了,松快了,娘让我去取来一碗温水,让那老头小口小口喝,老头没事儿了……讲到这儿“唐家四少”去卫生间了,回来时候只听“蜡笔大新”在感叹:“哇噻,两毛!两毛能算是钱吗?”原来,那老头绑扎东西,大扫帚每个收五毛钱,炕笤帚、炊帚只要两毛钱。绑扎出一堆东西,“夸克”他娘才付他四块钱。那老头说:“你们真仁义,给我饭吃,还救了我。这些剩下的苗苗不成材,可要细心点,多用些铁丝,也能扎成小炕笤帚,今天我没力气了,让我带走吧,过几天扎好了,我给你们送过来,不用再给钱。”“夸克”娘说:“连那些高粱秆,全拿走吧。扎的小炕笤帚,你自用、送人都好,甭再送来了。”
从上铺传来评议:“不是大片儿。小制作。表现些民间微良小善。比《纳德和西敏:一次离别》浅多了。”“夸克”说:没完呢。过了几天,本是个晴天,不曾想过了晌午,也不知道怎么的忽然下了场瓢泼大雨,放学回家路上,听人说下大雨的时候有个骑“铁驴”的老头栽沟里了,路过那沟,“铁驴”挪走了,只留下痕迹,还有一把小炕笤帚,落在沟边,脏了。我心里一动,捡起那小炕笤帚,回家拿给娘看,娘说,一定是那大爷要给咱们家送来的。那年月乡里有绑扎笤帚手艺的人,大都跟我爸一样,进城打工了,剩下的,有的扎出来的东西没用几时就散了,可这老头扎得又结实又好用,除了铁丝,还都要再箍上一圈红绒线。我们听说摔断腿的老头被卫生院收治了,娘儿俩就去看他……“蜡笔大新”评议:“诚信,很健康的主题。”“夸克”继续讲:到了医院,见到他,我们就慰问,道谢,可是,那老头当着医生说,他不认识我们,他那“铁驴”里的小炕笤帚,不是带给我们家的。我跟娘好尴尬。我们只好退出,在门口,恰好跟那老头赶过来的家属擦肩而过……最后,我要说明:这小炕笤帚当时就洗净晒透了,一直搁在躺柜里,没舍得用,来大学报到前,娘才取出来让我裹在铺盖卷里,带到这儿来以前,我进行过消毒,请放心使用。
宿舍里安静下来。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小炕笤帚的故事,叙事角度很巧妙,时而用第三人称叙述,时而用第一人称叙述,叙述角度的转换十分自然。
B.“夸克”娘儿俩给绑笤帚的老头吃二米饭,当他发生危险时又及时抢救,老头为报答这娘儿俩,绑扎了一堆东西,才收了四块钱。
C.“夸克”娘儿俩及时抢救吃饭被噎的绑笤帚老头,这一情节为下文老头送小炕笤帚遭大雨栽进沟里的情节埋下了伏笔。
D.这篇小说故事简单,情节也不太曲折,没有什么矛盾,但文中人物淳厚、质朴、善良、处处为别人着想的品性让人感动。
E.绑笤帚的老头来给“夸克”家送小炕笤帚,不幸栽进了沟里,“夸克”通过笤帚上的红绒线判断这个老头就是之前给家里帮笤帚的老头。
(2)小说对舍友们的描写贯穿始终,这样写的意图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3)骑“铁驴”的老头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4)小说最后写“夸克”娘儿俩去医院看望绑笤帚的老头,可老头当着医生说不认识他们。作者的这种处理是否合适?请结合小说具体内容,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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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克斯,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
陈众议
马尔克斯走了。然而,只要我们还记得他的名字,就会不断地询问,他留下了什么?他留下的当然是作品,但又不仅仅是作品。
1965年10月的一个周末,幸运女神真正眷顾了马尔克斯。那天是晴日,他和妻子梅塞德斯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驱车从喧闹的墨西哥城到风景如画的阿卡布尔科过周末。行至半途,马尔克斯突然产生了灵感。他以前所未有的激情对梅塞德斯说:“请给我10个月的时间,我的小说着床了。”说罢,他掉转车头,匆匆赶回墨西哥城,把自己关进了狭小的书房——他的“魔巢”。待他抱着一叠厚厚的书稿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18个月。稿子是打印出来的,一式两份。他把两份稿子全都交给了梅塞德斯说:“给你。”
他明显瘦了,而且胡子拉碴,像漂流回来的鲁滨逊。梅塞德斯接过书稿后开了一句玩笑:“是难产。”除此之外,他们就再也说不出别的话来了。其时,梅塞德斯变卖了所能变卖的一切,而且已经债台高筑。为了不影响丈夫写作,她卖掉了汽车和一切值钱的家当,末了东赊西借,咬牙坚持了漫长的18个月。
《百年孤独》上市不足一周后,马尔克斯和梅塞德斯手拉手走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头,当他们行至某个街角,忽然听到有人像发现了奇迹似的大声嚷嚷起来:“瞧,他就是《百年孤独》的作者!”书刚上市就被人认出自己,那天,马尔克斯生平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
第二天清晨,马尔克斯夫妇在一家咖啡馆用早餐。坐在临街的位置上,马尔克斯不经意地朝外面张望,突然,他看到一位家庭妇女的菜篮里居然明晃晃地摆着一本《百年孤独》。他不知如何是好。他指着那人的篮子,半天说不出话来。梅塞德斯顺着他的手指,一眼就看到了那本《百年孤独》。顿时,夫妻俩热泪盈眶。他们明白,《百年孤独》是一本单纯的文学作品,它已经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视为生命。
于是,马尔克斯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之一,各种文化出版机构争相邀请。同时,他又矛盾地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之一,只有到了这时他才真正懂得:做个凡人是多么幸福!从此往后,他的一举一动都在人们的关注之下,他将不得安宁。他们怀着各自的目的,毫不客气地侵占他的时间,把他变成了歌星一样的公众人物。
这样的情况在他1982年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又一次达到高潮。面对各色不速之客,马尔克斯不得不“退避三舍”。1983年初至1985年中,他离群索居,在卡塔赫纳一个面向大海的书房里,按照自己惯常的时间表工作:从周一到周六,从早晨8点到下午3点。如果因事致使工作被耽误,他总设法在第二天予以弥补。一分灵感,九分汗水;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这正是马尔克斯成功的秘诀。
马尔克斯热情谦和、平易近人,是难得的古道热肠。他与巴尔加斯· 略萨(201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拉美文豪)的恩怨情仇曾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然而,他从未在略萨走向诺贝尔文学奖的道路上使绊。2007年,适逢《百年孤独》诞生40周年、自己80岁生辰,他主动向略萨示好,请后者为新版《百年孤独》作序。
上世纪50年代,他曾流亡巴黎,寄居在一家小客栈的阁楼中。当时他穷困潦倒,不仅付不起房租,就连一日三餐也无法保证。后来,当他不得不离开巴黎、流亡墨西哥时,房东放了他一马。万万没想到,这个一文不名的穷书生30年后会带着一大沓钱连本带息加倍地专门回来补交房租。当时,房东已经过世,房东太太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接待了马尔克斯这个唯一记得来补交房租的人,并说她不想也不能收这个钱,因为她被来者的诚信感动,同时也要替天上有知的丈夫做一件大事:对世界文学尽一份力!
1982年,他辗转联系上心仪已久的嘉宝。嘉宝是电影史上的“默片女皇”,他青年时期的偶像,但那时已然是个无人问津的孤独老妪。马尔克斯的造访使她喜出望外,他们促膝长谈。见马尔克斯不断用手揉他的眼睛,嘉宝便戴上老花镜、取来放大镜。原来是一根睫毛掉进眼睛里了。
马尔克斯从文60余年,屈指算来,大约有十几部长篇小说、数十篇中短篇小说和各色脚本、随笔、评论及新闻稿若干。这么一个作家,从地球的另一端旋风般进入中国,不仅风靡一时,而且落地生根。这不可谓不魔幻。上世纪80年代,中国读者对马尔克斯没有理解得那么深,他们更关注他作品的形式,比如结构、技巧。直到90年代,人们才开始注意到拉美文学更为本质和深层次的精神诉求:《百年孤独》及其所代表的拉美文学在借鉴西方现代文学形式技巧的同时,并没有放弃民族大道;没有放弃替一个民族,甚至整个美洲大陆代言的责任感、使命感。这种使命感触动了中国作家。中国受马尔克斯和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影响的作家何止莫言、阎连科或阿来、陈忠实,其中尤以“寻根派”为甚。
然而,当终于有中国出版方斥百万美元巨资买下了《百年孤独》的版权时,它同时也成了中国不少年轻人“死活读不下去的作品”。年轻读者正渐行渐远,他们不再关注马尔克斯及其所代表的伟大的文学传统。除了《百年孤独》,其实马尔克斯的其它作品,甚至中短篇小说也乏人问津。
斯人已矣。文学的伟大传统呢,如今安在?作家的丰富遗产呢,也许只是聊作谈资、偶尔被人一提罢了。
(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文中称马尔克斯),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在波哥大大学攻读法律期间开始文学创作。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2014年4月18日,病逝于墨西哥城,享年87岁。
②略萨与马尔克斯可以说是一生的朋友和敌人。早年略萨与马尔克斯是亲密无间的好友,但在上世纪70年代末期,两人开始决裂,决裂的原因也一直被认为很诡异。1976年马尔克斯到墨西哥参加电影首映时巧遇略萨,马尔克斯上前打招呼,略萨一记老拳将马尔克斯打倒在地。2007年,两人和好。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 马尔克斯原计划10个月创作完成《百年孤独》,实际用了18个月。因为多出了8个月造成梅塞德斯卖掉了汽车和一切值钱的家当,债台高筑。
B. 看到一个家庭妇女的菜篮里摆着一本《百年孤独》,马尔克斯夫妻俩都很激动,他们意识到《百年孤独》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C. 马尔克斯的作品从拉美国家传入中国,并且他的魔幻现实主义的写作方式深刻影响了中国人,这除了他作品本身的原因以外,还有其他原因。
D. 中国读者对马尔克斯作品的理解也经历了一个由浅到深的过程,他们开始的时候只是关注他作品的形式,后来才慢慢注意到他作品中的精神诉求。
E. 作为被全世界认可的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的马尔克斯以一部《百年孤独》而举世闻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他又创作了《霍乱时期的爱情》,显示其创作生命依旧旺盛。
2.尔克斯成功的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3.文章为什么花大量笔墨叙述《百年孤独》诞生的故事?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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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马尔克斯,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
陈众议
马尔克斯走了。然而,只要我们还记得他的名字,就会不断地询问:他留下了什么?他留下的当然是作品,但又不仅仅是作品。
《百年孤独》上市不足一周后,马尔克斯走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头,忽然听到有人像发现了奇迹似的大声嚷嚷起来:“瞧,他就是《百年孤独》的作者!”书刚上市就被人认出自己,那天,马尔克斯生平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
于是,马尔克斯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之一,各种文化出版机构争相邀请。同时,他又矛盾地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之一,只有到了这时他才真正懂得:做个凡人是多么幸福!从此往后,他的一举一动都在人们的关注之下,他将不得安宁。他们怀着各自的目的,毫不客气地侵占他的时间,把他变成了歌星一样的公众人物。
这样的情况在他1982年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又一次达到高潮。面对各色不速之客,马尔克斯不得不“退避三舍”。1983年初至1985年中,他离群索居,在卡塔赫纳一个面向大海的书房里,按照自己惯常的时间表工作:从周一到周六,从早晨8点到下午3点。如果因事致使工作被耽误,他总设法在第二天予以弥补。一分灵感,九分汗水;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这正是马尔克斯成功的秘诀。
马尔克斯热情谦和、平易近人,是难得的古道热肠。他与巴尔加斯· 略萨(201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拉美文豪)的恩怨情仇曾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然而,他从未在略萨走向诺贝尔文学奖的道路上使绊。2007年,适逢《百年孤独》诞生40周年、自己80岁生辰,他主动向略萨示好,请后者为新版《百年孤独》作序。
上世纪50年代,他曾流亡巴黎,寄居在一家小客栈的阁楼中。当时他穷困潦倒,不仅付不起房租,就连一日三餐也无法保证。后来,当他不得不离开巴黎、流亡墨西哥时,房东放了他一马。万万没想到,这个一文不名的穷书生30年后会带着一大沓钱连本带息加倍地专门回来补交房租。当时,房东已经过世,房东太太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接待了马尔克斯这个唯一记得来补交房租的人,并说她不想也不能收这个钱,因为她被来者的诚信感动,同时也要替天上有知的丈夫做一件大事:对世界文学尽一份力!
1982年,他辗转联系上心仪已久的嘉宝。嘉宝是电影史上的“默片女皇”,他青年时期的偶像,但那时已然是个无人问津的孤独老妪。马尔克斯的造访使她喜出望外,他们促膝长谈。见马尔克斯不断用手揉他的眼睛,嘉宝便戴上老花镜、取来放大镜。原来是一根睫毛掉进眼睛里了。
马尔克斯从文60余年,屈指算来,大约有十几部长篇小说、数十篇中短篇小说和各色脚本、随笔、评论及新闻稿若干。这么一个作家,从地球的另一端旋风般进入中国,不仅风靡一时,而且落地生根。这不可谓不魔幻。上世纪80年代,中国读者对马尔克斯没有理解得那么深,他们更关注他作品的形式,比如结构、技巧。直到90年代,人们才开始注意到拉美文学更为本质和深层次的精神诉求:《百年孤独》及其所代表的拉美文学在借鉴西方现代文学形式技巧的同时,并没有放弃民族大道;没有放弃替一个民族,甚至整个美洲大陆代言的责任感、使命感。这种使命感触动了中国作家。中国受马尔克斯和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影响的作家何止莫言、阎连科或阿来、陈忠实,其中尤以“寻根派”为甚。
然而,当终于有中国出版方斥百万美元巨资买下了《百年孤独》的版权时,它同时也成了中国不少年轻人“死活读不下去的作品”。年轻读者正渐行渐远,他们不再关注马尔克斯及其所代表的伟大的文学传统。除了《百年孤独》,其实马尔克斯的其它作品,甚至中短篇小说也乏人问津。
斯人已矣。文学的伟大传统呢,如今安在?作家的丰富遗产呢,也许只是聊作谈资、偶尔被人一提罢了。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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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文中称马尔克斯),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在波哥大大学攻读法律期间开始文学创作。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2014年4月18日,病逝于墨西哥城,享年87岁。
②略萨与马尔克斯可以说是一生的朋友和敌人。早年略萨与马尔克斯是亲密无间的好友,但在上世纪70年代末期,两人开始决裂,决裂的原因也一直被认为很诡异。1976年马尔克斯到墨西哥参加电影首映时巧遇略萨,马尔克斯上前打招呼,略萨一记老拳将马尔克斯打倒在地。2007年,两人和好。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马尔克斯的作品进入中国后风靡一时,对中国作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先是作品的形式被关注,后是作品的精神本质被关注。
B. 流亡巴黎时,马尔克斯穷困潦倒,房东给予了他极大的帮助。30年后,马尔克斯回去报恩,房东太太没有接受,但大为感动。
C. 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马尔克斯声名鹊起,门庭若市,为躲避各色不怀好意的拜访者,他不得不离群索居,寻找安宁。
D. 马尔克斯去世了,以他为代表的拉美文学后继乏人,他留下的作品也乏人问津,在这个只需要浅显的时代,经典往往被忽略。
2.马尔克斯为什么能够成功?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3.作者说马尔克斯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之一,同时又是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之一,两者是否矛盾?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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