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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厘金制度创设于清代晚期,民初以来许多人士曾多次要求废除这一制度。1928年,全国共有厘卡735个。国民政府成立后,全国财政会议决定由财政部组织全国裁厘委员会,裁撤厘金及一切国内通过税,决定裁厘后征收油类、茶类、纸类、木棉、家畜、茧、大豆、棉花、各种重要矿物等16种特种消费税(简称特税)。特税虽比厘金进步,但由于将许多日常生活必需品列入纳税范围,对工商业者仍然是一个沉重负担,故许多地方要求裁厘时不征特税。因此,废厘未实现。后国民政府下令于1930年12月31日止将全国所有厘金永远废除。1931年4月又严令停办特种消费税。同时,开始普遍推行统税政策,即对国内工业品按照一物一税原则,进行一次性征收。统税与关税、盐税同为三大税源。统税收入1931年为7500万元,1934年为11600万元,1936年达13200万元。

——摘编自史仲文、胡晓林主编《中国全史》第92卷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南京国民政府税制改革的背景及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南京国民政府税制改革的作用。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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